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官家嫡女(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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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官家嫡女(完结)- 第1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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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是好吃,比……”比她上大学时买的煮玉米好吃多了,真正的纯天然绿色食品,“比起山珍海味来,我倒喜欢这个甜味。”

  “就知道你会喜欢。”沉思齐拿帕子给吴怡擦了擦脸,“脸上沾上了。”

  “这啃玉米啊,确实是不雅得很,也难怪京里的人都是偷着吃。”吴怡笑道,“等小山子再大些,就把他也抱出来,这乡下比咱们家凉快。”

  “他出门的时候多着呢。”沉思齐使了个眼色,沉默然连带着一群下人,都慢慢退了出去,他往吴怡的身边坐了坐,搂了搂她,“咱们啊,就做一对农人夫妻也是好的。”

  吴怡靠在他怀里不停的笑,所谓归隐田园,从陶渊明那时候起就是中国古代士人的梦,不过梦就是梦,她拉过了沉思齐的手,上看下看,除了握笔的地方有薄茧,半个茧子都没有,“瞧你这手啊,就不是做活的手。”

  沉思齐的手指修长,每根手指的指床都是圆润饱满,带着淡淡的粉色,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在现代也是保养极好的手,离做活远得很,吴怡看见几根略长的黑汗毛,伸手就要去揪,“把这汗毛去了,倒比我的手还要好看。”

  沉思齐赶紧抓了她的手,“我哪里敢跟二奶奶比手好看啊。”沉思齐握着吴怡的手往自己嘴里放,“看起来皮冻似的,白得很。”

  “才吃完饭就要吃人……”吴怡自由的那只手掐了掐沉思齐的脸,“二爷好狠的心。”

  “二奶奶下手才是真狠呢。”沉思齐摸着被掐疼的脸半真半假的说道,他半抱着吴怡起来,到了院子里的躺椅上,两个人相依相偎,抬头仰望星空,“这乡下的星星,倒比咱们在京里时好看。”

  “京里面还没看见边际呢,就看见屋檐了。”吴怡靠着他,两人十指相扣,“更不用说咱们俩人这样失仪,明天太太就要有话说了。”

  “咱们夫妻恩爱,太太高兴还来不及呢,咱们若是生个十个八个的,太太要乐死了。”

  “生,生,赶情疼得不是你。”吴怡点了点沉思齐的额头。

  “小山子半夜哭,起来查看的可是我。”沉思齐也真的是年岁渐长了,原来保成小的时候,半夜哭了,不放心查问奶娘的多半是吴怡,这回沉思齐起来的比吴怡还快。

  “也不知道他在家怎么样了,这回是我头一回离开他。”

  “有奶娘在,应是无事的。”两个人又都不说话了,想到了沈岱,也就想起了沈崇,“过了中秋我就写信回去,把保成接来。”

  “就怕太太不肯。”吴怡也知道肖氏怕是不肯对保成放手,这又不是现代,从山东到北京,几个小时的火车也就到了,坐飞机也就是眨眼的功夫,千里迢迢的,哪里那么容易探望,这边沈岱又小,她这个做母亲的也离不了。

  “太太原是怕长生养不活,听大妹妹说长生这孩子虽说身子弱,可是人机灵着呢,才这么小就能背熟三字经了。”

  吴怡点了点头,“你就写信吧。”

  两个人慢慢聊着,渐渐的吴怡睡着了,睡到半夜的时候忽然坐了起来,把已经睡着的沉思齐吓了一跳,“你可是睡迷了?”

  “我知道怎么防飞蝗又能解荒灾了。”

  沉思齐揉了揉眼睛,“难不成是神仙托梦?”

  “不是,我有一个……”吴怡差点说出来,她有一个朋友,父亲是学农的,那年内蒙因为过度捕猎狐狸导致鼠患成灾,结果她父亲的朋友的朋友去了一趟内蒙,办了个食品加工厂,专收草原鼠,加工成罐头,结果没两年草原鼠患就解了,草原鼠也从成灾成了濒危。“我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

  “吃蝗虫啊。”吴怡说道,“咱们请了好厨子,从省城开始开异食馆,专卖蝗虫、青虫,只要做得好吃,就有人吃,有人吃就有人跟风,没准啊,这虫患就解了。”

  “能成吗?”

