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优化公交线路30条,调整公交站位50个。
责任单位: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祥龙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11月底。
(十九)增加地铁运力,将八通线列车编组数由3辆改为4辆。
责任单位: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地铁运营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做好轨道交通站点与地面公交系统一体化衔接的规划设计,并逐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路政局、市地铁运营公司、市公交集团。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一)更新3万辆出租小轿车,全部达到欧Ⅲ排放标准,改善安全标准,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资委、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出租车协会。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二)加强占道作业审批管理,继续做好占道作业协调工作,对掘占道实施全过程管理。
责任单位:市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政管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北京电力公司、市###、市广播电视局、各有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三)发布并组织实施《北京市物流规划》,研究制定物流配送时间、通道及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四)全面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包括:六里桥综合客运枢纽信息系统、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工程、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及信息采集系统、南中轴大容量快速公交智能系统、高速公路联网监控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等。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市公交集团、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首发公司、市祥龙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五)继续实施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科技工程建设,逐步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比例,增加8块交通信息显示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科委。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六)制定差别化供给的停车产业政策,调整停车价格,修订公建项目停车配建指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地税局、市园林局、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二十七)修订《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路政局。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
(二十八)制修订《轨道交通养护工程技术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规范》、《汽车租赁业户技术经济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省际客运站服务管理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安全评价标准》、《出租小轿车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标准》、《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标准》。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市地铁运营公司。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五、交通执法和交通宣传
(二十九)重点维护“四站一场”、省际长途汽车站及周边地区客运市场运营秩序,开展整治非法客运(包括人力三轮车、非法运营摩托车)的综合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公交总队。
配合单位:市运输局、有关区政府、站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三十)继续开展治理超载超限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水务局、市纠风办、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卫戍区、有关区县政府、市首发公司、金隅集团。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三十一)按计划组织开展“迎奥运,共建首都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公共交通、出租车驾驶员素质培训,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创建文明行业。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三十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村镇居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80%,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达到85%,社区居民达到90%,驾驶员达到95%,大中小学生达到98%。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安委会、市教委、市运输局。
完成时间:2005年年底。
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分阶段缓解交通拥堵的部署,2004年和2005年本市先后实施了两个阶段的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在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经验基础上,2006年制定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建管并举”,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解决重点拥堵点段,推进微循环系统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制定并实施以停车需求管理为重点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力争路网整体服务水平不降低,局部拥堵点段治理取得成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重点地区道路建设和节点改造。中心城东部:建成通惠河北路、广渠路一期、左安东路;建设朝阳路二期、四方立交桥、姚家园立交桥、亮马河北路;深化研究广渠路二期至通州、朝阳路二期向东杨闸环岛至京哈高速,东便门立交、东大桥、朝阳门桥节点及建外大街改造方案。
中心城南部:建成南马连道路;建设成寿寺路;开工建设崇内大街、康辛路、马家堡东路、柳村路;深化研究蒲黄榆路建设方案、马家堡西路与南四环立交方案。
中心城西部:建成丰北路、蓝靛厂南路、万寿路(复兴路…莲花池西路)等3条道路;建设西站南路、上庄东路、玉泉路三期;开工建设阜石路、张仪村路、新街口内大街,香山南路;深化研究展览馆西路(高梁桥路-西外大街)、西外大街(东翠路-西五环)、车公庄西路西延至五环路和京包路北四环至北六环改造方案。
中心城北部:建成白庙村路;建设惠新西街立交、和平里北街、清华东路、安立路、北辰东路中段、阜通东大街;开工建设北苑路北延、林翠路。
建设前门东侧路、南横西街、关东店南街、颐阳路、苹果园南路、国博东侧路、新街口东街、光彩路等56条微循环系统道路。
(二)实施常规疏堵工程。增设10项过街设施;清理整顿立交桥下空间6处,清理前三门大街等占道线杆40处;优化改造75处平交路口,优化渠化路口、路段300处;调整完善二环、三环、四环路出入口,并对新建的通惠河北路、广渠路相交路###通设施进行完善;对中心城内6处铁路道口实施“平改立”。
(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设朝阳路、安立路大容量公交;重点建设西客站南广场、一亩园客运枢纽,续建东直门、西直门客运枢纽,推进四惠、北苑公交枢纽前期工作;优化调整南中轴路、长安街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路30条;新增公交专用道30公里以上,逐步形成公交专用道网络;结合“城中村”改造,与所在区政府协调,争取规划建设公交换乘中心10处;新建公交港湾20处,改造公交场站10处,站台560处;改善地铁13号线与地面公交换乘条件,进一步缩小13号线、八通线列车运行间隔;5月10日在公交、地铁及新更新的出租汽车全面稳妥实施“一卡通”收费;新增、更新环保型公交车辆2500辆;更新节能环保型出租汽车8000辆,全部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继续加快推进地铁1、2号线消隐改造,新开工43项,完成63项,完成地铁216辆老旧车辆的强检强修工作。
(四)加快智能交通及交通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电视监控与事件监测系统、建设道路交通流信息检测系统;八达岭高速公路6个站点建设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建成出租汽车信息调度系统,扩大电话叫车服务,减少出租汽车空驶占路,建设浮动车信息采集与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省际长途综合客运枢纽信息系统;建设停车场动态信息采集发布与诱导系统;建设北京市交通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及交通应急指挥系统一期工程。
(五)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对交通报堵点段进行每周预报,对重点地区实行交通高峰时段民警现场指挥疏导;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制定个性化交通疏导方案。
完成2015面标志安全性改造和40处路口信号灯标准化配置。增设车道导向标志400套、胡同标识牌3000面,增设、更换各种常规标志5500面,规范三环路内指路标志版面布局和英文字符标注。增设信号灯60处、预防事故警示灯60套,完成20处路口二次信号灯设置,增设50套盲人过街语音提示系统,全部实现四环路以内现有1100处信号灯系统控制。在中关村大街、工体北路等6条道路增设一批多光源信号灯。增设隔离设施15公里。
以各区县属地管理为主,明确市、区停车管理职责,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重点清理占用人行道乱停车行为,还人行道于行人;削减主干道路侧占道停车位,取消影响通行的占路停车;完善停车标志设施,对东、西长安街等78条市区主要大街实施停车规范化管理。
(六)完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北京市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完成公共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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