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哑在十年前被周煜收养,改名周亚,虽然他不再哑了,但大家叫习惯了,“哑哑”也就成了周亚的小名,就像在非正式场合下哑哑也都是叫周煜“哥哥”而不是“爸爸”一样。 而“麒儿”和“麟儿”则是周煜和隔云生养的两个儿子。
隔云在几年间不断为自己更换、完善身体,早已将两个种族的基因研究透彻,要制造出个“混血”的孩子自然不在话下,兴起之下,隔云就杂糅了自己和周煜的基因培养了一个“试管婴儿”——麒儿。
“麒儿”是小名,照周家的规矩每个孩子都有小名、大名和字,这是古人的习惯,周家给传下来了。
麒儿姓周名容,字雅涵,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隔云不怎么抱孩子的缘故,周容能说能跑之后就和周煜特别亲近,看到周煜就屁颠屁颠地跑上来,看到隔云却慢慢地挪。这让隔云很不忿,于是周容诞生两年后,隔云又“造”了云熙。
云熙就是“麟儿”,字瑞祯。对这个小儿子隔云倒是比较上心,时常就来抱抱。隔云本意是想多一个亲近自己的儿子,省得周煜时常在他面前炫耀,哪想到云熙能跑能跳之后亲近的也是周煜。郁闷之下,隔云只能打消了“两儿子相互攻讦”的美好念头,转攻“你是慈母,我是严父”的家庭模式。 事实证明,隔云确实比较适合做“严父”,三孩子——包括哑哑——都对其充满了敬畏之心,连时常不把周煜放在眼里的何隶凡都不敢在隔云面前随意造次。
周煜笑看着何隶凡,而何隶凡却是一脸不屑地撇着嘴站在窗户前,那目光时不时就在周煜和哑哑接触的手上溜过。不过看到隔云上来,何隶凡的神情微微肃了肃,不再那么放肆。 何隶凡喜欢哑哑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大家都知道,双方的家长也都知道,周煜和隔云自然不会说什么,总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至于何隶凡的父母,何隶凡的母亲有些势利,听说了哑哑的家世,当下什么都不管了,还鼓吹儿子再接再厉,而何隶凡的父亲在家里是没有发言权的。 面对何隶凡明目张胆在自己面前追求、“轻薄”哑哑的行为,周煜倒不阻止,只是有时候忍不住捉弄一下何隶凡而已——做父亲的总是这样的。而隔云对这些事情并不怎么管,看到也全当没看到,他对索兰和周煜以外的任何人或事始终不太上心。
看到周煜又再调侃何隶凡,隔云便插嘴道:“煜,说正事。”
周煜笑笑,便对何隶凡说:“隶凡,明天我和隔云要去一趟上海,刚好你来了,就住下吧,帮我们照看一下麒儿麟儿吧。”
何隶凡比哑哑还大了六岁,如今二十四了,正在白泽学院读进修生(这是白泽学院特有的一个学位),今天本是周末,何隶凡来找哑哑,没想到成保姆了?
何隶凡眼珠子转转,想到麒麟两小孩十分听话,而且还可以和哑哑住一起……呵呵,这个保姆还不坏。
何隶凡肚子里的坏水开始冒泡的时候,哑哑细细弱弱的声音却从周煜身后飘出:“煜哥哥,你不要留他下来,他老欺负我……”
周煜嘴角一翘,没理会哑哑的抗议,抱着孩子和隔云施施然离开了。
等周煜和隔云走远了,何隶凡上前将哑哑一把拉到自己怀里,恶狠狠地说:“还想躲?哼!” 哑哑徒劳地挣扎:“你——坏!我去和煜哥哥说!”
何隶凡扬扬眉毛,不以为然道:“你煜哥哥可是连婚礼上收到骨灰坛都能面不改色继续婚礼的人,你指望他?!”