  “不能成也无非是扔了百把两银子进去听了响,成了就是功德一件。”

  沉思齐打了个呵欠,“好吧,明天再说,这外面睡着冷得很,二奶奶还是进屋给小生暖床吧。”他说着抱起吴怡就进了屋……

  吴怡回了沈家老宅,把这事真的当成了一回事做,找了对地面熟悉的管事庄头一说,他们虽觉得这事不靠谱,可是吴怡摆明了不差钱,也不怕赔钱,有钱又不怕赔,生意当然好做,这先是孟安县的百姓,后来又是周边百姓,听说了有人收蝗虫,价格还不低,全都行动了起来,开始捕蝗。

  吴怡的异食馆就开在大明府,先是有刘家的人去捧场,再有就是沉思齐的朋友等等,一来二去的,做得也确实是好吃,中国人的传统就是民以食为天,好吃什么都有人敢吃,不到两个月的工夫,这异食馆就不再是独一份了,吃虫也慢慢从酒楼成了普通百姓追捧的时尚,连直隶、山西都有人收蝗虫,可怜那蝗虫,飞都没飞起来,就成了盘中之餐,没人知道吴怡有没有解了可能的蝗灾,她本来打算是把钱打了水漂也无所谓,竟然赚了钱。

  沉思齐本来把异食馆当成吴怡突发奇想闲闷无聊想出来的事,也没真觉得能做成什么事,关于直隶、山东、山西可能有旱情的事,他早早的写信回了京,吴宪虽说是在家丁忧,官场上听吴宪话的人却不知道有多少,早有人奏报到了洪宣帝那里,朝廷也早早的筹了两湖,两广的粮食备荒,这一场荒年,就这么慢悠悠的渡了过去,虽也有百姓破产,却终究未成大灾。

  就在这一年的中秋,从京里来了个熟人——曹淳奉着母亲,回乡修坟,回程到了沈家。

作者有话要说:
古人吃蝗虫早有历史,只不过都是在灾后吃蝗虫,吴怡这也算是新型的生物防灾了。


  164、恩怨两清 沈晏的成长

  如果不是曹淳奉母亲回乡,他连沈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无论是沉思齐还是吴怡,都不想跟他有过多的牵扯,就算是为了大局,为了太子,为了冯家,为了整个局中站在太子一边的能得到最大的利益,必须有人去出卖沉思齐,这个人也不能是曹淳。

  无论是沈家还是吴家,都对曹淳有恩,结果曹淳毫不犹豫的就背叛了恩情。

  可是这次是以宁氏的身份来探望吴怡,沈家关着门不让进去,就太过失礼了。

  吴怡在二门里迎进了宁氏,沉思齐却没有迎曹淳,曹淳也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却像是没有觉察到整个沈家摆出来的对他无视抗拒的态度似的,自顾自的提着一个食盒到了沉思齐的书房外。

  八两双手环胸站在书房外:“我说曹大人,我家二爷有事无暇招待您,这句话您是哪个字没听懂啊。”

  “我和你家二爷的事,容不下你这个下人插嘴。”曹淳说道,这次事早就在曹淳的意料之中。

  “你和我家二爷?早没你和我家二爷了吧,拿块肉去喂狗,狗还知道摇尾巴,下次见到你至少不会咬,可这人啊,你拿多少肉去喂他,下次见到你,该从背后下口,还是会从背后下口。”八两说道。

  “让开。”

  “不让!”

  “好狗不拦路。”

  “我是人不是狗!”

