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南舜遇见朴兴秀》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当高南舜遇见朴兴秀- 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朴兴秀天天这样过着今天没不知明天的穷混日子他也没气馁,知道为什么吗?哈哈,你说他是心里充满无限幻想又努力不懈五好青年,bingo,恭喜你答对!这孩子真的是脑袋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幻想,而且这些幻想不仅仅只是幻想而已,这些会不时出现在兴秀脑中的幻想碎片,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就发生,而且是百分之百会出现。所以兴秀这孩子他能看得到未来。
  
  朴兴秀的这种能力不是天生就拥有的,大概是十一岁的时候他总喊着头疼,兴秀爸爸妈妈觉得小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头疼呢,就带他去了医院,到了医院一检查不要紧,兴秀妈妈看到CT结果直接就晕了过去。兴秀的左脑半叶处有一个鸡蛋般大小的肿瘤,幸运的是这个肿瘤并没压迫到任何主神经系统,但必须尽快手术,对兴秀才是最好的选择。可脑部手术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肿瘤过大,在剥离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破坏到左脑神经。
  
  人类的左半脑具有语言、概念、数字、分析、逻辑推理等功能,左脑损伤的话,右半肢体活动会不大灵活,而且左脑损伤者可导致失语症,失语占总数的89。2%,地球大多数的人类都惯用左脑思维,可想而已左脑对于人类的重要。
  
  即便这个手术冒着再大的风险,兴秀的父母也觉得应该让孩子去试试,如果任由那肿瘤不停的生长,兴秀这孩子就会慢慢的丧失各种各样的功能,与其让孩子那样慢慢的脑死亡,还不去放手一搏也许还有痊愈的机会。
  
  不得不说朴兴秀这孩子是非常幸运的,他的脑部手术很成功,不仅成功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后遗症!在医院也就呆了一个多月,回到家之后兴秀就又好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的了。
  
  病好了之后兴秀爸爸发现兴秀这孩子好像多了一个特长那就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每次兴秀这孩说过的坏事准会发生,兴秀生这场大病花了很多钱,家里原本就不富裕,这下更是入不敷出,而且雪上加霜的是兴秀这孩子刚说自己要被公司被辞退,没两天自己就给老板炒鱿鱼了。这倒霉孩子,怎么说什么来什么呀!
  
  当时兴秀爸爸并没当回事,可那之后兴秀爸爸发现兴秀这孩子越发的神奇,就连彩票号码居然也说准了一回儿,只是自己没信他的,不然家里的经济状况会改善很多,自己工作没了家里的经济压力特别的大。幸好有兴秀这孩子每天充满希望的鼓励家里的每一个人,兴秀说爸爸以后会有一家很漂亮的咖啡店,兴秀还说爸爸会悠闲的在咖啡店里看着自己的各种新闻报道,自己一定会成为很出名的人的!到时候自己会负责养爸爸养妈妈养妹妹!所以现在的家里困难只是暂时的,以后会越过越好!
  
  爸爸挺纳闷的,就问兴秀为什么会知道,兴秀很神秘的笑着说自己就是知道。可兴秀这话已经念叨了□年了,什么也没实现,兴秀爸爸还是很潦倒,四处打着散工,家里经济条件一直都没能改善,爸爸有时候会问兴秀:“你说的那咖啡店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啊?”兴秀挠着脑袋回答说:“会有的!会有的!爸爸您老等着瞧好吧!我绝对会送您一家全州最漂亮的咖啡店的!”
  
  兴秀爸爸瞧着自家孩子那胸有成竹自信满满的摸样,心里还是很安慰的,其实那美好的未来实现与否倒是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只要全家人能一直这么幸福的过着平凡日子也好。穷点也没什么,家里两个孩子都长的很好,性子也都正直善良。爸爸知道兴秀这孩子有自己的梦想,那就让他去追逐好了,虽然他总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但也许有一天这孩子说过的好事可能会一一实现的!
  
