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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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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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过后的几天,我一直没有回家,家的感觉我已经忘了。 
  我和君乐游荡在酒吧和网吧之间,无所事事,期间那帮人几次四处找人砍我和君乐,但都被君乐以前提到的和他一个院长大的大哥给拦了下来,这些事谁都不知道,我想也没有必要让谁知道。 
  有一次在一个酒吧看演出的时候,有个五音不全的家伙唱完一首歌后没有得到掌声,然后他冲着话筒大声地说,我操你大爷!马上博得了一片叫好声和掌声。还有一个哥们在唱的过程中扔光了身上所有能扔的东西,最后光着脚赤着胸走下了吧台。我很羡慕他们,他们在为自己而生活,也许他们活得并不快乐。 
  林小雪的书我还是借到了,那本《诸子百家》我也看了,没有让我发现有什么感兴趣的东西,老生常谈废话连篇不知所云虚情假意,只有这些。 
  值得一说的是林小雪的男朋友终于是我了。很多时候我们一直在欺骗自己,而且还乐此不疲,就像我们花钱去看魔术一样,明知道是上当受骗还要去。我一直认为我和林小雪从此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可笑的是那时我连幸福是什么都不知道。我就是这样天真。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幸福早已离我远去,留下的只有痛苦和无奈,我明白了,没有幸福也许会好些。幸福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也许在我幼年的时候曾出现过。 
  现在有种说法叫“消失的童年”,那是一帮吃饱没事干的家伙想出来的,他们好像在追忆似水年华。像水一样的年华。 
  大刚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最大的变化是从一名学生转变成了社会闲散人员,此后我们见面的机会一次比一次少,直到完全失去彼此的消息。 
  我们在酒吧认识了一个满耳朵净是眼儿的女孩,头发是蓝颜色的,一种忧郁的颜色。她叫阿妖,和我们一样大。用文学的话说,阿妖活在生活的边缘。她是一个歌手,穿着和她不相符的衣服,做着和她不相符的事情,阿妖的生活状态是飘忽不定的,属于流行的“飘”一族。和阿妖相比,我们明显幼稚得多,很多时候阿妖看问题的角度和我们大相径庭,有很多东西可以说是阿妖教会我的,而阿妖甚至连初中都没有毕业。 
  阿妖有时会很有钱,有钱时阿妖总是很慷慨地请我和君乐喝酒,阿妖的酒量足以放倒几个君乐和我,我们几乎没有见过阿妖喝醉的时候,每次在一起喝酒,阿妖总是一个人先喝两三瓶啤酒后,再和我们一起聊天喝酒,而不喝酒时的阿妖总是很沉默,很不同于那帮在西单街头晃来晃去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时髦少女,那帮人无一例外地长了一张长舌妇的嘴,说起话来没完没了废话连篇不着边际。还有就是阿妖不是北京人,她来自石家庄,听起来像是一个村庄的城市。还有,还有的我就不知道了。 
  那段时间我经常夜不归宿,父母好像也已经司空见惯,对我不闻不问不加理睬。我知道我让他们失望了,我这个以前还能让他们拿出门比试的工具已经彻底失去了比试的价值,我在他们眼中可以说是废物一个了,我不能为他们挣得任何的荣耀,不能按他们的话做任何事,不听任何人的说教,我失去了做一个孩子的资格。 
  阿妖的出现有时会让我想到我的归属,我不知道我以后会是什么样子,我想像不到,也懒得去想。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说实话我并不想像阿妖一样在每个夜晚游荡于每个酒吧,我只想过一种安静平稳的生活,有一间自己的房子,有一个我爱的爱我的女孩子,有一只看上去可爱的小狗,奢侈一点的话有一辆车。这样我就很知足了。当然这些想法只是一些想法而已,以后的事情谁也不知道啊。 
