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流感"高发期:女人爱觅食,男人爱打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情流感"高发期:女人爱觅食,男人爱打猎- 第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这女友只有妒忌的份了,愤愤地说:“我都懒得说她了,做人也得有点自知之明吧,她不想想她要貌没貌、要才没才、美德也没见得多光大,偏偏霸着一个大帅哥死活不放手,真气得我们这些美女几次三番商量要好好修理她一下!”
  事实上,她还真不了解男人,也没有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我安慰她道:“各人修来各人福,她长得虽丑,总还有吸引人的地方嘛,只是你没有低头去探究而已。”“哼!她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实在太难看了!”我瞠目结舌,她还不忘补充一句:“不是我说,大家都这么说!”
  看来“丑”到极处也是亮点啊!就好比万花丛中一点绿,是红是绿、是花是叶不重要,重要的是醒目,是与众不同!唯有“独特”的风景才更能吸引人的注意!事实上,是很多美女心态太高高在上了,自以为貌美,就可以横扫男人心;其实不然,大街上剩下的绝大多数是美女,而丑女基本上都心有所属,笑意盈盈,小日子过得挺滋润。一对比,就知道谁有问题了。
  无独有偶,我一个艺术学院的朋友,男生,在学校里历经美色的长期熏陶之后,如今谁要是谈论美女他眼皮都不翻一下,还振振有词:“我的座右铭是‘如果丑得特别,我宁娶丑女’,请大家不要烦我,见到丑得特别的通知我一下,美女就自己留着吧,我已经视觉麻木了!”据他宣称,他们大一之后,全寝男生只谈论丑女不讨论美女,发现丑女必然全寝出动一睹芳容,如是美女,还不如回寝室看电视来得舒畅。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热播的肥皂剧《丑女无敌》,真是有意思。
  这当然是极端现象,事实上美女还是大有市场的,这世界毕竟美女还是少嘛,如果全世界都是大眼睛、高鼻子的美女,估计美女也没什么可稀罕的了。现在美女之所以大行其市,跟人的爱美之心固然密不可分,跟“物以稀为贵”的反差效果恐怕也是息息相关吧。
  有道是“熟悉的地方没风景”,别看节假日城里人大车小车前往山区领略湖光山色,甚至生出归隐田园、绝尘而去之感,若真让他们天天跟山水田园打交道,躬耕田地,他们就该想着如何奔往城市了。人真是反差性极强的动物,没得到的或难以得到的,就是想要的,男人眼中的美女就是如此。
  男人是一群对新鲜感敏锐、对熟悉的事物迟钝的动物,当万花丛中一点绿的时候,绿是男人心神荡漾的猎物,当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时候,红就是男人魂牵梦绕的风景了。而爱情也有这个特点,热恋的时候,“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总之她(他)是唯一,一旦“老夫老妻”了,就总想着还是别人的老公好,老婆是人家的香。说到底,只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有特色的才叫绝呢!
  因此,当女人置身于万紫千红的“红”海当中时,不妨另辟蹊径,开发和培养一些独特的风情,这样能有效帮助女性杀出“红海”,决胜“蓝海”!
  这一理论并非无稽之谈,实际上自古已有之,《孙子兵法》中有“守正出奇”一谈,说的就是要独特。兵法如此,其他方面也一样:在歌舞表演中,领舞的会以独特的服饰和位置,区别周围舞者,吸引观众眼球。明星的炒作用的也是这个原理,当别的演员在“循规蹈矩”拍片的时候,他们忙着宣传和炒作自己,这些人未必最漂亮、未必技艺超群,但绝对的标新立异、特立独行,找准了炒作点、不断地出现在公众面前。她们很快便能从中规中矩的同行中脱颖而出,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
  美丽最忌的是“审美疲劳”,风情最忌的是“习以为常”,当你隐没在周围女性的芳华中毫不起眼的时候,当你的形象“美”得足以让人麻木不仁的时候,你不妨改变改变自己——从前你一直是直发,现在你可以是卷发;你素来以淑女闻名,那么不妨让人见见你活泼慧黠的一面;你给人的印象向来是默默无闻的“老好人”,今后你应该让人看到你雷厉风行的气质。而当你的伴侣把你定性为“勤劳贤惠”时,你完全有理由告诉他,不,我还有任性野蛮的一面!
