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自己。。。。。。
“你是不是感冒了?”
花千忧猛地坐正,一手扯着泰迪的耳朵紧张地问道。
想起昨天卫晨病恹恹的样子,还是觉得心里很不舒服,是不是所有的男生都这么不会照顾自己?
“没有感冒,是心脏病,所以请假!”
夏雨候一脸冷淡地说着自己的病情,语气就像是再说别人的事,好像得了心脏病的那个人不是他似的。从小习惯了一个人呆在病房里,习惯了无数次从死神的手里挣脱,心脏病这三个字在他这里早就没有了害怕的必要。
“夏雨候,为什么你的房间里都是白色?”
卫晨无聊的环视整个房间,目前还没有在这里发现任何其它的颜色,这里简直和医院的病房没有什么两样嘛,如果只有一张床真的会让人以为是进了太平间。卫晨觉得夏同学还真是个古怪到极点的人,终于忍不住好奇地问了出来。
“这是天堂的颜色——”
夏雨候一脸认真地说道,丝毫没有任何开玩笑的表情。他从小就很难适应新的环境,要是哪天搬了“新家”,恐怕会失眠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现在就学着适应比较好——
“你家里的人呢?你爸妈怎么会让你把房间布置成这样?”
花千忧觉得很难过,夏雨候分明是放弃了求生的意志,他认为自己早晚会死掉。。。。。。他的父母怎么能容许孩子有这样的想法?
很长一段时间,屋里没有人说话,空调发出的轻微声响像是突然变大了十倍。良久,夏雨候像是从自己的世界走了出来,淡淡地道:“他们离婚了,然后两个人又各自成家。”
典型的豪门婚姻悲剧,父母为了生意而联姻,结婚之后貌合神离,不到两年就离婚然后各自成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夏雨候就成了两边都会嫌弃的拖油瓶。更何况他自小就有心脏病,更是父母眼中的累赘,是多余的孩子。
“夏雨候,我从来没有见你笑过,你要开心一点儿身体才会好。”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花千忧凝视着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好半晌才轻轻地道。
“医生说心脏病情绪不能起伏过大,最好随时保持心情平静。”
夏雨候说话的时候确实很平静,平静到几乎不掺杂任何感情。早在他懂事的时候,就没有再笑过,到了现在他似乎已经忘记了怎么笑——生活中也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笑吧!
“这么过日子不厌烦么,那,看着我——像这样。。。。。。”
卫晨大拇指和食指撑开,放在下巴那里,然后裂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一本正经地对着夏雨候说教。
夏雨候只是看着卫晨在那里耍宝,嘴角连一丝笑纹也没有,微笑在他的生命里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对一个从小身患心脏病的人来说,开心大笑几乎是一种奢侈。
“咦,这幅画是你画的么?”
花千忧指着角落里一副天使的画像惊讶地问道。
那是一个折翼的天使,和这屋里所有的东西一样,天使也是白色的。圣洁的白色光环,白色的细亚麻布衣,除了简单的黑色铅笔线条和浅浅的阴影,整张纸再无别的颜色。夏雨候的技巧很好,单凭阴影的表达和光的转变就让整个画面鲜活起来。那个天使也是一脸平和,眼中的冷淡给人一种不能亲近的感觉,而他身后那对张开的巨大翅膀,有一边居然是折断的。天使仰头望天,脸上没有任何痛楚的表情,失去了飞翔的能力,他或许再也不能回到天堂,这样也没什么大不了么?
“夏雨候,这个天使的翅膀为什么是折断了的?”
好奇宝宝卫晨再次问道,他发现夏雨候除了古怪还很有趣,他的想法似乎和常人不太一样。
“因为,这是夏雨候的天使——”
花千忧轻轻抚触着天使受伤的翅膀,一字一句地道。
夏雨候猛然抬起头来,花千忧居然能懂,许多人见了这幅画都会问出和卫晨一样的问题,而花千忧居然知道答案!他心里漾起一阵喜悦,可是还没有到达眉眼,就被身上常年堆积的寒冰给冻结了。
“相传,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守护天使,天使一直和那个人在一起,随着他的喜怒哀乐而开心的笑或是伤心的流泪,就像是另一个看不见的自己。。。。。。直到那个人死了,天使才会离去,去寻找下一个需要守护的人——而夏雨候的守护天使,就和他一样被病痛折磨着,永远得不到自由。。。。。。”
“希望天使离开了我会得到幸福——”
望着蔚蓝天空漂浮的朵朵白云,夏雨候由衷地祈求道。
“夏雨候,下次你也帮我画守护天使好不好?星期六吧,到我家里去——那时候你应该好了吧。。。。。。”
“喂,你不是说星期六要打工么?你就不怕被店长炒鱿鱼啊!”
卫晨在一边不满地抗议,千忧昨天还坚持不肯和自己去约会,现在为了这个古怪的家伙,居然想要挑战店长的“极限”?!