  阿妖有时会在彩色的霓虹灯下无声地哭泣,泪滴在风中飘落而下的样子很凄美,会让你想到许多事情。关于阿妖的事情我几乎一无所知,她从没告诉过我们什么。在阿妖哭的时候我总是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她,当她哭完了我们就坐在一起喝酒。              
第二部分 … 三里屯的一个酒吧(1) 
第二部分 … 三里屯的一个酒吧(1)  24 
  转眼五一就到了,监狱再次放假一个星期。放假的第一天,我和君乐还有阿妖一起去看君乐的朋友的演出,演出的地点是三里屯的一个酒吧。君乐的朋友叫黑三,这个绰号是他以前当愤青时的见证,出于对愤青的尊敬我们管黑三叫三哥或黑哥。据三哥讲他们那个年代的愤青都穿黑夹克、肥裤子、头发长长的还是卷的,并视唱崔建的歌为牛B,他们当时的事业是拿着板儿砖到处砸人,闲暇的时候友情出演胡同串子,啤酒一喝就是一捆,喝完一捆之后忙着打架斗殴,事情不妙就忙着跑路,刺激而无聊地活着。因此很多的愤青都很痛苦,所以三哥选择了玩音乐来发泄痛苦,松点的愤青干脆转行当起了衣冠禽兽。三哥有一支乐队,在三里屯小有名气,经常串场演出,君乐偶尔认识了黑三,此后见面的机会多了就成了朋友,三哥的年龄大我们十五岁,但我们沟通起来却并没有年龄的障碍。 
  我们来到酒吧的时候,三哥正在调试音箱,他的那把吉他很是牛B,颜色是自己喷的,琴箱的表面有一只蝎子,蝎子的尾部有一个美女。三哥解释说这叫蛇蝎美女。那把吉他被三哥称做“摇滚的木头”。这说明三哥还是个诗人。 
  我们在酒吧里等了一会儿,黑三和他的“小三子”乐队上台了,一露面,黑三先来了一段solo烘托气氛,接着“小三子”不负重望,让大家high到了极点,黑哥的歌写得很愤怒,仍然带有愤青的色彩。 
  三哥长得颇有些像郑钧,不同的是没有郑钧那么妇孺皆知。三哥成长在一个颇有艺术氛围的家庭,父母都是搞艺术的,多多少少对三哥有些影响,三哥生活在北京宣武区琉璃厂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在琉璃厂的附近有一条乐器街,在那儿能买到各式各样的吉他、贝司和各种乐器,那儿生活着一批玩音乐的人,还有一些三哥的发小。神奇的是三哥上的小学竟是我们现在的初中,黑哥回忆他的小学的时候说,那是一帮傻B聚集地。这和我们的想法没有什么不同,而且我们都不想当傻B,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讨厌那个地方的原因之一。后来三哥混到初中后实在混不下去了,就退学玩吉他,其中大部分时间出演愤青的角色。 
  在大多数愤青收起黑夹克剪掉长发浪子回头的时候,三哥一个人跑到了西藏、内蒙、青海……当起了流浪吉卜赛人。黑哥的这种流浪生活也是我一直梦想的生活,可我的父母不是搞艺术的,我不能去西藏看布达拉宫和雪山、不能去青海湖、不能去内蒙的大草原,而这些东西我不知道我此生是否还能有幸见到。谁都不知道我能活多久,包括我自己,生命是脆弱的。 
  然后我们一起喝酒,我和君乐很快喝高了,三哥和阿妖对着闷,后来他们也喝高了,我们四个酒鬼走出酒吧,沿着三里屯的灯光毫无目的地走,我们走一会儿吐一会儿,像是要把心中的愤怒全部吐出来一样,直到最后我们吐得再也吐不出东西来,才稍觉得舒服了一些。我少有见到阿妖喝醉的样子,阿妖喝醉的样子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有些天真有些颓废,总之让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我们漫无目的地走到工体,就不知道还能走向哪儿。待到三哥稍微清醒过来后提议我们一起去他家。我们打车去了黑哥的家,两室一厅的房子,在黑哥的卧室里堆满了卡带和CD,房间的墙上挂着西藏的风景画还有他们演出时的照片,写字台上有黑哥女朋友的照片,不过是很久以前的照片了,那个女孩子笑得很单纯很可爱。