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一一王者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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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一一王者归来- 第3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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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而在商场,瞬息万变,哪里需要三十年?只要消息传播出去,他将曾经“帮忙”的经过直接放到网上去,不用三个小时,英国民众心中的偏袒对象立即会换成他。

    作为一个外籍商人,在无数合作中,“无条件”地,甚至是“被逼无奈”地帮助英国某些无良商人解决烂账的事情,但凡有点良知的人,都会知道,他才是这次诉讼中最无辜的一方!贼喊捉贼并不是只存在于故事里,相反,当普罗大众知道自己被这群道貌岸然的商人利用,心底的反感度会立马直线上升。

    到那时,联盟是否还能存在都是个问题。就算还能勉强将这场诉讼继续下去,至于他这边,只要请一个资深律师,胜算率也会立马上升。

    史蒂芬没有吭声,他忽然发现,年纪和阅历有时候并不成正比。这个看似年轻的过分的东方男子,真正沉下心思做事时,给他一种冷芒在背的压迫感。仿佛被一双看不见的眼睛直直地盯住,那一瞬间,他忽然生出一种荒谬的错觉。

    这一刻,他有一种预感,这场诉讼,前景如何,或许完全取决于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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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鼓掌之间
    “把你和‘联盟’那些人私下合作的事情传开,虽然的确会对他们起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从本质来说,‘联盟’本身就只是一个利益合作体,就像人类在面对癌症一样,许多人会在癌细胞还没有扩充到最危险部位的时候,直接手术将‘它’拿掉。虽然有时候代价高昂,但是和全局利益比起来,心狠手辣的人决不占少数。”不管詹温蓝放出消息是彻底想要把这群“合作”过的人名声搞臭,还是分奔离析“联盟”,如果只是想从这个方面下手,史蒂芬皱了皱眉,沉淀了良久,慢慢地道出隐患。

    事有可为和不可为,有时候,如果一击不中,反而后患无穷。

    被“联盟”踢出的那些人,心怀怨恨,事后不论詹温蓝如何对付,必定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詹温蓝看着眼前这个年纪已经不再年轻的英国人,身为曾经的罗斯医药股份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代表,这人的心思或许不是冒险上进,力求突破,但是沉稳冷静,面面俱到,视线从大局出发,的确是一名出色的企业家。

    他忽然轻轻靠向身后的位子,脸上带出几分温和,神色依旧平静,就像是在一圈碧池里突然掀起一丝微澜,转瞬即逝:“单一的手段自然只能收到单一的效果。我当然还想到了别的方法,不过,目前实施起来似乎有点困难。”

    史蒂芬有些诧异地看着詹温蓝,他竟然还有其他的打算:“什么困难?”

    “不瞒你说,今天上午我已经和‘联盟’的代理律师见过一面。”

    史蒂芬的表情忽然变得十分古怪,望着詹温蓝不自觉皱起的眉头,强忍了好久,才逼着自己没有露出一丝幸灾乐祸的笑。

    “恩,那位律师,我见多,的确是很……。”史蒂芬脑子有点疼,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位大名鼎鼎的律师,索性还是选了个比较客观的说法:“他是棘手,业内共识。”

    詹温蓝无可奈何地笑了一下,的确,思维逻辑能力出众、语言表达和渲染能力出色,再加上为了名声恨不得把这个案子弄得声势越大越好,作为律师而言,对方几乎不论是实力、野心来说,都极为难解决。

    “你见那个律师,该不是是想从他那里下手吧?”史蒂芬脑子转得飞快。既然他可以为了重新夺回罗斯医药股份公司的最大股东这个利诱来见詹温蓝,在和他约谈之前,詹温蓝肯定也试过别的人。还有什么比律师更能直观的主导一场官司?

    “可惜,对方一点都不为所动。”詹温蓝大方承认。事实如此,推脱也没有意义。

    史蒂芬眼神深了一些,望着詹温蓝忽然不出声。

    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诡异起来。

    如果詹温蓝这么简单就能告诉他,他曾经约谈过另一位打算合作的人。是否,如今今天他们的谈话不太顺畅,转过身,詹温蓝也会将他们的这次约谈告诉第三者?

    这个疑惑就像是毒蛇很快就爬上心头。

    史蒂芬的眼神从最初的友好慢慢变的失去温度,渐渐的开始转为冰冷。

    詹温蓝望着他的面部表情,却倏然一笑,神情中带着一种奇异的安抚:“我和你承认这件事并不是为了让你觉得我找上你是被逼无奈,和你坦白上午约见律师的事情也是为了合作的开诚布公。不管这次诉讼的事情是否我会败诉,我以我家族的名誉起誓,绝不会透露和你的合作关系。”

    在英国,但凡良知没有背叛天性,以家族的名义来起誓都是最真诚的,也罪不容置喙的。

    先不论詹温蓝如今是不是已经被逼到窘境,再无翻身可能,以目前这人的清冷华然姿态而言,史蒂芬不相信,这人竟会以家族来随便开玩笑。随即,脸上的表情略有和缓。

    想起他刚刚所说的,来找上他并不是被逼无奈,难道说,除了因为他想要重新夺回罗斯医药股份公司的最大股东的野心,他还有其他与詹温蓝合作的先决条件?

