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捞闪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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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捞闪烁时间-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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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了汤粉。那个小城四处黑漆漆的,逛来逛去,神差鬼使地进到一个洗浴中心去洗澡,用以代替著名的“扬州搓澡”。
  一进男浴池,只听“啪啪”之声不绝于耳,两排裸男,有十几个,趴在搓澡台上,每人身后站着一个肌肉发达的搓澡师,搓澡师纷纷用力连搓带拍打,被打人闭着小眼儿,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看起来很好笑,如果当作一种集体SM的场面来看,就更好笑了,还真是有组织有纪律。
  我先洗了个澡,进入桑拿室,里面已有四五个人,蒸了一会儿,发现温度不够,也就五六十度,我就往电加热器里添水,一分钟后,有一位裸男白了我一眼后,出去了。我闲着没事儿,就以一种要跟他们同归于尽的气势接着加水,热得我直冒虚汗,直到把所有人都蒸了出去,才踏实。我又在桑拿室里待了一会儿,出去,一个管理员过来问我要搓那一种,我说随便,他说“盐奶浴”很好,我点点头。
  两分钟后,我也跟很多人一起,趴到了搓澡台上,“盐奶浴”这事儿就叫我给赶上啦,原来是先用盐搓,再用牛奶搓。两下我就疼得差点儿从台子上掉地上,靠,怎么不用碎玻璃搓啊!那师傅还用淮安话告诉我,那盐是消毒用的。真是很朴实的想法,我心想,用火烧不也能消毒嘛——反正我从搓澡台上下来的时候,浑身通红,火辣辣的感觉从外表一直到渗透到内心,就跟刚被谁暴打了一顿似的。
  我出来后在大厅里等我妹,半天她才出来,说:这里的风俗习惯太怪了,哥你真该去女浴室那里看一看,出来后估计就对女的没兴趣了,她们怎么会一个个全一丝不挂地摆出最丑陋的姿势搓澡,伸着胳膊别着腿的,太难看了。
  我心里与我妹打岔:那不是自然姿势嘛,人家搓得舒服就行了,谁规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啦——不过,这话不能说出口,那会引起争论的。
   。。

袁敏
12月1日。
  今天是第三天学打网球,每天一小时,现在浑身酸疼,两只脚上都磨起了泡,也不知道是挑破了好,还是就这样。
  袁敏教的我,他是厦大的美术老师,打得不错。他是个运动小天才,什么运动都会玩,而且玩得还挺好。他比我大八岁,但运动起来,却像是比我年轻八岁,他教我的时候很耐心,叫我觉得学不会真是不好意思。
  我一向喜爱看人运动,协调的人运动起来有种说不出的美感;不协调的人运动起来也可爱,看起来像是还走不好路的小孩。
  向很多朋友推荐网球,希望大家都学学,聚会的时候好一起做做有氧运动,但多数人都拒绝了,说太难了。原来三十多岁的人对自己的身体一点把握也没有——我上场后就有这种感觉,身体像不是自己的,明明眼看着球飞过来,挥拍的刹那,球却从拍子边飞过,要不就是眼看着球跑不过去,可气!
  袁敏把我从网球场送回来,我浑身酸疼,懒得上楼,勉强走到海边,脚一软倒在沙滩上。汗水把衣裤全湿透了,脸上仍有汗水悄悄淌下,眼睛里沙沙的,头上是布满薄云的天,海浪声在耳边低沉地响起,我幻想自己变成海水,渗透于细沙之中——这种时候,我有点多愁善感,因为运动之后,有种青春气息从身体中悄悄爬出,一直钻到我的头脑里。
  朦胧记起小时候,世界对于我是多么新鲜,一切都没有尝试过,我是那么好奇,丝毫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死去。少年的我张开眼睛,向四周东看看西看看,我跑动起来,和小伙伴们一起追逐一个足球,如果场边有女生看,就会踢得格外卖力,丢失的球也会使劲抢回来,我可以不停地疯跑一天,一点儿也不觉得疲倦,即使累了,随便靠在哪儿眯上一小会儿,醒来立刻就会精神百倍,每一天都是那么漫长,睡觉的时候,都有些舍不得,因为还有那么多事情可做——没看完的书,没有说完的话,收音机里的夜间节目总有下一个,很可能就有我爱听的。在那个年纪,累这个字儿我是不懂的,无论哪里,只要有几个小孩,有一只皮球,我就会高高兴兴玩起来。
  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停止运动了呢?想了半天,才想到,是离开学校以后。在学校,我与很多同龄人在一起,我们天天运动,尤其是喜欢对抗性运动,那是一种交流,不需要语言,一次传球成功都能叫人高兴半天,事后也会说起。离开学校后,这种交流便消失了,再没有球队,再没有对抗性的运动了——我成了大人,努力避免一切对抗,连象征性的对抗也没有,没有团队,也没有竞争,更没有胜负,没有了失败后的沮丧,当然,也就消除了成功后的高兴;我只是在“行行行”“好好好”当中度过每一天,为的避免痛苦,心安理得。唉,当个大人是多么孤独啊,对于大人,是没有什么真正的胜利可言的,人生已被客观地看成一种过程,有点麻木,有点冷漠,有点烦,很难真正地高兴起来,想想这一点真可悲。
  晚上看了一小时电视新闻,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无聊间试一双篮球鞋。这鞋买了四年多,一次都没穿过,那是我逛商场时随手儿买了一个篮球,一双篮球鞋,因为我家不远处刚开了一个新的收费篮球场,买的时候想一个人去投投篮,好笑的是,也就是在买的时候想了一下,睡一觉以后就全忘了。现在那篮球还放在我的阳台上,估计早该被灰尘压没气儿了吧。
