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朝文武爱上我(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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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文武爱上我(完结-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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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来越糊涂了,头疼欲裂,这种感觉就好像我小时候从山上掉下来,摔成了脑震荡,一个多月浑浑噩噩,对以前的事完全记不清了,可是脑海里总有一些散乱的影子,灰蒙蒙看不清楚。

我刚穿越过来,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旧记忆,难道是凌雪痕的记忆再跟我融合?

每次看见狐狸,我都心跳如鼓,刚才碰到他的手,甚至还有触电般的感觉,他云淡风轻的表情下隐约流露出的感情,就像洪水一样冲荡着我的心防。

即便狐狸喜欢我,即便他用充满深情的目光看我,他爱的都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怪不得我会觉得,他透过我在看别人。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好凌雪痕的身体,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回到我的世界,原来凌雪痕也就会回来。我看着狐狸,他的眼睛像是深潭中的水,发着恢弘的光,“她会回来的。”

那一天你们就团聚了。

跟狐狸说完话,当时只觉得头晕,没想到第二天一起来,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眼角长了一颗红色的滴泪痣。

我对滴泪痣这东西极其的反感,总觉得是那种命运多桀的人才会长的。

我拿手蹭了蹭怎么也弄不掉。

丫头帮我打洗脸水进来,土拨鼠正坐在她肩膀啃花生仁。

我赶紧跑过去掬水洗了洗脸,又扑到镜子前去看,红得似血。

我不甘心,接着去洗,一晚上怎么就能长出这玩意儿。

丫头奇怪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发狠的洗脸。我抬起头,指着自己的眼角,“丫头快帮我看看,我这里还有东西没?”

丫头仔细看了看,摇摇头。土拨鼠也跟着主人摇摇头。

难道是没有了,我刚要高兴,丫头补了一句,“只是长了颗痣。”

我欲哭无泪,真的一夜之间长了一颗滴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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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二章 死生契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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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谁的?原来那个凌雪痕的,还是我的。

我昨天才说要把这身体保管的完好,怎么今天就多出来一颗痣。

这要是在现代,我还能去医院用激光打掉它,在古代不知道有没有专门“去痣”的郎中。

这痣红的似血,不是个好兆头。

推开窗子,狐狸正好路过,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眼角,然后僵硬。

这痣果然不是好东西。

狐狸皱了皱眉,隔着窗子,淡定的眼神,有点惊慌。

我顿时嫉妒起以前的凌雪痕来。

狐狸说:“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长颗痣而已有什么不舒服的,只是心里有鬼作祟,每当想到狐狸可能跟以前的凌雪痕有过什么,我心里的就不难受,他越在乎,我就越难受,于是闷闷说:“没有。”

狐狸像是松了一口气,可是眼神越发深谙,盯着我的痣看了半天,才像往常一样离去。

这个人怪异的很,如果我告诉他,我是穿越来的,说不定和凌雪痕互换了灵魂,他会命令我想办法回去,还是怪我把凌雪痕的身体弄难看了。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没有胃口。

蓝玉问我怎么了,我苦着脸指指眼角的痣。

蓝玉仔细看了看,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地,然后温柔地说:“没事,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你要是不喜欢,有空我打听一下哪个郎中去痣的手艺好,把它拾了就是。”

还是蓝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么出神,从早上到现在都是眉头紧锁。

长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么看起来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饭,朝廷的间谍又向我报告,说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经安排好了,还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请示让谁去。

我顿时大乐,当然是让丫头去,这种肥差干嘛假手别人。

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深沉地说:“往常都是丫头去,她比较熟,还是让她去吧!”

间谍没有惊讶,一副早已经知晓,只是走过场的样子,这个人一点都不敬业,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间谍走以后,我开始教丫头怎么杀价,我说:“如果卖货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说,给我最低价,我让你吃回扣。”

丫头冲我眨眨眼,然后问:“回扣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给你便宜,你就适当给她些赏钱,给她的数目,按她给你便宜多少来定。”

丫头眼睛一亮,算是听懂了,土拨鼠还蹲着,傻傻地看着我。

狐狸看书,蓝玉练武这都是他们的习惯。

昨天我打发丫鬟给我买了东西,本来像早上就给蓝玉,没想到被那颗新长出来的痣给折腾忘了。

一晃神,蓝玉好像又悟出什么,手比划着练武去了。

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忽然没有了耐心。

于是转悠到狐狸的门口,伸头一看,狐狸正在写字。

我小时候最讨厌练字,特别是毛笔字,光抓笔就觉得难受,更别说去写了,练半天从手腕到手指,没有一处不疼。

那些喜欢练毛笔字的人说,练这东西,能让人聪明,锻炼手腕和手指的灵活性,培养耐心,心乱了最好去写毛笔字,这样可以静心。

狐狸平时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书吗?今天怎么练起字来了。

我悄悄走过去看。

写的都是繁体字,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觉得狐狸写的好,字迹雅致整洁,一看就是经常练字。

字体清俊秀拔,笔画连贯一气,绵绵不断,又有一股雄辩有力的感觉。

有人说看一个人的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书法。

狐狸写了好多字,我一张张望过去,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看着不舒服。

狐狸对我笑笑,继续写,毛笔沾着黑黑的墨汁刚要下笔,我急忙说:“等等。”

几步到他身边。

狐狸奇怪地看着我。

我翻开墨砚旁边的青色颜料盒,里面是红红的朱砂,我说:“用这个试试。”