    “你的意思是?”史蒂芬有些疑惑地看向他,神色间微微带出一种猜疑。

    “我听说,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的,正是近两年来,英国最出名的一位后起之秀。”詹温蓝点了点手边的扶手,神色微微带出一分淡然笑意,“虽说我对司法界的事情没有什么接触,但是,能在三十岁之前能成为皇室法律顾问,这种际遇绝无仅有。从某种层面来说,您公司的这位法律顾问,比起‘联盟’的代理律师更让我觉得重量非同一般。”

    在他那三位精英好友约谈“联盟”的代理律师之前,就已经开始着手排查能和这位棘手人物分庭抗礼的人物。

    英国并不大,司法界的人,如果是顶尖人物,基本上数都能数的过来。资历老,年龄大的人难免会束手束脚,不愿意冒险将自己辛辛苦苦经营了多年的名声毁在这么一个“联盟”占尽优势的案子上,而资历太轻,经验不足的律师赢面太低,他们更不可能放心将这场事关未来的诉讼交给一个菜鸟。

    选来选去,多方排查,最后竟然这么巧合的,在法律界,唯一有能力、有资历,也可能出面接下他们这场官司的,正是眼前这位史蒂芬的公司的律师顾问。所以,与其说,他今天和史蒂芬的这场约谈,是为了把他从联盟里拉到他这边来,不如说是一箭双雕,既能将他说服到自己阵营里,更能将那位那位律师一起拉拢过来。

    史蒂芬望着他,忽然笑了。双肩耸动,表情莫可奈何。

    果然,这位看上去极为年轻的中国人极有眼光,连他身后的那位律师都视线调查的一清二楚。

    皇室法律顾问,早年其实叫做“皇家律师”,queenscounsel。和一般只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不同,在英国和其他保留御用大律师资格的英联邦王国和从属地区,皇家法律股一般会每年两次,根据本国法律或大律师行业内的惯例推举合格的资深大律师,由英国**官或其他国家的相应官员提名,由君主或君主在该地的代表册封为御用大律师。

    虽然御用大律师并不是大律师中的一个正式阶级,但他们在法庭内的确会得到特别的待遇,而他们赢得案件的能力更是与一般律师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其实在一开始,“联盟”在邀请律师之前,首先考虑的并不是现在那位资历太过丰富的律师,而是他公司的这位法律顾问。只可惜,因为罗斯医药股份公司的股东之争,那位现在活得第一股东位置的对手并不愿意让他的人来担任这么重要案件的律师,所以,转而求其次,才选择了眼前的这位律师。

    史蒂芬望着詹温蓝,忽然止住了笑容,只是眼底的笑意却是无论如何也压不下去。他几乎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看,那些老家伙们在对簿公堂的时候,望着双方律师时会有怎样精彩的表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刚开庭,对方就知道我们已经合作,以后‘联盟’的事情我就更不能插手了,这样也没有关系?”史蒂芬饱含深意地望着他,任何事只有在出其不意的时候,效果才最明显。如果第一场初审的时候,联盟就发现詹温蓝的律师是他的人,“联盟”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从联盟推开。

    “我相信,这场官司之后你所获得的利润,绝对要比你现在听凭‘联盟’安排要精彩的多。想要获得不同寻常的结果,往往就要付出不同寻常的代价,你说,对不对?”詹温蓝亦不反驳。的确,没有任何风险就想获得最大的利润,这种事情听着就像是个神话。哪里有人可以真正的不劳所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或许,这位多疑的史蒂芬反而会立刻选择退避三尺!

    “好!我就赌上一次!”史蒂芬忽然站起身,朝他伸出右手:“律师的事情,我让他尽快和你联系。‘联盟’这边可以提供的资料,我也会抓紧做一份给你。不过,一切帮助都只能到初审截止。到那时,‘联盟’的人知道我们合作,想来我想再提供方便,也没有任何可能了。”

    詹温蓝也站起身,神色极为郑重地握住他的右手,轻声道:“那之后的事情,你就不用顾虑了。”

    史蒂芬听了他这话,不免挑眉,真自信。这种时候,还有这种魄力,真道是英雄出少年。

    两人的会谈效率很明显,约定了律师不说,连一审之前所有的合作都一并决定下来,毫不拖泥带水。当晚,史蒂芬回到家中就给律师打了电话。

    接起电话的人年纪虽比詹温蓝稍稍大些,但在司法界绝对属于天纵奇才,有不少**官曾在无数人面前提及,还从未见过一个人比他更适合当律师,仿佛生来就是为了从事这一行的。

    听了史蒂芬关于和詹温蓝合作的事,对方没有任何吃惊的反应。当初“联盟”不请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背后牵扯的东西极复杂,作为一名律师,他的名气已经足够高,这场诉讼交到他手中,无异于从舆论角度还是职场规划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更不用说,詹温蓝和那些人隐秘合作过的事情只要一经渲染,如今x的劣势也立马能转为优势,或许还能拉上许多民众的同情票,既然又胜算,他又何必把这大好机会推开?

    于是,约下三天后,史蒂芬、律师和詹温蓝再碰面,具体研究官司怎么进行。

    英国大多数民事案件是在审前程序中解决的,审前程序处于纠纷解决之重心。审前程序,指从提起诉讼至开庭审理前的诉讼阶段,包括:为开庭审理作准备;无需经开庭审理而迳行处理案件;在开庭审理前作出中期或临时性救济。所以审前程序相应可分为审前准备、审前处理和审前救济三大块。英国的新《民事诉讼规则》规定,审前准备程序的主要阶段和事项可归纳为:提起诉讼及管辖;当事人;送达;诉答程序;审前证据开示;案件分配;案件管理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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