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了,到处都是爆炸什么的,不要再出门了。”
“你放我走我以不会感谢你的。”
“不客气,我没打算要你的感谢。”我拍拍屁股站了起来,一边嘀咕着,“反正我也不打算在这里继续呆下去了。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真不安全。有空到是可以向金讨教讨教躲避一干闲杂人等的方法。”对我们来说,最安全的搞不好还是流星街。
“你……真不杀我?”胖子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顺便还把自己被卸下的胳膊装了回去——这难度很高。
“我今天心情好。”
“……”
“虽然我不是什么杀人狂,但也不会对敌人心慈手软吧。”我说,“而且,你和我认识的一个家伙还蛮像的。”
“这是什么破理由。”糜稽不满地嘟囔着。
“我又不是杀手,杀人也不是我的工作。”微微笑了笑,“强盗杀人不杀人,不就是看情绪的么?”
胖子盯着我看了半天,转身一瘸一拐地慢慢走了。
“团长,这样好吗?”
“无所谓吧。”
胖子走得很慢,步伐沉重,不知是因为兄长的死还是复仇失败。人都是感情的动物,可一控制一时,却不能控制一世——能控制一世的,在我看来那也不能算作在“人”这个单位了。
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我叹了口气,转过头来:“那么,现在开始翻废墟把有用的东西找出来吧。”
所谓废墟里面有用的东西,其实还不少。比如说贪婪之岛的游戏,比如说侠客的储存硬盘——前提是没有被压坏。当然花子最喜欢的洋娃娃现在已经变成了灰娃娃,花子同学没有吧它认出来,我们也就从它的头上踩了过去。
银行卡片之类都是随身带着的,床头柜里十几万的现金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扔掉。
“花子,我们回家咯。”我把她向上向下抛举着,小丫头嘎嘎地大笑起来。
…… 卷三完
在和库路路先生成为笔友之后,和他的通信也成为闲来无事时候的一种消遣。笔友的好处在于,这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之间的倾诉,不会有任何的负担。
笔尖在纸上顿了两顿,留下一滴墨水,重重地化开。
「见信好。
谢谢你为我去调查——偷偷摸摸的话,那过程一定很辛苦吧。
结果已经如此,那也无法可想。
你问我库洛洛是我的什么人——」
写到这里我又是一顿。他算是我的什么人呢?血缘关系肯定是没有的,肉体关系么……还来不及发生。
其实,他并不是我的什么人吧。
「很久以前,我们不过只是在一个恰好的时间恰好的地点,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我继续写了下去。大概这才是最好的诠译。
「他是我年少时代的同伴。
那个时代我们十分贫穷,每天都为生存担忧。食物,水,保暖的衣物。对于我们这些还没有什么力量的孩子来说,什么都是稀缺的。正因为稀缺,所以任何事物都显得十分珍贵。」
或许珍贵的不只是赖以生存的物资,还有那些患难与共的日子。
或许那只是我的错觉——因为不得已失去了,所以才以为那是最宝贵的东西。
不断反复反复地回忆,回忆就越发美丽起来,并且变得遥不可及。
人很贱。
「他在一场意外中死去。我觉得好像没有人再会记得他的存在了,所以就把他的名字拿来给自己用。
我本来只是想纪念他的。
可是忽然却发现好像是我抢走了他的人生。」
平静地说“烧光杀光抢光”,或者微微叹息摸着派克的头。
写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无话可说,那些思念和愧疚,原本就只是属于我自己的,在旁人看来是那样奇怪,或者不可思议。“你一定是病了。”对方大概会这么说,“而且还无药可救。”
「所谓的命运,是否有替代的说法。我变成他,然后所有的轨迹都好像变的一模一样。努力了也不过是按照命运的轨迹走动。但是不努力,又好像觉得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我那些同伴。毕竟看起来他们好像很喜欢我,而我也挺喜欢他们的。
最近其中的一个同伴,送了我一件毛皮大衣,号称我喜欢毛皮大衣——事实上我只喜欢贵重的东西,送我那种奢侈品,不如直接送我钱。
大衣是皮的,拼接白羽的领子。穿起来样子有点朋克族,我看光着膀子套上它,再剃一个光头,绝对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黑社会老大。走进饭店吃饭都不用给钱,直接用眼神吓死他们就可以。
可是这总算是我同伴的一片心意,直接扔掉太伤他的心。如果卖掉,再用这个钱给他买个游戏机之类的,大概可能会好一些。或者直接把它供起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要么直接跟他说:你品位太差了,以后给我换一件裘皮的。
估计他会直接给我白眼鄙视之,然后把这件衣服当场烧掉。
他们都是一些可爱又可恨的人。
我想我活着的理由,他们一定是占了很大一部分的。
盼复。」
我写的字一向都是很难看的,不过上次他能看懂,这次应该也没问题吧。
不知是不是因为库路路先生那边太过无聊,没多久他就回了信,而且还洋洋洒洒一大堆,字写得可比我漂亮多了。
「收到你的信很高兴。与我同住的张三看见我有信可收,十分嫉妒,简直要气疯啦。
十分羡慕你有那样的同伴。
事实上我是个孤癖的人,大概一辈子交不上那样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朋友。
哦,说起张三——上次我有提到过那个上辈子杀了三千一百多人的VIP客户吧。张三同学是就是有幸被他杀死的,不过人家早就走了,但他还在排队等待投胎。
据说三千一百多人还是他亲手杀掉的,间接原因还不算的。
人比人,气死人啊。
张三同学谈起来还是脸色突变的,有时候还嘟囔着早“知道我也多杀点人”什么的。我就说这小子傻乎乎的该被人砍——他以为那些都是随随便便可以做到的么?人家都是特务科特派的。
特务科专管这些乱七八糟的,哪个地方死人少了啊,或者死人多了啊。被特务组选中,那都是特殊人才——不走穿越门是不带记忆的,不记得有这个任务,还得完成任务,决不能半途死翘翘的,你说那有多牛?
