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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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戏-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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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孩子即使是未来百花谷的谷主,其实也并不会让那么多人看重,只是大家都知道,这孩子当年是白迟捡回来的,名字也是他命的,虽然师父不是他,可谁知道暗地里的事呢,说不好这位将来没做谷主,反而做了宫主呢,败家宫那位置貌似还没接班人啊!
  这么一想,众人看着小孩的眼神越加慈祥,最后离开谷的时候,甚至都用一步三回头,来表达自己的不舍。
  
  “来,伊尔。”白迟抓过小孩,无视他的反抗,扯他肉肉的小嫩脸,左扯扯右扯扯。
  “迟儿……”拖长的无限温柔的语气。
  白迟放手,拍拍伊尔的头:“好了,伊尔要乖乖的,叔叔走喽。”
  
  雪白的马车消失在□的尽头,百花谷的人互相拥泣,5555,那两祸害终于走了。
  “好了,各位师姑师姨师姐师妹们,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大家都要努力,我相信只要齐心合力,我们的家很快就会更好,现在快去找找,还有些什么保存了下来吧!”雾花花发起了总动员。
  各个娇娇滴滴的女子齐齐给了他个怒眼,旋即慌慌张张的去找自己的东西去了。
  
  远处林中百味掩嘴偷笑:“真不愧是我徒儿徒媳,这走到哪败到哪的本身,啧啧。”
  
  霍亥轻轻走到他身后,极低的声音问道:“昨夜白迟给白垒下了毒?”
  
  “有什么好奇怪。”百味不在乎的挥挥手,顺便把暧昧的靠近他的脑袋推开:“迟儿给他下的毒啊什么的,还少吗?”
  说完百味又偷笑几声,脚尖一点,如鬼魅般消失在原地。
  
  霍亥看了他原本站的地方半响,一扭头望向马车离去的方向,心中有些古怪的笑意:看来白垒是真的很在乎白迟,不然依他的性格,即使知道是伤不到自己的事,也绝不可能允许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惹他。而且还不准白迟离开他身边太久么,即使知道这天下没什么人敢伤害白迟,依然要以防万一,还是谨慎的白垒啊!
  
  “白垒,还有白迟,你们一定不知道,你们只有面对彼此时,身上的气息才会强烈起来,不再是那样满不在乎的样子……这,也算是冤家对头吧……”
  
  远去的马车上,冤家对头一号白垒端着一碗千辛万苦,无视二号白迟的苦瓜脸,逼着他喝了下去,碗一放,转头,两人的唇印在一起。
  
  你在这世间的喜怒哀乐,全得随我,即使是千辛万苦,那也得是我给的,而我给了,你就要喝下去。



自白

  白迟:败类
  我死了,无关其他,只是给出的信任被糟蹋,这并不可笑,因为那个信任我愿意给,这个原因也没什么深奥的,只是突然觉得人这一辈子没有一个信任的人,那实在是很悲哀的事。
  
  所以我死了,这并没有让我后悔,死在信任的人手上的悲哀程度,在我心里,比没有信任的人的程度要稍低了那么一线。
  
  所以我死了,死前是笑着的。
  
  这并不是嘲笑,只是突然觉得笑着死更有趣。
  
  当然遗憾还是有的,不过是为了那个人而遗憾,因为我死后,他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全心信任他的人了。残酷的佣兵世界多的是并肩而立,可为对方两肋插刀的朋友,可是没有哪个朋友会全心相信对方说的每一句话,例如如果他说月亮是方的,别人会嘲笑,而我会点头。
  
  我想那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像我那样的人了,这是非常遗憾的事。
  
  当然对于这个全心的信任,我知道那个人是不会在乎的,他和我一样,心坚似铁,从不会为自己所做的事反悔。
  
  例如我选择了信任,然后我死了;他选择了利用那份信任,然后我死了。两个人都不会后悔。
  
  这就是我前世唯一的朋友,我很欣赏他,从认识他到死后这么多年,从没有变过。
  
  我说过我心坚似铁,这里面夹杂着撬开脑子也不会变的固执,我初认识他时就很欣赏他,所以我死后同样欣赏他,不过他杀我的手段要是真小人或是真君子一点,我应该可以更欣赏他的。
  
  你要杀我就杀呗,我又没说不可以,我又没说要反抗。
  
  我死了,我只是觉得很有意思,非常有意思。
  
  雇佣兵应该死在战场上?NONONO,如果和大家一样,怎么会让我满意呢?我对我的死法非常满意,这很有意思。
  
  我死了,然后我又活了,这多么不可思议而奇妙。
  
  当然其实我并不满意,因为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他让我觉得我这一生就应该是幸福的,可是后面的情况显然表示我判断失误。
  
  这很糟糕,一来我不喜欢判断出错的感觉,二来我说了我很固执的,我认定的幸福生活要发生变化?这让我很困扰。
  
  我喜欢不一样的生、不一样的活、不一样的死,关于生这一点我无法控制,不过关于活和死,现在雇佣兵的活法,和全无防备死在朋友手上的死法,这是很不一样的吧,我喜欢。
  
  所以当我努力装作真正的婴儿,慢慢听懂只字片语,然后知道白垒要我是个白痴时,我白痴了。我觉得这个活法很有趣。
  
  而当我感觉到白垒偶尔的杀意时,我试探着他的习惯,开始让自己转变,改变成聪明与白痴间歇性抽风的人,努力让自己从他手中活下来。
  
  ——不明不白就死,这可不符合我的习惯。
  
  当然,我想我需要再次强调,我是个固执的人,所以不管怎么转变,关于幸福的中心思想是不能变的。
  
  一个幸福的小孩,单纯的性格、可爱的表情、偶尔撒点小娇、使点小坏、不知人间疾苦,多么美好。
  
  前十四年,一切都很完美,只是那几次被放任的追杀,在我看来是个小小的瑕疵,不过没关系,十全十美和十全九美,据说后一种比较好。
  
  我认为事情的彻底失控,是在那夜嚣张的雨后,在我被煮了个熟透后。
  
  被父亲压倒吃了个干净,这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也超过了我对这场戏的认定。
  
  要知道我一直认为这是一场恩仇录,它怎么变成了伦理剧了呢?
  
