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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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泪(上)-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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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所谓的笑了笑。   
    卓玛给我找来的大铜镜安静的立在榻旁。我站起身,走过去,镜中的女子同样同样笑容淡漠。我静静地观察铜镜中印出的身影。         
没错,我还是我,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腰腹间的的红痣,左臂上月牙形的胎记,清晰的映现在微微反光的铜镜上;手腕上烟光紫的珠子下是浅白色的疤痕。我无意识的抱着胳膊打量镜中的脸庞,神色跟面容一样平淡。半眯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注视着前方,仿佛看清了一切,又好像什么也没看。淡漠的眸子中没有任何讶然的神色,似乎这一切是理所当然全在她的意料之中。这些天的调理休息让镜中人看起来气色颇为清爽;窝在帐篷里这么久,晒黑的肤   
    色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领口间黑白分明的界线模糊近似无。         
不错,真的穿越了,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实体穿,连借尸还魂也省略了。想不到西藏三日游还附赠古代观光的门票。说起来老天爷真不厚道,虽然满足了我少女时代的梦想而且怕我一高中学理大学学医的非才女历史过于够呛,非常善解人意的把历史顺便给架空了;可在处理穿越方式这一点上,他未免敷衍的我紧。         
人家穿越都是在一张温暖奢华的大床上醒过来,顶着万众瞩目的身份,不是公主格格也是个大家闺秀。床边一溜的丫鬟、老妈子,还有个风韵犹存的中年美貌贵妇拉着我的手欣喜若狂,调料丰富的情况下还会有个二娘或是三娘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大讲风凉话。这时候,女主只要假装失去记忆,就会有嘴快的小丫头对我痛说苦难家史,忠心的还会告戒我该信任谁,又该提防谁。然后知己知彼的女主就在古代大展雌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N角恋,让无数个优秀到令雌性生物大流鼻血的极品男黯然神伤。         
事情到我这好了,刚来就几乎曝尸荒野,眼睛睁开没几个时辰又被一匹马吓晕过去三天。然后天空里也没个声音通知我,“司嘉洛,你穿越时空了,你抓紧时间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异时空之旅。”搞得我沦落为众人眼中的精神失常女,至关重要的第一印象其差无比。连装贤良淑德拐个帅哥谈恋爱的机会也早早丧失了。   
    好在我也清楚自己没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实力。有些事情,我始终聪明不起来,所以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忽然觉得有点冷,我对镜中的自己微笑。迅速穿戴好衣饰,我简单整理了下仪容,摇响挂在榻上墙壁的风铃。这个东东是我的创造,铃铛的另一端连着商文柏(白袍帅哥连名字也很儒雅,胡狼名叫卓嘎,是个王爷,西秦国主的弟弟,当初我听到他名字时好巧不巧想起了小兵张嘎,那笑的叫一个崩溃)居住的帐篷,其效果堪比现代病床床头的呼叫器。那两个美男之所以同意我的“大手笔”,是因为这块儿除了他俩谁也不会说汉语,不,是他们口中的中土语言。   
    帐篷门上的布帘揭开了。   
    “商文柏,你的动作挺快的吗。”我笑嘻嘻的抬起了头,然后惊错,“是你,卓嘎王爷。”   
    “怎么,司姑娘不欢迎小王。”胡狼言笑宴宴。   
    “当然不是,只是王爷大驾光临,小女子受宠若惊。”^0^不好意思,我真的忍不住,只要一想到他的名字我就面肌痉挛。         
虽然不明白我在笑什么,但他还是礼貌地一同笑起来。搞得我都不好意思继续笑下去了,勉强做出谦卑恭谨的模样,人在屋檐下,还是低调点的好。卓玛行完礼后就悄无声息地退到角落的阴影中,这个安静的女孩子存在感低到常常叫人无意识间就将溶进背景的微光,仿佛这是理所当然最好的安排。   
    “有没有好点呢?”眼前忽而一暗,卓嘎突兀地伸出手拭我的额头,柔和的声音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总有些古怪,感觉就好象西门吹雪对着你笑的如同三月春风。         
他的手在我脸上投下的阴影让我头顶的空气越发稀薄起来,高原上的气压本来就低。跟默不作声的侍女相比,卓嘎的存在感就强烈到即使打晕了丢到一边,别人都无法把他当成不相干的路人甲。世界上总有这些独一无二的人。恩,或者说每个人都不可复制,只是他的特点更加突出一些。         
他的手搭到我的额头上,我略微有些不自在地想扭开,可惜动作不够快。只好默默地承受,施加在我额上的重量。右手的指节很粗大,结节处微微隆起,掌心似乎有厚厚的茧子,也许是多年舞刀弄枪留下的痕迹,刺的我干燥的皮肤有点微痛。我得求商文柏弄点护肤保湿的药膏来,是女人就要不遗余力地善待自己的脸。   
    莎士比亚说,上帝为女人创造了一张脸,她又给自己重新创造了一张。   
    哈!莎翁不愧是戏剧大师。   
    光和影的明灭变动让我觉察到商文柏的到来,他缓缓走向我,温和的微笑,湖水般澄澈的眼睛里泛着碎金子一样的阳光。我连忙收回漫无边际的臆想,冲他点头示意。   
    同时不着痕迹地将不受欢迎的某只手甩开;从来都本能地反感别人靠自己太近。   
    “是不是又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他放下手里的药箱,和气地轻声询问,作势要帮我把脉。         
