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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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高原- 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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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土地……不准买卖的。”

    “我们准,”老驼说,“我们自己说了算,你买去就是了。只要我老驼按了手印,神仙也治不了。有人以前也跟我商量过,没成。”

    我满脸的惶惑,可是只有我心里知道自己这时候隐藏了多大的欣喜。我从此将有一片自己的葡萄园,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一片土地啊。一个欢快的声音在我心底鸣响,我觉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希望出现在自己面前。我将拥有一片土地了,这可非同小可啊。不过我故作平静,只问:

    “你准备卖多少钱呢?”

    “以前我们几个做主的商量过,十五万怎么样?”

    我的心噗噗跳起来。这个巨大的数字吓了我一跳。我没有这么多钱,大概朋友当中也没人会有这么多钱。

    老驼说:“告诉你一个底细,这片葡萄园十来年没收成了。可是以前它在兴旺时候,一次就收入过几万哩!”

    这又是一个大数,我的心里活动起来。

    我不是一个吝啬鬼,也没有过多地考虑到钱。可当我真的与人讨论起钱的问题,就变得小心翼翼了。钱有时候它能毁掉也能赐予我一份挺好的东西,比如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眼下我可不能由于一时的冲动而失去了什么。如果从此失去了一份安宁,那我将后悔一生。我没有做声,不自觉地咬住了嘴唇。

    “十五万,再也不能少了,这是最低价码了。如果再少,几年以后村里人会把我吃了。”

    老驼说到这里,伸手按了按发黄的胡子。

    我觉得他说的是真话。我实在认为,要买走那么大一片土地,这些钱的确不能算多。因为我可以临时筹集这个大数,买到的却是永久的权利。试想我们如果在这偏远的海滨村落里偷偷制定一个契约,那么它即便不太合法也会是很权威的一份文件。我极有可能默默地不动声色地在这里度过一年又一年——不,在自己的土地上过完一辈子。我会在这片园子里投入劳动,尽心尽意地打扮它,会在这里做成一点儿梦寐以求的事情。我可不想做一个旧式庄园主,也没有那样的野心。我只想经营一片挺好的自己的园子。我一定要说服梅子,带上我们的小宁来这里过日子。我会辞去公职——也许仅仅是停止我的公职。反正这是一次由来已久的、小心翼翼和徘徊不前的尝试。这种尝试的意义不仅仅属于自己。我觉得我在替很多城里朋友找出一条新路。我有很多朋友,大家年龄相仿,从事着大体相近的工作。他们都有自己的一份不甜不酸的小日子。伙计们,也许这次我真的要先走一步了。

《你在高原》  第二部分 《我的田园》(9)

    我最后对老驼说:“你让我再想一想,你们也想一想。你看怎么样?”

    “怎么不行?这是件大事哩,怎么不行呢?”

    3

    我从老驼家出来,直接向着村落以北的那片荒凉走去。

    春天的沙土旋成一个又一个小丘,凡是有草的地方,凡是生长了丛林的地方,沙丘都堆起很高。这儿地处东部半岛的边缘,属于滨海平原。几百年前,我脚踏的这一片还是封闭的泻湖。眼下,那像小山一样的远远近近的隆起,就是最古老的沙丘链了。满地都是刚刚泛青的百蕊草、结缕草、,还有死去的风轮菜、荚莲……旱柳和枫杨长得特别短小,桴栎只长成了灌木棵。一两只麻雀蹲在枯枝上叫着。

    我爬过几道沙坡,这才看到了那片葡萄园。

    它的四周还留有残破的篱笆,篱笆根上围满了沙土,所以就像挡了矮矮的沙墙。园子当心的茅屋已经破败不堪,不过在我眼里它还算挺好的四间茅屋呢。大片大片的葡萄树都死去了,很多葡萄树虽然活着,但因为好久没有修剪,枝条在地上爬着长蔓。一个冬天的风雪还没有吹掉架子上干结的葡萄串穗。这是一些自生自灭的葡萄树,它们遭到了遗弃。看上去,这片葡萄园的规模还可以,如果它真的成了我的葡萄园,那我一定会是一个挺好的主人。我相信自己,我会让这些植物感到幸福,让它们过上挺好的生活。真的是这样,我们——我和葡萄树之间,彼此会相处得很好。

    夜晚老驼家里点起了蜡烛,很多人围过来。我的那个朋友也来了。从这天下午开始,这个家就一直是热热闹闹的,连村里的长辈老经叔也来了。屋子里满是酒肉的气味。很多人都知道了这里正在做一件不凡的大事:俺村子要与一个城里怪人签订一份契约了。契约是由老驼找一个最老的小学教师拟定的。在我听来,它的措辞古气拗口,以至于因为极其文雅而变得难以理解;但大致的情形还是能够说得清楚。那契约上主要说明了某年某月、因何原因、这片园子要交到何人手里、证明人是谁、做约人是谁,等等。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在描述葡萄园四边的标界之后使用了这样的四个字:四至分明。这是多么规范多么简洁的字眼啊。我立即想起了那片方方的葡萄园,心里美滋滋的。

    老驼身边的人一边咳嗽一边喝水,提高声音念那份契约。念过之后,由一个人主持,我和老驼分别在自己的名字下面用力按了一下食指。两个红印留在了纸上,均匀地相对:我发现老驼的指印整整比我的大一倍。奇怪的是这个时刻我心里反倒轻松了。我和老驼为首的一方将各自保存一份契约。这是我生来第一次面对这么庄严的事情。好像我整个儿在那一刻都给押在了契约上。我绝不仅仅是指这张淡黄色的契约上面画着十五万元的字样;我发现有什么难以辨析的东西正在这张契约上蜿蜒蠕动,它引诱我迷惑我,让我慌促起来——以至于没有来得及与家里人商量,就匆匆地把一切都做了。我害怕失去——不仅是失去土地,而更主要的是失去那份决心。这张纸片显然预示和决定了未来的什么。我从小黄木桌旁边站了起来。

