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回来,回到我们仨租的那个小房子里。煮好晚饭后,我去林笛的房间里叫甜蜜出来吃饭,林笛走了以后甜蜜每天傍晚那个时间都去林笛的房间里睡觉。结果推开房门后,看见的是在印度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皮肤的林笛在熟睡。我兴奋得差点哭出来。赶忙给甜蜜打了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后来我才发现,那一刻,之前的日子里我对林笛的思念一点也不比甜蜜少。
甜蜜回来的时候已经都半夜两点了,林笛也早就醒了,正在给我讲她这两个多月在印度的见闻。甜蜜看见林笛时眼睛里闪着难以捉摸的光芒,和林笛拥抱了一下。
流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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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才知道甜蜜当时为什么是那种表情了。因为林笛这次回来是办退学的。她上次走的时候太匆忙,而且旷了两个月的课,学校也早已下了通告劝退。林笛说她家里人都已经同意了,她办了去英国留学的签证,接下来的日子除了等签证外,就是继续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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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林笛在家待了几天后就走了,临走前把自己收藏的书、CD还有她拍的照片都打包送给了我和甜蜜。甜蜜问林笛要了一样东西,就是那瓶黑色磨砂瓶子的香水。林笛说她喜欢这个香水的物语胜于喜欢它的味道。
那个晚上我们一起喝酒。我们谈起过去两年的大学生活,竟然都觉得遥远起来。原来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没有永恒存在的东西,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林笛说“我会想念你们的”的时候,甜蜜哭得稀里哗啦。我也从没有想过有一天,她真的从我们的世界消失了会是什么样子。大学时的短短际遇,让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色彩。林笛说其实她想去找她的亲生母亲。但是她却没有勇气。
林笛真的走了。我和甜蜜退了那所三室一厅的房子各自搬回家住。偶尔林笛会给我们写信,虽然每次都是发到我的信箱里,可是很明显是写给我们两个人的。林笛在信里说自己认识了很多新朋友,虽然也时常怀疑自己的追求,可是也许朝自己的理想更近一步了。她说她讨厌英国雾气蒙蒙的天,她讨厌英国的高额物价。但是她也喜欢从远处眺望伦敦大桥,她也喜欢满街跑的伦敦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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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大四一年就过去了。
甜蜜仍旧每次读到林笛的信都哭得稀里哗啦。
我也好像真的开始想念林笛了,想她抽烟时性感的样子,想她对我们微笑时的表情,想她唱歌时沙哑低沉的声音,想她给我讲的那些伟大的理想和梦想。甚至只是想她在我身边时的样子。
而我跟甜蜜忙着毕业论文、忙着实习、忙着找工作。渐渐地,我们似乎也忘记了曾经说过的要永远地在一起生活。
每次只要想到林笛在异国正在幸福地生活,我就发自内心地觉得快乐。
可是我也知道。
时间不会倒流。
我们也不可能再回到从前。
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大学毕业的第二个年头,我按照父母期待的那样平静地生活。只是我发现,偶尔我还是会怀念从前和林笛甜蜜在一起看似平淡其实轰轰烈烈的青春岁月。而那个时候我们和林笛已经基本上失去联系,她只在过年的时候照例给我们写一封邮件。而我和甜蜜也只是有空的时候一个月见一面,没空的时候半年才能见一面。我们对林笛曾经的存在都闭口不提,可是甜蜜一直坚持用那个香水,甚至是几年后的今天也还在用。而我也是。
直到二零零八年的冬天大学同学的聚会上,林笛并没有来参加。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和林笛很久没有联系过了。大学同学聚会之后的某一天,我在网上遇见了几个同样是在英国留学的同学。便跟他们打听起林笛的下落。对方很惊讶地问道:“难道你不知道林笛因为抑郁症已经住院两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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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着泛着白光的屏幕,眼泪终于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那天晚上在梦里,我梦见了现在的林笛和甜蜜。梦里我们三个人像从前那样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而且那个时候我们还都结婚了。我们三个人大着肚子坐在家里的沙发上,讨论着肚子里的小宝宝到底是男还是女。林笛的笑容在梦里异常明朗,而甜蜜也笑得真的很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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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我就恍然地觉得,我们还没有长大,还没有各自的生活,我们好像回到了从前一样。
回到从前那段美好淡然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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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梦醒了。
我才知道,那些流金一般的岁月永不再来。
》》》 END
燃烧的洋葱(1)
文/鹦鹉螺
那些薄雾般飘忽的期待,春夜微妙而温酽的兴奋,青春不顾一切为自己找到了道路,在世上生活了足够长时间的人们才会懂得;这条路无论看上去多么荒谬,其实总是正确的……
燃烧的洋葱
文/鹦鹉螺 图/鹦鹉螺
鹦鹉螺
原名刘艾 《最小说》超人气作者
