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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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之西-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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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间,形势逆转。
大单于的心中充满了苦涩的恐惧,都说雷电不会两次击中同一棵树,然而,这却真的发生了。他苦心经营的复仇之战,竟成当年漠北一战的翻版。唯一不同的是,卫青昔日为憾的合围不成,如今,这位汉家大将军的构思,到底由霍去病彻底的执行,并发扬光大了。
残阳如血,汉家将军远远看着大胜的汉军清理战场,目光清亮并无半丝血色,却是寂寞的,唯一懂他这一战的人,不在这里啊。
惭愧,直至今日,始有面目相见。
你已远征二十年,还不回来吗?
半生分离,相聚千古,可该是时候了……

河西大捷的消息送到长安,刘据读到汉军杀单于于军中一段,顿时想起先帝一生之志,感慨之余,尚不及批示嘉奖,就接到了霍去病的遗折。班师之际,骠骑将军心力交瘁,薨于酒泉,全军悲恸。遗折请以赵破奴,李陵等为将,仍以旧法镇守边关,不可轻起战端,并字字重新摘抄了烈侯生前的最后几段奏章,再求与民休止,以养国力。遗折万言,笔笔工整,刘据读后伤感不已,因骠骑无子,冠军侯国本应国除,刘据乃以他的侄子,即霍光与卫长公主之子霍嬗过继给骠骑,以延冠军侯一脉,并依照先帝遗旨赐骠骑谥号为景桓侯并陪陵茂陵,为纪其功,建墓若祁连山,与烈侯的阴山墓咫尺相连。
大汉皇帝刘据远远看着那西北天空,亦不由亦重复了一句他父亲当年说过的话,“卫霍之后,谁能纵横大漠?”,幸而,他并不需要象他的先祖那样再唱那首“大风歌”。匈奴经此一役,失其首脑,遂生内乱,余部终于渐遁渐远,终刘据一生,乃至其后三代皇帝,汉匈之间再无大战。刘据虽无其父之雄才大略,却为一仁德守成之主,他在位三十年,胡无人,汉家昌,天下平。而这其中的基础,却是他以前汉家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亦是孝武皇帝的最初与最后之志,吾等为其难,留汝为其易。

长安的大墓仍在修葺,河西草原上,天高地广,大将军卫青一马在大军前,正极目远眺,他这样的人,竟也难掩喜色。前方果然渐渐出现了另一支大军的影子,军容矫健,那里忽有一骑如龙,乘风般疾驰而来。
“是骠骑将军归来,骠骑将军大捷而归!”
也不知是谁先喊出这一声,两军间一阵欢呼雷动,唯卫青不动,只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极熟悉的影子,他眸中笑意一闪,挥剑向天高高一指,就在同时,那人亦是遥遥扬眉一笑,作了个一般无二的动作,瞬间,两人身后皆有千军万马齐声高呼“汉军威武”!
那一日,这声音又再响彻草原!两股大军渐渐合为一股,同袍相聚,欢喜难言,两位将军并肩而立,执手而笑,他们身后两面军旗随着大风扬起,一面是卫,另一面是霍。

——正文完——


番外·长安行
(所谓长安行,既是大将军接小霍,与他走的最后一段路,也是小霍去接年少时的大将军,陪他走的第一段路,同时,也是他们反复选择后共同的路。虽死,亦死得其所。本文可独立成篇,也可做《在河之西》的番外,有些情节不完全对得上。)

