《狐狸传奇_7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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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传奇_77119-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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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连菲尔娜也能够发现地面上的血迹了,越接近现场,周遭植被破坏得越是厉害,最触目惊心的是地面出现的大量裂缝,这些裂缝最窄的也有两尺左右,长度则几米、几十米不等,比菲尔娜身体还要粗上几分的树木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就象是刚经过一场大灾难。
    “好厉害的土系魔兽!”
    罗德曼的感叹吓了菲尔娜一跳:“这些裂缝……都是魔兽造成的?”
    “没错!这头魔兽的品阶决不下于你那头蝎龙魔宠!”罗德曼肯定的点点头。
    在两头高阶魔兽的战斗中,方圆百米的树木惨遭蹂躏,横七竖八的树木之间隐约可见几头遭受了池鱼之累的小型魔兽,一头毛茸茸的猛犸巨象和一头金灿灿的巨蟒紧紧地纠缠在一起,两颗如同成年人大腿粗细的长牙穿过巨蟒的七寸将它钉在地上,而巨蟒身体的下半截缠在猛玛的身上,巨吻紧紧地咬着猛玛的脖颈,正如菲尔娜所愿——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小姐,这回赚着了。”罗德曼惊喜得老眼放光,菲尔娜没注意到罗德曼称呼上的细微差别,只是古怪地看着这两头魔兽……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的识海里有一个声音在催促她——救救它!救救它!
    “大叔,这两头魔兽很珍贵吗?”菲尔娜问道,她冥思苦想也没找到关于这两头魔兽的记忆。
    “哈哈,那头猛码可不是普通的大象,而是狂暴猛玛王,它体内的土系魔晶跟龙晶的价值相仿,皮革是制作铠甲的上好材料;那头黄金龙蟒就更了不得了,据说是黄金巨龙和某种蟒形魔兽留下的后代,也是土系魔兽,不仅魔晶的品阶高,它的皮和骨头可以制成最好的防具和武器,血可以入药,还有头上那只独角……全身是宝啊!”罗德曼笑得合不拢嘴。
    “大叔,它们都死了么!”
    菲尔娜问道。
    “差不多吧,黄金龙蟒的毒液可是连巨龙都能毒死的!”罗德曼不太确定,他纵身跳到两头魔兽的身上检查了一遍,抬起头说:“这条龙蟒已经死了,狂暴猛玛王虽然还有口气,但中毒太深,基本上是死定了!”
    “大叔,你帮个忙,我上去看看能不能救它!”菲尔娜咬咬牙,决定救活这头巨象,不过,即使是躺在地上,狂暴猛玛王也有三米多高,她可爬不上去。
    “小姐,狂暴猛玛王是顶级魔兽,即使救活它,也不会同意成为你的魔宠的,不如杀了取出它的魔晶!”罗德曼劝道,他说得没错,顶级魔兽的智慧已经不输于人类,它们的自尊也不允许自己成为其他种族的宠物,而且菲尔娜已经有了魔宠,除非她肯抹杀现有的魔宠,否则断无可能收第二个魔宠(祭祀的魔宠可以细分为魔兽宠、植宠、虫宠、禽宠,只不过现在的比蒙神庙只有一首收魔宠的通灵战歌)。
    “救兽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大叔,即使不能收它做魔宠,我也不能看着它死去!”菲尔娜说完,在罗德曼的帮助下爬到猛玛的身上。
    罗德曼已经将龙蟒的牙齿拔了出来,巨大的创口里汩汩流出浓稠的黑色血液,一股腥气中人欲呕。
    “好厉害的毒!”
    菲尔娜皱着眉,将手放在猛玛的创口上,淡绿色的生命之光恍若生命体一般向伤口内部渗入,黑色的毒血开始发生缓慢的变化,狂暴猛玛的眼皮微微动了一下。
    菲尔娜并没注意到狂暴猛玛的动静,她现在是暗自叫苦——黄金龙蟒的毒性太厉害了,虽然从猛玛伤口流出来的血色已经慢慢转成正常颜色,可毒质却没有完全祛除,而她已经有支侍不住的迹象了,一旦不能全功,毒质回流心脏,就算是巨龙也得当场毙命! 
