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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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鹤记-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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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心炼”和“魄炼”两部分,这两部分在修炼的过程中是可以同时进行的,但两者的进度不能相差太远,否则必定被心魔缠身,最后灰飞烟灭。“心炼”是对人心境的锻炼,当你面对金钱、权利、女色、压力、恐惧、死亡、毁灭、绝望……等种种不同类型的负面情绪的情况下,如何能保持心境不失,如何能保持心境的平静祥和,不让心魔有机可乘,这就是“心炼”的目的,也是顺利通过道之险途的有力保证。“魄炼”,天地无极,时间无穷,日月星辰,山河变换,谓之渺;一衍二,二生三,三化万物,太极生两仪,两仪化四相,四相结八卦,谓之道。《混沌》将人的**力量发挥到极限,而“魄炼”则是在心炼稳定的情况,修炼出自己的身外化身,也就是自己的“魄”。一旦修炼出完整的魄,即使**被完全摧毁,只要得保魄存,照样可以创造出一具新的躯体。伴随着“心炼”境界的提高,能够修炼出的魄的数量也会相应增加。当修炼出三魄的时候,可以三魄归一炼就一“魂”,魂是更高级别的存在,除了不具有肉身之外,它具备本体的一切能力。“魂炼”达到最高境界可以生出三魂九魄,成为天地间绝对的强者,也就离肉身成圣不远了。

    “神炼”是属于脱离**凡胎之后的修炼法门……

    罐子在看到这里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了,这到底是谁创造出来的,按照上边所写,修炼到最后人都能成神了。再往后看罐子越觉得不可思议,娘的,这不是哪个神棍编造出来忽悠人的吧。《混沌涅磐诀》完全打破了神州大陆上固有的对武技的划分系统,如果怎的能如书上所写的那般,这绝对是个惊人的发现,成神之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啊!罐子有点晕头转向了,这段时间先是被人追杀,紧跟着五雷轰顶,然后被个死老头扔到不知道哪里的孤岛之上,又给自己留了一本据说是可以成神的秘籍,莫非真的是老天开眼,要补偿咱了?哪有这么好的事,神州大陆几千年了,也没听说过谁能成神成圣的,凭什么我就能轻易赚到这好事,这肯定是那老头拿自己寻开心呢。贼老天的,老子鄙视你!

    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就当玩玩好了,罐子翻开了《混沌》的“血炼篇”……两个月后,结果让罐子喜出望外,这血炼篇的效果还真的如上边所写,于是罐子终于在百无聊奈之际找到了打发时间的办法。

    沧海桑田,时间如飞,转眼两年过去了,这期间黑衣老头再没有出现过,但《混沌诀》罐子却已经完成了“筋炼”,开始尝试“骨炼”。如今这海外孤岛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天堂,原来在岛上那些凶兽的眼里,他就是个小虾米。而现在的他完全可在岛上横冲直撞,走到哪里都是搞得鸡飞狗跳,一片大乱,那些凶兽在他眼中已经完全不值一提。“血炼”和“筋炼”让罐子整个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四肢的力量、奔跑的速度、身体的强度和韧性,都已经超过了那些生活在岛上的凶兽。

    再没有什么有挑战性的,于是罐子把目光投向了岛屿附近的海域。在广袤无垠深不可测的神秘海域里,拥有无数的奇珍异兽,当然也隐藏着无数的致命凶险,尤其是这片海域更是鲸鲨群经常游弋的地方。但是玩上了瘾的罐子却乐此不疲,没事就到海里大闹一通,弄得附近海域时不时就被血染。面对鲸鲨的报复,罐子当然不是每次都能轻易脱身,终于在一次绞杀了大批的鲸鲨之后,他也用尽了身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倒在海里就昏迷不醒了。就那么随海风飘啊飘的,这才有了前边被暮野兰屿捞上来的一幕。