我也没什么本事,不然就算轮不到特务科,去穿越科也不错的。只可惜那里控制严格地很。以前也有些人偷偷摸摸溜进去自己穿,结果没两天又回来。据说是老是觉得自己往外飘,飘啊飘啊的,就死回来了。据前辈们说,这叫不契合体,合法的用了稳定剂还稍微好些。
按照现在的排队速度,估计我至少还得呆上半年。昨天遇见个专职工作人员,跟我发牢骚,说日子过得没劲,要跟我换,说投胎下去玩。当即就被我拒绝了——老子才不想呆在这里呢,整天无所事事的荡来又荡去。
嗯,下次,说点你们那边的新鲜事给我听听吧。」
我现在每天做的事,无非也就是无所事事荡来又荡去。张开眼睛打个哈欠大概已经十点多了,吃点东西外面逛一圈,或是图书馆,或是花园小道咖啡馆。
抬头看看天,天很蓝,点缀了些许白云。长椅对面的年轻妈妈抱着自己的孩子。“妈妈,看!飞机!”
“一架飞机飞过去咯。”妈妈说。
又飞回来咯。飞来又飞去哦。
这里的上空不知是哪家飞机场的必经之路,当然不停地有飞机飞来飞去。小孩子仰着脖子,对飞来飞去的飞机不停地指着,乐此不疲。
有什么有趣新鲜的事呢?我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拖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才给库路路先生回信。
「见信好。
很抱歉这么晚才给你回信。我着实是想写一些有趣的东西给你,但想了许久,也不觉得有什么有趣。
什么有趣呢?
一个女人生下七胞胎,七个孩子的父亲各不相同。
一个奇妙的程序在电脑中蔓延着,世界银行的系统出现了紊乱,给每个帐户多发了一千介尼。
一个国家的王放逐了他的兄弟,他的儿子领回了他的侄子。他的侄子对他的儿子产生了异样的情绪。随后侄子的儿子也爱上了他的儿子。即便这个国家的王的儿子的孙子叫作西索,我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件能够令我感兴趣的事。
他人的事,与我何干。
我想我是病了。
这是一种叫作孤独的病症,没有任何人可以医治。
有这样一个靶子,远远竖立着,孤孤单单,影子拖得老长。我看着孤单的靶子,看着自己的影子,觉得我们好象是相同的,却又那样地不同。
靶子是不存在的。我臆想出来的,无人能射中,所以它一直都会在那里。
年轻的时候我什么都想要,但是却什么都没有。现在什么都是我伸手可以拿到的,但恰恰最想要的却永远不可能再得到。
我的胡言乱语好象多了一点,不过,我还是要郑重声明一下:虽然同伴都很好,但我绝不肯和他们同穿一条裤子。」
我本以为我写得那么意识流,大概会遭到库路路同学的鄙夷。出乎我的意料,他倒是很郑重地提供了意见。
「看见你写的东西,我倒是吓了一跳。你这个现象,很像我们那里的马费利亚英雄综合症……嗯,虽然你也说这是一种病了,不过我还是稍稍解释一下。
我们那个世界,有一著名的英雄人物马费利亚。在一万多年前,传说他带领人类解放了在龙族统治下的苦难生活。
可是这位英雄马费利亚解救了大陆之后,却适合不了平静的生活,终日无所事事,最后怏怏而终。他临死时的日志写道:天下之大,竟然无我可做之事。
于是人们便把这种病症称之为“马费利亚英雄综合症”。」
我这辈子从头到尾都没做过类似这样英勇伟大的事迹,竟然也会患上这种英雄的病症,不知是说英雄的门槛太低,还是说我运气太好。事实上我们这里对这种病症也不是没有总结,形容词大概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等等。由此可见不同地方的文化差异可以是天差地别的。
「除了马费利亚本人,历史上有记载的,有一名叫作罗德里格的家伙,也患上了这个马费利亚英雄症。他是也算是当年希索芬帝国的一号人物了。小时候是太子伴读,长大后太子当了皇帝,他成为一方豪强。当时大陆太平得很,他无事可做,终日惶惶。
这人实在穷极无聊,最后终于给他想到一个法子。召唤大魔王毁灭世界。因为他不知道召唤出魔王来是个什么样子——所以觉得这事可能还有趣些。
大魔王当然没有降临,罗德里格也早早就被其他英雄灭掉了,甚至尸骨无存的。
当然了,我说这些话不是让你去毁灭世界,拯救世界也是不错的选择。再其次,倘若实在不行,吸个毒之类的,把自己的小命早早消耗掉也就算了。
人心这东西,谁知道呢。
反正死了之后再投胎,你就不会记得过往的事。
世界不再是你的世界,而你也将不是你。」
看到这里,我忽然有了几分“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的惆怅。
世界不再是你的世界,而你也将不是你。
于是终究是“不为别离已肠断,泪痕也满旧衫青”的结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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