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女人拿来缠住男人的法宝,和男人扯皮吵架的武器,如今的男人谁希罕?要想我不和别的女人睡觉?那是绝对做不到的,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我不会将就她。这种事,只要开了个口子,这一生之中就无止无境,生命不息,搞女人就不止,想半道收手是不可能的。你不会觉得我下流吧?我这个人是蛮心直口快的。
第三个故事:再也不想谈婚姻(7)
我们离婚已经三年,现在我们两个人的关系比先前要好一点,见面很客气。她是学会计的,前几年没有出去工作,这两年通过熟人介绍在一家合资公司做,后来看见她觉得她的气色好多了,再不是先前那一幅苦瓜脸了。我给她留了一些钱,她自己也攒了一些,她正在联系去日本,年龄是大了一点,她说她的青春都跟着我遭塌了。现在想想,当初我家成份不好,我也混得很窝囊的时候,我那老婆和我感情还是蛮好的,后来我渐渐出名了有钱了风光了,我老婆就和我搞不好了。想想心里就叹气啦。儿子现在在扬州姥姥家上高中,姥姥也是有文化的,孩子在她那里我放心。我经常到扬州去看儿子,儿子今年考大学。
如今我一个人,说寂寞也不寂寞,总是忙,拍戏呀开会呀旅游呀宴请呀,忙得很。实在没有空去考虑再婚这事。有好些女人有了这个意思,有的还是很年轻的女人。可我已经不想再套进这个绳索里去,实在没有精力扯皮。有女人一起玩玩就可以了,何必谈婚姻?也许也有寂寞的时候,不过我这个人热闹,朋友多,东家西家一晃荡一天就过去了。现在没事我就逛逛古玩瓷器,学学金石书画,拜了几个老师,老前辈啦,国宝啊,人家高手一指点,走出来外边就刮目相看啦。欧洲人单身的男女中产阶层的很多,生活舒适工作环境优越社会地位也好,言谈举止相当有教养,平日出入的都是高雅场所,譬如高级酒店歌剧院咖啡厅等等。法国有我一个表叔,几个孩子都在巴黎工作,经济条件很好,但是都没成家。搞得我那个表叔好着急。去年巴黎一游给我启迪深刻。人家那个才叫做生活,而我们无非只是在活着。我这一生过了一大半了,我想好好地过几天悠闲舒适的日子。目前有钱赚是要赚的,将来好送儿子出国,如果儿子有出息能在国外安定下来,等到将来我老了,我也出去陪他去。
符飞扬又扇开了他的大折扇,这是一个有暖气的的房间,周围的人走来走去地高声谈笑,墙上挂着几幅用木框涂了金颜色漆的临摹的世界著名画家的油画,桌子上高玻璃花瓶里插着一大束雪白的百合,落地大玻璃窗子可以望见外面城市高耸林立的楼顶。室内是一个情调优雅的环境,把外面世界的无奈隔离开来。我想起他在此之前曾经说过的话,“男人最重要的是有钱,有钱才能去高雅的场所,才能培养出高雅的素质,才能享受高雅的生活,才能找得到不俗的女人。”他是在逐步地实现着他的理想,在这中间毁坏了一个家庭,他自己的家庭,按他自己的观点那是一次解脱。
他对我说晚上还有一个酒会,纯粹的应酬,听说在新开的一家大的海鲜烧鹅餐厅。“每趟来都忙得不能分身,有一些朋友都没来得及去拜访。”他站起身来把一头长发往脑后一甩,非常礼貌地把我送到门口。最后他说书出版了一定不要忘记送给他一本,“一定拜读,到时候和我们工作室的几位研究一下,说不定搞个电视系列片呢。”
第四个故事: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也就知足了(1)
汪风
三十四岁
大学经济管理系本科毕业
某贸易公司经理
她像一个精灵,在我的生活中倏忽来去,最后走得无踪无影。男人天性就是不安分的。看见她我觉得她是独一无二的。在那间小宿舍里我们真是昏天黑地。从那一天起我才有了震憾般的感觉,如果说之前整个人是处在麻醉的状况之中,现在才有了清醒之后的痛苦。整个单位都说我是陈世美抛弃前妻。自以为惊天动地地爱了一场,结果抓到手的只是透明的空气。
他由基层干起,因为聪明能干调到机关办公室工作,搞物资管理。在这期间读自修大学,结婚,生儿子,提拔到领导岗位。妻子也是机关的一个小办事员。几年前,汪风在单位办停薪留职,自己组建了一家公司,经营建筑材料,据说生意还不错。今年回原单位正式办了下岗手续,进出开一辆白色皇冠,比起几年前的那个年轻的小干部来,那可是神气得多了。
找他不好找,东西南北没有个固定的位置,如果换到之前可以在晚些时候电话打到家里去,现在当然不行,他已经没有家了,居无定所,不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要采访他,不然找他干什么?