何侦和陈栗然穿着黑色的衣服。他们在参加一场葬礼。
屋子里是蜡烛纸钱的味道,何侦觉得太闷了,和陈栗然走了出来。他们站在院子里,看里面很多人匆匆地来往。
何侦说,声音很平静:“我第一次见到楚熙的时候十二岁,她是我同桌,她漂亮,新潮,喜欢大惊小怪,总之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她是班里第一个对我微笑的人,不吝啬地赞美我。后来我也发现,她热情、勇敢、聪敏,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为了心底的愿望不怕伤害亲近的人。她太真实了,真实得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何侦记得那时候自己是个瘦弱、表情木讷的女孩子。无法在人群中发言,衣着永远朴素,青春期接踵而来的麻烦让她手忙脚乱,不时觉得沮丧和为难,在那个时候,楚熙对她说:“你真是个努力的人。”
那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这样对她说的人。
楚熙。
“今天下大雨哟。”何侦出门上课的时候,楚熙说。后面站着不知怎么混进女生宿舍的简来,也跟着一笑,何侦脑袋里立刻拉警报,这两个人已经站在同一阵线了——翘课。
“走了,”何侦一手推一个,“今天专业课,不能不去。”
楚熙和简来站定不走,何侦推不动,叹了口气:“一定得去。”
“不是我们不想去哦,是根本就没有伞呀。”楚熙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语气有点可爱,何侦一阵恶心:“那也不行。”
“虽然是专业课,缺一节也没什么的。”简来在旁边帮腔。
“不是你的专业课是吧,少说风凉话。”何侦义正词严,简来立刻闭嘴。
“我也觉得简来说的没错嘛,少上一节没什么的。”楚熙立刻煽风点火。
何侦一呆,然后教育口吻强烈,痛心疾首地说:“你们态度不对头。”
简来和楚熙瞠目结舌,然后楚熙笑了:“何侦你读书读到圆脑袋变成个方脑袋,不做老师太可惜了。”
“我读的本来就是市师范。”何侦一本正经,“别忘了,你也是。”
“我无所谓耶,反正我也是要出国的。”楚熙继续她饶舌的港台腔,何侦抖了一下,继续说教,“你能不能出国还不知道,但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眼下的事情……”
楼下一副破锣嗓子打断了何侦,楚熙和简来都松了口气,要知道,何侦说教起来那可是没完没了的,真不知道年纪轻轻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么个国仇家恨的样子。
一时屋子里很静,都在听外面的声音到底是什么,只有何侦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仔细一听,那家伙是在唱歌,应该是《风雨无阻》。
简来说:“楼下号丧的那是谁啊?”
何侦面无表情:“别理他。”楚熙吭哧吭哧地笑,攀着自己男朋友的手臂:“还能谁,追求者呗。”
简来和楚熙默契地对视一眼,露出了个微妙的笑容。
过了一会儿楼下没声儿了,何侦刚露出放心的表情,寝室的门就响了,楚熙先一步去开门,门外有一个落汤鸡似的被头发遮得看不清楚面目的人,对着他们露出一口森森白牙,举了举手里的东西:“我淋湿了是无所谓,但是吉他进水了……”
简单来讲,他们的关系是:
燃烧的洋葱(2)
何侦和楚熙是初中时代的朋友,在不同的高中上学又考上相同大学。楚熙是何侦反方向的极致,例如装嗲和耍小聪明,而且在老师和朋友面前还格外受用。所以楚熙在何侦的眼里,是超自然的存在。两人一起考到了大学后,又遇到了第二个何侦眼里的超自然存在——简来。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对何侦来讲就是天作之合。但加在一起,就是双倍的麻烦。简来在建筑系,天天勾勒的都是和楚熙未来的家的梦想蓝图,楚熙每次听他说完都跟老鼠一样眼睛发亮,何侦格外不齿,好些年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成真的事,现在也就是个幻想,幻想就是不存在,为不存在的事物那么兴奋是个正常人都难以理解。何侦认为自己是个正常人,所以,她不能理解。当然对于她的说法,楚熙也不能理解,楚熙的说法是:“你还真是一板一眼啊,怪不得现在还没有男朋友,老处女。”
一句话,把何侦前二十年的少女萌动都给抹杀了。其实也不是何侦古板,她也有捧着言情小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只不过这个是不能让楚熙知道的,而且她印象中的男朋友应该是,斯文戴眼镜,披荆斩棘消灭一切困难的,和简来那个吊儿郎当的样子,完全不搭界。
总之来讲,她是个不切实际还总以为自己很现实的超完美主义者。
然后,生活似乎是为了把她扳回正途,命运安排她遇到了陈栗然——一个比简来更不知所谓的家伙。
陈栗然也很给面子的,见到何侦就如同三天没吃饭的野狗,以势不可挡的速度,追了上去。
于是一次一次地,何侦在寝室的楼下看到陈栗然,在食堂的隔壁座位看到陈栗然,在大三的讲座上看到已经大四的陈栗然,在晚饭过后八点楼下传来一阵狼嚎般的歌声时,推开窗——再次看到陈栗然。陈栗然当时正在抱着吉他唱“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何侦一个气急攻心,直接把窗边的仙人掌扔了下去。楼下终于消停了。
转天何侦再次看到陈栗然完整无碍地站在宿舍楼底下的时候表现得非常愕然,陈栗然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手里是一盆仙人掌:“你们寝室掉下来的吧?正好砸在我脚边上,我换了个盆,花应该是没事。”
物体面积太小了……当天晚上,何侦总结经验,把寝室的电暖壶推了下去。
从此反复很多天后,楚熙苦哈哈地看着陈栗然说,前两天扔给你的那个勺快还给我吧,要不我只能手抓饭了……你晚上真别再来了啊,我们寝室都搬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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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最后何侦也没能去上课,第一是雨实在太大,第二是在陈栗然进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迟到了。她就这么看着简来、楚熙和陈栗然一拍即合,随即升级为把手言欢,直到雨停陈栗然和简来一起勾肩搭背地离开寝室。何侦笔直的目光射向楚熙,楚熙露出了个无辜的表情。
何侦咬咬牙:“叛徒!”
“谁呀?”楚熙四处张望。
“卖国求荣!”
“啊?”
“肯定是你把他叫来的!”
“怎么可能!”楚熙退后一步,瞄着门随时准备逃跑,“我根本没见过他。”
何侦忍无可忍:“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