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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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第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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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之背俞。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间。夫足阳明之脉。其支者下人迎。入缺盆。从缺盆下乳内廉。挟脐入气街中。其支者。下循腹里。至气街中而合。
  以下髀关。循股外廉。至足跗上。夫胃之悍气。合阳明之脉而下人迎。挟脐入气街中。则与冲脉相合。
  而出于腹气之街矣。其下行而出于足跗者。动于冲阳而上。与人迎之相应也。
  黄帝曰。足少阴何因而动。岐伯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此脉之常动者也。(邪斜同)
  此言流溢于中之血气。一从冲脉与足少阴之大络。而下出于足胫之气街。循阴股内廉者。血气出于皮肤。仍循少阴之经而行也。斜入 中者。与太阳之承山踝上以下也。其别者。乃少阴之支络。别走于踝跗。上入大趾之间。而散于十趾之络。是以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盖阴阳二气。
  本于先天之水火。藏于肾脏。出于下而升于上也。夫卫气者。阳明所生之气也。上节论卫气之别走阳明。合于人迎。是从膺胸脐腹。而下至跗上。如左右之动脉。与冲脉会于脐间。则阳明之血气。随冲脉而出于腹气之街矣。此节论冲脉与少阴出于胫气之街。盖手足十二经之本标。只出于头气之街。胸气之街。
  营卫之行。从本而入。从标而出。上下相贯。如环无端。其腹气之街。胫气之街。乃别出阳明少阴之血气。不在十二经脉本标之内。故别提出阳明少阴之动输焉。
  黄帝曰。营卫之行也。上下相贯。如环之无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气。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脉阴阳之道。相输之会。行相失也。气何由还。岐伯曰。夫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故络绝则径通。四末解。则气从合。相输如环。黄帝曰善。此所谓如环无端。莫知其纪。
  此之谓也。
  此申明经脉之血气。从四街而出行于脉外。皮肤分肉之气血。从四末而入行于脉中。上下相贯。
  环转之无端也。四末者。四肢之杪末。手足之指井也。其脉者。谓手足三阴三阳之经输。阴阳之道者。
  血气从此所行之道路也。相输之会气从合者。谓皮肤之气血。从四末而溜于脉中。输行于经。而与脉中之血气相会。入于肘膝之间。而与脉中之血气相合。故曰四末解。则气从合。盖假风寒之邪。以明四末乃阴阳之会。气从此而所入之大络也。如因邪气所阻。则手足懈惰。而道路不通。气何由而环转。如四末和解。则气血输会于脉中。而还转于气街矣。夫经脉者。内连于脏腑。外络于形身。外内出入。常营无已。络脉者。乃经脉之支别。如江河之支流。至梢杪而有尽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故络绝则径通。
  手足十二经之本标。出于头气之街。胸气之街。
  阳明所生之血气。复出于腹气之街。少阴所藏之血气。复出于胫气之街。此经脉中之血气。复从络脉之尽处。出于气街。而行于皮肤分肉之外也。此营卫之行于皮肤经脉之外内。上下相贯。如环无端。莫知其纪也。王子方曰。本经云。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又曰。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精气之营于经者为营气。今复言营卫之行环转于经脉之外内。岂经义自相矛盾与。曰。卫气昼行于阳。
  夜行于阴。应天气之晦明。天道右旋。地道左转。天运于地之外。交相逆顺而行。应营气行于脉中。
  卫气行于脉外。外内清浊之不相干也。然天气营运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有四时之寒暑往来。
  生长收藏。此天地阴阳之气。上下升降。外内出入有分有合。环转无端。是以营卫之行。环转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应天地之气交也。夫所谓营行脉中者。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一脉流通。终而复始。此营血之行于脉中也。又别出两行营卫之道。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行脉中。卫行脉外。营于脉中者。循手足之十二经脉。及阴跷阳跷任脉督脉。合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应呼吸漏下者。此营气之行于脉中也。卫气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此营气卫气各走其道。清浊外内之不相干也。若夫手足之三阴三阳。十二经脉。皆从指井所出。而营于五脏之二十五输。六腑之三十六输。夫指井离爪甲如韭许。乃血肉筋骨之尽处。血气皆从何来。而曰所出为井耶。盖受皮肤之气血。从此而溜注于脉中。十二经脉之血气。始从此而生出。故曰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也。充肤热肉之气血。妇随夫唱。相将而行。同溜于经脉之中。故曰营卫之行也。上下相贯。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也。夫宗气半行于脉中。半行于
  脉外。营血半营于经隧。半营于皮肤。营气行于脉中。卫气行于脉外。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犹两仪四象之定体。血气贯通于外内。应天地之气交。一息不运则生化灭矣。夫皮肤气分为阳。经脉血分为阴。阳走阳而阴走阴。此阴阳之相离也。阴出于阳。阳入于阴。此阴阳之相合也。阴阳之道。
  有离而有合也。若行于阳者。只行于阳。行于阴者。只行于阴。无外内出入之神机。而生化亦灭矣。