………【第三十一章 一场精心策划的刺杀】………

    本来以罐子现在已经练到“骨炼”境界的《混沌诀》,冰蛭根本就近不了他的身。但实在是自己太掉以轻心了,没想到看似柔弱的暮野兰屿竟然会用如此阴险狠毒下三滥的招数,再加上第一次接触冰蛭这种毒物,没有经验。一愣神的功夫,冰蛭已经顺着他体内的血管,游遍他半个身子,他只觉得一股阴冷的气息在体内不停地乱窜,顿时就失去了对这部分身体的控制,罐子大骇,混沌诀迅速运行起来。经过“血炼”之后,罐子身体内的任何一处血管他都可以控制其封闭或是疏通。他毫不犹豫地切断了与另外半边身体血管的联系,这对现在的凶险情况是最有效的,虽然不能立刻解除身体的僵硬状态,但至少冰冻的范围没有再继续蔓延,只要给他时间,迟早能把这害人的冰蛭给逼出体外。

    暮野兰屿如果现在看到的话一定会非常惊奇,她很清楚冰蛭有多可怕,一旦被冰蛭窜入人体内,不运功还好,一运内功意图阻止冰蛭的入侵,冰毒的蔓延只会更加迅速,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被冰蛭嗜咬之后即刻殒命的原因。任何不知道其中奥妙的人恐怕在被冰蛭袭击之后,第一时间都会想到运功去抵抗,但正是这种本能反应却奏响了迈向死亡的音符。暮野兰屿怎么也不会想到罐子修炼的《混沌诀》竟然能够随意地控制身体的血液流转与传输。正是因为这个意外,在她眼中必死无疑的罐子又一次从死神手里把自己给拽了回来。人算不如天算,岂知今天种的因,会换来明天怎样的果?

    对于暮野兰屿,其实罐子心里还是心存感激的,毕竟她曾经救过自己,要不然不知不觉的被海底生物给吞了就啥都没了。所以即使后来暮野兰屿几次把他扔进海里他都没什么怨言的,一个绝色倾城的美女偶尔发发小姑娘脾气还是可以理解的,就像以前在阆州城的时候,千娇百媚的老板娘偶尔也会提把菜刀追他半条街,女人嘛,犯犯浑是正常的。但暮野兰屿最后玩得这一手釜底抽薪,赶尽杀绝却让他清晰地看清楚了,这个女人绝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在她美丽的外表掩饰下,无情、冷漠、狠毒、阴险才是她的真正面目。跟她比起来,老板娘简直就太可爱了,也就难怪他最后会对暮野兰屿说那么不客气的话了。

    罐子离开阆州城已经两年了,但除了在横断秦岭的几个月,他还是没有真正接触到江湖这个,这江湖阅历和经验也是可以忽略不计了。这甫一离开海岛,就被狠狠地下了一毒手,看来这茫茫江湖路,凶险啊!

    宁戊城不愧是神州大陆东边最有名气的奢华大都,从护城河的气派和城墙的高大厚实就可见一般,跟自己以前呆的阆州城比起来,至少得大一倍吧,罐子正站在城门口发呆呢。

    被暮野兰屿暗算已经过去三天了,冰蛭也终于被他逼出体外,但这次经历无疑让他至今仍心有余悸。这三天的痛苦经历和折磨实在让他不堪回首,这小小的冰蛭算是让他吃尽了苦头,心中对暮野兰屿的怨恨又增加了几分。亏得自己学了《混沌诀》,否则还不死的不明不白啊,也不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葬送在她这样的手段之下,想想就头皮发麻,令人后怕,哼,暮野兰屿,我是记着你了,风水轮流转,你千万别栽在我手里!

