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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已经不小了,该给你说说修炼的相关事情了。曾经有过远古的歌谣。修炼一途,乃夺天地之造化,升华己身,以天降大任于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人们把修炼一途也称之为仙途,据说修炼到极致,可以与天相争,夺天地造化,与天地平齐,不死不灭。但并没有人能肯定这消息是否真实。歌谣里的苦其心志也就是对应现在人们所流传的凝神境界,寻仙者可从凝神开始修炼,以己之意志感受天地灵力,从而凝神聚气,这是修炼的开始,却并不是必须走的第一步。劳其筋骨则是说修炼之人要时刻淬炼己身,淬炼地越彻底,则身体越纯粹,大成者可开山破石,空手接白刃,寻常刀斧不能伤之分毫。而即使是小成者也能强身健体,当然如果若是有人不能成功凝神,也可直接进行炼体,在前两个阶段两者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如果不凝神而直接炼体,就会影响到后面的修炼。饿其体肤,也就是说是不食五谷,通俗地说是辟谷境,也称作聚灵境,修炼到这一境界,基本上可以不食五谷,身体所需直接从天地灵力中索取,聚万物之灵气炼化为己身所需。空乏其身,也就是将身体里面的杂质再次排除,到那时,丹田之内就会形成一个小区域以存储自己炼化的灵力,可以随时调用,这个区域被称之为紫府,也就是紫府境。如今的凌氏部落紫府境强者包括我在内勉强算是三人,你失踪的大伯和族内大长老凌玄都是紫府境界,在这一境界,只要你灵力足够便可以驭器而行,隔空取物更是小事。
凌云越听越觉得神奇,没想到这蛮荒世界竟然还有这么详细的等级划分,那功法神器岂不是更多?想想都觉得头晕。
“再往下还有一些境界,不过你却不用知道得太多,你现在境界还不够,跟你说了也没什么用,但是你要记住,如果想要在仙途上走得更强更远,千万要先凝神成功才进行炼体,切不可先踏入炼体境。”
“这是为什么?”凌云咬着手指问了问凌川
“之前我说过,凝神和炼体并没有很大的关联,甚至可以先炼体后凝神,但是凝神最好的时间段便是在十岁之前,过了十岁想要再凝神,却是极其困难,而凝神成功的修士只要不是体质特殊都能通过炼体境从而达到聚灵境,但是聚灵境之后想要到达紫府却是十分困难,因为这与个人资质有着极大的关系,同时,如果你在凝神境的修为不牢固,有瑕疵,想要踏入紫府便十分困难,如今我也仅仅是半步紫府境,都是当初在凝神境时没有大成就急着突破的缘故。而普通人一般选择直接炼体,因为在凝神境需要大量的丹药的辅助,而炼体境却对丹药的需求少得多,对于普通人来说,直接炼体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在这大荒世界想要生存下去,至少是要炼体境的修为,不然随时都有可能被野兽和异族人杀死。当炼体有一定成就时,可以为别的大部落提供一些劳力,从而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这也是养家糊口的一个办法。现如今我凌氏家族炼体修士数以万记,但是聚灵境和凝神圆满者却只有五百多人,这也可见凝神的重要性。当然,你也不要惧怕,以家族的底蕴和我的指导,你若要凝神圆满,也是极其容易的事,毕竟你有着我的血脉嘛,俗话说老子英雄儿好汉,我看好你哟。”凌川拍了拍凌云的肩膀,差点没把他给打趴下。
“你先感受一下这天地气息,掌握住那一缕灵力的所在,感受到了之后就开始吸收他,随心所欲即可,慢慢来,当初我凝神可以也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急不来的。”
凌云缓缓地闭上了双眼努力地去感受这所谓得天地灵气,但是却什么都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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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一过三年
自从凌川教授凌云修炼法门之后,凌云每天都去家族后山的一处亭台下修炼,时间过得很快,凌云每天都是过着早出晚归的日子,当亭台周围的小树苗长出第三个年轮之时,凌川对凌云已经是彻底地放弃了。一般即使是天赋平庸之辈,在海量资源的堆积之下,三年时间即使不能凝神圆满,也是能够登堂入室,但是凌云却是个例外,开始的第一年,凌川每天都会派人给凌云送来凝神丹辅助修炼,自己偶尔也过来对凌云就行相应的指导,但是到第二年之后,便半个月送来一枚凝神丹,到了第三年,凌云却是再也没有得到过家族的任何帮助,甚至连那凌川都打算放弃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凌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按照常理来说,既然是主角肯定就会有主角光环,无论是修炼还是运气上来说都应该高人一等,领先一步,但是他却是穿越之后运气最差的主角之一了吧,而那凌朗的儿子凌凡去年就成功凝神了,而凌阳的女儿凌潇则是仅仅用了一年。这让凌云感到了极大的压力。要不要这样啊,这贼老天,不给bu就算了,还限制我的发展,再这样下去还如何打败高富帅出任e赢取高富美,达到人生路上的巅峰。凌云收起地上的包裹,一步步向山里走去,打算去山里碰碰运气。毕竟前世的经验告诉他,很多主角都是什么山洞遇险然后逢凶化吉开启开挂模式,难道自己也要走那条路,想到最后,凌云也是没有了主见。
“哟,这不是凌云吗,这世界真是小啊,竟然在这里都能遇见,你不是在你父亲给你划定的安全区域修炼吗,怎么还敢进山,莫不是胆子变大了。不过我听说你连凝神境都不是,可别到时候进山被野兽给吃了,这山里可是有不少野兽,前几日我就见到了一只鹿蜀。”
