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益善 喜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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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益善 喜善大人-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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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秀,女,凌国礼部尚书的三女儿,三房刘氏所出(我娘不在了,她也就升级了),时年十三岁(只比我小六个月),是目前家中最小的孩子,生得可爱,小嘴又甜(除了对我),深受父母兄姐的宠爱(除了我),是以有些骄纵。
  〃那当然,大姐琴弹得好,诗做得好,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号可是太后亲封的。〃看看,比我谄媚得还厉害。
  〃书凡,有时间就多练练,姐妹之间说笑也就罢了,切莫让外人笑了去。〃书云不愧是王氏所出,也擅长做总结发言。
  〃姐姐说的极是。〃我立马低头受教。
  书云虽然极力维持淡漠的神情,嘴角还是止不住得意地往上翘。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我谄媚的功夫又提升了。
  
  觉得我很小人吗?宾果!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自从娘去世之后,我又进行深思熟虑。觉得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隐忍于世的态度,时间一长,可能真要被人忘了还有个宋二小姐(都开始真当我是傻子了,呜。。。。。。)。大树底下好乘凉,礼部尚书府二小姐的身份是个有利条件,为啥要放弃呢?所以我决定……浮出水面。
  原打算采用穿越同仁们常用的手法,在才学或技艺上来个绝地大反攻,一鸣惊人,成为宋府这棵大树顶上最璀璨的那颗明珠!(小喜:你以为你是谁!)但转念一想,不成!现在我势单力薄,一个不小心,树大招风,反害了卿卿性命。再说,上有大才女,下有小美女,一鸣惊人也不那么容易。(小喜:这还差不多)。
  好人不能做,坏人不愿做,那只好,做个小人!
  从那以后,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墙角的灰姑娘。我不停地出没在众位娘亲身边,不断地献殷勤,戴高帽;我与姐妹们一起读书练琴,充分发挥绿叶的精神;我敢于对家中仆役指手画脚,做出小人得志更猖狂应有的表现。
  宋府再没人不记得我了,也没人离得开我了。他们既需要我的谄媚去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又需要通过鄙视我的言行去满足他们的道德观。
  没关系,这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我并不打算与他们做一家亲,我只是想保住我的生活。就好像现代职场,在一个公司里感觉不好,又暂时没去处,那就想办法和老板、同事搞好关系,保证自己不会下岗,争取提高福利待遇,利用现有资源积累经验、扩充人脉,等到有一天,找到了更好的公司,那就……跳槽!
  是的,我现在就是在等待,等待那个跳槽的机会。
  让我有这样的想法,不是我的悲哀,是他们的。
  扮猪吃老虎,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第五章 小人得志
  从宋府跳槽的方法有两个,一是找个男人嫁了。
  我曾经羡慕过古代女子由父母包办婚姻,不用自己操心。但依着目前的状况,我不认为父亲他们会在这上面对我上心,即使有好男人估计也轮不到我。
  看来只能走另一条路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力量离开。
  还真是得了我娘的遗传,不过我不会走深夜私奔、离家出走的套路,我要堂堂正正地离开,而且还要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个世上,和他们一样地活着。呵呵,到时候,有了金子、房子、铺子,还愁没有美男子吗!更重要的是,我有自由和自尊,拥有自由和自尊的米虫才是真正幸福快乐的米虫。
  
  插上最后一支金簪,看看铜镜里的我,虽然不是很清晰,但仍然可以看到一张白白的脸(粉太厚),红红的嘴唇和双颊(胭脂太浓),和周星星的如花有得一拼。再看看头上,想起了席大小说里的一句话:〃珠珠翠翠绕满头,只差没把梳妆台嵌在里面。〃
  这几年,我可没少从几位娘亲那里A东西,谁让她们要标榜母慈子孝、一视同仁呢。这就是做小人的好处。
  我现在的打扮用一个字形容是〃俗〃,用两个字形容是〃艳俗〃,用四个字形容是〃俗不可耐〃。
  这就是我,一个小人的标准扮相。刚好延续了我娘的一贯风格。拜她所赐,我小时候也常是这副德行,现在倒也没人怀疑我的动机,大概也没人记得我的真面目了。
  
