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别闹了,遥遥上车吧。”车里传了出来岳景的声音,宁遥拉开车子后座的门,让钢镚先跳了进去,自己又钻了进去。
看着驾驶位和副驾驶位上的两个人,不禁疑惑,“不是要我先去局子里报道么,怎么,情况有变?”她轻挑眉毛,一只手顺着钢镚的猫,她刚刚注意到,钢镚一见到曾敬祺就炸毛了,难道曾敬祺是曾敬祺很讨厌的物种?她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嗯,发生了命案,就顺路来接你。”岳景赶在曾敬祺说话前开了口,开玩笑,要是让他开了口,这车里估计就热闹了。
宁遥一听到命案,顿时紧张了起来,“是什么样子的案子?”她现在还很迷糊,不大清楚到底遇到了什么样子的案子,生怕到了命案现场丢人。
岳景只是露出了一个兴味的笑容,“到了你不就知道了。”现在的条件根本不允许他想宁遥说太多,所以只好等到了现场一块说。
宁遥突然发现命案现场离着她家并不远,就在不远处的公园,车子拐了两个弯便到了,这个认知让她有点不淡定。死人的事情居然离着她这么近,那不知道哪天就有什么妖怪找上门来了,好吧,她没什么好担心的,可是家里人呢?岳景将车子停好,三个人一起下了车,向公园里走去。
这个公园宁遥以前常来,这里以前似乎是乱葬岗,是以她经常看到飘荡的鬼魂,就像现在,她视线之内皆是没有感情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半透明的鬼魂。那是宁遥司空见惯的,如果不是这里的人很多,她还可以笑着和其中一些还残有感情的鬼魂打招呼。
几个人走到了一个还算是偏僻的地方,因为没有路修到这里,所以很少有人过来,可是对于专往偏僻的地方钻的宁遥来说,这里并不算是陌生。在三棵树之间的命案现场已经被封锁,警察们警惕着不让群众靠近,也有不少人只是听说这里发生了命案,瞟了一眼就赶紧走了,大多数人都不敢逗留。
宁遥接过王皓递来的塑料手套,钻过封锁线,走到尸体旁边蹲下了身。岳景已经检查起尸体的异状,宁遥牵着钢镚多少有些不敢靠近,而钢镚的反应似乎也很是恐惧,她的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难道真让曾敬祺那个乌鸦嘴说中了,钢镚和命案有关系?她蹲□,拍了拍钢镚的脑袋,“你要是会说话就没这么费劲了。”她叹了口气,狗的寿命很短,不知道要怎样她家钢镚才能修炼成人形,想着便摸了摸下巴,如果钢镚化成人形,一定是个可爱的小正太。
“你寄希望于一条狗会说话,不如来这边看看,尸体也是会说话的。”曾敬祺面露嘲讽。
宁遥深吸了口气,几乎是蹭到了尸体旁边,刚刚在一边她就留意到了这尸体死相很惨,故而不敢靠近,刚一靠近,果然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她皱起了眉毛,努力不被尸体的惨相吓到。她可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开膛破肚,仰躺在地上的尸体肚子上有一条大口子,里面的肝脏肠子都被掏空,也就是说现在这个尸体里面都是空的仅仅剩了一副皮囊和骨架。
她忍住恶心,“查过死者身份了么?”虽然五脏六腑被掏空,其它部位还是完整的,这是个女人,面容姣好,一双大眼干巴巴地睁着,真正的死不瞑目。
“是附近小区的居民,据死者家属说死者下班后一夜未归,也未有可疑行迹。”岳景手中拿着刚刚王皓递给他的东西,念给宁遥听。
此时,宁遥正轻轻转动死者的头颅,她眼尖地在尸体脖子上发现了一处印记,“这是什么?”她知道,这些人肯定都看到过了,可是她想确认一下自己没有看错。
“牙印。”上面的血已经凝住,能清楚的看到那是两个洞。
“吸血鬼?”宁遥微微诧异,她还从未见过那种生物,如今见到了吸血鬼的猎物难免不会好奇。如此一来,眼前的这尸体在她眼中也‘可爱’了不少。
曾敬祺却是白了宁遥一眼,“西方称为吸血鬼,我们称这个物种为僵尸,所谓吸血鬼不过是没有进化完全的僵尸罢了。”他不得不打击下宁遥,这点常识都没有。
“僵尸?”宁遥的嘴角僵了僵,又道,“在这个人死了就烧掉的时代,僵尸真是不好找。”她在书中看过僵尸的描述,‘他们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以天地灵气为食,增长法力,人集天地灵气而生,故而僵尸多食人血。’宁遥的一句话总结便是,僵尸就是一个逆天的存在。本来就是将死之人,最终竟然又能有行动,甚至还会有一些生前的记忆,这本就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更何况这个物种还如此强大。
“很奇怪是么?”曾敬祺继续说到,“近期的几起命案皆是脖子的地方有伤口,而今日这种开膛破肚场景的还是第一例。若真是僵尸的话,”他皱着眉毛,“灵力藏匿的十分隐秘,怕也是飞尸级别的了。”几百年的修为,就算调动整个小组,他们这些后生也是要掂量着的。
“既然吸取了足够的血,又为何还要开膛破肚呢?如果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没有必要了吧。”宁遥盯着死者脖子上的两个洞,若有所思。就算知道了凶手又如何,这么久了还不是没有捉到。
她灵机一动,环顾四周,站起身来,将三棵树皆敲了敲,一名长舌的女人在树下幽幽出现,眸中略含幽怨,“奴家睡得正香,小宁儿你偏偏此时造访。”虽然此女形容可怖,宁遥却一点都没有害怕的意思,那女子是一百年前在这里上吊死的,因为是轻生,又不愿转世,便日日守着这几平方米的地方。
“咳,我可不是闲得慌,长舌姨,昨夜这里可有异状?”听到宁遥的提问,那原本舌头吐得很长的女人,形容忽然发生了变幻,一转眼就成了一个妙龄女子,形色严肃,又似有恐惧。
“昨夜我本是准备出来闲逛,却莫名察觉到了一股威压,随后又是一声尖叫,当时过于害怕,便没有出来查看,只是当时伴随着威压而来的,是百余年都没有接触过的,尸臭的味道,”想了想,她又道,“在我出来之后,那女子气若游丝,行凶的已经走了,我再回来的时候,她便已经死了个干净,尸体还成了这副样子。”
宁遥揉了揉太阳穴,难道还有人半夜跑到这里来挖将死之人的器官,去卖器官不成?