“凌聪,当年打你的那一巴掌不过瘾是吧?还想要再来几下?”刚才说话的便是当初被凌云在抓周大会上打哭然后抢走玉佩的家伙,如今也有五岁多了,虽然没有凌云高大,但是他却是成功进入了炼体境,这并不是说他天赋如何,因为他放弃了凝神这一过程,直接炼体,虽然不利于往后的发展,但是对于一个地位并不高的普通族人来说,这确实相对而言比较好的选择。
“好汉不提当年勇,现在的你呀也就只能耍耍嘴皮子,如果你父亲不是族长,我现在就可以把你打趴下,凝神三年都没成功的家伙,等到下一次族会,看会不会再次打你父亲的脸。”
“打不打脸这用不着你来操心,族会么?到时候你是会参加的吧,这顿打你给我记着,等到族会的时候我再来讨要。”凌云没有跟他做过多的纠缠,毕竟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激怒凌云,而最重要的是现在自己根本打不过对方,要是实力足够强,直接一巴掌就拍过去了,还用得着和他在这里哔哔。
凌云继续往后山深处走去,此时天渐渐地黑了,这后山不仅仅是一座山,它的后面接连着蛮荒地域的十万大山,没有人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山脉,而进去探查的人也没有回来过,所以一般家族是不会让族人深入地,最多也就是在后山转悠,如果再深入几十里就会遇见家族的岗哨,所以凌云也不是特别害怕。
凌云刚翻过一座山到达一片小小的灌木林,就看见一只野兽逃窜进了灌木丛中。
“那是?好像是霍加狓”,凌云前世曾经在动物世界看到过这种神奇的东西,这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地最晚的一种大型陆生生物,1901年才被英国的探险家所发现。而这和蛮荒世界里的鹿蜀十分相像,蛮荒世界的《万兽录》记载:“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这东西样子像马却有着白色的头,它的纹络像老虎但是尾巴却是红色的,它鸣叫的时候像是人们唱出的歌谣。而据说谁佩戴上它的皮毛,谁就可以子孙满堂,当然子孙满堂这可能有所夸大,但是这鹿蜀的皮毛确实极其美观,所以在稍微大型一点的部落都会圈养以作观赏。而鹿蜀生性温良并不会攻击人,凌氏部落也并没有将他们圈养起来,只是任凭他们在山间散养。
想到这鹿蜀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凌云也是放心了下来,大步流星地朝着鹿蜀追去。
“没想到这东西跑得还真快,要是我能抓上一头那该多好啊”。凌云越追越远,两旁的树木不断地朝着身后倒退。不多时凌云就迷了路,更严重的是自己掉到了一个坑里,虽然不是特别深但想要爬上去却不是那么简单。这里仍然凌家的管辖范围,但是山高林密地广人稀,而凌云又从没来过这里,所以当他醒悟过来之后也是顿时傻了眼,卧槽,完蛋了。这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导向工具的路痴来说是一件不容乐观的事。
月明星稀,一轮明月已经挂在了天上,而凌云却仍没有找到回去的路,眼看着周围已是漆黑一片,阴森的气氛越来越重,林间还不时传出阵阵野兽的咆哮,在求生的**之下,凌云发挥终身的潜能爬了上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脱离了危险,远处一声狼嚎吓得凌云直接爬到了一棵大树上面,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安全地看到明天得太阳,也只能在树上面睡一宿了。
到了后半夜,凌云已是适应了这山间的环境,虽然内心不再那么恐惧,但是他却不得不小心翼翼。突然,那只鹿蜀竟然又跑了回来,凌云强忍着下去捉拿鹿蜀的冲动仔细地观察着,在鹿蜀后面竟然又带了一个东西来,那东西形状像普通的马却长着白身子和黑尾巴,头上有着一只角,他有着老虎的牙齿和爪子,发出的声音如同击鼓的响声。凌云曾经听家族的人说起过这东西,这是驳兽,以老虎和豹子为食,危险程度两颗星,实力大致相当于人类顶尖的炼体士,有些成年的驳兽甚至可以在聚灵境猎手的追捕下逃走。那驳兽走近跟前便坐下了,鹿蜀忙到坑里去寻人,见没有了人,鹿蜀慌作一团,那驳兽大怒,伸过爪来一掌就把鹿蜀头打掉了,鹿蜀死在地上。那驳兽抖擞身上的毛,发起威来,回头一望,望见月亮下照着树枝头上有个人,就狠命地往树枝上一扑。一下子没扑中跌了下来,又尽力往上一扑,离凌云只有一尺远。
凌云道“我这次死定了,这是什么鬼啊,我还没名震天下就要死在这里了。”不想那树上一根枯木正好对着那驳兽的肚皮上,后来的这一扑,力太猛了,这枯木戳进肚皮有一尺多深浅,那驳兽急了,这枯木越摇晃戳的越深,驳兽是尽力气,急了半夜,挂在树上终于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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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真的是金手指?
等到天空彻底放白,凌云在树上观察了半天最终觉得没有危险了,这才从树上爬了下来。虽然这鹿蜀的皮毛相当值得,但凌云却没有丝毫想去剥皮的想法。
“还是赶紧找到回家的路,要是再遇上这等野兽,估计我就真的要交代在这了。”虽然并不知道方向,但凌云还是朝着太阳初升的地方走了过去,在这种原始森林中朝着某一个方向走去总比漫无目地乱闯强得多。
行行重行行,从早上走到了中午,此时太阳已经升到凌云的头顶了,凌云不得不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