  兴秀爸爸想的没错,在不远的未来兴秀所说的一切都会实现,因为小小的兴秀看到过爸爸的未来,他看到已经有了白发的爸爸在自己家的咖啡店不忙碌的时候,会在二楼的一台电脑前搜索关于自己的各种消息。咖啡店的墙上有自己拍过的电影和电视剧的海报,还有自己各种明星朋友的签名。兴秀想原来自己长大之后要做演员啊,哈,挺不错职业,这说明自己长大之后一定挺帅的!
  
  后来初中毕业的时候,有个女生来给兴秀告白,问他要第二颗校服的纽扣,兴秀觉得自己这小龅牙的模样被女生倒追实属不易,想也没多想就自己把第二颗纽扣交给了那个长的还算不错的女生,当自己的指尖随着那纽扣碰触到女生手心的时候,兴秀看到了女生的未来,长大的女孩走在大学校园里正拿着手机正在看自己走秀的视齤频,兴秀这才明白在做演员之前自己要先做模特的。
  
  从高中开始兴秀的理想便从大学生物系教授变成了模特,只是做模特真的很辛苦,而且挣钱也不多,如果不是为了以后能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兴秀真的很想放弃,从十八岁到首尔上大学开始,他就一边上课一边做试衣模特挣点外快。好不容易签了小公司,但没想到却更加穷困潦倒,这样的日子何时能熬到头呢?
  
  兴秀有时候也会想过放弃,也许就好像爸爸说的那样,自己的预测也会存在误差的,也不能总百试百灵啊,而且自己这样能预测未来的所谓超能力也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左脑部肿瘤摘除手术而已,如果说是这个手术刺激到了自己未得到开发的左脑,让自己的语言、概念、数字、分析、逻辑推理等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那也不能开发到可以预见到未来的程度啊!
  
  但是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不是吗?坚持吧,继续再坚持一段时间也许自己看到的那美好的未来就会实现吧,嗯,一定会的,一定会的!噢,一直都忘记说了朴兴秀这孩子除了有预见能力之外还有一特长那就是心宽,所以总能在自己快放弃的时候找出各种理由自我安慰,估计是那手术之后已经习惯性的抱着希望活着了吧,所以遇见再困难的事兴秀也总能找到安慰自己的理由,就连一直和自己同甘同苦相依为命的好朋友也找到了好归宿准备弃自己而去了,这货也能很淡定的告诉自己,没关系!没关系!被抛弃也没关系!
  
  被抛弃这事说来话长了,好朋友蜜罐是兴秀到首尔之后认识的朋友,两人都是模特系的,也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原本就一见如故的,再加上兴秀还看到蜜罐的未来,蜜罐未来是正在指导学生台步的模特教授张觅冠,这可是兴秀十分向往的职业,所以和蜜罐就更亲了几分。两人就这样一起签了那家小破公司,一起走台,一起拿不到工资,一起挨饿,一起在澡堂子里睡觉!可蜜罐这死没良心的,居然现在要抛弃他了!
  
  蜜罐有个哥们之前和别人一起合租了一个屋塔房小屋,但合租的这个人前不久出事被人害死了,那哥们胆子小就想找蜜罐去陪他,免费给蜜罐提供住宿!蜜罐一想这感情好啊,可以不用总偷偷摸摸溜进澡堂子过夜了,可那哥们只让他一个人过去,根本没提兴秀的事啊!蜜罐也不好厚着脸皮和哥们说我想带个人过去一起住啊,原本就是蹭人家房子住,看人家眼色的事怎么好意思这么厚脸皮不是!
  
  蜜罐没这么厚脸皮但朴兴秀这货有啊!蜜罐提着行李走的时候,他就死皮赖脸的也提着行李跟在蜜罐身后。兴秀想好了,反正蜜罐那哥们是胆小害怕,多一个人壮胆不更好吗?所以自己跟着去,那哥们也不会赶自己走的!
  
