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木·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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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木·第11期-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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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风吹过,雪,带着呜咽的声音,下得更大了。   

  八   

  那一把银芒闪闪的凤凰银针下,冷傲的陶冬至和武功高强的水仙,都死了。死的时候,水仙紧紧地抱着冬至,怎么也没有办法把他们分开。所以,只好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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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冬至·水仙(6)         

  这世上,男男女女的姻缘,都是纠缠在一起的。   

  说一点前世的事情吧。冬至与水仙的姻缘,自前世而来。前一世,冬至是男子,与身为女子的水仙相好。后来,冬至恋上了另一个同样叫水仙的年轻女子,并与之起誓:来世我为女你为男,再结尘缘。红颜老去的原配水仙郁郁而终,死前赌咒:来世若你为女子我必生为男子负你一场。冬至死后,紧紧记着水仙的赌咒,投生时因自己是女子,迟迟不愿出生。她不知,水仙死后仍念着旧情,放弃了死前的赌咒,仍投生为女子。可冬至她始终,都是一个自私的灵魂。她不想偿还前世欠下的情债,宁愿作为男人生存,令红衣女子水仙为她痴迷,为她受伤,生死关头,她又不愿闪避,宁愿让爱她的男人水仙为她赴死。   

  这就是冬至和水仙的故事。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是不是?爱情故事,哪有不痛的呢?   

  哦,你们问我,我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守着这所陶家老宅?   

  我呀,我的名字也叫水仙,年轻时没有美貌,喜着红衣。可我是皇帝的女儿,我要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包括他人的生死,皇帝的圣旨,都能得到。只除了要一个女扮男装的人的爱情。不管我用什么手段,她宁愿死,都不愿爱我。冬至死了。爱冬至的男人水仙,也死了。但爱冬至的女人水仙,还活着。我还活着,守着这一座陶家老宅,就这样在岁月里慢慢地等待,等待死亡。有时候后悔会像虫子一般噬咬我的心,如若我当年看得开,今日便不会是这样孤清的局面。可我爱得太深,成了执着。执着地地一错再错,执着地守着前世的咒,今世的痴,守着永远也得不到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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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锦年花伤(1)         

  宣传语: 2007年秋天,安柠筱洁最唯美忧伤《锦年花伤》,由《旋木》强势出击。   

  倾城巨作——继安柠筱洁《当白瓷划过透明忧伤》之后,又一部催人泪下的中长篇作品。   

  这马不停蹄的锦绣佳华   

  我像那只飞过沧海桑田的姑射鸟一样   

  越过很多很多锦年的花开   

  听过很多很多琉璃的童话   

  路过很多很多玲珑的城池   

  遇见很多很多喜欢的人儿   

  却再也寻不到   

  一个像你一样   

  像你一样的   

  恍如天神的男孩   

  '序' 谁的眼泪轻舞飞扬   

  ——新生代眼泪派写者安柠筱洁   

  亲爱,我叫你孩子。   

  你叫我孩子。   

  曾经有孩子对我说,安柠筱洁的文章呐,会有不忍心看的感觉,却又忍不住读了又读,每一次读到我的文字,都会哭得很厉害。   

  我们都是蜜罐中长大的孩子呐,如果你不曾看过《旋木》,不曾读过安柠筱洁的文字,那么你就不会知道,这世界上,还有那样一种痛可以痛到骨髓里,还有那样一种感动让你在顷刻间泪流满面。   

  但是你也会读到,希望、重生,这世间所有的美好与善良,以及,我们的王子。   

  没有爱情,便是无色人间。   

  一直在夜夜不息的幻觉里看见一个恍如天神的男孩子,他那么完美,美得可以让人无法呼吸,女孩年轻的时候,都会有执著地爱着的那个人感觉。   

  那是怎样的一种爱呢?   

  他笑起来的时候,鼻翼有小小的皱纹。   

  他的眼神清澈而执著。   

  他的样子恍如天神,高高在上的,不可企及的神。   

  总有一个人,你很爱很爱,却得不到。   

  总有一段感情,刻骨铭心,成为心中的遗憾。   

  但是这世界上,还会有一个很爱很爱你的人,在角落里远远地看着你。    

  所谓爱情,便是在听到一个人的名字时,心皱皱的、疼疼的。不管他是否爱过那个过往的自己,是否给过一段甜蜜或者伤害,只是他的名字,就让我们泪流满面。   

  安柠筱洁:   

  性格多重的江南女子,水墨丹青般眉眼,性格中有温婉细腻,却也不乏淘气俏皮,是个爱闹女子,却也会在角落里黯然。感情执着,却因为年轻而不知所求,常常被带入作品中人物的世界不能自拔。   

  真心地爱着身边所有的人,真心地记得每一分别人的给予,2007年,很多曾经身边的人都在漂泊,包括自己,渴望重逢。总是失去,才知道珍惜。   

  这人生,这爱情,这故人、这故事,都是迷局,一路走好。记得感恩。    

  锦年花伤    

  文/安柠筱洁   

  2007年,流年。   

  2007年,留恋。   

  2007年,回忆。   

  栗姬湾,一片开满了紫色花朵绿地,这是我十年来第一次看见栗姬湾遍地的绿色龙舌兰开出鲜艳的花朵,炽热的、繁茂的,几乎要将我的眼睛灼伤,可是没有人知道,掩藏在层层叠叠紫色花朵下的,有关龙舌兰的秘密。   

  据说,能够一起看见龙舌兰开花的男女,可以一辈子相爱。   

  我想念棠初心,想念苏伊寒。   

  我想念梅筱萱,想念恩雅。   

  这些曾经与我的生命息息相关的几个名字,这些曾经让我微笑哭泣的名字。   

  本期导读:   

  兰锦心是一个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因为一次争斗,她认识了一个叫做棠初心的男孩,他们被一起关进小黑屋。传说中这件屋子里曾经死过一个孩子,他们是否能够逃脱阴森的小屋?而女孩兰锦心的童年,会在一次次意外过后,发生怎样惊天的变故呢?   