元狩六年,秋风萧索,碧树凋零,祁连将星坠落,始终并肩而战,未尝一败的大汉双璧终究也走到了尽头,骠骑将军霍去病,薨于朔方。
秋雨淅沥中,一列玄甲骠骑军凄凄惶惶的,护着骠骑的灵柩向长安方向行去。骠骑座下,谁不是百战之余的铁血男儿,他们都曾跟着棺木中那个天纵奇才的青年将军驰骋草原,兵逼瀚海,那时,又有谁把生死放在眼中?而这一刻,每个人的心里却都忽然空得没了着落。
天色渐晚,领头的校尉远远看到前方有些火光,却是另一队汉军,不过十数骑,均手举火把静静立马雨中,军容极其整肃,不动如山,全部没一丝声音的跟在一人身后。校尉一见那人,再说不出一句话,只翻身落马,把头往地上狠狠的叩了下去。
那,是大将军卫青,短短几个月,大将军仿佛忽然老了,他的肩上亦仿佛压了什么极沉重的担子,可越是如此,大将军的眉宇间却仍是当年他与骠骑将军一起马踏匈奴从容坚毅。
卫青身着全副甲胄,他在雨中候久了,蓝色战袍尽湿,而神色只见庄肃并无哀容。此刻,他是以一个军人的身份,以一个军人最隆重的礼仪,来迎接另一个军人。
看着那具覆着血红“霍”字旗的棺木,卫青只微闭了闭眼,不需一言,他早已知道,他那平生知己是不在了,旋即,他稳稳的从马上跳下来,扶剑走过来,步履安详,以极平静的声音沉声道:“我,特来接骠骑将军。”
……
……
……
河东平阳这地方,南通秦蜀,北达幽并,东临雷霍,西控河汾,是自古兵家必争之地。汉高祖六年,高祖将此地封给了开国功臣曹参,此后曹氏子孙世袭平阳侯一爵,传到曹参曾孙这代,小平阳侯曹畴府中,有个芝麻大的小官吏叫郑季。这一日,郑季也好,他的家人也好,谁都不曾留意,家中少了一个人,郑季的私生子郑青,不见了。
郑青是趁外出放羊时逃跑的,他思量已久,准备去长安投奔生母。能让一个他这年纪的孩子,下定决心离开做官的生父,千里跋涉的独自去找为奴仆的母亲,必是他在“家”委实已过不下去了,特别是,郑青还是个众所皆知的好脾气。
平阳离长安约千里,也不算太远,成人步行,大概十天半月可至,但对一个身无分文的孩子而言,这一路穿山涉水,不但有伤人的猛兽,更兼盗贼横行,眼下虽是太平年间,人相食,可也是常事。
郑青年纪不大,却从不做没准备的事。他选了个不寒冷的夏天,在行前尽可能的打听了路,挑了个看上去不会下雨的日子,换了双自己打的新草鞋,用个破葫芦装上满满的清水,便独自出发了。
结果,他才一上路,就遇到了一个奇怪的青年。
那是条官道,人马都很多,路上尘土飞扬,那青年什么都没做,只随意站在道旁,微垂着眼睛似在想些什么,却就自然而然得让人想忽略他都难。象他这么神气的人,似乎本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一路上有不少人看他,却只敢偷偷的看,只因为他站在那,行人也好,车马也好,都不自觉的远远就躲到了大路的另一侧,几个从旁而过的游侠,甚至下意识都摸了摸剑。那青年背着一把剑,而他的人纵然这么安安静静的,却比剑锋更凌厉,纵然千军万马到他面前,也不得不为之慑服。无论众人怎么看,那青年却始终连眼皮都没抬,他好像只是很耐心的在等什么人。
郑青也远远就看到那人了,他虽也有点好奇,却也知道那人必不好惹,便更低了低目光,想从旁边走过去。谁知,那青年一见他,只看了一眼,便径自走到了他面前,不带一丝犹疑的道:“我们一起去长安好不好?”
“呃?”
郑青想过不少路上可能发生的事,却万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一个人,好像就在这里等他,一见面就是这样亲切又自然的口气,一副和他很熟的样子。郑青一愣,又小心看了眼青年,他戴的是冠,穿的衣服式样很简单,可质料非常华贵,虽不知道是什么,却比他父亲和继母迎接贵人时所穿的还要好。这么个人,绝不可能认识自己这样的人奴之子,而自己显然又身无分文,有什么能让他打主意的?郑青的脑子里有点紧张,不由就想到乡党中传说的吃人强盗云云。
那青年见他的神气,却忽然一笑,竟单膝在他面前蹲了下去,看着那双极熟悉的黑眼睛,很快活的和声道:“我不吃人,还有好吃的给你。”
郑青本是个很谨慎的小孩,还多少有些少年老成,可那青年一笑,灿如夏阳,忽然就把他晃得一阵耀眼生花,全然忘了戒备,更何况,他正饿得肚子咕咕叫……

