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造好玩儿: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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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造好玩儿:逗1-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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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时候起,我就对他没啥印象。假如当初他说他名字跟‘高级男妓’的简称读音相似,估计还会觉得这人幽默,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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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匪语:与情敌一见钟情(2)
为什么猪不能看天空?马不能呕吐?为什么佛说,在无限的未来,魔将以佛的形式出现?为什么会有记忆这回事?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为什么同样是爱情,有的爱情可以自由地敞开在阳光底下,有的爱情却要躲在卑微的角落里苟活?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至死不渝,有得人可以任爱泛滥?——世界上有太多我们所不能理解的事情,犹如从前死心塌地专挑俊男帅哥作为搞对象目标的我,同样不能理解日后的自己为何会喜欢上高纪。
  与高纪厮混的日子,我老挤兑他:来来来,说说看,当初毛毛虫到底是如何亦步亦趋爬进老娘心上的啊?
  丫又神经,挚爱答非所问,对对对,我是虫,柏原虫,善爬,特善爬。
  说罢,爪子伸过来,欲在我身上作爬行状,老娘轻轻腿一抬,照着丫臀部就是一脚,“信鸟你滴邪!你柏原崇,劳资还珍芳打(达)呢!”
  高纪最大的优点就是没啥特别巨大的缺点,另外人老实,性格好,主要是对我好,往死里好的那种,其他没啥。
  闷骚型,大半是海水,小半是火焰,偶而浪得很,浪挺了忒不要脸。
  摘掉那副万恶的塑胶框眼镜,会惊喜地发现两颗贼明亮的星星。
  凭良心说,拾掇拾掇还是可以带出手的。
  3)
  高纪曾经画过一幅画送给我,画里的是他自己,雄赳赳气昂昂,俨然一名貌似属鸡的暴发户。
  我拿着画纸琢磨老半天,问他,你干吗在裤腰上别这么巨一只手机?
  “这不是手机!是月亮!”高纪脸儿涨红,继而,又傻兮兮冲我直笑,“你问我爱你有多高,月亮代表我的腰。”
  闷骚型的浪漫,宛如贞节列妇偶然的骚包,忽如一夜春风来,大珠小珠落玉盘,我就这么稀里糊涂上钩了,紧接着又马不停蹄投入到跟他耍朋友的事业当中,一耍耍了两年多。
  耍朋友的日子,呼啦啦的大半是甜蜜,因为不开心的转眼都被我忘光。
  多数时候,高纪是安静的,在我眼里就是装蛋,装抑郁蛋,这点很像我的性格中只在夜深人静才凸现出来的那一小撮部分,所以跟他待一块,感觉像是自己跟自己玩。即便不会爱得心惊肉跳,可是轻松,随意,就跟脱光了钻进热被窝里,有种自在的温暖。
  有的人朝夕相处一辈子,却仿若在水的两岸陌生交谈,咱俩交往一年,就跟厮混了十生八世似的熟悉。假话是,我认为我们会守着这份爱情直到天荒地老,谁有那么长命?!真话是,我曾经一度相信确信坚信并且乐意去相信确信坚信,最终我和高纪会手挽着手微笑地睡进同一口棺材。
  人有时候要的其实很简单,就看老天爷给不给。
  我不止一次想过,如果没有梁竹的出现,那么,我和高纪,我们会不会依照从前所划下的轨迹那般,一步一步走向一生一世呢?兴许会,又兴许,会杀出另一个程咬金,在我身边或是在他的身边打破这个轨迹。假设结局到头来还是惨败,那么我宁愿出现的这个人会是梁竹而不是其他的人,如果可以选择,我更愿意在遇到高纪之前,先遇到梁竹,那么梁竹就有可能是我的爱人,而不是被我伤害的人。
