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 百炼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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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 百炼成妖- 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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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宽作为一个资深的官员,对于这个二皇子的脾气还是很清楚的,标准的愣
头青,他说要杀谁绝对不会是开玩笑。所以费宽以闪电般的速度带着一群捕快离
开了,这下血雁阁的一众人没有了依靠,脸色立刻难看起来。

    “你们还不走吗?再不走我就要大开杀戒了。”我对着血雁阁一干人闲闲的
说道。

    一群人立刻露出愤怒的神色,全部望着暗影,暗影看着我叹了一口气,挥了
挥手,示意大家走人。我眼尖的发现,几个帮众眼里已经有了失望的神色。嘿嘿,
看来我的目的是达到了。

    作为一个帮会的帮主,人心是非常重要的,刚才那些人受了我这么露骨的挑
衅,早就火冒三丈了。这个时候,暗影如果跳出来和我划清界线,大义灭亲,就
算不能成功,也能博得一个好名声,收买更多的人心。但是暗影却选择了向我妥
协,自古忠义不能两全,这样他势必就要失去人心了,而这,恰巧就是我的目的。

    “蜘蛛,你笑得这么阴险,是不是又想到什么损招了?”

    “不是想到,而是我已经做了。”我嘿嘿直笑。

    “?”几个人头上闪着问号。

    “我知道了。”命无还说:“蜘蛛是想让暗影逐渐失去民心,坐不下去这个
帮主,逼他作出选择。”

    “嘿嘿,小还,还是你最了解我。”我猥亵的拉着命无还的小手占便宜。

    其余几个贼互相看了一眼:“蜘蛛,你真是越来越阴险了,那我们是不是就
要像你说的那样,见到血雁阁的人就杀?”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我扬着头得意的说。

    “……我开始同情暗影了。”

    “我也是。”

    ……

    从这以后的4 天里,可以说是血雁阁的灾难日,我带着5 个贼和12个皇家护
卫,天天在苏聂城的大街上乱晃,遇到血雁阁的人二话不说就上前光明正大的开
砍,也不怕捕快,更不怕玩家。

    这样的骚动当然不会躲过洪荒日报记者的眼睛,一个记者不怕死的在一次我
们刚砍完人的时候来采访,我直接给了飘尘小贼一个同意的眼神,飘尘小贼就添
油加醋的把整个事情的始末告诉了该记者,于是今天的报纸头条就是“苏聂城疯
狂屠杀背后的真相——血雁阁帮主暗影和疾风旅团团长蜘蛛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这个报道的叙述当中,隐讳的指出,疾风旅团之所以疯狂屠杀血雁阁的帮众,是
为了报复暗影对蜘蛛的始乱终弃。

    报纸出来后,论坛上也是一片热闹,许多对血雁阁心存不满的人都在论坛上
支持疾风旅团,说杀的好杀的妙,这样背信弃义的男人,就该好好教训一下。而
另一些暗影的支持者就大骂这些记者造谣,假消息诋毁血雁阁。一时之间论坛上
硝烟四起,大家都吵的不亦乐乎,而我这个始作俑者却乐呵呵的躺在王宫梵露住
所的软椅上,吃着水果,喝着美酒,看着口水横飞的论坛。

    看到我幸灾乐祸的样子,几个贼都一个劲的摇头。

    “唉,蜘蛛,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说你是红颜祸水吧,你又没有长
的倾国倾城,说你是乱世贼寇吧,你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是到哪都要搞
得鸡飞狗跳,这次血雁阁可让你给整惨了。”

    “就是,本来暗影在苏聂城的名声很好的,支持者一大堆,可是现在……估
计原来的一半都没有了。”

    “最惨的是那个红蝎子,每次出门都被蜘蛛暗算,估计她现在天天做噩梦,
已经快要疯掉了。”

    “蜘蛛这招太棒了,即可以光明正大的杀人挣种族功勋,又不召骂名,一点
后遗症都没有,要不是还要去牛叉帮,我真想一辈子呆在这。”

    “要是我们一辈子呆在这,血雁阁就要忍不住挪窝了。”

    ……

    几个人越说越兴奋,我心想我靠,你们比我还幸灾乐祸呢,怎么只说我不说
你们自己啊,这几件事你们哪件没参与啊!

    “好了,耽误了这么久,我们该去天下龙鬼那了。”我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我去和梵露流星告个别,然后我们就走。”

    说着我嘴里哼着“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的小曲,就出去了。留下五
个贼面面相觑。

    “蜘蛛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啊!她这种行为用‘害虫’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不过她好像是唱的‘我们’吧!这不是把我们几个也算进去了吗?我们可
是玉树临风的帅哥,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怎么能说是害虫呢?”

    偷梁换柱一说完几个人就一起鄙视他:“现在我们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难道你想脱离团队不成?”

    看着4 双寒光闪闪的眼睛,偷梁换柱只好违心的说:“怎么会呢,我是那种
人吗,害虫好啊,我从小的志愿就是将来成为一名光荣的害虫!”偷梁换柱信誓
旦旦的拍着胸脯。

    “算你识相!”

