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青春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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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迹青春的江湖!-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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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晚的酒我们哥儿几个喝得是忘乎所以,宿舍的灯全都熄了后,我们还在点着灯畅饮,记得老大喝完酒后,就靠在了一旁的桌子上,然后我们就这样说着话,随后我看到老三猛地给老大的后背来了几个巴掌,同时一股鹅绒在屋内四处弥散开来,原来老大的羽绒服靠在蜡烛上烧着了。他们几个都忙着帮老大灭火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没动,反倒*似的乐呵,那德行完全是把自己的痛快构建于他人的痛苦之上,要知道,老大的那羽绒服是三四百块钱买的呢,换作是你,衣服烧得绒毛乱飞,你难不难过?

  我这人对火天生敏感,记得西方有个作家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前言部分引用别人的一句话叫: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而我对火的感觉就是一见到它就发笑,尽管有时它是灾难。

  以前在高中读书,住在宿舍的时候,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宿舍里蚊子多得像轰炸机似的,为了能安然入睡,睡在我下铺的兄弟就在床头点了盘蚊香,当时他那蚊香靠近窗户,烧出的烟一升上来就跑出去了,对蚊子根本就起不了多少作用,我就让他把蚊香放在床尾,这样薰蚊子的效果就会好些,结果这兄弟夜里睡觉不老实,将被子的一个拐角蹭得落在了蚊香上面。天快亮的时候,我被一阵浓烟薰得是呼吸困难,同时被一阵呼叫惊醒,这兄弟的被子上面火苗嗞嗞地窜动,同时一部分被子正冒着滚滚浓烟,别的兄弟都帮着灭火的时候,只我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他们狼狈的样子痴痴地发笑,气得这位兄弟大骂道:你他妈的非让我把蚊香放在床尾,害得我被活活烧醒了,现在你他妈的还好意思笑。面对他的大怒,我皮不痒肉不酸地来了一句:昨夜睡得真他妈香,不要说蚊子,就是马蜂在这么雄壮的浓烟也准被薰得找不着北。结果这兄弟一连好几个星期都没和我说一句话,有几次夜里我见他在把玩着打火机,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感到稍有些恐惧,怕这下铺的兄弟脑子一发热就把我给焚了。

  那天晚上,老大好像是故意配合老五和我的失意的,他又烧了台收音机。那会他刚把身上的羽绒服收拾好,没多久就爬上了床,爬上床后,他又在床上点着蜡烛看起了《*》,其实看这书也没什么,关键是他把一个叮当猫形状的收音机当作灯盏把蜡烛点在了上面,谁知《*》这本书让并没使他长久的兴奋,反倒是先前喝下去的酒起了作用,使他没过多久就进入了梦乡。夜里我无意间的醒来,看到老大把烧得体无完肤的收音机扔在了地上,并迅速地从床上跳下来用一泡尿把这火苗给灭了。当时我也尚处于一种醉生梦死的状态,瞅到他的尿液呈弧线状从裆部喷射了出来。

  天亮的时候,我把手往鼻子下一抹,乖乖,一手的黑,这时我喊起了宿舍的兄弟,看到他们的鼻孔下方也全是黑的。这全是夜里那只塑料收音机惹的祸,害得我们不仅鼻孔里全是烟灰,就连咳出的痰也都是黑乎乎的一团,甚是吓人。后来我们谈及此事时,并未将焦点集中于这黑烟上,而是集中于夜里老大用尿灭火这一点上,因为这事连我们院的领导都知道了,使得老大多了个“灭火器”的称号。对于这一称号,我是功不可没的,因为这是我第一个给老大扣上去的,而且我对他那灭火的家什是赞叹有加。