  我抖了抖镶着黑底金花滚边的大红绣襦,甩甩头,确保不会有东西掉下来。
  〃翠微,好看吗?〃
  〃好看!〃十二岁的小丫头声音里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丝怀疑。
  
  翠微是我新收的丫环,是一年前在大街上卖身葬父时被我遇上的。这样一个收买人心的大好机会我岂能放过,便拿了自己的私房钱买下了她。因着这件事,我还难得地被父亲大人赞了一句,还让我报销了所花费的费用,真是一箭双雕。
  翠微年纪虽小,但勤劳肯干,而且思想单纯、忠心耿耿,深合我意。就像现在,我这如花似的扮相在她眼里也是好看的,只因为我觉得好看。
  
  翠微的名字是让书云给取的,因为她原本的名字里也有个〃云〃字,犯了宋大小姐的名讳,要改,我就乘机推说自己才疏学浅,请宋大小姐给取个雅致些的。
  只见宋大小姐想了想,故作不经意地张开樱唇,吐出一个字〃微!〃,〃就叫翠微吧,微微轻风的'微'。看她小巧玲珑的,到也挺衬。那蔷薇的'薇'用得太多了。〃
  〃好雅致的名字!妹妹我真是俗了,只想得到那蔷薇的'薇',断不知这微微轻风的'微'竟也是可以入名的。〃
  靠!真以为是你的原创啊,看过《射雕》的都知道,〃经年尘土满征衣;特特寻芳上翠微。〃(岳飞《池州翠微亭》)等明儿我独立了,立马给她改名,叫〃翠浓〃,这才叫创意。
  你问翠花上哪儿去了。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厨房!每次吃饭时,我都用东北口音对着她说:〃翠花,上酸菜!〃别人当我口齿不清,我心里却乐开了怀。
  
  我顶着满头珠翠,颤颤微微地走出平凡居。
  没错,我的居所叫平凡居,就像书云的挽云楼、书秀的藏秀阁一样,中间都含有名里的一个字。我这儿原本不叫这个名,是在我翻身做了小人之后要求改的。
  这名是书秀取的。本来是央着云大才女(体现我才疏学浅嘛),这丫头却在旁边冒了一句:〃就叫平凡居吧。这'平凡'二字倒也挺衬二姐(读音加重)的。〃说完,还得意地朝我一仰头。
  书云没支声,想是默认了。
  哼,嘴巴里说我〃平凡〃,心里面是想说我〃俗〃吧。〃人〃加〃谷〃为俗,是人都要吃饭,住在山里的人才叫仙,等哪天你没饭吃了,我看你是想做俗人还是想做仙人。
  我笑眯眯地接下了这个地雷。
  养在深闺的少女们,你们哪里明白,这〃平凡〃二字才是世间最真实的东西。
  
  我走出了平凡居,开始了我小人得志的又一天。
  第一件事是去给父亲大人及其妻妾请安。到了屋内,书云和书秀都已来了。
  书云仍是一袭白衣,头上只簪了一支式样简单的金钗,更显得气质高雅。书秀一身鹅黄,两颊粉粉的,透露着青春的光彩,决不是我这两抹艳红可以比的。我想起外人对她们的比喻,一个白玉兰,一个黄杜鹃,到也相得益彰,我心中竟也有了几分欢喜。
  至于我的扮相,除了〃如花〃还真想不起可用什么花名比拟。不过大家对此都已习以为常,就像我对书秀的那一声〃哼〃和那个仰头的动作习以为常了一样,不会有多余的表情。
  父亲大人刚上完朝回来,只简单地问了一下学业方面的情况,当然是针对那两朵花,毕竟她们才是重点培养对象。之后,父亲大人便回书房处理公务,三大巨头回听风轩继续三堂会审,我们这三朵花则挪到闻雨轩接受封建文化的荼毒。
  