直到两人在路边饭摊坐下,郑青还有点迷糊,他在“家”的时候,为了口吃的,常要干无数的活,费天大的劲儿,挨打受骂,忍寒挨冻,即使如此,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既然有吃的,郑青决意吃了再说,哪怕一会儿真给人烤了,也是个饱鬼,是以,表情上就有那么一点恶狠狠的味道。青年看了一眼,似乎有点好笑,他的气魄很大,还不是很满意这地方,只淡淡道:“你喜欢喝热的,那汤还过得去。”
何止是过得去,那鸡汤是用小火煨透的,本来就浓郁鲜美,雪白瓷实的蒸饼更得郑青心意,埋头吃得狼吞虎咽。那青年却没怎么动,他初时还笑眯眯的,渐渐却有些心疼,只不停的给郑青添菜。郑青一直吃到九成饱,忍不住也看了他一眼,却见他正襟危坐,背脊挺得笔直,表情很柔和,却也有点轻微的气恼。郑青正奇怪,青年看了眼他塞得鼓鼓的腮帮,怔了怔,便低如自语般的轻轻道:“吃相还是一样。”
郑青一阵无语,刚产生的一点好感全没了,只奋力把剩下的东西全都一点不剩的扫荡光。
唉,吃了人家的东西,只好一起上路,以郑青的秉性,不惯和陌生人太过亲近,可青年来握他手时,动作很自然,而郑青自顾刚才吃的一山东西,那价钱说不定都够买下他了,也就认命了。青年的手很凉,指间掌心尽是茧,可握着倒舒服,郑青听乡里一个老军说过,这样的茧子叫剑茧,是常年拿剑的人才有的,却不知这青年是游侠还是豪强?
青年还不知道自己已被能吃的小孩记恨了一笔,一边走,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跟他聊天,他的个子很高,却也没见他怎么调节,就不紧不慢的正好配合上郑青的步子。
两人一高一矮,却走得很和谐。青年拉着那只小小的手,看着这个走得很乖,让人很省心的小孩,心里却忽然想起若干年前,那人气急败坏的奋力拉扯着一个很不乖很不让人省心的小孩,一面走一面板着脸唠叨着。青年微微怔了怔,脸上就可疑的红了一下。
郑青吃得开心,走得轻松,也就不自觉地和他交谈起来,在家时,继母兄弟只把他当奴仆,没人和他说话,偏他此刻无论说什么,那青年都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郑青也不知道自己能这么多嘴,说到兴起手舞足蹈了一下,他忽觉有点尴尬,抬头看了那青年一眼,果然见他正看着自己,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看着郑青那还没长开的眉目身量,那记忆中素来从容淡定的眼眸竟还略有点这个年纪孩子特有的呆气,青年自己点了点头,亲切中也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觉就脱口道:“你原来也有这种表情啊。”
青年的神态很认真,眼神却很柔和,似乎想到了什么让他怀念不已,既开心又伤心的事情,一时也不再说话,只是向前走,却下意识的把他的手握紧了些。郑青心道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却总说得好像和我很熟一样,他定了定神,想想自己也还没请教那人的名字,却已和他说了这么多话,不免有点荒唐,便道:“恩公……”
“舅舅!?”
郑青这话刚一出口,一直言笑晏晏,走得四平八稳的青年差点摔了一跤,郑青吓了一跳,忙扶了他一把,郑青也不免疑惑,想想看着他道:“你是我舅舅?”
那青年瞬间的表情更见古怪,却不语,郑青上下看他,也觉得不象,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阵,青年终于找了个不太绕口的方法道:“你要叫我,‘喂’一声就好了。”
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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