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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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泪(上)-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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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甩甩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没有什么如果。   
    我渴望爱情,但我决不乞求爱情;我可以爱的痛苦,但决不能爱的卑微。如果这份爱只是出于怜悯,那么我宁可不要。   
    “嘉洛,司嘉洛,司姑娘。”商文柏轻轻点唤着我,“是不是又想起了什么,别急,慢慢想。”   
    装失忆的后遗症之一,商文柏什么时候都不放弃帮我“恢复记忆”的念头,医生的职业病。   
    照例装模作样的头疼。“想不起来了。”   
    商文柏,你可不可以忘掉我“失忆”这回事,每次都装头疼也很无聊的。   
    他沉默良久。   
    “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不开心的事忘记反而好。”         
一切顺其自然,忘掉所有不快。只是,有些事记也记不住,有些人忘也忘不掉。疼痛的记忆永远比幸福来的深刻些,一滴清水不能够漂清整瓶墨汁,一滴墨汁却足以染黑整杯清水。   
    呼,不怕不怕,没什么大不了,我对自己挤出一朵微笑。   
    “商文柏,我帮你保管了不少东西。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宝贝。”   
    “不用了,你要就给你吧。”他毫不在意的挥挥手,真真个“我视富贵如浮云,我视金银如草芥”。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外快全部洗白。   
    东西还是那些东西,不过所有权更替后,怎么看都比原来养眼,包括那个古怪的笛子都显得很有个性,抓在手里,触感甚好。   
    小时候唯一学过的乐器就是笛子,因为所有的乐器中它最便宜。         
每次姑妈家大我七个月的表姐抽抽咽咽的坐在钢琴前糟踏莫扎特的小夜曲时,我都优哉优哉的倚着窗台发呆。大家族就是这样,一家打孩子,全院都鸡飞狗跳。我冷眼看姑妈抓着鸡毛掸子紧紧跟在后头,表姐死命四处逃窜,嘴里还哭喊着威胁一定会把钢琴烧掉。然后照例是瘦弱矮小的表姐敌不过身材高大的姑妈,像只小鸡一样被拎回去丢在钢琴前的的椅子上,断断续续的乐声如少女的呜咽夹杂着姑妈粗嗓门的叱骂挤满了整个庭院。         
我在嘈杂声中走向公用的饭厅等待开饭。父亲向来很少着家,母亲工作的医院又人手紧张,几乎整天都泡在病人身上,我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没人管、谁看不爽都可以踩一脚的野孩子。妈妈没时间照顾我的起居,一日三餐我都跟八字不合的奶奶搭伙,我得走快点,去迟了不仅吃不上饭还会讨骂。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上中学寄宿,大家庭散了,从我记事起就不断挑我毛病的奶奶也一夜间老了,每日端坐在门前缩着脑袋晒太阳,混浊的眼睛里不复往日的刁狠。一直抑郁不得志的姑父突然官运亨通,一家人顺利的搬进了新分的三室二厅的公房。这时候,表姐的钢琴已经过了八级,姑妈对于自己的鸡毛掸子的功绩颇为自得,每次春节去拜年,我都会在满堂宾客的“期待”中聆听一遍表姐的考级曲目。一曲毕后,众人赞不绝口;姑父每次升迁,称赞声就会高一些,称赞词汇的丰富程度也会水涨船高。姑妈在宾客不绝于耳的恭维声中瞥见了我,大声感慨可惜,说嘉洛这孩子如果从小就好好练习的话也不会什么都拿不出手。母亲投向父亲的目光中多了丝怨意,后者却仿佛什么也没听到,继续与自己姐姐家的宾客寒暄闲聊。我连忙甜甜微笑称自己天生没有音乐细胞,不像表姐遗传到了姑妈的艺术家的气质。找到了新话题的客人就开始将称赞对象转成姑妈,一时间,宾主两欢。我依旧笑得一脸单纯,好像我一直都很快乐。   
    我将笛口抵在嘴边,好久不曾吹笛,不知记忆里的音符是否已经模糊。   
    古怪的乐声从我唇畔溢出。   
    “别吹!”商文柏劈手从我嘴边夺走笛子。   
    “小气鬼!破笛子,谁稀罕。”我忿忿的甩手,哪个伪君子刚刚装慷慨说东西都归我的。   
    商文柏置若罔闻,将笛子前前后后瞧了个仔细,又用食指的指腹轻轻的摩挲着笛身,最后在油脂灯下凝视了良久,喃喃自语:“天意,天意。”         
“是宝贝吗?”我小小声的询问,倒并不后悔刚才那么爽快就把笛子还给了他。我这人虽然不是什么谦谦君子,但不该我得的东西,就是500万大奖的彩票我也绝不会觊觎。   
    “上好的宝贝,难得的宝物。你从哪得来的。”他将笛子重新递到我手中。   
    “还不是沾你老的光,你的病人家属送的。就是上次你救了她那个被毒蛇咬伤的独生儿子的阿夏丽大婶送给你的。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话,不过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既然这样,你就好好收着吧,但没事千万别乱吹。这是用狼王头骨制成的骨笛,可以用来控制狼群。”         
“控制狼群!——呵呵,大哥,这是人家送给你的,还是你自个儿保管吧。”原本听他说是难得的宝物,我紧紧地把笛子攥在手里,现在知道它招狼,借我十个胆也不敢再留它在我账中了。         
“你别看它灰不隆冬的。”他误以为我嫌笛子卖相不佳,耐心地向我介绍它的宝贵之处,“狼王的的头骨可不好得,就算是得到了,也很少有人能把它磨成骨笛。看这支笛子,应该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大概是她家祖上传下来的。”   
    “人家的传家宝,我要拿了多不好,要不今天你带回去,明儿一早,你还给人家。”月黑风高夜,群狼出动时,骨笛一晚上都不能呆在我这里。         
