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 乐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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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 乐小米-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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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来得及说谢谢,江别鹤已经像一个幽灵一样出现在我和顾朗身边,他一定是听到了顾朗最后那句歧义得要死的话。   
  我和顾朗连忙喊了一声,副校长好,然后都想匆忙离开这个尴尬的地方,结果跑时,又因为不默契居然撞到了一起,然后踉踉跄跄、连滚带爬地离开了原地。   
  有人说,身上有胎记的孩子命运都会很波折,因为胎记就是为了将来失散在人海时,与最亲的人相认时好用的。   
  说这个话的人,是海南岛。   
  他曾说过,小瓷的小腹上就有一颗心型的胎记。所以,小瓷是一个命很苦的小孩,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在茫茫人海遇到她的亲人。   
  飞鸟吊坠的事情,变成了我的秘密。   
  只是,顾朗,我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在茫茫人海之中分离,它会不会让我找到你?   
  我一直都不想说起十四岁的生日。     
  因为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被恶魔诅咒了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我和我的朋友,将相隔天涯。   
  太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发生在十四岁生日之后——叶灵的自杀、顾朗的离开、海南岛的抢劫、胡巴的入狱……   
  闭上眼睛,听不到风的声音。   
  只能看到模糊不清的往事,从生日那天开始,隐约浮现——   
  我生日那天,叶灵亲手用彩线给我编了一根手链,天蓝色的底,间着白色的线。   
  蓝色是忧郁,白色是纯洁。   
  她亲自给我系在手腕上,然后晃起自己手,冲着我会心一笑。她的手腕上,也有一条和我一模一样的手链。   
  校园里的女生,总是喜欢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戴一样的小饰品,这是我们亲密的方式。   
  那时候,校园里非常流行编制这种手链,有各种花式。密密的丝线伴着女孩密密的心事,一缕一缕的,都编在了这手链里。她们会有意无意的送给自己喜欢地男孩,那种含蓄的心事,不点破却彼此心知。有手巧的女孩子,甚至将手链编得很宽,编成男生打篮球时常用的护腕。 
  
  江可蒙也给海南岛编了一条,送给他。   
  结果海南岛直接视而不见。   
  那个时候,也有好多女孩子喜欢他。回想起那个时候,我们真的都好浅薄,最初的情事萌动,大多都是对那些样子好看的男生。         
        
  江可蒙少女的心意,就这样被海南岛在班级同学的众目睽睽之下,硬生生地给蹉跎了。   
  不过,江可蒙的这颗少女之心还是很坚强的。当天下午,她找到我,说,天涯,请你帮我把这条手链转给海南岛吧。小模样可怜兮兮的。   
  这是一向强势过我很多的江可蒙,第一次请求我帮忙。   
  不知道是出于心理上的喜悦,还是我本质上就是一个热心的小三八,我居然答应了她,接过了那条手链。   
  那天下午,我笑得比拉皮条的还谄媚,希望海南岛收下江可蒙这份大礼。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我是同情江可蒙,觉得她和我一样,都是喜欢着一个男生,却得不到回应。   
  这叫什么来着?   
  对,这叫同病相怜。   
  诗意一些就叫做:同是天涯沦落人。   
  海南岛最后被我逼得没有办法,他说,土豆,你要是给我编一条,我就收下。   
  我大概是为了不辱使命,豁出去了,我说,好的,你收下,我就给你编一条。   
  胡巴在一旁,眼睛直勾勾的,说,我也要!   
  海南岛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说,靠!要你大爷个鸟!   
  后来,我就跟着叶灵学,编了两条歪歪扭扭的手链,而且还是粉红色的。一条送给了海南岛,一条送给了胡巴。   
  胡巴眼巴巴地看着我把那条粉红色的手链系在他的手腕上,他说,土豆妹子,要是你生在古代,你那个笨样儿,绝对是会被你的夫给休掉的!   
  海南岛说,土豆,别理他,挺好看的。   
  江可蒙因为我成功将她的手链推销给海南岛,对我感激有加,大有要和我变成孪生姐妹的劲头。如果人可以像丝线一样,用来编手链的话,估计江可蒙绝对会紧紧地跟我缠绕在一起,编成一条永不分离的大手链。 
  
  所以,生日那天,江可蒙也给我送了一份小礼物,我简直受宠若惊。   
  当然,我记住了十四岁的生日,并不是因为叶灵的蓝色手链,也不是因为江可蒙这份突如其来的好意。而是从这一天开始,到此后的三个月为止,我的记忆好像丢失了一样。   

  我只记得那天,下了一场大雨,很大很大的雨。   
  我们四个人各自回家报到后,相约六点在清风街的面铺见面,这是叶灵的建议。她说,人生日时,应该吃长寿面的。所以,我们找了一家兰州拉面馆,用拉面来充当长寿面。   