[正文:第二十章 火与冰]
酒吧里旋转的彩灯四射着光芒,无数男女痴迷地舞动着身体,许多身材火辣打扮前卫的少女有意无意地拷过来,摩挲着身边那性感又强健的身体,眼睛盯着那张俊美有如邪恶撒旦的脸孔,心甘情愿地为他奉献一切。
然而那男子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向任何女子绽放微笑,他眉梢眼角流露的不耐被隐藏在玩世不恭地外表下,没有人可以看出他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下一刻要做什么。。。。。。她们只是为他疯狂,像是争夺战利品,谁得到了这个男人,就证明自己更有魅力!在这酒吧里,没有真心,没有爱情,有的只是狩猎和征服。
莫问之像往常一样在舞厅里挥洒汗水,发泄着多余的精力,但今天他却没有心情做猎人,那些赏心悦目的女人在突然之间变得让人厌烦,他几乎要受不了从她们散发出来的浓烈香水味。日子每天都这么过,终于到了乏味的时候么?看来他有必要找些更加刺激的事情来做——
推开拥挤的人群,莫问之随意在吧台前坐下,忽视了第N个像他抛媚眼的女人,对吧台后面的男人说道:“老样子——”
汤姆望着这个浑身散发着男性魅力的家伙,他真是让人嫉妒到极点,只要莫问之来酒吧,这里的生意就比平时要好上两倍不止,那些女人都是冲着莫问之来的。伏特加、荔枝果泥、糖浆酸橙汁、姜汁还有雪碧,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融合在一起,就是莫问之所点的——火与冰。把调酒器里的液体倒进一个岩石杯里,莫问之接过去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心情比刚才稍好了一些。
莫问之,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至极的人,每天沉溺女美酒佳人之中,这是多少男人羡慕却求不到的,这家伙却总是什么也不在乎的样子,那些女人再美,在他这里最多也只能得到一夜的春情,再多他身上也没有了。。。。。。爱情,对莫问之来说似乎太过容易,身为莫氏集团的太子爷,他想要什么总是可以到手,生活在他眼中越来越无趣,空虚的感觉像是眼镜蛇的毒液蔓延至全身,也腐蚀了他的心。
喝完一杯酒,莫问之潇洒地把外套搭在肩上转身欲走,汤姆在身后叫道:“莫,今天怎么走这么早?”
莫问之头也不回地丢出两个字——“无聊!”
还是回家睡觉好了,想想一辈子就要这么过下去,他就觉得头皮发麻。不然明天开始,到非洲去看狮子老虎好了。。。。。。
走在大街上,那些霓虹灯依然不知厌烦地闪烁着,莫问之忽然从刚才的郁闷烦躁中出离,花坛里娇艳的玫瑰散发着芳香,可能是刚才有人洒了水的缘故,那滑嫩的花瓣上晶莹的水珠滚动。哐啷一声,白色的矿泉水瓶精准地被丢进了垃圾桶,莫问之抬头看着不远处的人影,挥起的手臂在空中划出一个优雅的圆弧,最后潇洒地落下。
随着摆动而飞扬的长长马尾和主人一样潇洒利落,那左右摇摆的长发让莫问之莫名地心痒起来。他想认识那个女孩子,想知道为什么在这样无聊的人生里她却有闲情逸致给玫瑰洒水?
他快步走上前去,想要叫住她,却在那女孩子拐弯的时候呆住了。
那个在花房里开到他和女朋友“那个”而满脸通红,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的女孩儿,那个在电影院前带着三分羞涩七分喜悦的女孩儿,那个在叶竟尧告白时大声说不的女孩儿。。。。。。她,是花千忧!
摇了摇头,莫问之为刚才想要认识她的想法而发笑,花千忧讨厌他,虽然表现的不是太明显,但自己在她面前确实没有留下过什么好印象。花千忧,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好可惜。。。。。。难得在无聊的日子里发现一个想要他一探究竟的人,而那个人却是他耳熟能详的同校同学,花千忧的“神话”他早就听说过,如果自己真的去招惹她,恐怕会挨拳头呢!
沁凉的风拂过面颊,莫问之顿时清醒了不少,口中还有姜汁的味道,荔枝的甜美,雪碧的爽口,他是个极容易喜新厌旧的人,生活太无聊而自己又很难对什么事情提起兴趣。。。。。。不管是学习还是女人!只有这火与冰是一个例外,每日里品尝着这矛盾的感觉,他喜欢那种冰火两重天的刺激。莫问之突然发现,花千忧有些像他最爱的调酒,冰的外表,火的内心,同样是一个矛盾的人。
莫问之回头,望了望那仍在微风中舒展枝叶的玫瑰,脸上又恢复了惯有的慵懒和不羁——玫瑰虽漂亮,可是有刺!
!
[正文:第二十一章 英雄救美]
莫问之从来不知道他也会做这么白痴的事,已经连续三天了,每到花千忧打工后回家路过这里,自己就不由自主地从酒吧走出来。像个小偷一样躲在暗处,看着她有时候高兴,有时候却带着小小的沮丧,觉得很满足。。。。。。可是,他却没有上前与她打招呼的打算,他的心让自己做了不受大脑控制的事情,可是到现在莫问之还没弄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种感觉——
又是晚上八九点的时候,汤姆不用人吩咐已经调好了火与冰放在吧台前,连着三天莫总是会在这个时候离开,无论有多少电眼美女来“勾引”,他总是潇洒地甩着衣服推门离开。那离开时的表情有些奇怪,他从未在莫的身上看到过这种略带期盼和兴奋的神色,兴许是发现了更为好玩的东西。。。。。。
“汤姆,你不愧是黑寡妇酒吧的第一调酒师啊,我还没开口你就已经——”
“少在这里拍马屁了,赶快喝完离开,要是耽误了和女孩子见面,我可负责不起。。。。。。”
没好气地白了这个浪荡的家伙一眼,他这一走店里酒又要少卖出去许多。不过,依莫的脾气,他确实到了厌倦的时候!
“啊,你怎么知道。。。。。。汤姆你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莫问之大为惊奇地道,虽然汤姆所说并非事实,但也相去不远了。
“要不是喜欢上了哪家女孩子,我们的莫怎么会露出那种‘思春’的表情?”
在酒吧里待得久了,这人的心思汤姆还是能猜出个六七分,虽然这种“思春”现象在莫问之身上几乎可以说是百年难得一遇,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被他喜欢上的女孩儿要自求多福喽,莫这家伙根本就是一株会移动的桃花树嘛!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