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恩家的祸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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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家的祸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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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家的祸崇

达希尔·哈米特


“冷硬派侦探小说”的开创者——达希尔·哈米特



  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美国侦探小说家。生于马里兰州圣玛丽镇。他曾在美国早期的私家侦探社(平克顿侦探社)工作过,之后便以此为依据,写作出一部部充满社会真实色彩的作品。
  哈米特是“冷硬派侦探小说”的开创者,与钱德勒共同打造了美国侦探小说的新世代。从20年代初起,他接连创作了5部侦探小说,其中的三部,如《马耳他之鹰》、《玻璃钥匙》和《瘦子》都拍成了电影。而《瘦子》又为后来的侦探故事片《大侦探聂克》提供了故事情节。1931年,他与派拉蒙影片公司签订合同,先后创作了《十字街头》、《守望莱茵河》等电影剧本,其中后者还获得该年最佳电影剧本金像奖的提名。最后因政治原因而掇笔,于1961年1月10日去世。
  哈米特的作品被誉为美国文坛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他精练明快的文字风格,对罪恶世界的深彻洞察力,让他成为文学史上姿态最强悍的经典作家,和海明威、福克纳及钱德勒共同代表美国小说最高峰的史诗时代(1920~1950)。 
 

第一部 戴恩家的人

第一章  八颗钻石



  那是一颗钻石,错不了,离蓝砖墙根有五六英尺远,在草地里闪闪发亮。钻石很小,重量不会超过四分之一克拉,还没嵌上戒指。我捡起来放进口袋里,就在草坪上细细搜寻起来,搜得可细了,就差没趴在地上了。
  在草坪上才搜了不过两个平方码的这么一角地吧,莱格特家的前门开了。
  走出来一个女人,站在宽阔的石头台阶顶上,瞅着下面的我,一副和善而好奇的样子。
  这女人跟我差不多年纪,也有四十了,金黄的头发色调比较深,胖乎乎的脸儿讨人喜欢,浅红的腮帮上一对酒窝。她是做家务活的家常打扮,白底子衣服上是熏衣草花的图案。
  我就停下手来,不再去拨草细找了。我走到她跟前问:“莱格特先生在家吗?”
  “在。”她的声气跟她的脸色一样平和。“你要见他?”
  我说是。
  她笑笑,冲着我,也冲着那草坪。
  “你又是个侦探吧?”
  我说让她说对了。
  她领我到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整个房间就见翠绿、橘黄、红褐三种颜色。她让我在一张花缎面子的椅子里坐下,就到实验室里叫她的先生去了。我就趁这等候的工夫,满屋子打量起来。我断定脚下那发暗的橘黄地毯大概不但是地道的东方货,而且还是地道的老古董,那胡桃木的家具决不是机器生产的产品,墙上的日本画也决不是一位道学先生看中了挂在那里的。
  埃德加·莱格特一跨进来就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手里的工作一时放不下来。你发现什么情况了吗?”
  他虽然态度十分和气,说话的声气却是出乎意料的粗厉,听着很觉扎耳。肤色黝黑,腰板挺直,中等高矮,细挑身材却很壮实。他本来倒也长得满秀气,可惜那晒得黑黑的脸上额头的几道皱纹镂得好深,实在触目招眼,从鼻孔直通到嘴角边也是这样深深的两道。深色的头发留得很长,鬈鬈的盖在那宽而又皱的脑门子上方和两旁。角质架眼镜后面一双红棕色眼睛亮得反常。鼻子又长又细,鼻梁很高。薄薄的嘴唇线条分明,显得很灵巧,配着个小尖下巴。黑白两色分明的衣服做工考究,拾掇得齐齐整整。
  “还没有,”我这是回答他的问话。“我不是警察局方面的侦探——我是大陆侦探事务所的——是受了保险公司的委托——案子我还只刚接手。”
  “保险公司?”他似乎感到有些吃惊,黑黑的眼镜顶架上方两道黑黑的眉毛往上一扬。
  “是啊。不是说……”   
  “对对,”他笑笑说,把手轻轻一挥,打断了我的话。那是一只长长细细的手,指尖过于发达,显得很难看,一些有特殊技艺的人他们的手多半都是这样难看的。“对对。那些东西肯定都是保了险的,我倒没有想到。你知道,这些钻石不是我的,是霍尔斯特德的。”
  “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吗?保险公司倒没有告诉我详情。这钻石是让你先试用,再决定买不买的?”
  “不是。是让我做实验用的。霍尔斯特德知道了我是研究玻璃的——研究怎样给玻璃制品上色,添色,或是染色——他就产生了兴趣,想是不是可以把这种工艺用之于钻石,特别是对一些色泽欠佳的钻石,是不是可以把颜色改得好看些,想法把黄兮兮、褐赤赤的色调去掉,把蓝色加深点儿。他要我试试,五个星期前就把这些钻石给了我,供我做实验用。总共是八颗,都不是太值钱的。最大的一颗也不过重半克拉多一点点,有几颗才四分之一克拉。只有两颗比较好些,其它都是色泽很差的。小偷偷走的就是这些钻石。”
  “这么说你的实验还没有成功?”我问。
  “说老实话,”他说,“我还一点进展都没有。钻石要比玻璃难侍候得多,那质地可要坚硬多啦。”