                  第五十三节 南十字森林(二十)
    “小姐,歇……一会儿吧!”
    罗德曼在一旁看着,心里那个疼啊,虽然相处还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把这个狐女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了。
    “不行,如果现在收手就会前功尽弃!”
    菲尔娜咬着牙,继续坚持。
    ‘生命之光’是绿狐族的种族异能,有治疗内外伤、净化毒素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这种异能的使用有使用次数和时间的限制,频繁使用或长时间的使用对施术者的伤害也十分巨大,饶是菲尔娜体质特殊,当猛玛的伤口愈和时,菲尔娜也快累得虚脱了。
    “小姐,歇一歇吧!”
    罗德曼搀着菲尔娜回到地面。
    “没事!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菲尔娜摇摇头,将黄金龙蟒收进空间戒指里——有些可惜,这条黄金龙蟒死亡时间太长,已经无法用冥神项链收做亡灵魔宠了。
    正要举步离开,一丛被黄金龙蟒压倒的绿色植物映入她的眼帘,那抹熟悉的绿色、沁人的清香……“茶树!”菲尔娜惊喜的喊了起来。
    没错!这丛绿色植物正是一棵品质非常不错的茶树,菲尔娜的老家就是著名的绿茶产地,她从小跟着奶奶耳濡目染,对于种茶、炒茶、泡茶都非常在行,那时候……呵呵,她可是抱着陆羽的《茶经》当课外读物的。
    亚马迪斯大陆只有两种饮品,咖啡和酒。
    酒有高低档之分,不过,最高档的是精灵酿的果酒,最大众化的则是低劣的大麦酒,而咖啡只属于有钱人才能享受的奢侈品。菲尔娜还没听说过有人喝茶,她以为大陆上没有这种植物。
    “小姐,这是什么?”罗德曼也不认识茶树,他还以为是某种名贵的药材。
    “呵呵,不告诉你,大叔,你再帮忙找找,看有没有完好无损的……这种植物!”菲尔娜没有说明这是什么植物,想给罗德曼留一个惊喜,两个人找了一会,终于在附近找到了四株完好的茶树。
    将茶树送入芥子空间让花精灵们培植后,菲尔娜催促着罗德曼返船,一方面刚才使用了种族异能过度,让她感到疲倦,另一方面,万一那头狂暴猛玛王醒来后,不分皂白的给自己来记‘野蛮冲撞’,那可就连哭都来不及了。
    “呵呵,这些茶味的品质真是不错啊!”回去的路上,菲尔娜抓着一把茶叶在鼻端轻嗅,仿佛又看到老家那漫山遍野的茶树和空气中流动的淡淡清香。
    “小姐、小姐!”罗德曼的声音将菲尔娜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哎——大叔,你别小姐、小姐的喊,就叫我菲尔娜就行了!”菲尔娜现在才反应过来,罗德曼这几天在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留在她身边不走了,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一位九级斗神做自己的仆人不是?
    “小姐,今天你就早些休息,我来值夜好了!”罗德曼拗的很,坚决不改口了。
    “那不行,你伤势刚刚好转,我不能让你值夜!”菲尔娜不同意,尊老爱幼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备哩。
    “祭祀大人,我们值夜就行了,您和罗德曼大人尽管安心休息!”两名划船的‘苦力’闷声说道。
    对呀!菲尔娜俏巧地吐了下舌头,这两位可是六级斗神呢,怎么把这个忘了!
    清晨,河边升起了浓浓的雾霭,经过大半夜的休息,菲尔娜的脸色要好看多了,不过,过度使用‘生命之光’的后遗症还不仅仅是虚弱,她的脑袋好象要胀开似的难受,所以早饭只能由那两名六级斗神准备了,至于早饭的质量嘛,只能公允的说一句——饭熟了。
    “小姐,从这个地方登陆,再走几天就可以出南十字森林了,你准备去哪里?”