狐狸的眼睛紧紧盯着我,好像想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然后眼角一晃,扫了眼我的滴泪痣,笑了笑说:“好。”

取了一枝没有被墨污染的毛笔,轻轻在沾了朱砂,在纸上写了起来。

红红的字,透着股子尊贵,好像高于一切,果然看着顺眼多了。

就是有些繁体字加上是毛笔写的有些难辨。

我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狐狸写的是:死生……,与子成说。

死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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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门派生活VS尚在青春期的小屁孩 第二十三章 纯洁的爱情啊

(开始PK了,请大家支持我,我会珍惜你们每一票,每一个回复,谢谢大家了)

我眼前迅速闪过一幕,这几个字好熟悉,红色的朱砂字,如果写在布满黑字的折子上,会显得尤其突出。

我的眼角又开始烧灼般的疼,于是皱了皱眉。

狐狸竟然直接扔下笔,来扶我,“又觉得不舒服?”

眼看笔就要掉在刚写好的字上,我连忙扑过去接住,还好,还好,要不然好好一副字就给毁了。

肇事者还皱着眉。

我笑笑,“没事,就是瞬间有点难受,现在已经好了。”

狐狸的眉头总算松了一些。

我主要还是对狐狸的字爱不释手,厚脸皮说:“送我几张吧,你写的好,我喜欢。”

狐狸倒不小气,带着宠溺的笑,“喜欢就拿走吧!”

这我就要谢谢凌雪痕这个壳子了,人家全是看在凌雪痕的面子上。

我首先要拿的自然是红笔写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剩下的那些其实我都想要,但是全拿去又不好意思,捡了几张我认为最好的,收起来踹怀里。

高高兴兴往外走,就听丫头说:“基本上都弄好了,由于用度太大,要禀告掌门以后再去拿回来。”

跟她说话的是那个间谍。

丫头真会掐时间陪我演戏,我板着脸说:“正好我要出去办点事,边走边跟我说吧!”

间谍看着我,“您要出去?”

我深沉地点点头,“我带蓝玉一起出去,其他的人你给我看好了,要是有什么闪失,回来有你好受的。”

间谍想了想,“掌门好久不出去了,要不要多带一些人手。”

没人监视就不让我出去是不是?冷冷说:“你看着安排吧!”

我自然不知道间谍和四皇子怎么联系,只知道我收拾好东西,要出门的时候,间谍没有给我加派人手“保护”我,而是毕恭毕敬把我送到门口,看见他那伪善的嘴脸,我就想到《十大酷刑》,别的不会,沾着辣椒水抽他,就能让他哭爹喊娘。

不明白武林门派为什么都喜欢建在深山里,可能因为山上地盘大,还有涉及到深山老林什么的会比较神秘。

没走几步,蓝玉就重重握了一下剑,剑身与剑鞘,发出清脆地撞击声。

我忙问:“怎么了?”

蓝玉向远处的草丛望了望,“大概是其他门派的探子。”

其他门派的探子?不是间谍暗中派来的眼线吗?我正疑惑。

蓝玉又说:“没关系,大概只是想知道你要干什么,没有什么恶意。”

是啊,不然干嘛逃跑,直接发一个信号弹,让一群人上来围剿就行了,最后得一个“平贼队长”什么的。

一眼望不到边都是山路,难道要这么走去集市。

走了一会儿,我连忙喊:“蓝玉。”

跟我熟悉的人都很了解我,我这个人有两个最大的缺点一是同情心泛滥,如果遇见弱小的,我就会变得强横用尽心思去保护他,二是如果遇见比我强很多的,我就会变得越来越懒,凡事又都不爱懂脑筋了。

现在就处于这种状况,狐狸和蓝玉本身都很强,根本没有我用武之地。

蓝玉最了解我的心思,指指前面,“再坚持一下,到那里我们就不用走了。”

我连连点头,到了蓝玉说的地方,我赶紧蹲下身使劲提了提鞋子,不然一会儿做了空中飞人,鞋子掉下来就不好了。

蓝玉看着我,一眨一眨就像婴儿纯净的眼睛,“整理好了吗?”

我点点头,上前去挽住蓝玉的胳膊。

蓝玉吓了一跳,脸呼一下红了。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轻功不好,总要有一个人带我,丫头调皮捣蛋的模样,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有蓝玉最好,温柔又体贴会随时注意到我。

我笑笑说:“走吧!”闭上眼睛,怕一下子飞起来会有些不适应。

蓝玉半天没动,可能是因为要带一个人一起飞,他也要准备一下。

直到我听到马车的声音。

蓝玉咳嗽了一声。

我睁开眼睛。

一辆马车停在我面前,丫头好奇地看着我和蓝玉。

蓝玉有些不安地攥着衣角,脸红地不像话,眼睛一直往别处瞟。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不是要用武功飞吗?怎么会有马车。

丫头笑嘻嘻地走过来,“掌门,你上不去马车要少爷帮你吗?”

什么跟什么啊。我说:“有武功为什么要用马车?”

这回蓝玉总算敢看我了,他奇怪地问:“有马车为什么要用武功!”

诶,古代的大侠不都是飞来飞去的吗?

不然要武功做什么?

丫头从马车里拿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凳子,土拨鼠从她的肩膀上跳下来,先溜进车厢里去了,丫头说:“掌门踩着这个,我都准备好了。”

我准备走过去,才发现自己拉着蓝玉的胳膊,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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