  阴阳之奥。会心者明之。余伯荣曰。五乱胀论。言卫气乱脉。是谓大 。卫气逆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为肤胀。若卫气行于脉内。岂非乱脉乎。曰。卫气之在路也。常然并脉循分肉。行有逆顺。阴阳相随。乃得天和。谓脉内之血气顺行。而脉外之气血逆转。行有逆顺。乃得天地之和。卫气乱脉者。
  谓卫气顺脉而行也。若夫环转于皮肤经脉之外内。正所谓交相逆顺而行。又何乱之有。
  卷七
  五味第六十三
  属性:黄帝问于少俞曰。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余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 闷同)
  任谷庵曰。按五营运大论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南方生热。热生火。
  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是五脏本于五味之所生。而生外合之筋骨血肉也。是以五味入口。而各有所走。夫心主血。肾主骨。苦
  乃火之味。咸乃水之味。苦走骨而咸走血者。阴阳水火之交济也。肺主气。故辛走气。
  少俞答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即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膀胱之脆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阴者。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任氏曰。五味阴阳之用。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是发散涌泄之中。而又有收散缓急之性矣。上焦开发。宣五谷味。中焦出气如露。以行水谷之津。酸气收涩。故弗能出于上之两焦。不出。则留于胃而溜于下焦。
  注于膀胱矣。膀胱为脬之室。脬居于中。故膀胱之体质脆薄以懦。得酸则易于缩绻。缩则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为癃闭。阴者。前阴。积筋骨宗筋也。宗筋者。筋之主也。酸入于宗筋。故走筋也。按经筋章云。足厥阴之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络诸筋。其病阴股痛转筋。阴器不用。伤于内则不起。伤于寒则阴缩入。伤于热则纵挺不收。是足厥阴肝经。主宗筋而外合于通体之筋。
  黄帝曰。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
  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也。
  故咸入而走血矣。
  任氏曰。中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者。咸性之上涌也。注于脉则走于血气矣。血者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咸乃寒水之味。故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燥结。而胃中之汁以滋之。胃中汁竭。则咽路焦枯。
  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
  者。中焦之道路。咸气上走于中焦。故走血。王子方曰。胃腑水谷之精汁。化而为赤。营于脉中。
  人一呼一吸。脉行六寸者。血气之流行也。呼吸不已。血气之行。无少停息。故血凝则胃中之汁注之。以资其流行。
  黄帝曰。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
  任氏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辛走气。故其气走于上焦。
  上焦者。受中焦之气。而营诸表阳者也。夫营卫之气。生于中焦。皆从上而出。故姜韭之气上熏。则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则为洞心。辛与上焦之气。俱行于表阳。则开发皮腠而汗出。余伯荣曰。辛气留于心下而上熏。则为洞心。与气俱行。则与汗共并而出。盖汗乃中焦水谷之液也。王子方曰。论五味而曰气者。味之性也。
  黄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何也。少俞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下脘。
  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任谷庵曰。炎上作苦。君主之味也。故五谷之气。皆不能胜之。苦性下泄。故入于下脘。三焦者。少阳相火也。苦性寒。故三焦之道。皆闭塞不通。三焦不通。则入胃之水谷。不得通调布散。故变而为呕也。夫肾主骨。肾为寒水之脏。苦性寒故走骨。同气相感也。然苦乃火味。故入于下。而复出于上。
  以其性下泄而上涌也。余伯荣曰。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标阳而本寒也。炎上作苦。而苦寒下泄。此少阴之味也。故能从本从标。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味。是以味合五行。气合三阴三阳之六气。
  黄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何也。少俞曰。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蛊动。蛊动则令人 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任谷庵曰。稼穑作甘。坤土之味也。坤德柔顺。故其气弱小。太阴湿土主气。故令人柔润。柔者土之性。润乃湿之气也。夫虫乃阴类。胃秉阳明燥热之气。胃若柔而缓。则虫动而上入于胃矣。虫上食、故令人 心。土气外主于肌肉故甘走肉。马玄台曰。蛊当作虫。
  卷八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属性:黄帝曰。余闻阴阳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阴阳之人不与焉。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五。余已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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