  一次,学校学生会搞活动,活动结束后,老大搬了盆盛开正旺的*回来,放在阳台上养,可只几天的时间,就被老大夜里撒尿给弄成了枯枝败叶,由此可见老大“灭火器”的威力,后来老大又不止一次地在宿舍内酿成火灾,幸好发现得及时,否则我们东面三个就有可能被火葬。死了对老大倒没什么,他恋过爱,退过学,打过架,几乎人生冷暖的绝大多数他都尝过,可我就不一样了,没恋过爱,没打过架,人生的种种较之于我都是新奇、懵懂与兴奋,怎能能糊里糊涂的撒下美好的人世就走了呢。

18+19(431宿舍+射门吧)
18.431宿舍

  如果学校给宿舍也评安全等级的话,那我大学的那个431宿舍除了脏乱差外,就是出事大户了,所以肯定会连续荣膺最无安全感寝室的。其实对于宿舍我也想作一番评价,就说我见过的宿舍吧,我见过里面的布置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有的在里面拉花又布灯的,浪漫气氛极浓,有的宿舍还将书法在用乳胶漆刷过的墙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不是这个口号就是那个口号,有的宿舍还隐藏着一两个漫画高手,墙上不是圣斗士就是美少女战士,总之若想不动声色地看出一个宿舍才华聚集的特点,只消走进这个宿舍,然后瞧瞧墙壁,保管能找出几个高质量的民间艺人,不是书法家,就是国画家,或是漫画家,可如果你要是运气差的话,就会发现一团团薰黑过的痕迹存于墙上,这大都是惨遭火灾后的迹象,例如我们宿舍,所以我们宿舍常自封“涅槃六君子”。

  一般来说,观察一个宿舍的特点除了内部外,也要注意外部,门就是外部的代表。好多人对一个宿舍印象的好坏完全取自于门的艺术特点。就说我们那一层吧,爱好篮球多一些的宿舍多半会在门上画个篮球或贴张某个NBA巨星的海报,而爱好足球多一些的宿舍常会在门上画个足球场什么的,可有的宿舍就另类了,甚至将“no sex ,no life”这样的标语也写了上去,真不知这些若不幸被某些女生看到后,这女生会对住在里面的六位男生作何感想。

  我们宿舍基本上都是踢球的,本应在门上画一个足球或贴张贝克汉姆的海报的,可是由于老二和老五在感情上受挫,他们俩又整日写些挤得出水来的情诗来,于是老三见状就用从学生会弄来的油彩在门上作了幅风格类似毕加索的画:一个人头,长了三只眼,同时还流着两道长长的泪痕,人头的正下方赫然写着行草“诗人的眼泪”。所以后来我看到游鸿明专辑的名称时,激动得差点向他讨要著作权费。

  19.射门吧

  是人差不多都喜欢怀旧,我也同样不例外,只不过我最喜欢在酒后怀旧。某日上课,我和老四谈到小时候时,他说他小时候看武打片时就想学一种特牛逼的武功,只要一发力,把手往别人身上一放,别人身上就会被烧出几个洞,而且自己手上还看不出有火喷出的迹象。老四还说正是因为这个,后来才明白什么叫痴呆的梦想。那会儿他真的拜师学艺了,拜的师就是他们村的一老头,那老头当时收了众多的徒弟,男女都有,都是和老四年纪相仿的毛蛋孩子,由此可见那时我国民间体育是何等的兴旺,何等的后继有人。

  我问老四练武的感觉如何,这厮说太苦了,每天要早起,下午一放学还没时间打鸟,只能去练武。他说那个时候年纪小,不懂得一个脚步一个印儿的道理,而且按他原本的想法,若想练成绝世武功,苦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只消像电视里那样,吃个这个什么丹,或是遇到一个身怀绝学的老家伙,只需将双手往老家伙的身上一放,滋滋地冒烟后,武功就被传给了他。我说你想得也太美了吧,是不是等到白得了一身绝学,然后再前拥后跟的弄几个美女陪陪。老四一本正经地说,就凭咱这素质,怎么会干那种事呢,要知道尚武之人强身健体是首要的。我说看样子你丫武功学得也不咋地嘛,细胳膊嫩腿的,体重跟老三差不多。