房间显得凌乱不堪,却有一丝浪漫,墙的颜色是蔚蓝的,给人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另一间房间里有几把吉他、几台音响、一套沙发,还有一台电视机和VCD,这个房间很小,放下这些东西已经显得很拥挤了。在小客厅里,黑哥从电冰箱里又拿出四瓶啤酒,然后我们接着喝,黑哥喝完啤酒之后又拿出一瓶“小二”,带着醉意对我们说,教你们一招新的,然后他又拿出一瓶雪碧和一个杯子,把“小二”和雪碧掺在一起,猛地把杯子往桌子上一拍,这好像是伏尔加的喝法。黑哥一口气喝光了杯子中的酒,口中喃喃地说真他妈的没劲。后来黑哥拉住我不停地和我说话,大多数的话我都已经忘了,只有一句话我还记忆犹新,那是黑哥说的“活着真他妈没意思”,我之所以记住这句话是因为在我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不断地在思考这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要活着。我找了许许多多的理由,可我发现没有一点是可以称得上理由的,换句话说就是我一直没有找到活着的理由,可我还在活着。我很羡慕那些自杀的哥们,我觉得一个人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放弃,那还有什么不可以放弃的呢?说到自杀我想起了海子这位80年代浪漫主义诗歌的终结者,还有屈原、顾城等等,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呢? 
  我在黑哥家睡到早上9点才醒,林小雪给我打了一个传呼,我把电话打了过去,林小雪约我去西单书店买书,然后我起身来到黑哥的洗手间,洗漱完毕之后黑哥还有君乐阿妖都没有起,我没有叫醒他们就走了。 
  五月的上午还是比较温暖的,街上的人大多数是外地来的游客,他们来游览这个让我感到厌烦的城市。我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挤上了公共汽车,如果大家想知道北京人素质到底怎么样,去挤一次公共汽车就知道了。到了西单书店的时候,林小雪还没有来,我坐在西单书店的门口等。在这个比较繁华的地段,人们的穿着也是很繁华的,年轻的姑娘们已经穿上了皮短裙,就连人老珠黄的中年妇女们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好像并不是要去购物而是去寻找她们的人生第二春。形形色色的人来往于这里,把西单搞得纷乱而嘈杂。 
  当我胡思乱想得起劲的时候,林小雪来了,还是一身白衣,我见到她后说:“怎么你没有别的颜色的衣服吗?”她说:“怎么,不行吗?”我忙说不是的,只是好奇。林小雪笑了笑,没有再说话。然后我们走进西单书店。我陪着林小雪在书店里逛悠,她先走到现代文学的书柜前拿起一本林语堂的书,看了几眼后又放回去,再拿起梁实秋的看几眼再放回去,这样转悠了几圈后,林小雪问我什么书好看,我说没什么书好看还是去吃饭吧,我已经饿得快走不动了。“那好吧,咱们去麦当劳吧,我请客。”林小雪说。“其实我也没准备请你。”我笑着对林小雪说。 
  我们来到位于西单商场右边的麦当劳,人很多,数不清的恋人和孩子在里面,我们进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座位,我对林小雪说咱们还是去吃鱼香肉丝吧,味道也不错。我有一段时间生活窘迫没有什么钱,吃一顿鱼香肉丝对我来说就是很好的饭了。记得有一次,我的一个哥们儿请我吃饭,哥们儿很慷慨地说点些好吃的吧,我毫不犹豫地点了鱼香肉丝,让我的哥们儿着实吃了一惊,他说万万没想到我所谓的好吃的竟然是鱼香肉丝。我很小的时候,就对这道菜情有独衷百吃不厌,像我这样对鱼香肉丝情有独衷的人是不会成什么大气候的,这是我的一个哥们儿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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