又是一年春来早(2)
十年了,上海的变化很大。新型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也让天空慢慢恢复了蔚蓝,但如果你站在路面上抬头,看到的却不是整片整片蓝蓝的天空,而是一个个飞快移动的黑点——30%的交通流量都被分离到了空中。
低空飞行交通工具虽然还不是十分普及的平民级商品,但只要你的能收入能上十万,供一辆最低档次的“飞行摩托”是没问题的,况且,在上海这个现代化大都市,有钱人总是不会缺少的。 有钱人都升空了,地面交通就显得不那么拥挤了,城市地面基本上被平民和穷人占据,低价位的商品房、售价较低的普通百货、充斥了各种小商品的廉价商业街还有各种各样适合普通收入及低收入人群的场所——基本上所有有出现空中建筑的城市都在朝着这种方向发展:除了平民,就是墓地。 墓地?
是的,墓地。
或许和中国人狐死首丘的传统观念有关,只要条件允许,他们总是喜欢给死人建一座坟墓,以期让死人能够安心。
梦居园,相当福瑞的名字,但这里却是上海郊区规模极大的一处陵园。
普通陵园的墓区多半是芳草青青,绿树成荫,但梦居园南区中的一个角落却不是这样。 今年春天来得早了,暖风一吹,樱花也就开了,繁盛的樱花树在三月的春风中如同一顶顶颜色粉嫩的大伞,远远看去,只能看见红的、粉的、白的一丛又一丛交错在一起,一阵风过,小半个墓园就下起缤纷的樱花雨。
这样的景致应该出现在男才女貌的浪漫大道边,而不是出现在墓园里。
有好奇者进入林子探寻,林子里没有什么神秘的小屋和奇装异服的女巫,只有一座看上去十分普通的墓碑。虽然这墓碑制式豪华,但它依然是块墓碑,上面写着“爱女萧湘之墓”,除此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于是大家便猜测,这萧家恐怕又是哪方豪门,家大业大,特意圈一块地养一片樱花林来满足某个已去之人的爱好。也有人去搜索,果然查到上海曾有一富豪人家姓萧,只是现在这些人早已搬入空中别墅,普通人只能感慨一句:有钱真好!
三月十二号,熟悉梦居园的人都知道,每年的这天,都会有两个年轻男人来祭拜林子中的萧小姐,这两名男子都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一人英俊潇洒,气宇轩昂,一人冷漠淡定,身上穿的衣物虽然看似普通,不过总会有识货的人认出:纯手工!专属设计师!——这简直就是金钱的代名词!
“煜,他们又在看猴子。”
“呵呵,他们想看就看吧。”
“可是我不喜欢!”
“你别理他们就好了。”
“我讨厌!”
“那我帮你挡着?”
周煜笑着将隔云搂进怀里,似乎是想用自己的身体替隔云挡住周围人窥视的目光,不过这样做显然不会有太大的作用,起码周围的人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隔云的模样。不过这个动作对于隔云来说却有不同的意义了——
“煜,你真好!”
隔云在周煜怀里蹭蹭,甜滋滋地说。周煜笑了,亲亲隔云的头发,他喜欢隔云装乖巧撒娇的模样,明明顶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却让人觉得他一肚子坏水都在冒泡泡,可爱得让人想一口吃掉。 两人的亲密举动让旁人稍稍移开了目光,虽说同性恋已经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不过在民间舆论方面还是有不少人持有偏见,这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改变的。
伸手拂去墓碑上散落的花瓣,周煜和隔云给萧湘祭拜完,周煜清了嗓子,开口道:“湘湘,今年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相亲相爱。从去年今天到现在,隔云和我生过一次气,因为我们在逛街的时候我没有为乞丐掏钱,隔云说我是坏蛋,我说隔云是笨蛋,两个人就吵起来了……” 周煜自己说这也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一声,道:“过了半天想起这件事两个人都觉得很傻……” “是你觉得傻,我只是觉得无聊!”隔云插嘴纠正。
周煜笑笑,顺着隔云的话说:“是的,隔云觉得这次吵架很莫名其妙,我也觉得莫名其妙也觉得很傻,于是两个人就不再争吵了。”
周煜话音落下,似乎是有一阵风过,墓前下起一片缤纷的樱花雨,摇晃的树枝簌簌作响,似乎就是萧湘给两个人的轻笑。
周煜眉眼中带着笑意瞅了一眼隔云,又道:“湘湘,今年隔云比去年更任性了,每天都喜欢撒娇、耍蛮,还想只懒到骨头里的宠物,每天早上都喜欢睡到很迟,下午要去晒太阳,又一定要人抱,还要人给他摸摸,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有要人给他弹琴,还要搂着他给他顺毛……湘湘,你说我是不是把隔云给宠坏了?”