“汪汪!”被宁遥松开的钢镚忽然叫出了声,曾敬祺有些烦躁地想要去收拾那只狗,可是钢镚却灵巧地闪开了,又跑到宁遥的身边,拽住了她的衣角,把她往一边叼。
宁遥了然,站了起来,跟着钢镚往一边走,钢镚将宁遥带到了一棵树下,宁遥再次蹲□,清楚地看到树下有一枚,拇指甲大的铃铛,上面还有一根已断的红绳。她眯了眯眼睛,将红绳的两端捡起,对到一起,不多不少,刚好是她的手腕的粗细。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挂在某些动物的脖子上的,那就是挂在人的手腕上的。这铃铛材质也有些特别,黑乎乎的,看不清楚,又似乎和铁一样。
“照你们看,这是什么铃铛?”宁遥将铃铛拎了起来,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她突然注意到曾敬祺的瞳孔骤然紧缩,似乎是看到这枚铃铛影响了他的情绪。她咧了咧嘴角,她相信这案子和曾敬祺无关,可是还是想逗弄他,“喏,小曾,莫非你认识这铃铛?”
她没有想到曾敬祺会承认,曾敬祺果真点了点头,“我见过这铃铛,在一只猫的身上。”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铃铛,仿佛随时都会冲上来一般。
宁遥将铃铛交给了王皓,“猫?是怎么回事?”她爱抚着钢镚的毛,这次多亏了钢镚,似乎有了些许的进展了。
“是一个故人的猫,他十分……”曾敬祺想了想,“他十分宠爱那只猫,所以才为它打造了一对玄铁铃铛,一只在他自己身上,另一只在猫的身上,以便迅速察觉到猫遇到了危险。一般情况下,他施了法力的红绳是不会断的。除非那人法力强于他。”说这段话的时候,他有些晃神。
“那现在可能找到他?”宁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抿了唇,事情好像变得复杂起来了,难道那只猫遇害了?
“我在这里。”虚空之中忽然显现出一个黑衣男子的身影,然后逐渐清晰,他面容如玉,眸中似是含冰,在人群中扫了一眼,最终落到了曾敬祺的身上,露出了几分笑容,似是嘲讽,又似是欣慰。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儿~
美人儿们,咱想要花花~
☆、第二十四章
那男子取过宁遥手中的铃铛,眸中荡过波痕,“哥,阿墨不见了。”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宁遥却察觉到了三分冷意,七分忧虑。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管曾敬祺叫哥?看他笔挺的西装,人模狗样的,和曾敬祺那么随意截然不同。不过眉眼中似乎真的有几分相似。宁遥困惑地看了两个人一眼。
“这是阿墨干的么?”曾敬祺却未在意别人的眼光,只是指了指地上的尸体,看着眼前的人,眸色深沉。
男子只是向地上瞟了一眼,“阿墨最近喜欢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滋补灵力,譬如有灵性的刚死之人的内脏,”说着,还是皱了皱眉毛,“我应该看好它的,总是乱吃东西,难怪要出事。”似乎有几分懊恼的意思。
“你过于急躁它化成人形的事情了,她纵然灵识未恢复全,也是能感觉到压力的。”曾敬祺不疼不痒地说了这么一句,空气中仿佛有什么凝滞了。
男子沉下眸子,似乎有几分动容,“哥,无论如何,请你一定救阿墨。”无论如何,他心中默念,那是他十分重要的存在啊。
“这是我的职责,你先回去吧,找到阿墨我会给你送回去的。”曾敬祺拿回了玄铁铃铛,这可是线索,不能让他拿走。男子点头,消失。
等他们三个人又坐回车里的时候,气氛是依旧的冷然,宁遥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开口调节下气氛,曾敬祺便开口了,他扫了一眼驾驶位上的岳景,“曾敬简,我的弟弟,阿墨是他的夫人。”
宁遥原本喝了一口水,听到这句话,猛呛了一下,止不住咳嗽起来,她咳嗽完了,缓了片刻才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一只猫?是他的夫人?”她很难想象一个人和一只据说灵识未开的猫能谈出感情,莫非那个看起来十分正常的家伙,是个疯子?
“阿墨这个样子已经一百年了,百年前,阿墨是灵猫族中灵力卓越的高手之一,她是为了救阿简才成了这个样子。阿简一只想让她恢复人形。”曾敬祺用一种十分沉稳的语调陈述着这些话,因为阿墨救了他的弟弟,所以这个案子他也是非要深究不可了。
宁遥有些抑郁地敲着座子,“除了那只猫,一点线索都没有。”她看向窗外,如果只是知道是僵尸做的,不知道那只僵尸在何处,不知道它的实力,一切都相当于不知道,如果是这样,又应该如何找。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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