  果然兴秀想的没错,那哥们非但没有嫌弃兴秀,反而还义气的说:“随便住!住到什么时候都行!有钱就给份房租,没钱就先欠着!”
  
  不过兴秀知道自己住不了多久了,因为在自己和那哥们握手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个哥们正在网上看新闻,新闻很八卦, 我X,这新闻的信息量可真大啊!伪娘嫩模深爱男友,唯恐男友知道自己是男儿身,便将其先奸后杀抛尸汉江!OMG!这还叫深爱啊!!爱到要杀死一个人可就不能称之为爱了,那只能叫做独占欲!兴秀这么自己在心里琢磨的。
  
  可这死人这事和自己好像没多大关系不是吗?只是自己为什么会看到自己打包好行李和正在看新闻的这哥们告别啊,而且蜜罐也在旁边一脸不舍的看着自己,自己这是去哪里啊?不会这哥们赶自己走了吧,呜呜呜,,不要啊!刚找到个落脚点,肿么这么快又无家可归居无定所了呢!看到这悲催一幕的兴秀心里想着:还是乘着这哥们还没撵自己走之前好好巴结巴结吧,说不定还能让自己多住几天!蜜罐这货也不靠谱,唉,,以后只能靠自己了!
  
  果然没几天,警齤察又来收集证据,在死者的房间里找了一些死者的遗物带回去做检查。有位警齤察大叔很和蔼和屋子里面三个男孩子聊天,让他们平时交朋友的时候要多注意,不能光看外貌要多看看女孩子的内心,蜜罐和蜜罐的那哥们听着都挺纳闷的,心想这警齤察大叔家住海边,管的有点太宽了吧!
  
  三个人里只有兴秀听懂了大叔的劝告,兴秀猜大概是警齤察也基本查出来凶手是那个男扮女装的模特了。便客气的给警齤察大叔敬了支烟,警齤察大叔接过烟的那个瞬间,兴秀看到了一个画面,很奇怪的画面,一个抓捕犯人的场景,警齤察大叔在一家规模不大的便利店里给一个女孩子带上了手齤铐,这个女孩子有点面熟,好像就是之前和蜜糖哥们接触时在电脑网页上看到那信息量略大的新闻女主角,噢,不对!应该是男主角之一才对!
  
  只是那女孩子临走的时候为什么要回头去看一直低头站在收银台的店员呢?女孩子的眼神特别复杂,好像带着几分哀怨但还带着种特殊的轻松,这男扮女装的孩子是有种解脱的感觉吧!他是在感谢那个店员让他解脱了吗?解脱了自己的犯下的罪孽还是让他最终有勇气去陪那个被自己亲手杀掉男人了呢?
  
  女孩子回过头被警齤察们带走,那个一直低着头看不到外貌的店员抬起了头!那是一张很秀气的脸庞,白的几乎透明的皮肤没有太多的血色,黑黑眸子好像深不可测的深渊让人有些害怕自己会随时随地的陷进去,秀气直挺的鼻子下有张肉嘟嘟的粉唇,略圆的脸蛋让他整个人显得有些稚气。这么好看的一个男孩子做店员不是有点浪费吗?挺高的,应该不比自己矮多少,应该去做模特或者做齤爱豆啊!囧,自己职业病又犯了!看谁都想让谁去做模特,可这孩子真的挺不错的!
  
  只是兴秀没能预见到是,自己一个星期之后就会遇见这个很适合做模特的孩子,更没能预见的是自己居然无法看到这孩子的未来,当自己指尖接触到这孩子掌心的时候,兴秀看不到任何的画面,但在心里泛起一丝异样,一丝自己无法控制的异样感,兴秀就那样呆呆的望着对面的孩子,一时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第三章我喜欢你,想成为你的守护天使。
  
  高南舜特别讨厌下雨天,除了因为他自己不喜欢打雨伞也不喜欢穿雨衣以外,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在下雨天跑步上班会让雨水灌到鞋子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