  从六点开始,一直等到七点半,都没有见到叶灵的影子。   
  感觉有些不对劲的我们连忙赶去她家,在门口拍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门,都没有人回应。   
  ……   
  我们又回到那家面馆,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店铺打烊,我们都没有见到叶灵出现。   
  胡巴摊摊手,说,她大概忘记了吧。有了顾朗,我们这些朋友都退居二线了。唉。   
  我看着海南岛,眼巴巴的,说,她会不会出事啊?   
  那个大雨的夜晚,围绕着能找到叶灵的地方,我们三个人奔跑着,找寻着,可是,依旧,没有人能够给我们回应。   
  ……   
  从此,记忆每逢雨天就开始疼痛。   
  不是因为我生日的那场大雨,而是我生日后三个月,那一天,也下了一场大雨。叶灵像一个轻飘飘的叶子,从楼上坠落。   
  他们说,她失足坠楼的那天,眼上蒙着一条天蓝色的毛巾,上面有一只可爱的小熊仔,笑得那么温暖。我的叶灵,她好像离开之前,再也不愿意多看这个世界一眼。   
  哪怕一眼。   
  当时的顾朗,因为太过放纵,已经被他出离愤怒的黑道老爸给转离了我们学校,也搬离了这座城市。   
  至于他去了哪里。   
  没有人知晓。   
  从此。   
  叶灵的坠楼和顾朗的离去,就像一个盛大的秘密,沉静在水底,每个人都能看到,但每个人都无法捞起,揭开谜底。   
  后来,各种流言四起。   
  传得最凶的版本,就是说,叶灵怀孕了,于是顾朗就抛弃了她,伤心欲绝的叶灵就坠楼自杀了……   
  也有人说,是因为叶灵酗酒的姨父不想再出钱养活她了,所以就将她蒙着眼睛推下了楼……         
        
  甚至有人说,顾朗去了别的城市依旧堕落,小小年纪居然开始吸毒……   
  ……   
  于是,就这样,她和他,从此,离开了我的生活。就像一段烟火,美丽过,温暖过,却最终要落幕。   
  那三个月的画面,就像粉碎了一样,难以拼凑起来。星星点点的碎片上,只有依稀的影子——叶灵自杀、顾朗离去、海南岛逃跑、胡巴进了劳改所,而我,留在了原地……   
  两场大雨隔开了那段残酷的往事,隔离了我们五个少年的青春。记忆那么疼痛,那么残酷,再也不愿意想起,再也不愿意清晰……   
  她离开后的大段大段日子,我总是梦到她,梦到她用天蓝色的毛巾围住眼睛,摸摸索索地向前走……在梦里,她会喊我的名字,天涯,天涯……   
  她是在告诉我,她迷了路,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还是在告诉我,她需要一个怀抱、一点温暖?   
  可是,在我冲她奔去时,她的嘴角却勾出诡异的笑,然后,整个人一跃,就如同一片秋天的叶子,跌落在大雨滂沱的街头。   
  血水蜿蜒了一地,染透了我们几个孩子的青春……   
  后来,我将她彻底埋在了心底。   
  不敢想起十四岁时那段痛楚淋漓的三个月,被两场大雨给隔开的三个月。   
  我把我最好的朋友埋葬在了心最深处,连同那悲伤的日子。我请求所有路过的人,都不要再惊扰这个叫做叶灵的女子。   
  不要再惊扰这段往事。   

  第三章 我们   

  20 有没有这么一个人,这么多年,一直被你放在心里最深最深处,深到你自己都忘记了。   
  大学四年。   
  从青岛到长沙。   
  如果要问我,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我想应该是我收获了两个女子。一个是冷静得如同一幅水墨画的夏桐,一个是热情得如同油画的胡冬朵。   
  偶尔无耻地想一下,如果我是一个男人,如果是生活在可以妻妾成群的年代,那么我一定聘沉静的夏桐作为我持家理财的妻,然后纳胡冬朵当增加我生活情趣的妾,享尽齐人之福。 
  
  可惜啊可惜,我是个女的,一切都是白想。不过,海南岛同志看着在我身边的夏桐和胡冬朵,偶尔也这么幻想一下,特别无耻地跟别人说,夏桐是他的大房,胡冬朵是他的二房。这个时候,他身边那个已长成小小少女的穆瓷小妞,就气得跟个蛤蟆似的,腮帮子鼓鼓的,翻着小白眼,用杀人的眼神盯着在场的每一个女生,和她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们大家就会揶揄海南岛,说,哎哟,海南岛,你童养媳生气了。   
  海南岛并不以为意,他拍拍小瓷的脑袋,说,小毛孩子,懂个屁。天涯,你以为她跟你似的,那么早熟,十三岁就……他说到这里,话语结住了,似乎觉察到什么不妥,冲我笑笑,很内疚的表情,他大概是觉得碰到我心底那最痛楚的疤。 
  
  很多年前啊,那个抱着他的胳膊哭得肝肠寸断的小女孩,是多么倔强多么执着地对着窗外大喊,她会喜欢那个男子一辈子的。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她是不是依然不能释怀?   
  我看着海南岛,依然面带笑容,和周围朋友说笑,似乎根本没有被触动。好像很多年前的事情,已经不再在心里。那个被我成痴成狂喜欢的男子,已经像一层灰,轻轻从记忆里抹去。 
  
  是啊。   
  在这些年里,我的身高飞长,心也飞长,有了更多的梦想,更多的奢望,经历了更多的悲欢离合。   
  我甚至还在高中时谈了一场恋爱呢,和一个代号“辛一百”的男子,两年时间,要死要活。   
  那干柴烈火的劲儿,差点烧成灰。最后还是被人家甩了,就像甩鼻涕一样,甚至还不如鼻涕,呵呵。我当时啊,肝肠寸断,寻死觅活,那没出息透了的劲儿,差点成为当时学校的年度明星,很多人看足了我的笑话。 
  
  而且,不久之后,我还死撑着,打肿了脸充胖子,几乎每天走路都要歌唱。那感觉好像是想要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我艾天涯被人甩了,我一点儿都不伤心!瞧,我走路走得多欢快,唱歌唱得多嘹亮。 
        
     
  而我能在进入大学之后,迅速和胡冬朵成为好朋友,大部分原因就是,她的失婚也是在校园中引起了轰动,比我当年还凄惨。我一听说校园里有这么一传奇的女生,又开心又怜悯。出于一种变态的心理吧,我们俩就这么认识了。 
  
  这么多的经历,所以,最初的喜欢早已经不以为意了吧?十三岁年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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