三十四岁应该很成熟,应该经过一些风浪了,那一张还很年轻的脸上显出了老练的神态,但是一点也没有有意识的做作,很自然的礼貌,恰到好处的客套,把内心世界深深地包裹着,看得出他是一个极不愿意向他人暴露自己深层思想的男人。谈话的从始至终都让人感觉到他在防备着什么,他对人不太信任,但是同样将这不信任的思维埋在心理。一米七五的身高,很漂亮的身材,修长结实。眼睛鼻子嘴都长得好,用不着细看,他是那种看第一眼就感觉得很帅的男人,然后,越细看越好。我们这年龄的人的眼里他是个孩子,资格老一点年龄大一点的人往往对年轻人不屑一顾,就在不屑一顾之间,小孩长成了大人,然后他们取代我们占领了这个世界。汪风属于那种在不知觉中突然可以站出来取代谁而担负重任的后起之秀之一。我们今天的时代这样的年轻人很多,但是缩小在某一个范围内依然算得上凤毛麟角。
他没有忘记我在电话里谈到的对他采访的基本要求,他是一个聪明人。很快,他把话题转向我需要的主题。
很多熟悉的人奇怪我为什么离婚,过得好好的?幸亏我离开了单位,听说议论得沸沸扬杨,什么说法都有,比较一致的观点就是第三者插足,我是个陈世美。
我想问问你,在我们今天的现代社会,我为什么没有权利选择我自己的生活?在他们眼里,离婚就是休妻,一定要举出几条理由来。其实我觉得这本身就是对妇女的不尊重。离婚是两个人的事,合得来就一起过,合不来就分开,用不着什么理由。可以由她先提出也可以由我先提出,谈不上是谁欺负了谁。这一次当然是我先提出的,自然我也不会轻易就提出这事,我是考虑了好多年,只是到今天才痛下决心。小玉了解我,毕竟一起生活了好多年,彼此的性格和思想脉络也是比较清楚的。再说她也不是一个文化太低的思想不开窍的女人。我一提出离婚,她就知道没有挽回的余地,她哭得好伤心,我开门走出去了,不愿意看到女人的眼泪。那晚我开着车子在武汉三镇转,转到很晚。在武汉二桥,我靠着栏杆站了很久,夜里风真凉,怎么吹脑子里都是热的,像发烧一样。两岸夜色真美,墨黑中灯光闪烁得像珠子,平日里不知道走了多少次也没有注意到。那晚回家的时候我的心很冷,回家就病倒了,真的发烧了。小玉不声不响地照顾我。我们都知道,像这样夫妻之间的抚慰这是最后的一次。
第四个故事: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也就知足了(2)
他停了下来,眼睛看着茶杯,回忆很痛苦,看得出他尽量地避免触及自己的内心,尽管避免触及的事件的内核。在外人面前,小心地保护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包括他的前妻,不受到伤害,是他眼下极力想做到的事。这也许是他的个性。不过为了满足自己的个性需求,他还是可以伤害到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父母。和自己的亲人比起来,他仍然觉得自己最重要。这是他们这年龄的年轻人的通病,是社会给了他们自由,让他们可以尽情的自恋。这年龄的青年,心中已经没有偶像,他们心中的偶像就是他们自己。
结了婚的人是不应该想到所谓的激情这样的事的,如果我们在婚前曾经有过,也许我也就认命,遗憾的是我们从来没有过。女人也许可以随遇而安,但是男人天生就是不安份的。是的,如果不是杨出现,这种心态或许压抑得住,我一向自认为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我不仅伤害了小玉,我还伤害了杨。机关的人都骂我,虽然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单位,但是还是有人来告诉我知道。其实我的心里一样的痛苦一样的不好受,我是自找的,我又能去对谁讲?
在我儿子四岁那年,我在武昌的一所大学读成人自修班,一个星期上两天课,星期六和星期天。学校离家很远,早出晚归的跑,中午在外边混一餐,人很累但是很高兴。高中毕业后家里困难就没再继续升学,当时觉得没什么,你们知道的,我那样的家庭父母对子女期望值不高。后来搞工作就觉得不够了,虽然可以应付日常工作,但是和人家一比,后来分配来的小年轻个个都是高学历,无论是工作需要或者是日常谈吐都显得特别有的知识,跟我们就是不一样,所以心里觉得特别不如人。尤其是后来上级文件规定,没有大专文凭不能提升为处级干部,而且也不够评定中级职称的资格。你想我已经混到这地步,能半途而退吗?我想,我还年轻,人也不笨。咬咬牙不就几年的功夫,我一定要拿个文凭。
走进大学校园,才知道别有天地。那么绿那么茂盛的植物,一年四季开不完的花,又是山又是水,空气新鲜得不得了。那么多的比我年轻得多的学生,看到他们,马上觉得自己老了,觉得自己白活一场,庸庸禄禄的,大好的青春都荒废掉了,快三十岁的人了,不知干了一些什么?
学习我很用功,小玉也很支持我,休息天孩子全归她一个人带着。我那儿子非常淘气,那几年小玉挺辛苦。
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和同学也是点头之交,基本是一个人找一个地方坐,一下课就跑出教室。好像有几个同班的女孩子找过我说话,我总是客客气气答两句。我不会和女孩子说笑,大概是很早就开始独立工作,经常一脸的严肃,搞习惯了。听说她们背地说我装模作样。那时候是一门心思地想拿张文凭。
事后我想,生活中真的有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浪漫的事,那样浪漫的爱情,原先以为是写书的人胡乱编着哄人的,谁知真的叫我遇着了。没有遇上的人幻想着有一天能够遇到,一旦遇着了,你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幸福,反正打碎了我的生活。
和杨认识很偶然,有好几次,当然开始都是无意的,在树荫下的石凳子上看书。那地方离我上课的教室比较近,差不多在天气晴好的中午,我总是在那里坐一坐。旁边的人不止一个,起先大概我们谁都没注意谁。她有很好的一头长发,又黑又长又直,披在一边的肩膀上遮住了半个脸,一身长长的衣裙,飘飘地拖到草地上。总是有一卷书拿在手里,总是在那个时间出现,不说话,彼此似乎也熟了,如果有一天在那里没有看见她反而倒觉得奇怪。这也许就是爱情的开始,我想,真正的情爱应该发生在相互不太熟悉的男女身上,没有其它的附加的条件约束着,才可以发生这种比较原始的感情。后来我们开始说话,谁先开口不重要了,我只知道当时我想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