  事实上老四这人就是这样,他家虽是农村的,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像他这样的农村人,除了细胳膊细腿外,还长着一张白皙的脸蛋,这白度就是拿去同欧洲人比都有得一拼。可老四除了白也就没什么了,我想幸好这丫小时候练过一阵子武,否则真不知他现在能瘦成什么样子。他一个体育爱好都没有,既不打篮球,也不踢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就更别提了,唯一踢过的足球还是我们球队人手不够拉他凑个数的,结果那场比赛过后,他再也不敢碰足球了,因为对方一猛男起脚射门直接击中他那白脸,鼻血顿时哗哗往下流,皮球也因此由他那张脸而产生变线进入了我方大门,可以说那球就是他的脸间接助攻的。

20.怀旧是对过去的意淫
20.怀旧是对过去的意淫

  我怀旧常是在某个酒后肢体不服从大脑而只能躺在床上时才开始的,老五买酒的那晚,我刚爬上床就对高中作了一次怀旧。我上高中完全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的,中考750分的试卷,我只得了个421分,离我们那高中录取线472差了半个百还加1分,其原因主要是我英语和数学拖了后腿。虽然那时我英语不算太差,但150分的试卷却大跌眼镜地得了个50分,数学都比它多出20多分呢。我的语文那年也极不理想,因为我的作文没按照人家给出的题目写,我自作主张地写了个题目“离题的作文”,内容全是一个中学生对社会的一些看法。之所以敢这么大胆写这样的作文,是因为我知道自已第一年考高中肯定没戏,所以就想复习一年,因此第一年的考试我也就将它看得是可有可无了,可是写了这个作文后,我回到家里就特后悔,生怕某个公安局的人把我抓进大牢判个刑什么的,理由是我散布反社会言论,所以一个暑假我几乎都是在走亲戚,就连听到警笛的声音我都吓得像只落魄的流浪狗,直到我老爹愤怒地将我抓回家后我才安下心来。

  说实话,虽然没考上高中,但那次中考还是让我引以为豪,为我的大胆,敢于自创作文而自豪。相信普天之下在当时也再难找出第二个了。现在想起来,那时胆儿真是特大,现在肚子里的胆儿越长越大,可处事的胆儿却是越缩越小。让我自豪觉得自己特牛逼的事除了中考的那个作文外,另一个就是我学除法的神奇经历了。上小学时,我数学差得用老师的话来说就像泡屎。加减法我还能用手指和小棍条解决,可除法我的手指就完全派不上用场了,因此学除法时我只能是大眼瞪小眼地左顾右盼,或是望着黑板心不在焉地抹着鼻涕,所以我做数学题目时只好去抄同桌的。同桌的那小子语文特差,可就是数学牛逼得一塌糊涂,为了互补共同促进,我们俩达成了一个共识,他为我数学之师,我为他语文之师。后来作业抄了整整一个学期,使我真是懒得动脑子去想那些*数字了。

  我小学时的作业每到放假时还会发给我们,据说为了防止一部分老师将这些作业纸当作是卷烟的原料或是揩腚的工具,众家长联名要求学校发放学生的作业本,以观察自己孩子在学校平日的表现。我的作业本被发下来后,常常变成了折皮卡的纸,或是叠飞机的原料,偶尔也有那么一两个作业本被我扯得七零八落散落于家中庭院的前前后后,可就是这些散落的纸让我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学会了除法。

  那是二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门口的野地里撒尿时,尿液打在了一张数学作业纸上,当时那上面有着好几道除法题目,直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那道28÷7=4的题目。当时我的尿打湿这道题目时,我突然想到这4×7不就等于28么,结果我顿时茅塞顿开,大脑也倏地闪过一道灵光,于是我的除法就学会了。当时我还不顾尿液对那张纸的污染,用手将其拎了起来,然后看完了正反两面所有的题目,哦,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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