    吃完饭,罗德曼问起菲尔娜的去向。
    “唔,去转转啦,我想看看人类的花花世界,如果去了神庙,就很难得再有这个机会了!”菲尔娜一脸的向往,她真的想看看这个世界的人类社会与地球有什么不同。
    “可是,这太危险了。”罗德曼苦着脸,担忧地看着菲尔娜标致得不像人类的小脸蛋儿(作者:本来就不是人类,她是狐女),就凭这副颠倒众生的容貌,绝对可以在人类社会掀起一番波澜。
    “不怕喔,有你这位九级斗神保驾,我的空间里还有一票小弟,无论是单打还是群殴都没关系!”菲尔娜笑嘻嘻地说。
    “那……好吧!”罗德曼无可奈何地同意,他已经在考虑制订N个营救计划,或许以前游历时认识的几个朋友能够帮上忙。
    “这艘船怎么办?”
    几天下来,众人对这艘陈旧的小船已经很有感情了,两位‘船夫’颇为难舍。
    “就留在这里吧,或许有别的冒险者会用得上!”菲尔娜索性把那顶改装的帐篷也留在上面,权当是给后来者留个荫谅了。
    就在几个人刚刚登上岸的时候,大地突然发出隐隐的震颤,树林深处传来树木析断的声音,一股强大的威势逐渐接近。
    “顶级魔兽!”罗德曼的脸色陡然变了,没想到已经接近南十字森林的边缘竟然接连遇见三头顶阶魔兽,这机率……只能说运气太好了。
    “别忙,大叔,应该不是敌人!”菲尔娜微笑的看着林中渐渐出现的庞大身影。
    狂暴猛玛王。成年的狂暴猛玛王身高近八米,体长超过五米,
    如果将魔兽的实力与人类强者的实力做个比较,顶级魔兽绝对堪比人类强者的九级斗神,而魔兽最可怕的是充沛的魔力和强憾的肉体,同阶别的魔兽和人类强者单挑,获胜的可能性绝对不超过四成。
    虽然知道眼前的顶级魔兽应该不会攻击菲尔娜,可罗德曼依然不敢掉以轻心,他紧张地按着剑柄,看着狂暴猛玛王来到菲尔娜面前,长硕的象鼻卷住菲尔娜的身体,轻轻向上一提,菲尔娜已经坐在了巨兽的背上。
    “吼——”
    狂暴猛玛的长鼻高高竖起,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叫,转过身迈着大步向南十字森林之处走去…… 
                  
第三集 游历
第五十四节 小镇风波(一)
    位于比蒙帝国西南行省的乔瓦小镇一如往昔的热闹,这在同等规模的村镇当中是很难得的,在经济很不发达的比蒙帝国里,一些中、小型城市也未必比得上乔瓦小镇,这一切都取决于小镇特殊的地理位置。
    比蒙帝国的西南行省因为有着漫长的海岸线,不仅和海族有着生意上的往来,与毗邻的人类国家也有着频繁的商贸活动。而乔瓦小镇是距离南十字森林最后的补给点,许多人类或其他种族的冒险者都在这里落脚,而许多商人也在镇上设置了各种店铺,市面非常繁华,这里的外地人比本地人还要多。
    在一家叫做‘野蛮冲撞’的酒馆里,十几个酒客正围坐在一个身材高大的布尔族战士身旁,听他谈自己在当佣兵时的种种冒险历程。
    这名布尔族的战士留着一部非常威风的胡须,年纪却并不是很大,肩膀宽阔,身材高大,裸露在外面的臂膀上面肌肉虬结,他头上犹如一枚粗大的弯刺一样的独角显示出了他的身份——犀牛族的战士,在他身旁,一柄双手战斧斜斜的靠在桌子上。
    在他身旁和他同桌而坐的是一个青年,留着一头长发,憨厚的脸上露出愉快的表情,从他头上的牛角来看,这个青年也是一位犀牛族战士,身上套着一件质地非常不错的皮甲,他的身旁放的是一柄单手战斧和一面刺盾。那些围在周围的酒客大多是本地人,店主是个蜗牛族的布尔人,因为这一族是布尔人当中体质最为蠃弱的一支,所以,他们在经营方面倒是比其他布尔人强上许多。此时,胖胖的店主人正捧着一桶麦酒,把一只只陶器杯子斟满,一面好奇地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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