  ——这完全不符合我保持直线状态的脑筋!
  
  这是一个败笔,大大的败笔。
  
  可惜只有我这么觉得,白垒却感觉很好,更遗憾的是,主控权并不在我手上。
  
  ——再没有比这样更糟糕的事了。
  
  所以那个时候,杀掉他的思想无时不刻不在我心中滚动,虽然这同样和我的直脑筋不匹配——我一直认为他是贯彻始终的大反角,要是他半路死了,这场戏怎么还算完整呢?
  
  中途走岔路,还是干脆不走了,反正都不能到达目的地,白费功夫or不费功夫,我是个聪明人,当然要选择停下来不走了。
  
  我决定半路杀死他,这不能怪我,谁叫两人的理念不合呢?这个时候,唯有你死、我活。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来没认为自己能杀他,最起码那个时候不能,只是期待起码改变一下线路,当事情改变,而你无能为力导回的时候,最起码你可以尝试也让它脱离对方的掌控。
  
  我想时空穿越隧道需要维修了,因为我的判断再一次错误,这可是我上辈子从没有过的事,我认为一定是穿越的时候发生了扭曲。
  
  关于下一场穿越的时候,要提醒他们维修的事,暂时不谈。在我的判断失误后,白垒身上的盛开的血花,又让我失去了控制。我一根筋的脑袋,它居然有发生转向的趋势。
  
  我觉得我一定疯了,我开始觉得即使转变成伦理剧其实也挺有惊喜感。
  
  人的思想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它有时候乖巧的像我一样,有的时候又变态得像白垒一样。
  
  在三年后,我做出了选择,伦理剧和恩仇录的结合体其实也不错不是吗?
  
  最起码对于我来说,当我做了这个决定后,就代表我的对手从此后只有白垒一个人,其余的一切事他都会为我拦下的,更何况躺在他怀里很安心很温暖。这无关软弱,我死了的脑筋告诉我,一个一辈子打不倒,而且不用担心对方会杀了你的对手,永远不用考虑换,并且附带抱枕、欲|望、父亲等等一系列大礼包,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好的事呢!
  
  就像我前世对待我那位朋友,我决定的事就不会改变,在这一世我把自己交到了白垒手里,而且是连人带心肝肺腑,从心中的温暖到手上的匕首,所有的都交了过去。
  
  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要说我没有爱上你,从来不曾,爱那个东西,我一直一直都没有学会。它是什么呢?是树上婉转的百灵鸟,还是那刀尖下低落的血滴,或者是……我们身体里生死与共的那对虫子?
  
  不过没有关系,我又不在乎,我知道你也不在乎,没有人在乎的东西它就没有价值,只有白痴才会为没有价值的东西烦恼,我不是。
  
  我死了,和我这一生唯一爱恨情仇的人一起,别人都以为我能活下来,为什么要让他们满意呢,所以我死了,这很不同,我喜欢。
  
  我死了,握着白垒的手,躺在他渐渐停止心跳的胸口,听到自己最后遗留在世上的叹息,快乐的,满足的。
  
  我死了,死前是笑着的,虽然这一次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笑,也再没有时间去思考。
  
  我死了,陪着……
  
  “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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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垒:白痴
  谁能赢我!
  
  我站在这里,谁能赢我!
  
  纵观天下,谁能赢我!
  
  对一个自始至终没有根本就没有上赌局的人来说,哪里来的输赢。
  
  你们在争的那些东西,我又不在乎,怎么会下赌局。
  
  这注定了那些想让我输的人,只能玩玩杂耍,即使是这杂耍,我也不爱看,真的挺难看的。
  
  那些耍得一本正经,连同看得一本正经的人,我都无法理解。
  
  我有的时候想到那些人是为我耍的,我就会努力看一下,可是,很难看,我不喜欢。
  
  因为太难看了,我不得不找东西来转移我的注意力,让我不会时时刻刻想到自己在看那么难看的东西。
  
  那一年我看上了雾绯,非常漂亮的女子,当然更重要的是,那一年我一身鲜血,和她那身红衣,真是再般配不过了。
  
  我首先看上了她的衣服,然后看上了她的人,她是个笨蛋,我看上她的人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谁叫她是笨蛋。
  
  我向来对看上的东西上心,例如我的折扇,我为了护住它可挨了不少打,当然那是在我还没有从白费村出来之前。
  
  之后,之后我就看上了雾绯。
  
  雾绯是个笨蛋,谁会喝下软筋散后还无知无觉的去摘香蕉,尤其是肚子里面还有一个的时候。
  
  雾绯死了,笨死的。
  
  她死前还与我约定了十四年,这说明她直到死都是笨蛋。
  
  她怎么就不明白,我又不在乎。
  
  不过当她咬着牙,吃力的把手搭在我手上时,我还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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