  我爸是男人,我妈是女人,我爱他们,因为他是我爸,她是我妈。我喜欢高纪,因为他是高纪,后来我爱上了梁竹,也因为她是梁竹。不管你是相信与否,我无意宣扬同性之爱,要怪就怪咱们倒霉,好死不死偏偏撞上个实习丘比特,丫胎毛还没长齐就学人家搭弓引箭,他老人家胡乱放了几箭,愣是把咱三人玩了个半死。
  (4)
  2004年那个夏天,我和高纪跟嗑了药似的兴奋,大把大把时间花去追看雅典奥运会。
  那一届奥运会,我国收获了32枚金牌,当国歌奏响时,我跟高纪那个激动呀,如果激动可以转化为能量,这种力量足以把一圈的猪牵上喜马拉亚。
  孰料不到十分钟,俩人便象瘟鸡一样蔫了,罪魁祸首是高纪,丫没事找事,突发奇想说要算算毕业这一年多来,咱俩都收获了哪些。
  

流言匪语:与情敌一见钟情(3)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我:换了三份工作;投了几十幅插画,被杂志采纳的仅九张,其中六张迄今为止仍未收到一分钱稿费,目前状况:失业两个月。
  他:失业三星期,干过一份工作,失业原因:公司破产,被黑掉两个月工钱。投过一张插画,当期直接就刊登了,然而稿费也被黑掉,原因是杂志社倒闭。
  两人:欠缴一个月房租,两个月管理费,三张信用卡数。
  高纪又在装抑郁蛋,闷一边抽烟不吭声,我跳到他身上坐着,把烟放自己嘴里吸一口,再喷他脸上,“莫愁莫愁,票子车子房子嘛,和更年期都一路货,迟早会到来的。”
  “你这什么破烂比喻,”高纪噗哧一笑,眼里迸发出两道异常情深的光芒,温柔道,“圆圆,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答应你,我努力画画,努力找工作,将来让你过上好日子,天天吃叉叉店的巧克力圣代。”
  “天天吃?你啥居心?想把我喂成猪,将来好让你拎市集去卖钱吧你。”我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是灌了蜜的甜,将手按在高纪额头上,搓啊搓啊,似乎这样就能抹去他眉头上的郁结一样,我用江湖儿女的语气跟他侃,“只要你大佬我一天有饭吃,就不会饿着你,放心吧,死到临头了俺大不了赶几圈欢场,卖几个笑脸什么的,照咱的长相啊,被硫酸泼个十回八回的,也不至于没人买单,甭愁啊!”
  “去你妈!活出花儿来了你!丢人败性!”高纪狠狠丢我一白眼,紧接着又忘乎所以跟我贫,“我说,这主意不错,你挣了钱后拿来给我去整容,整个小白脸什么的,咱俩组个团体,一块下海捞钱!”
  我由衷地对他竖起大拇指,啧啧赞叹,“看不出来啊,你还真是有远见的人,还组团呢,名字想好了没?男娼女盗二人组?”
  高纪貌似一本正经在思考,“你姓凡,我姓高,叫凡高好了,咱俩又是画画的,贴切吧!”
  我哈哈大笑,“你别整容了,索性变性去,劈开大腿就能来钱,好好考虑下啊~~~~~~~”
  ……
  在那段柳暗花明前的日子里,我们牵着手,彼此扶持着走过,可是,当赶上春暖花开的时机,这份感情却被轻易遗弃了,我不禁唏嘘,是梁竹魅力太大,天生拥有谋杀别人爱情的本领?还是我和高纪,我们的这份感情本来就不牢靠呢?
  (5)
  话说那个叉叉店,当年我对它可谓爱之入胃,狠之入肺。额对它的巧克力圣代完全木有抵制能力,但价钱死贵,其实也并非贵得不靠谱,就几十块这样子,主要是那段时间咱穷,特级贫困户,几十块,猪肉可以买几斤了。
  每次打那店前经过,都需要一份莫大的勇气和顽强的决心,这种感觉像是一个被关色情电影院里禁闭了一年半载的男人,刚放出来碰巧遇上一位身材相貌都跟自己性幻想对象完全一样的女人在对自己招手调笑,但偏偏却要压抑着无视的走过。除了“难受”,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词可以贴切形容这种感觉。
  有一回俩人必须经过叉叉店,远远看见它,我心就开始犯毛,连忙用手捂着自己眼睛,心里不停念叨着,我看不见我看不见~~~~~另一只手紧张地拽着高纪,正儿八经提醒他,牵紧我了,等过了叉叉店你才好叫我睁开眼知道不?悠着点儿,别让我掉臭水沟里去了。
  等高纪喊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出现的是我日思夜想的巧克力圣代,还有高纪像蒸馏水一般纯净的笑容,“瞧你那馋样儿,告你啊,在外头可别跟人家乱吹你认识我。”
  我既心疼花钱,又开心满怀,扭捏作态地捧过来,大大咬上一口,噢,妈妈咪,原来这个世界如此的缤纷美妙!