隔云撅起嘴:“你不宠我,我就不理你了!”
“唉,我哪里敢啊。”周煜搂过隔云的肩膀,佯做无奈地叹气,“我只能一年比一年更宠你,免得你哪天突然说我不如以前疼你了,你就跑了。”
隔云的尾巴顿时翘起来了,得意洋洋地说:“这还差不多。你要不是我疼我了,我就不理你了。”
周煜笑着摇头,亲亲隔云柔软的头发,他是舍不得让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离开的。 “湘湘,明年我们两个还会一起来看你,所以请你可以在天堂里好好玩,不用担心我们。”
周煜和隔云走出樱花林时,正好碰上了同样是前来祭奠萧湘的徐旻浩,虽然徐旻浩很不厚道地在别人的婚礼上送上一坛骨灰,但不论怎么说他也是出于对萧湘的感情才这样做的,况且徐旻浩后来转述的话也让周煜对萧湘这件事释然很多——
“她说她会在天堂监督你们……不许对隔云不好,不许始乱终弃,不许红杏出墙,不许对其他人太温柔——小孩子也不可以,不许……每年要去看她,要对她说两个人有多恩爱,要让她知道她的主动退出是值得的,不然她会化为厉鬼来找你们麻烦……”
于是周煜和隔云每年都会回到上海来看看萧湘,来告诉她他们两人今年还和以前一样好。 徐旻浩对周煜也只是一时不忿,还没有到憎恨、厌恶的程度,随着时间推移,他和周煜的关系倒也没有很差。不过因为种种不凑巧的缘故,他们自婚礼之后就没有再见面了。 周煜给徐旻浩打了招呼,徐旻浩还礼,但走近了,徐旻浩上下打量了周煜,惊讶道:“周先生?您今年四十了吧?可是我觉得你好像比我还小十岁似的?还有隔云先生,您的模样和当年似乎完全没有变化嘛。”
徐旻浩这话并不是恭维,他这个偏执狂也不怎么会恭维人,他只是照实说。周煜今年四十,但看上去似乎只有二十五六,眸光清利,身材挺拔,比三十七岁的徐旻浩还小一轮似的;而隔云按照户口簿上计算今年也三十了,但和当年比起来却好像只长了两三岁,依然是是那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清秀样子。
周煜和隔云对视一眼,隔云嘴角微微翘起,似乎有些得意。
徐旻浩笑问:“有什么秘诀吗?我想我妻子会很高兴知道一些奇特的保持年轻的秘方。” 周煜笑笑,简单答道:“可能是天天都在家里悠哉悠哉的,没有辛苦就不容易了老了吧。” “是这样哦,看来我也应该把手上的工作交一下,好好休养几年。”
徐旻浩笑着说,不过他显然只是在开玩笑。徐旻浩不比周煜、隔云这样悠哉,他们徐家在台湾虽然颇有名望,但也都是自己一手打拼出来的。一个三十多数天天在商场上打拼的男人,身材没有走样已经很难了,一两条皱纹也只会增加他的成熟男人味而已。
徐旻浩又和周煜两人寒暄了两句,就各自道别了。看徐旻浩走进了樱花林,周煜这才回头对隔云说:“或者我们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