    ……

    还是在格斗场找到了梵露和流星,流星这家伙简直就是个武痴,每天拉着禁
卫军统领在这里比试,搞得这个统领大叔每天跟吃了苦瓜一样,苦不堪言。

    而住了这几天之后,我发现那个大皇子幻风也并不是像流星所说那样不堪,
除了挺好色和自恋爱臭美之外,就没什么太大的缺点了,总的来说还是一个合格
的皇子。幻风是很喜欢梵露没错,但也没什么过分的举动,两兄弟虽然每天吵吵
闹闹的,但在我看来,其水准连小学生都比不上,要是他们是一男一女的话,都
可以称为是‘打情骂俏’了,巨汗~

    两兄弟的性格有着天与地的差别,但是他们也有一个共通点——都不想当储
君,也就是都不想当国王。幻风的原因是当国王太忙影响自己泡妞,流星的理由
是当国王没自由,不能天南地北的去玩……有这么两个皇子,苏聂族真是不幸。

    这任苏聂族国王也认为幻风太过于不务正业,就打算立流星为储君,之前流
星就是为了逃脱这件事才离家出走的,谁知道却被幻风用及其阴险的通缉大法给
弄了回来,因此他对幻风恨的牙痒痒也是情理之中,所以一般有幻风在的地方流
星是不会出现的,有流星在的地方幻风也尽量避免露面——他打不过流星。

    但是,就在现在,我看见流星和梵露的同时,看见了幻风,本来这也没什么
值得奇怪的,王宫就这么大,碰到一起也不希奇。希奇的是,他们居然没有吵架?!
还心平气和的在一起商量着什么的样子,奇迹啊奇迹,我倒要听听是什么事让这
对冤家连吵架也忘了。

    “嗨!流星,梵露,嗯……大皇子。”我笑着打招呼。

    “你来了啊!”流星看见我很高兴,示意我坐下。然后对着幻风:“这就是
我给你说的蜘蛛,我想这件事托付给她最合适了。”

    托付给我?什么事啊?我莫明其妙的看着他们几个。

    幻风也盯着我如欣赏大熊猫似的看了半天,然后连连点头:“她的实力很不
错,没有问题。”说完掏出一个卷轴。

    任务卷轴?!我眼睛都直了,还有NPC 主动给任务的?!

    “这个任务说起来有点复杂,我先给你解释一遍。”幻风看我认真在听,就
接着说道,“洪荒大陆上流传着一个传说,大陆上存在一个密宝,叫做盘古手印,
具体是个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它每隔一万年出现一次,拥有它的人就可
以拥有统一洪荒大陆的力量,但是它出现的地方是随机的,还有守护神兽,所以
自古以来还没有人能成功得到它。”说到这里幻风停下了。

    流星接着说:“我这次出去游历,和梵露一起到了白狼族的时候,听到民间
流传一件事——盘古手印已经出现了,就在白狼族的地盘上。不管这个消息是真
的还是假的,都需要确认一下,我们都不希望野蛮的白狼族得到盘古手印,但是
我们去不方便,就想托你去打听一下这件事,怎么样?”

    “没问题啊!”我松了一口气,只是打听一下而已,我还以为要我去杀那个
什么守护神兽呢,吓死我了。

    想着我打开卷轴,看了一下:“洪荒大陆的密宝(主线任务):当幻风、流
星、梵露三人聚集时触发任务,去白狼族打听密宝的消息回复流星。接受条件:
之前必须完成妖狐族的任务‘解救犯人’。”

    我看完直接晕倒,怪不得上官翔说我接了两个系统任务呢,原来童炎给我的
转职任务就是这个系统任务的第一环啊!

    正文第四十二章命中的克星

    本来我觉得,不就是个打听消息的任务么?随便一问就问出来了。但事实证
明,这个任务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个任务并没有指定向哪些人打听,
白狼族一共有一个都城、四个主城、12个普通城市,外加一大堆大大小小数不清
的城镇村庄,那个NPC 的数量实在是……有“点”多。要想从这海水一样多的NPC
中找到那个传说中的知道消息的人,无疑需要禽兽般的体力和毅力。

    自从我们进了白狼族的地盘,我见到一个NPC 就凑上去问:“请问,您知道
盘古手印吗?”可是无一例外的,他们都不耐烦的挥手:“不知道!”

    靠,我心里暗骂,怪不得流星说白狼族极不喜欢外族的人,这个态度也太恶
劣了吧!妖狐族的人和他们比起来都可以称作‘友好’了。不过我还是没有放弃,
这可是系统主线任务啊,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要是我最后能得到那个什么密宝
的话……嘿嘿,我就发达了。

    “蜘蛛,你没事吧,受什么刺激了,人家这么凶你,你还乐呵呵的凑上去挨
骂,有毛病啊!”

    “你才有毛病呢,我这是做任务来着。”说着我又屁颠屁颠的跑到另一个NPC
跟前:“请问……”

    ……

    五个贼都无奈的看着神经兮兮的我:“我看蜘蛛不是没有受到失恋的刺激,
而是她的症状比较特别,表现为暴力、嗜血、以及间歇性的任务狂想症。”

    “就是,说是什么系统主线任务,洪荒里有主线任务?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
过,又不是RPG。”众人根本不相信我接到了洪荒的主线任务。

    “蜘蛛!”一群人催我,“你再这样问下去,我们明年也到不了利爪城!”

    “好啦好啦,最后一个。”我说着又窜到另一个NPC 面前……

    “喂!你已经说了十次‘最后一个’了,有完没完啊!再不走我们就扔下你
不管了。”

    靠,我这个团长还真是没地位,“来啦来啦。”再次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我
郁闷的跑回五个贼身边,“我们做传送到利爪城去吧。”

    利爪城是白狼族的都城,也是牛叉帮所在的地方。洪荒里稍微大一点的帮会,
都会尽量避免和其它的大帮会在同一个城市里,这样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可以减
少一些无谓的争斗,毕竟打架是要花钱的,越是大的帮派越注意这方面的管束,
牛叉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据说利爪城的治安是少数几个治安良好的城市中数
一数二的,可能除了妖狐族之外,就属它最安全了。

    听了这样的消息,我对天下龙鬼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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