  要知道,帅哥未必爱美女,好男也未必喜欢好女哦!差别和特色才是“秘籍”,如果你是“自恋狂”,你大可爱自己就好啦。
  投怀送抱的女人,很容易被男人吃定
  这一年来,我见证了一位闺蜜一波三折的爱情,从年初到年尾,投入了百分之百的痴情,最后以分手告终,真是可惜。
  这个闺蜜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漂亮聪明,品位也如同她的美貌一样相称,不同常人。人家眼中的优秀男士她偏不喜欢,千挑万选最后暗度陈仓跟一个个性十足、却也霸气十足的男人好上了。结果结婚没半年,两人以离婚收场,活活快把家里二老气疯。不久后,她的“老毛病”又犯,又悄悄和一个不被看好的男人好上了。
  知道她的事已是她坠入新的爱河半年之后,她给我打电话倾诉她的苦闷:“他长得也不咋地,也说不上优秀,可不知怎么,我就是对他无比痴心,每次打电话我都好紧张,感觉声音都在颤抖,可他好像对我爱理不理的样子,我心脏都要爆炸了!”问题看来很严重,我详细打听:“你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吗?”“他没说过,我觉得是!”原来他们俩虽然联络频繁,但每次都是女方主动邀约,男方也欣然前往,除了吃饭聊天,并没有进一步的亲密举动。而近一个月来,闺蜜不断发出邀请,他应邀的次数却越来越少,态度一次比一次冷淡,她不知道如何是好。
   txt小说上传分享

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前段时间,我遇到一位上门推销护肤品的销售员,被她的热情所打动,我买了她的护肤品,反正也不贵,试着效果也挺好的。后来不放心,还是上网查查看,结果不查则已,一查几十页网页都是对这个品牌的谩骂声,说他们是骗子,用促销的幌子欺骗顾客,接着就是一连串的网友说自己上当受骗,要贱卖刚买的护肤品之类。我试着用了一段时间,效果确实不错,比一些国际品牌要更清爽些,可为什么这个牌子会引来这么多非议呢,主要还是“送上门的货品没好货”的观念影响着大家的判断。
  爱情也是这样,一段千辛万苦追来的爱情,就算明白所爱并非真正渴望的那个人,由于自己倾注了大量心血,还是会珍惜那苦苦耕耘的过程以及苦尽甘来的果实,而送上门的爱情就不一样了。
  首先,自己没有购买计划,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推销者”,就算对方以各种方式表明了自己的诚意和优势,当事人也都是一副将信将疑的态度,甚至压根就是一票否决。其次,就算对方有购买的意愿,心里还是会对别的产品持观望态度,不愿意轻易就范。再次,就算对方图个便宜省事购买了,日后稍有不顺,就会埋怨销售员的“虚假倾销”,大有骗人买的意图,而不是谴责自己没能“坐怀不乱”,理性选择。这又像最近的买房一样,买涨不买跌,从2万涨到3万都要追着要买,哪怕负债累累,而从2万跌到1万,却不想买了,再等等看。
  这就是从众心理和竞争态势,越是有竞争的,从观念上就越觉得值得吧,人的这点心思真是很“贱”。“送货上门”确实不是上上之举,因为观念上觉得送上门基本不是好货,这其实是我们观念的定势。说到两性上,坠入爱情的女人就如同坠入火海,熊熊的爱火燃烧得自己焦头烂额,恨不能扑入爱河一解焦渴,又哪能矜持得来?有人说“坠落爱河的女人智商为零”,还的确有些道理。
  一般来说,勇于投怀送抱的女人,要么就是身价太低,反正库存也是库存,倒不如主动“倾销”,若撞上一只“瞎猫”,那可就赚翻了!要么就是身价不菲的女人,这些人自信爆棚,看上你那是便宜你,自命不凡地认为对方一定会对自己的垂青感激涕零,可结局却往往事与愿违!无论哪种女性,投怀送抱其实都是一种自贬身价的表现,因此我经常劝那些“头脑发热”的女友要冷静,反其道而行!
  最名贵的珠宝无须自我叫卖照样声名远播,最昂贵的豪宅无须自我倾销照旧慕之者众,而女人,守得住矜持,本身就是一种高贵的表现。更何况,男人是需要满足征服欲的,费尽心血去追求的“猎物”,才更能让他们兴味盎然、雄姿勃发!
  当我把这些道理跟上面这位闺蜜分享之后,她决定留给男方遐想和抉择的空间,自己则静观其变。
  三个月后,她兴致勃勃地告诉我,那位男士再度和她联系了,她这回绝不再让他轻易溜走。之后他们关系进展迅猛,已到了谈婚论嫁、考虑生孩子的地步(这不,好了伤疤忘了痛,她再次头脑过热,激情过度)。然后,又过了三个月,她打电话过来说她已和那男人分手,因为他和另一女孩单独约会,却告诉她没事,做老婆的照顾好家庭就可以了,男人在外面再怎么花,也不会回家找老婆离婚的!显然,男人是认准了她的软弱和痴情,吃定她了!
  看来,女人投怀送抱不仅是自贬身价的问题,简直就是自投罗网、自暴自弃!男人就是这样,你漫不经心,他就步步紧逼,你越是奋起直追,他越是弃之不迭。其实,适当的距离更能增加爱情的美感,又何必强扭并未成熟的瓜呢?
  女人,守得住矜持,其实就是在守住一份高贵与安全!
  

在爱情面前,男人是跃跃欲试的斗士
男人的爱情,先有吸引后有追求
  问世间情为何物?我答曰:不过是一物降一物。
  一位朋友前不久失恋了,到处找人诉苦:“我跟他谈了两年恋爱,他竟然跟我说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不喜欢我还跟我在一起干吗,最开始他怎么不说?就算我倒追的他,他也可以拒绝啊,又不是没了他,我就找不到别的男人!害我白白付出了两年光阴,现在一句话,就想撇得干干净净,他这算什么?!”
  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女人费劲周折去取悦心仪的男人,结果浪漫激情过后,男人告诉女人,对她没感觉;或者两人的感情一直不错,不想某天男人毫无征兆地移情别恋,然后告诉这个旧女友,原来发现自己并不爱她!凭什么男人就这么强势呢?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人世间最伤自尊的,莫过于自己对一个人情有独钟,而那个人对自己却无动于衷!如何赢得心上人对自己的注意和垂青,是每一个爱而不得的女性都会扪心自问的事情,每当遇到自己欲罢不能的意中人时,过来人习惯性地会劝人一切随缘,但当事人岂能甘心?许多女孩信奉“女追男隔层纱”的观点,以大无畏的勇士精神在爱情的道路上越挫越勇,结果却胜的少,败的多。为什么,她犯了“倒追”的大忌。
  我一个亲戚家的妹妹就曾是这样一位奋不顾身的爱情斗士,别看她长着一副温文尔雅的古典型外表,骨子里其实前卫得很呢,她的浪漫史一直可以追溯到她的小学时代。读小学时,她看上同班一位浓眉大眼的小男生,情愫暗生,于是频送秋波,无奈小帅哥对她毫不触电。
  上了初中,由于空间太远不适合眉目传情,她于是“以书代目”,在情书的写作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