我摇头,道:“不必了,我已经好了许多。只是好象以前的事情我全然没有任何印象,除了勉强记得名字以外,我连我是什么身份,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要到什么地方去,这些,我都记不清楚了。就好象,这个世界跟我一点联系也没有,我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卓嘎对他用西秦语说了几句,眼睛不时落在我身上。我云里雾里的,又不便开口询问,只好静静地盯着自己的手,掌心的纹路和我的思绪一样纠缠不清。   
    “嘉洛。”商文柏试探唤我,小心翼翼地,似乎生怕打扰了我的沉思。   
    我抬起头对他们平静地微笑,轻声问:“你们能不能把我的东西拿过来,也许看到熟悉的东西我能多记起些。”   
    这才是我的真正目的,无论是找机会回去,还是留在这个时代打拼,那些东西都会大有裨益。         
胡狼看了我一眼,叫唤了一句,卓玛走了进来,必恭必敬的跪下,她是什么时候出去的,我都没有觉察到。发呆发的太厉害了点。卓嘎低声吩咐了她几句,后者恭敬地磕了三个头,领命退下。这时候,一个西秦男子急急走进帐内,在他耳边低低地叽咕着,他也神色匆匆的离开了。   
    “王爷已经叫人把你的东西取过来了,一会儿你就能见到。”医生似乎对胡狼为什么突然离开毫无兴趣,语气淡淡地向我解释。   
    “谢谢你们,实在不好意思,给你们添这么多麻烦。”我羞赧地向他道谢,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去帮助一个陌生人。         
“不用这么客气,如果是其他人遇上,也不会坐视不管的。你的病虽然已经没有大碍,但身子毕竟还很虚弱,我给你开几味滋补的药,好好把身体调理好比什么都重要。”商大夫对我的感激并不在意,这样的话,他恐怕已经听的太多了。   
    “如果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要是想起了什么,也可以告诉我,看能不能尽快帮你恢复记忆。”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我还是想说一声谢谢。谢谢你和你的朋友的照顾,我真的非常感激。”我真诚的道谢,萍水相逢,他乡之客,如此的尽心尽力,叫我如何不感慨唏嘘。恨不相逢同时空,否则有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庆事。         
“我知道,你倘若早点好起来,就是最好的感谢了。”商文柏笑了笑,收拾好他的百宝药箱。这时候,卓玛捧着一个包袱走进帐内,看见他,年轻的女孩子照例是小脸红红。商文柏嘱咐了她几句,笑着对我点点头,走出帐去。         
我开始仔细检查包包里的东西;手机、500元人民币、还剩半盒的阿司匹林都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卧榻上,我穿越时身上的那套藏服叠得四四方方放在靠里面的位置,小藏刀倚在一旁。很好,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都没丢,我的身体灵魂也俱在,这段历史又是架空的,那么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我只是个无意间闯入的过客,应该很快就会回归到属于自己的轨道。从哪儿跌倒的就从哪儿爬起来,从哪里来的就从哪里走。         
所谓时过境迁,当初的心境早已不再,这额外的旅行我还是早点结束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21世纪的我即使过得并不快乐,但那毕竟是真正属于我的时代。眼前的一切,就算再美好,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何况,我看了看自己秃秃的指尖,指甲几乎贴着皮肉。来这里以后,我一直不曾剪过指甲,可是到现在,它还是短短的。这说明,这里的时间相对我而言,是静止的,这个时空并没有接纳我,停留再久,也始终是过客,不如早早离去。 
↑顶部顶部↑小荷才露尖尖角 
(更新时间:2007…08…29 18:24:48 本章字数:5524)       
穿越与反穿越最重要的就是客观条件的绝对一致性:借助某个神秘古物穿越的想回去就一定要有那个神秘古物,还要配以相同的自然环境,就像《穿越时空的爱恋》里,小玩子光有玉枕还不行,碰上九星连珠才万事俱备。我没遇过什么宝贝,穿越时也没发生什么天文奇观(如果真有那种天文奇观,当地旅游部门一定会把它当作商业活动项目,早早组织我们这些游客观看),仅仅是下了一场雨而已,这样我的反穿越照理说应当简单多了,只要在电闪雷鸣的日子里找到我的穿越点,我就能顺利回归到二十一世纪。         
主意打定,我叫卓玛找来一个厚实的皮囊将东西仔细装好,又本着多一层防护多一份保险,在外面包了厚厚的麻布扎紧系牢,这样一来,包裹的体积足足增加了一倍,幸亏东西不多,不然我还真无法带回去。此诚危急存亡之物也,吾必当视之为无上瑰宝,妥善保管。   
    愿前人穿越留录者实不欺我,依葫芦画瓢能成功反穿越。         
可惜,西秦的雨季已经过去了,想等一场雨竟也相当困难。我天天望天兴叹,口中念念有词“下雨下雨”,甚至自编自演求雨舞,神神叨叨的酷似中世纪的巫婆。卓玛看着好玩,西秦的礼数不及中土那般繁冗苛刻,小姑娘也跟着学了起来。年轻人都好奇心强,特别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何况她们还出身于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听说有新奇的舞蹈,附近几个帐篷的婢女都跑过来学习我那套夹杂了瑜伽瘦身普拉提恰恰华尔兹动作的“现代舞”。人多力量大,我觉得几十个人来的气势绝对比自己小打小闹大的多,老天爷也更能感受到我的诚意,所以就收下了这帮美丽的弟子。         
每天早晨,几十个身着藏服的花季少女在我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大跳求雨舞,晨晖下挥洒着汗水的女孩成了草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时间,本来就因为来历不明+失去记忆而小有名气的我立刻人气高涨,红透半边天。   
    明星就是这样诞生的。   
    先前的舞蹈大家都已经练的极为纯熟。不愧是天生就有舞蹈细胞,她们学的极快,如果我跟这些弟子同时学习一套舞蹈,我绝对会因羞愧而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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