  “你的钻石是收藏在哪儿的?”
  “通常我也不收不藏,就随处一放——当然总是放在实验室里啦——不过最近这几天倒是一直都锁在橱里——最近一次试验没有成功,就收起来了。”
  “还有谁知道你在搞这个试验?”
  “谁不知道啊,这事大家都晓得——又没有必要保守秘密。”
  “是锁在橱里给偷走的?”
  “对。今天早上起来我们发现前门开着,橱里的抽屉给撬开了,钻石也不见了。警察在厨房门上发现了痕迹。他们说小偷是打那里进来,从前门出去的。昨天晚上我们一点动静都没听见。其它倒什么也没有丢失。”
  “今天早上我下楼去,发现前门开了没关上,”莱格特太太在门口那儿说。“我就上楼来叫醒了埃德加,一起在屋里查看了一遍,发现钻石不见了。警察认为小偷一定就是我看见的那个人。”
  我就问她看见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是昨天晚上,半夜前后,就在我临睡前,我打开卧房的窗子,看见街口转角上站着一个男人。我直到现在还是觉得这人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他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什么人。眼睛是在朝这边看,不过样子似乎不是在看我们这座房子。我看他大概已四十出头,个头相当矮,肩膀却很宽——一副身架跟你差不多——不过他留着粗硬的棕色小胡子,是白白的皮肤。他戴一顶软呢帽,穿着大衣——大衣颜色很深——好像是褐色的。警察认为嘉波莉那天看见的也就是这个人。”
  “谁看见的?”
  “我女儿嘉波莉啦,”她说。“一天夜里她回家很晚——记得那好像是星期六的夜里吧——到家时她看见了一个人,觉得他好像是从我们家的台阶上下来的。不过她也不敢说一定,后来也就把这事丢过一边了,直到家里出了盗案才又想起。”
  “我倒想跟她谈谈。她在家吗?”
  莱格特太太就去叫她了。
  我问莱格特:“钻石没有串在一起吗?”
  “钻石都还没有嵌上戒指呢,是放在马尼拉纸的小信封里的——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的信封——一个信封装一颗,信封上都编了号。标明了钻石的分量,都是用铅笔写的。信封也都一起不见了。”
  莱格特太太领着女儿来了。她女儿有二十来岁,身穿一件白缎子的无袖连衣裙。虽只中等高矮,看上去却似乎显得特别苗条。她的头发也跟她爸爸一样,一点也不比她爸爸的长,不过那种褐赤赤的色调却要淡多了。下巴很尖,细润的皮肤白极了,五官眉宇之中唯有那双又似绿幽幽又似棕褐色的眼睛是大大的:前额、嘴巴、牙齿,都小得出奇。我站起身来,经过了介绍以后,就问起她那天看见的那个人来。
  “我也不敢肯定说他一定就是从我们家出来的,”她说,“连是不是从草坪那儿走过来的我都说不准。”她一副气鼓鼓的样子,像是很不愿意受我的查问似的。“我当时只觉得也许有这个可能,其实我只是看见他在街上走来。”
  “他是怎么个模样的人呢?”
  “我也说不上。那时天很黑。我是在汽车里,他在街上走来。我又没有把他看个仔细。他跟你差不多身材。没准儿就是你也说不定哩。”
  “哪儿能呢。那是星期六的夜里?”
  “对——应该说是星期天的凌晨了。”
  “几点钟?”
  “噢,三点钟,也许还过一点,”她不耐烦地说。
  “你是一个人吗?”
  “这能吗。”   
  我就问她跟她在一起的是谁,后来她总算告诉了我一个人名:是埃里克·科林森开车送她回家的。我问她在哪儿可以找到埃里克·科林森。她皱皱眉头,迟疑了一下,说他是斯皮尔-坎普-达菲证券公司的雇员。接着就又说她头疼得要命,说她知道我再没有什么问题可以问她了,是不是这就可以让她走了。说完,也不等我回答是还是不是,她就转身走了出去。就在她一转身的当儿,我注意到她两个耳朵是没有耳垂的,耳朵顶端尖得异样。
  “你们家的仆人情况怎么样?”我问莱格特太太。
  “我们只有一个仆人——叫明妮·赫尔希、是个黑人。她不睡在我们家,我相信她跟这个案子没有一点关系。她在我们这儿已经做了近两年了。我敢担保她绝对是个老老实实的人。”
  我说我想跟明妮谈谈,莱格特太太就把她叫了来。那仆人是个瘦小而结实的混血儿姑娘,那平直的黑发、棕色的脸膛,说明她有印第安人的血统。她十分讲究规矩,却也说得十分坚决;她跟钻石被偷一事根本没有一点关系,她是直到那天早上踏进东家家里才知道这里出了盗案的。她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我:她住在旧金山的黑人住区。
  莱格特夫妇俩把我领到实验室,实验室在三楼,一个大统间,占了三楼五分之四还多一点的面积。粉白的墙壁,窗户之间挂着图表。木质地板上没有铺地毯。一架X光机——反正总是这一类的什么机器吧——还有四五架小些的机器,一只锻炉,一只大水斗,一只镀锌面大桌子,几只小些的瓷面台,一些茶几,放玻璃器皿的架子,虹吸管状的金属水柜——诸如此类的东西占了大半间的屋子。
  被窃的钻石是放在橱里的,那是只绿漆面钢板橱,六只抽屉是同锁同开的。从上面算起第二只抽屉——就是原先放钻石的那只——开在那儿。抽屉边上有个凹痕,可见窃贼是用撬棒或凿子在这儿插进细缝里把抽屉撬开的。其余的抽屉都还锁着。莱格特说,由于放钻石的抽屉被硬是撬开了,锁的结构也因此损坏了,所以其它几只抽屉只能请机匠来开了。
  我们下了楼,穿过一个房间,见那个混血儿女仆正在里边用真空吸尘器扫地,出了房间往前便是厨房。后门和门框上的痕迹跟钢板橱上的差不多,显然也是用同一个家伙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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