  我前世是中文系毕业,古代汉语学得不错,对于古代历史文化也相当着迷,比起某些穿越同仁是要强一些。目前的学习目的就是巩固基本知识,了解社会文化,顺便练练毛笔。至于诗词歌赋,吟风弄月本就不是我的喜好,也就倦怠了。
  先生不知是察觉了我的倦怠,还是愧对于我的〃如花〃妆,也不会过于督促我,也许他的工作任务本就是帮宋二小姐脱掉文盲的帽子而已。
  
  读完书,已到了午饭时间。因为今天父亲大人在家,就在主屋聚餐。席间自然少不了〃翠花,上酸菜!〃(小喜:我可怜的翠花!上酸菜!)
  
  吃完饭,是我雷打不动的午休时间。告退后,我又颤颤微微地走回平凡居。
  
  午睡起身,头还有些昏沉,但下午必须出去,因为是宋家小姐们练习琴棋书画的时间,我不能缺席。
  对着镜子整整妆容,寻思着要设计个简单点的〃如花妆〃。这六月天,老是盛妆出行也挺累的。幸好是专门请美人师傅制作的脂粉,不伤皮肤,还有滋养作用,要是都用她们那种含铅的脂粉,跟慢性自杀没什么区别。(小喜:堂堂玄天宗成了化妆品工厂。)
  换了件薄些的衣服,我出发了。
  
  这个时空有古琴,没有古筝。我喜欢古琴,那悠扬、深邃的音调,总觉得是敲打在人的心弦上。
  我很用心地学着,以弥补前世的遗憾。不过,我有自知之明,没想过成为琴坛高手,只是想学会了指法,可以依着心愿拨弄出自己想听的曲调。随兴所至,随心所欲,这是我对琴的看法。
  那两位可不这么看,对她们来说,琴技是让她们从千娇百媚中脱颖而出的利器之一。她们更用心地学着。不过,看着两个美少女的纤纤玉指在琴弦上拨动,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书云已俨然是个高手,师傅都不用请了。书秀也在努力跟随。而我只是弹了几曲简单的琴曲,熟悉下指法,便搁下了。书云眼里是孺子不可教的不耐,书秀眼里是朽木不可雕的了然。
  我没理她们,转身望向窗外。这琴室设在荷花池边,名为莲香水榭,四面临水,是个赏荷的好地方。
  此时,荷花正开着。我心想,有荷花池就是好,开花时可以对他们炫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花谢了,又可以对他们炫耀〃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声〃。呵呵!
  正胡思乱想着,见池边来了几个人。原来是二娘房里的丫环抱着宋府最小的少爷宋书杰出来看荷花。
  都以为二娘不会生了,没想到前年竟有了书杰,如今刚八个月,正是最可爱的时候,全府上下都喜欢着呢。
  我也很喜欢。一来二娘是唯一会可怜我没娘的人,虽说有了书杰后就转移重心了,但这份情我还是记得的。二来,只有在小书杰眼里,我这个二姐和其他兄弟姐妹才是一样的。
  我忙跑出去,绽开一个十二分真诚和灿烂的笑容。
  〃来来来,小书杰,让二姐抱抱。〃
  〃呜哇!。。。。。。〃
  我忘了我还顶着个〃如花妆〃!
  耳边传来书秀毫不客气的嘲笑声。
  
  就这样拖拖拉拉便到了晚饭时节。依旧是聚餐,可是翠花不在,我也就没叫上酸菜。但还是有主动性高的丫环给我上了一碟。她不明白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饭饱神虚,夕阳西下,我又颤颤微微地回到了平凡居,美丽月见草已经种在了窗下,吐露出些许粉红的花瓣。
  
  如此,宋二小姐小人得志的又一天结束了。第六章 四世同堂
  我承认,我陶醉在鲜花中,经常把大家的评论翻出来看,比看文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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