  把鞋穿上,我决定下楼走走,现在是每走一步都恨不得叫一声,但我仍走到楼下,接着,一狠心,试着跑了两步,浑身钻心地疼。我一咬牙,疼死我算了,于是真的跑了起来,一直跑到跑不动为止,最后停坐在马路边上,缓了一个小时。往回走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疯狂的想法:坚持下去,每一天都坚持下去,直到像年轻时那样,可控制自己身体为止,而不是像现在,把事情分成累的和不累的。我这么想,如果这一次来厦门,我锻炼身体成功了,也许眼前的世界就会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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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忌妒、爱
12月2日。
  读完一本小册子,名为《羡慕与忌妒》,瑞士维雷娜·卡斯特著。这本书从心理分析的角度讲了羡慕与忌妒,有几点很有意思。
  一、自爱主要是通过自我接受来实现。自我接受是指认识自己,接受自己的局限性,但还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可以发展的人。
  二、羡慕者指望着被羡慕者心甘情愿被他们役使,他们确信他们有这个权力。我们常听说学校里的优等生让其他同学抄作业——他们认为这样能缓和劣等生的羡慕,但其实做不到,最多只能暂实做到,因为优等生的这个姿态正说明了他们有东西可付出。
  有关忌妒,书里使用一些词语:占有性,独占意识,缺乏自我价值感,缺乏爱的能力。
  对策当然是一些反义词。
  关于爱,书里引用了一些弗洛姆的观点。
  弗洛姆认为爱有两种形式:存在式的爱和占有式的爱。
  “存在式”是指创造性活动,其中自体活度与理解力两者缺一不可,这两点意味着,关心某人或某物,不仅指对人的爱,也指对物和思想的爱,意思是,对某人或某物做彻底的研究和全的肯定,并对之产生喜好之情。爱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棵树或一种思想。总而言之,存在式的爱指的就是“赋予对象生命,增强对象的活力”。爱在弗洛姆那里是一个成长过程,被爱人和爱的人都可以不断成长发展。
  我认为这种观点很开放,也很动人,它的风险是,如果通过你的付出,你的对象活力增强了,他(她)改爱了别人,那么你便会失去那对象。相信很多人都不愿这样,但这想法的确很了不起,我认为这风险值得一冒,从积极的方面考虑,即使你失去了你的爱人,那么你也获得了成功。因为他(她)增强了活力,你的付出便成为对方幸福必不可少的元素。
  “存在式”并不能减少我们的分离焦虑,但能让我们以更合理的方式处理分离焦虑:不是一味地指责对方,不是拼命地想叫对方有负疚感,而是不无悲伤地理解对方。
  “占有式”没什么可说的,它就是我们对待自己财产的态度,在这种爱情中,人们吃的苦头太多了,不知为什么人们仍会喜欢这种方式。
  “很多忌妒的人明确宣称,他们的伴侣绝不能属于别人,甚至不能对别人产生兴趣,不能为别人兴奋——我就是你的主人,是你的上帝,除了我,你绝不能再有别的上帝。”
  “这种旧约似的爱,就像是上帝对他的臣民的爱,问题是:我们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内化了这种爱的关系呢?”
  我认为书中上面这些话说得好。
  在结尾,书中建议:人只要占有了自认为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能获得良好的价值感和自我感觉。而事实上,我们应该不断地创造新的生活情境,尽管有各种危机,还是应积极地参与到新关系中。能够常常引起别人的兴趣,我们才能获得良好的自我价值感。
  我个为认为,我们觉得爱一个人,爱一种物,无非是表明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爱,因为这个世界太大了,就像是一个大礼物盒,而我们因条件所限,只能从中选中一个最爱的——所有的爱在我眼里都只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我们对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无限依恋。有的人喜欢抓住一个人或一件事作为重点来爱,其余的都退居其次;有的人却有点眼花缭乱,什么都喜欢。
  两者之间,我看不出哪一种方式更高明。
  另外,我认为,做一个人类存在者,爱也是一种很好的生存策略。如果我们作相反的选择,我们不喜欢这个,恨那个,或者什么都无所谓,那么,我们的存在就有点儿矛盾,因为,抱怨了半天,为什么不选择一死呢?我决定,临死前还是选择爱吧,呵呵。
  又学了一次网球,正手成功率提高了,学了反手,能来回对拉几下了,打到今天,开始有点意思了。脚上的泡也好点了,仍浑身酸疼,但成天酸疼着,也就适应了。这种剧烈运动的效率真高,忽然觉得浑身有点力气了,夜里又快走了一小时,看来一会儿睡个好觉是不成问题啦。
  

《战争与和平》
12月5日。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在思明电影院小厅看了《哈利波特4》,很好看。整个儿一个小厅的人只有一个小孩,他还睡着了,其余的观众,全是学生及三四十岁的人。看来不仅是小孩喜欢魔法,成年人更喜欢。又去附近一个影音店买了一二三的DVD来看,看得兴致盎然。魔法学校里的故事被写得太有意思了,小哈利的勇敢与正直,特别是不畏强暴,才是真正的魔法,使人看到便觉欣慰。
  今天去了会展中心,海边风很大,但游人依然很多。一些人放风筝,其中有一个在放那种比赛用的风筝,可在空中做出各种迅速而灵巧的动作;还看到一群台湾人和大陆人在草坪上打棒球。我在场边上站了一会儿,只穿一件短袖和一件运动外套,竟有些冷。走到不远处买了两块油炸臭豆腐吃了起来,有点咸,不过立刻就不觉得冷了——还是中山路女人街上那家小店做得好吃。
  从昨天开始再一次阅读老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第一次读是小时候(约十四五岁),把它当作武侠言情小说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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