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老爸怎么会答应让他走!?老妈——你到底是怎么搞的,不阻止爸爸?”
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些什么,黑发少年更是显得愤怒:“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让他回去的。我可不是什么廉价免费劳动力!”他说完这句,把手机狠狠扔在桌子上。
我觉得这个美少年有点眼熟,好像应该是在哪里见过,但偏偏却又想不起来。大概是我注视他的时间有些长,他也注意到了我。才看见我,他身体就出现一丝紧绷,甚至差点站了起来。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很快他就放松下来,把目光转到楼下的大堂去了。
他认识我?
“我们认识么?”既然想不出来,那就直接开口问了。
“不认识。”他回答地到是很干脆。
“……”
“我觉得好像哪里看到过你。”
“我说没有就没有!”他不耐烦地说着,忽然腾地站了起来,大踏步向外走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却越发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托着脑袋,望着他桌上喝掉一半的咖啡。
啊,伊尔迷!我终于想了起来——这家伙和伊尔迷有点像的。只是伊尔迷的眼睛要大得多,表情不动的话,看起来有些毛骨悚然的。而这位脾气虽然大,相貌却看起来比较文秀。
这家伙……不会是糜稽吧?和几年前遇见的那个圆滚滚的形象简直差太多了。但是再想想他的声音,没错,就是这家伙。
……
糜稽变成美少年,天要下红雨了。
我叹了口气,追了上去。
糜稽甩人的功夫到是不弱,追出友克鑫城外不远,在一个三岔路口就失去了踪迹。这个三岔路口是公道,通往三个不同的地方。一条道通往南方,一条是往东南方,另一条是通往海边。可以说是海,也可以说是一条和海洋相通的大江湾,因为弧度大,所以被称之为广湾。
广湾之所以没有成为港口,一方面是因为水浅,无法停泊大吨位的货轮,另一方面是因为广湾边是山,沿着山脉向外走出来是没问题,但大型货物运输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但是这里的风景很不错,是友克鑫高档住宅区域。据说山上的两三层的小民居,价格每栋也要上亿——不过友克鑫土地一向就贵,市区里面的民居也达到了四五千万,所以这个价钱也不算多离谱。
把糜稽追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放慢脚步慢慢向广湾走去。走了大约十来分钟,就可以看见海滩一隅,再走上片刻,就是长达数十公里的广湾。海风迎面扑来,带着清晰的咸湿。
我向来是喜欢大海的,不然以前也不会选择海港定居,但这两年几乎都在内陆森林,很少有看见海了。
脚下的沙子很细也很整洁,偶然还能看钻沙的寄居蟹和零零散散的贝壳。大概是有人定期打扫的关系,整片沙滩都看起来十分干净。
我的西装外套留在酒店里了,上身就穿着一件条纹白衬衫,我把皮鞋脱掉,提在手里,就这么慢慢地沿着海岸在沙地上闲逛……潮水冲上来,浸没了脚面,冰凉冰凉。
视野的尽头的天水平线上,看得到零零落落的船只——尽管都是些大船,但在这个角度看起来却小得很,甚至有一种渔家小村的错觉。
抬起头,一片灰的天空中,隐隐透出些不太正常的白亮,好像死鱼的肚皮的那种不正常的白色,就那么突兀地落在正中央,并且慢慢地扩大开来。迎面而来的,不止是微微的海风,还有着细雨的凉意。这样的天色,应该会有一场暴雨吧。
好像我出门遇见下雨的天气比较多——我看了看手上的鞋子,又看了看天,叹了口气。现在赶回去估计也来不及了。就是不知道又没有人家肯收留我。淋一场雨我到是无所谓,但是之后浑身湿漉漉的相当不舒服。(莫= =:你这个出门从不带伞的家伙!)
闪电雷声轰鸣了几下之后,大雨却一直都没有下来,反而风更大了起来。
沿岸的沙滩也就是六七公里的样子,再向前走,海拔渐渐高了起来,变成了慢慢向上斜坡的石子路。石子细小而圆滑,踩在脚下只是稍稍有些凸起感。靠海的栏杆是统一由方形细巧的柱子,从这个角度看出去,蜿蜒似蛇,紧紧缠绕着山体。
再向前走了一两公里的样子,石子路就被大半人高的铁栅栏拦住了。上面挂着块牌子,写着“私人领地,请勿入内”。对面是平整的水泥路面,被一条栅栏完整地切割成了两个世界。
我一纵身跃过栅栏。
这里的海拔已经将近十米,可以看见海在下方奔腾着,拍打着岩石。路已经变成了四五米宽的一条盘山道,但是拐过一个湾,前面却豁然开朗起来。
十几栋栋临海的小屋,在海边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和前面沙滩边的那些建筑不同,虽然看起来也并不豪华,但无一例外都很干净精致。岸边的大道大约二十来米的宽,一侧有一盏一盏路灯延伸到远方。
虽说有十几栋小别墅,但因为地域宽广,每一栋之间的距离并不近,加上围栏,刻意种植的灌木,私密性倒是很强。
走了一段路,雨丝终于变成了雨滴,我只好坐到路边用来遮阳的长椅上。片刻雨势大了下来,砸在长椅顶上地遮阳棚上,啪啦啪啦直响。
“咔嚓”一声,距离最近的一栋房子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女佣从里面推出一个轮椅来,一边还在念叨着:“先生,外面下雨呢。”
轮椅上坐着的青年披散着一头黑色长发,漆黑的眼睛显得并不太有神。
“我想看看雨。”他说。
我差点从凳子上跳起来。
伊尔迷?