  幸福有时候比在路边招停一辆的士还要来得容易,譬如自己喜欢的人给自己买喜欢吃的东西。
  “小高子,来,朕赏你一口,”我把圣代递他嘴边。
  “我牙疼,吃不得冷。”
  

流言匪语:与情敌一见钟情(4)
恋人之间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谎言,你在干嘛?对方搂着A君人告诉你他在想你;你有多爱我?对方回答,我愿为你赴刀山,转眼脸不红气不喘对B君唱《一个为你甘愿去蹈火海的人》;你真的愿意嫁给我?C君含羞点头,信誓旦旦,‘与子携手,乃毕生之志愿’,心里破口大骂:死糟老头子,赶紧去死吧,俺嫁的是你的财产……被骗了,没关系,负心之人必有负他之人,因果报应如果有假,佛教不会屹立两千多年而没倒闭。
  最要命的是,我想对你好,可我怕你知道了会心疼,我只好骗你,骗你我不爱你,骗你我不在乎,甚至在生活中的小细节上,骗你我不喜欢吃你爱吃的食物,然而其实你一早明了,只是默不做声地看我表演,眼泪在汹涌在心底。这种谎言深植入心,它的要命性需要在分开之后才会让人拥有切身体验:分离多时,彼此渐行渐远,蓦然忆起前尘往事,霎时间伤恸——‘呀!原来有个人曾对我这般的好!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把他给弄丢了呢?’每每想起,心中一片荒凉。
  “嘿嘿,装啥矜持啊,难不成要用八人大轿抬你?”我去拧高纪耳朵,又把圣代凑过去,“快咬一口。”
  “你自己吃,疼~”高纪连忙打掉我的手,丫甩手幅度过大,连带把我手里的圣代也给拍飞,PIA一声,掉在地上!
  俩人嘴巴张得老大,你看我,我看你,我差点哇一声哭出来。
  (6)
  在我和高纪的记忆中,2004年有两个夏天。
  一个是颠沛流离属于‘绿化芒’的夏天,为什么是绿化芒?以后告诉你;一个是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巧克力圣代”的夏天,而分界点,就是梁竹。
  允许我先行讲述一个妇孺皆不知的传奇:某日,我和高纪各抄起菜刀一把,趁着月黑风高夜,闯入了耶稣的后宫。
  我揪过一扭着水蛇腰脸盘长得最美的骚包,牛气轰轰威胁耶稣,“打劫,咱要钱。您给,咱不撕票,不给,撕两票。”说罢,又拿捉过其中第二漂亮的妃子当垫背。
  耶稣丝毫不惊不惶,斜着眼笑我###。
  高纪瞅着不对劲,情急之下抓了个脸巨长得女人出来,把菜刀往她脖子上一搁,“我不贪心,我只要一块能够养活爱情的面包,”他瞥一眼旁边花容失色的马脸女人,对耶稣狠狠道,“你他妈要敢不给,老子把你女人的脸削成圆形,逼急了大不了蛋打鸡飞,一拍两散!”
  耶稣大惊失色。
  最后,耶稣妥协了,于是他让梁竹来到了我们身边,成为我和高纪脱贫致富的贵人。
  耶稣为啥最喜欢马脸女人?高纪的解释是,耶稣出生在马棚,睁开眼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一只脸长得巨长的家伙,所以日后才会对马脸女人有种不可理喻的偏爱,这叫作潜意识里的一见钟情,蔓延开来,就成了一辈子不法自拔的沉沦。
  我惊叹,难怪了!记忆中我曾喜欢过蜡笔小新里的阿呆,而高纪某些时候很具有阿呆的气质,傻里傻气,就差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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