    我按了自己血红的手印,只能是义无反顾了。所有的人都如释重负,长长地舒出一口气。这时我才发现这间小屋里已经充满了呛人的浓烟:十几支长长的烟锅在一刻不停地往外喷吐烟雾。我看见那个叫老经叔的人坐在一个角落里,两手扶膝,一声不吭,一直在看着我。怪不得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身上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我注视着黑影里的老人,不知怎么站起来朝他弯了弯腰。老经叔还是没有吭声,仍像刚才那样两手扶膝,腰板坐得笔直。他原来是坐在一把大圈椅子上。那把椅子大约是老驼家里最体面的一件家具了。圈椅的扶手被磨得油渍渍的,所有的红漆都剥落了。我想这件器具至少使用了一百年。

《你在高原》  第二部分 《我的田园》(10)

    “喝酒,喝酒。”老驼满面红光地吆喝着。

    另一间屋里有人急匆匆地跑进跑出,他们搬弄桌子,收拾碗筷,嚷着:

    “好了,好了,快入席。老经叔……”

    我很快明白,整个的事情到了欢愉的末尾。但它的主角是谁我却越来越模糊了。是老驼,是我,还是老经叔?人们搀扶着那个老人走向主座,我和老驼分坐在他的两边。菜肴很简单,是地瓜丝蘸了面粉又被油炸过的什么;还有虾和鱼。

    这些海产品在城里已经是很好的东西了,在这里却不太被人重视,还比不上白菜和韭菜,比不上萝卜条。大家客客气气祝酒,小心翼翼夹菜,都说:“真是一件好事情。”我喝得很痛快。这些瓜干烈酒在往常我是不敢多沾的,可是这个夜晚,不知怎么,不用别人规劝我就喝得半醉了。老驼和村里人都认为遇到了一个“海量”。他们拍手赞扬我,竖起了拇指。到后来我不想喝了,他们反而劝起酒来。我索性大喝一场,喝得好不痛快!后来不知到了什么时候,也不知怎样,这场酒宴就结束了。我糊糊涂涂地被一个人扶着,顺着街巷往前走。当我后来发现扶我的是园艺场的朋友时,就说:

    “去——那个茅屋!”

    他没有阻拦,就扶着我径直向那片残败荒凉的葡萄园走去。

    夜里起了风,细细的沙末打在脸上,渗进眼里;我不断揉着眼睛。咳嗽着,说:

    “好冷的天儿。”

    我踉踉跄跄,吐着嘴里的沙末。四周好像飞舞着一些粉色的花瓣,它们柔软极了。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粉色的花瓣簇拥了我,扑在我脸上、手上。一只软软的小手掌伸过来,伸过来……我捏住了它。多么圆的小指顶啊,还有小指甲。我亲吻着这只小手掌。微弱的月光下我没法看清掌心里的纹路……我说:

    “我们走,我们往前走,别停下,我们往前走。”

    我觉得迈过了一道门槛,接着坐在了一个土炕上。我抚摸了一下,炕上没有席子。这就是园子当心的那个茅屋了。有什么野物在屋角里蹿了起来,接着从破败的窗子上蹦出去。屋里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屋顶和窗户上响着呜呜的风,扑进一股股的沙子。朋友不停地吐着,说:

    “吓人!吓人!”

    我没有吭声。我一直坐着。

    多么好的一个茅屋,我倒觉得这儿才像一个家……后来我呕吐起来,呕吐着还在笑。

    今晚的一切简直太妙了,太好了。我把胃里翻腾着的全部东西都呕吐干净,吐得一点儿不剩……

    我在黑影里实实在在地丈量了我的葡萄园。它的四周都印满了我歪歪斜斜的脚印。夜色里我看见了那棵老葡萄树在向我微笑。

    我走到了园角的一口水井边。这是一口坍塌的水井,井里已经没有水了。我明白,要侍弄这片葡萄园,第一件事也许就是要把井里的淤土掏出来,让它重新涌出清水;接下去还要修理我们的茅屋,再找一条精明强干的狗。当然还要有一支枪。这片荒野上什么东西都有,甚至会有狼,有各种狡诈的野兽。从此我要在这里过起日子来了。

    我不知道要留给那个绵软的小巴掌什么东西,我只渴望着把什么至为重要的东西交给他。我得交给他点儿什么。

    4

    那个夜晚我想起了一个人——他是我平原上一个了不起的朋友。他就是拐子四哥。我今夜急着要告诉他:我发了一次疯,我的病根很深很深,就是那个病根把我引到了这片荒凉的葡萄园里。

《你在高原》  第二部分 《我的田园》(11)

    我相信拐子四哥会帮助我,还有他的老婆万蕙。因为长期以来他们差不多算是一对流浪人了——而如今我和他们算是一样了。我们今后要走在一起,一拐一拐地踏遍这片荒原。我知道跟上拐子四哥就没有做不成的事,他会和我把这里的日子拨弄得红红火火。还有胖乎乎的大老婆万蕙,她的头发上总是扑满了土末。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

    拐子四哥不会对我追根问底。但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他。这个人什么都明白,他的目光可以射入我的心里——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流浪汉,曾经在南南北北的一片阔土上游荡过。我如果成为一个歌手,哪怕是一个蹩脚的歌手,就要为他写一首长歌,那歌的名字就叫《四哥游荡》……

    我知道从今夜起,有什么结束了,又有什么开始了。

    那个夜晚我久久地蹲在地上,两手攥满了沙土。我觉得它们像金粒一样,滑润光洁,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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