我揉了揉眼睛。
的确是他。
因为我的动静太大,两个人都发现了我坐在这边看着他们。
女佣只是好奇地看着我,坐在轮椅上的这个家伙到是说话了:“下这么大的雨,进来躲躲雨吧?”
从前有个农夫,看到一条冻僵的蛇。他觉得蛇很可怜,于是把它拾起来,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用暖热的身体温暖着它。那蛇受了暖气,渐渐复苏了,又恢复了生机。等到它彻底苏醒过来,便立即恢复了本性,用尖利的毒牙狠狠地咬了恩人一口,把他咬死了。
我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自己不是那条蛇,于是安心抬腿过去了。
女佣拿来毛巾给我擦干净了,再奉上一杯热茶。
“这是个好地方。”我拖了把椅子,坐在伊尔米的对面。小屋的玄关门庭很大,淋不到雨,但是外面的风景一览无余。“伊尔米一个人住在这里?”
“啊?”他到是露出了惊讶的神情,“你认识我?”
几天内接连被两个人问“你认识我?”搞得好像这世界都得了健忘症。
“……”
“我不记得了。”他抬头看看阴暗的天空。“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
他的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地平淡,但此时似乎多了一分不知名的迷茫。
“少爷,记性不是很好。”一边的女佣小声补充。
“是病吗?”
“应该是受伤吧。”伊尔迷回答着,转过头去看女佣,“对吧?”
“是因为受了重伤,记忆力受损,所以以前很多事也不记得了。”女佣进一步补充说明。
“抱歉。”
尽管没多少歉意,但还是这么说了,可见我也是个虚伪的人。
抱歉,的确是有一点的。
我觉得之所以他这样跟我肯定有关系。
我很久以前曾听说过揍敌客家的传言,说他们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所以当年我杀他的时候,位置偏右了些。不曾想他们家心脏还是长在左边的——多少人受了野史的害啊。
我从小就以为诸葛亮很牛逼的,但其实刘备还是听法正多一点。
三国演义是三国演义。
三国志是三国志。
历史是历史。
“没关系,现在很好啊。”年轻人少许露出了一个笑容,把目光转到外面。
雨还是很大,令我想起和他初遇那天的场景。那一天也下着大雨,把人淋了通透,年轻人坐在长椅上发着弟弟的牢骚。
现在的伊尔迷,尽管样子和表情都几乎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但却失去了往日的锐气。
他曾经是一把剑。
现在则是一把装饰剑。
“我第一次来这里。”我也把脸转向了海的一边。遥远的天空上翻腾着的乌云,好像要把大海吞没一样。“是个好地方。”
“嗯,喜欢的话你可以买一栋啊。”伊尔迷说,“大弟说好像也就十几亿吧,不贵。”
“……”
一边的女佣对伊尔迷这种异于常人的价值观念只能补充说明道:“先生如果您喜欢这里的话,外面沙滩边的屋子也很不错的,只要一亿多。”
一般人可能更喜欢沙滩的,不过我却觉得这里的视野和海岸更好。试想在这种幽静的海岸边看日出日落的平淡生活,听起来的确很美好。
“到是可以考虑一下。”
结庐而居,相忘于江湖——就是不知道揍敌客家的人肯不肯。
“嗯,可是大弟不喜欢有人靠近我。”伊尔迷微微皱了皱眉,表情看起来很可爱。“如果被他知道了,又要说我啦。”
“大弟,你说的是糜稽?”
“嗯,是啊。你也认识大弟么?”
“认识吧,不过他不喜欢我。”我说的当然是百分之一百的实话。
“其实他只是脾气不太好。”年轻人为弟弟开脱。
“除了糜稽之外,就没有人来看你吗?我记得你还有几个弟弟的?”
“我……他们都要学习什么的。”伊尔迷摇了摇头,微微露出寥寂的神色,“他们还不是能够离开家的年纪。”
一个像是被家族抛弃了的孩子。
生命就是一个围城。
围城里面的嫌捆绑太多,爹妈太烦,最好挣脱了走自己的路道城外来。
城外的,像面前坐着的这位年轻人,估计再也没有机会进城里面去吧。
“以前,小的时候没有钱。准确来说,是什么都没有。”我笑了笑说,“很想要住这样带着小花园的屋子。”
最好花园种满了花——哪怕是像路边野花那样密密麻麻的小黄花。然后有一条狗——当然不是以前街对面那条癞皮狗,而是纯种的狐狸犬,皮毛都油光光发亮的那种。
“可是后来有了钱,却忽然发现,住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有了钱,哪里都可以去。
但是去到哪里,都发现世界上的地方都差不多。漂亮的,丑陋的,繁华的,贫穷的。但是哪里都不如流星街。
哪里都不如那里散发着生命的活力。
战斗,直到死亡。
不是什么为了爱或者恨之类“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东西。虽然貌似这种力量挺厉害的——我爱你爱到死,你不爱我我就死了,没有你我活着也没有意思,你死了也我也要爱你。
太复杂了。
我有点不懂。
流星街不是没有爱。
而是没有时间。
还来不及把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就已经死了。
他们足够够贫穷,以至于不能同时拥有几样东西——有时候有食物没有骄傲,有时候有生命却没了自由。
“我有点想回家。”伊尔迷低下头,“以前,我记得以前我不住这里。”
你以前住在高高的枯戮戮山上,方圆几百里都是你们家的土地。海拔气压空气含氧量都是不同的。
那里是家。
中国人是个很传统的民族。讲究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