  第一章 那破碎一地的童年碎片    

  1、你尝过孤儿的眼泪吗?   

  初心,我能够记忆起的和你纠结的场面,实在是像一场闹剧,糟糕地不成样子。   

  初心,我和你相遇在宁城最破旧的孤儿院,那个落满破碎不堪黄色枫叶的后院里,我们为了争夺最后一点点香皂碎片,争斗起来,你用尖锐的指甲抓破了我的脸,而我亦愤怒地用最后一丝力气抓起了地上一块石头,打破了你的头。鲜血顺着你的额头流了下来,而我脏乎乎小脸,亦是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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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锦年花伤(2)         

  闻讯而来的院长嫫嫫在盛怒之下,把我们两个一起关进了可怕的小黑房子。   

  直到今天我回忆起那所黑暗的、只有四个平方米的小黑屋,心里仍然是无法抵挡的恐惧。   

  你还记得吗?那破碎的窗户,上面支离破碎的玻璃,就像我们破碎不堪的童年。   

  身后腐朽的木头,散发出让人窒息的绝望气味。还有墙上触目惊心的暗红色字迹,更是把我们逼上了崩溃的边境。   

  我们已经认识稀疏的汉字,知道那是一个不堪忍受孤儿命运的小孩,临死前书写的绝望。   

  我们依然不肯原谅对方,倔强地各自站在屋子的两个角落。   

  漫长的时间过去了,黑屋里已经由浑浊不清变成伸手不见五指,窗外已经没有了人影和声音,仿佛我们已经被彻底地遗忘在了这个绝望的角落。   

  “呐,我好害怕。对不起,求求你过来,好不好?”我蹲在地上,抱着早已经失去知觉的双腿,声音哽咽,眼泪不停地往下落。   

  “我也是,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啊?” 黑暗中伸过来一双摸索的手,抖抖挲挲地,抱住了我的冰凉的身体。   

  “我叫棠初心,因为我被送到孤儿院的时候,院长嫫嫫办公室的窗台上,正巧有一盆初开的海棠花。”   

  “我是兰锦心,来的时候,院长嫫嫫窗台上的海棠花已经凋谢,换成了一株郁郁葱葱的龙舌兰。”   

  院长嫫嫫大概是想我们可以像这些卑微的花花草草们一样,一生的需求就只是一杯水,一缕阳光,就可以长大开成美丽的花。   

  可是,今夜,我们被所有人遗忘。   

  棠初心,我们是两个因为严重缺乏营养而头发稀疏发黄的小孩,在恐怖降临的时候忘记刚才的厮杀,紧紧地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我忘记说,兰锦心,是一个在四岁时候就被父母抛弃的女孩子,棠初心,是一个有着像冬眠过后刚钻出土地的鼹鼠那样漆黑潮湿眼神的男孩子。院长嫫嫫那么喜欢女孩子和花朵,我们的名字都开成花,我们的名字都是最温暖的小女生名字。   

  这一个充满恐惧的漫长黑夜,我们相互取暖,相互依赖着。   

  第二天阳光明媚的时候,门终于被打开,被虫子爬满全身的我们却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甚至连哭,都发不出声音。   

  从此,我畏惧黑暗,畏惧狭小的空间。   

  这世上的一切,是多么的不安全。   

  那一次的禁闭以后,我们都生了一场大病,我脸上的伤口感染了,你发起了高烧,我们安静地躺在同一间条件简陋的病房,靠着廉价的药物捡回了一条命。   

  多么可悲,我们争斗的源头,那块拇指大的香皂头,只是因为听说,那一天孤儿院里,会来一对领养小孩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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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锦年花伤(3)         

  我和初心都渴望,能够得到那块香皂,洗一洗脏得看不出眉眼的小脸,我们多么渴望,能够走出这间狭小阴霾的孤儿院,开始一种全新的充满阳光和希望的生活。   

  可是,我们都错过,那次多么珍贵的机会。   

  后来的后来,我们成了孤儿院里相依为命的两个小孩,孤儿院里的小孩多么可怜,狭小的房间里睡着几十个脏兮兮的小孩,夜里不能翻身,因为动一动,浑身的骨头硌在僵硬的床板上,都会生生地痛。我们没有孩子们可以吃到的任何零食美味,唯一拥有的食物,只有黑黑的馒头,和没有任何味道的白面条。   

  我说,初心,我不想吃面条,不想吃馒头,呐,我吃得都要吐了。   

  于是我们多么渴望每个月1号食堂的师傅会从破旧的卡车上搬下来一大块猪肉,满园令人窒息的肉香让孩子们疯狂地扒在食堂门口欢叫。   

  开饭的时间到了,我们伸长脖子用企求而卑微的眼神看着师傅手中的勺子,哪怕多一点点肉沫,也是件让人幸福的事情。   

  我总是狼吞虎咽地吃掉那几块肉,甚至连碗都舔得干干净净。   

  然后呢,你捧着小碗屁颠辟颠地跑到我的眼前,里面几块流油的红烧肉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你笑嘻嘻地说你不爱吃肉,把每个月仅有的几块肉都夹给了我,你把我吃不完又不许扔掉的硬馒头眉开眼笑地咽下去。直到有一次,你背对着我,用硬邦邦的馒头使劲擦着那个沾着肉沫的小瓷碗,然后贪婪地吃下去,我终于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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