    娘的,过了两年茹毛饮血的日子,老子终于回到人间了!罐子站在城门口大笑三声,以发泄两年来的寂寥沉闷。旁边路过的人都像看见疯子一样的,盯着眼前这个顶着个乱鸡窝,胡子拉碴,裹着一身绷带的“野人”,罐子仿佛没看见似地,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兴奋状态中。终于感觉到气氛不太对,罐子一看周围围满了人,正对着自己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难道是自己的造型太拉风了,罐子没脸没皮地自我感觉良好。不对啊,他就着护城河的水瞄了一眼,我的个亲娘啊,这家伙谁啊?冷静,冷静,以他那么结实的脸皮也忍不住有些发烧,不过以他现在那个模样儿怕是没人看得出来。

    “看什么看,都他妈闲着没事干了对吧!”罐子手中的拐杖在空中挥舞了几下,装出一副想要打人的凶神恶煞的样子。

    “快走,快走,疯子要打人了!”不知道谁叫了一声,围着的人一哄而散。

    “你们才疯子呢!”不过这声音小得只有罐子自己才听得到。眼见众人散了,罐子也发挥出有史以来溜得最快的一次,消失在人群中。

    再次出现在宁戊城里,罐子已经来了个大变样。乱糟糟的头发被他拿带子随意地扎在脑后,胡子也刮干净了,浑身的绷带也被他顺手牵羊弄了套衣服给换了,这下算是可以见人了。不过由于在海外呆了两年,那副锅底一般的面孔一时半会算是变不过来了。罐子站在街中央满意地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新装备,嗯,不错!

    “城主大人回府,闲杂人等回避!”

    罐子闻声望去,只见两匹黑云劲骑从街道那头狂奔而来,后边跟着长长一队精装骑兵,护卫着中间一辆四匹良驹并排拉着的豪华车辇。一路上行人小贩吓得鸡飞狗跳,连连闪到街边。马上的骑士一路左右挥舞的皮鞭,嘴巴里还骂骂咧咧地道,“个老不死的,还不滚开,挡了城主大人的驾,看我怎么收拾你!”。说话间,一个躲闪不及的老人家被一记马鞭狠狠地摔飞出去,当场毙命。骑士看也不看一眼,继续向前清场。

    唉,哪里权势阶级都是这副嘴脸,一样的奢华排场,一样的飞扬跋扈,毫不顾忌百姓的死活。罐子看在眼里,也只能是无奈地感叹,即使他出手也挽回不了老人的性命,人命在他们眼中就是如此的不值钱。

    “哪来的疯子,给老子滚开,活的不耐烦了!”转眼间,两骑已经到了罐子身前,马上的骑士见他不躲不让,手中的皮鞭毫不客气地照着他身上就招呼过去了。

    “别叫我疯子!”娘的,今天是第二次被人叫疯子了,罐子就不明白了,我就那么像疯子吗?个麻花的,老子就真疯给你看看。

    罐子旱地炸雷一般的怒吼,将两匹训练有素的战马惊得长嘶一声,狠狠地刹住了前奔的势头。马上的骑士也被惊出一身冷汗,差点被扔飞了出去,不过这直奔罐子而去的两鞭自然也就落空了。

    那边是吓着了,这边罐子也吓得不轻,刚刚才发现自己原来正站在大街中央,这不是自个儿找死嘛。不过现在这形势,城主的驾也挡了,该得罪的都得罪了,怎么着硬着头皮也得继续装下去,临阵落跑可不是咱罐子的作风。

    “找死啊——”

    “有刺客!”

    马上的骑士正待发飙,突然后边的队伍里传来一阵紧急的呼喊声。刺客行刺?竟然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刺城主?这趟出来一直相安无事,可别最后眼看着就可以交差了,再整出点麻烦。这次就便宜你小子了,两黑云骑士不敢耽误,抛下罐子调转马头就往回赶。

    整条长街现在已经乱成一锅粥,突然从街道两边屋顶上跃下的数十个黑衣蒙面人已经与众骑士战成一团,一时间刀光闪动,剑影翻飞,长枪争鸣,街边的行人小贩早就逃离这个是非之地。看样子这个宁戊城主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啊,在自己地盘上大白天都能被人杀上门来,莫不是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罐子这回学聪明了,知道看热闹得选对地方。这可是个考眼力劲儿的,两年前老齐的那场热闹可是让他至今记忆犹新啊。这选的地方,它既要能看到热闹,又不能被无辜殃及,所以他悄悄地跳到了一栋三层小楼的屋顶上,舒舒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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