  “八两,让他进来。”沉思齐现在算是最了解曹淳的人了,他这人自尊心极强,被这么骂还不肯走,怕是不会走了。

  沉思齐在山东的书房比京里的书房小得多,布置却是差不多的,曹淳一进屋,竟觉得有些恍如隔世,沉思齐看起来没变却也变了很多,而他自己呢?曹淳不用照镜子就知道自己是完全的变了,无论是嘴角还是眉心,都有了深深的法令纹,旁人说他冷峻依旧,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脸上的面具已经跟皮肉联在了一起,摘也摘不下来了。

  在这个世上,有资本保留自己本真的,也只有沉思齐这样的世家子了,家族亲人替他打造了一个完美的温室,让他不必经历过多风雨,而打破这间温室的,就是他曹淳。

  只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有低估这些世家,他们又用无比的毅力,悄悄的用温室把沉思齐围了起来,沉思齐——是个命好的让人嫉妒的人。

  比起屋外自己经历风雨的松柏,人们显然更欣赏在温室里长大的牡丹。

  他为自己用花朵来形容沉思齐,暗暗的觉得有些失笑。

  “你是来这里发呆的?”沉思齐合上自己刚才在看的书,慢慢的整理归位书桌上的东西。

  “我要死了。”曹淳坐了下来,抛出一个重镑炸弹。

  “哦?”

  “人若是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就那么浑浑噩噩的活着,也是幸事。”曹淳总算明白了恪王为什么要告诉自己,如果洪宣帝架崩,新皇登基,他必死无疑的原因,那种日夜煎熬,明明知道自己掉落悬崖,手里握着的救命的藤蔓正一点一点的被坚利的石头磨断,脚下就是万丈深渊,而自己却什么都不能做,这种感觉实在太磨人了。

  他现在就是冯家跟皇上手里的一把刀,就算是他想收手,想要给自己留余地都已经留不了了,刀——是没有自主权的。

  冯家的脏活,皇上的脏活,一股脑的全交给他做,在恪王死去之后,他像是迷途的旅人一般,他累了,他想放手,他想要退,可他退不出来,他早已经泥足深陷,抽不出腿,却要左右为难,像是永王,皇上想要永王活,冯家想要永王死,皇上想要就此罢手,不要把更多更脏的东西挖出来,冯家想要斩草除根。他应付的疲惫,一不小就就要死期提前。

  他现在无比的想念少年时的那段时光,他跟沉思齐在老师坐下读书,沉思齐跑去骚扰萧驸马,他就在旁边偷偷的出着主意,如今呢——一切都变了。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圣上驾崩太子登基之日,就是我曹淳毙命之时。”

  “这路,是你自己选的。”沉思齐眉毛都不皱一下的说道。

  “是,是我自己选的。”曹淳说道,他后悔吗?再给他选一次的机会他会怎么选?他不知道,他现在已经连后悔的时间都没有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

  “不想说什么,就想告诉你一声,我快死了,可我不打算连我的死都受人利用,替太子收买人心,洗白冯家。”

  “你在我这里说这些有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就是寂寞了,我想有个人知道我是怎么死的,我不要无声无息的一个人就那么死了。”曹淳留下那个食盒,“这食盒里是我这些年来的笔记,我留给你,你交给吴大人也好,自己留着也好,烧掉也好,全凭你自己,就当我还给你跟吴家的人情。”曹淳说罢,转身走了。

  还?一本笔记能还情这些年的恩怨吗?

  “我说错了,这只是利息,本金什么的,我要是有来世,我慢慢还。”曹淳走到门口说道。

  沉思齐竟然有些想笑。

  吴怡为了宁氏跟她说得话而有些烦乱,曹淳在预备退路了,他重修了祖坟,也修了自己家的老宅子,又用宁氏和曹大奶奶冯氏的名义,买了许多田产,在族里捐了祭田,也做了曹氏宗学最大的股东,他可以说是能做的都做了,他甚至在修祖坟时,偷偷埋了金稞子进去,只告诉宁氏一个人,做曹家退身之用。

  宁氏本是内宅妇人,却也不是傻的,明白曹淳这是在以防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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