“牧民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的你若是退回去,对他们来说就是奇耻大辱。好了,你也别推托了,你叫我一声大哥,我也没什么礼物送你,这支笛子你就权且当成我给你的礼物收下吧。别害怕,只要你不吹,就是把它放在枕头边,狼也不会找你的。”商文柏莞尔一笑,给我吃了颗定心丸。   
    我讪笑,把骨笛收进了我的宝贝包裹里。   
    商文柏微笑着点了点头。         
夜深了,卓玛已经睡下,矮桌上的两碗酥油茶早已凉透。我睡意全无,想起还欠胡狼一首诗,便动手磨墨将杜甫的《佳人》默了下来。离明年的雨季还有好几个月,巴结巴结我的衣食父母还是很有必要的。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   
    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   
    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   
    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   
    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怎么看都是一副弃妇词,真叫人心里堵得慌。算了,好在小学习字课上练得柳体还没全部丢光,勉勉强强尚可拿出去见人。胡狼一西秦王爷虽然中土话说得挺溜,字未必上佳。何况他们古人不是素来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就缺德了吗。   
    阿Q精神第一百零一回赢得胜利,我很快就心安理得的进入梦乡。   
    ——完全吻合弗洛伊德的梦境学说,我梦里果然遭狼了。 
↑顶部顶部↑所谓高僧 
(更新时间:2007…08…29 18:25:05 本章字数:6845) 
    第二天醒来时,我两眼发直,印堂发黑。大不吉利之相,我让卓玛带我去烧香去去晦气。   
    鬼神之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我倒不惧,否则当年也不会选择学医了。一路上骑着马小溜,看看四下的风景,倒也心旷神怡。         
神庙的守门僧人怎么也不肯放我进去。西秦民风纯朴,国内居民大多以畜牧业为生,只有贵族子弟才有资格侍奉神灵,因而僧侣是西秦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仅次于皇族。就好象中世纪西欧各国的传教士一样,僧侣享有很多特权。特权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早就听商文柏在闲谈中提过僧侣嚣张,仗势欺人。平日我就当是西秦文化特色听听倒不觉得什么,可凡事真正落到自己身上,感觉就大大不同了。         
卓玛好象在跟他争论什么,他们的言语我听不懂,但看卓玛面红耳赤的样子似乎很生气。我无法帮腔,只好站在一旁干看。庙宇相当雄伟,香火袅绕,来往的香客络绎不绝,人人脸上都写满了虔诚。我不信任何教派,但我也从不向别人宣传无神论;在我眼中,任何人的信仰都是高尚纯洁的,尽管以我的逻辑思考,那些信仰都是骗人的。         
寺庙建筑很有些天竺风格,不知是谁模仿谁。据史书记载,西汉末年,佛教就已经传入我国,不知道在这段架空的历史中,又是怎样的一种状况。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儿的僧侣的装扮并不似我在布达拉宫看到的喇嘛。不知道他们供奉的是何方神灵,有没有可能是女娲娘娘呢?         
争吵升级了,卓玛被守门的僧侣推倒在地。进出的香客可能是害怕指责僧侣会触犯神灵,没有人过来帮我们。我火一下子就冒了上来。其实我倒并非今天一定要进去烧香不可,来烧香80%的原因只是图个新鲜,想见识一下西秦的宗教文化,而且在我的人生履历里,被拒绝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我从来就不认为别人拒绝我的请求是一件多么无礼的行为,即便那个请求于我而言是性命攸关,对他(她)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我照样认为他(她)完全可以拒绝,毫无理由的拒绝,毕竟谁也没有义务帮助别人。   
    但是,情况随着卓玛被推倒而陡转。即使听不懂,我也可以从他们的神态和肢体语言中猜出个大概。矛盾的焦点应该是我这个中土人是否有资格进去拜神。         
“这位卓玛姑娘是代表我说话的,你推她就是推我,而且比推我更严重。推我的话,这位大师,我可以本着“好女不跟恶男斗”,“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好汉不吃眼前亏”,“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等一系列处世精神忍忍就算了。可是现在跌倒的人是卓玛,我没理由让人家一花样年华的小姑娘跟我一样未老先衰、毫无斗志。这位大师,所以我不得不开口,无论你是否听得懂我说的道理,我都要斗胆直言,好好批评你的无理行径。这位大师,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好男不跟女斗。你身为修行之人又是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绅士风度居然跟一个小姑娘斤斤计较还动手将人推倒在地。男女有别长幼有序尊老爱幼的道理难道你师傅没有教导过你吗?而且佛门重地清幽之处你作为守门僧怎么可以本末倒置弃本职工作于不顾与一个小姑娘纠缠不清,你到底有什么叵测之心不良企图。……”         
穿越之后还是头一遭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估计小师父被毛说懵了,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讷讷不能言。切,小样。跟我斗,我当年在校辩论队大展雌威时,你还不晓得在哪块混哩。   
    “好!”有人高声喝彩,拍手称快。   
    “没想到司姑娘除了饱读诗书外,口才也是不逞多让。”   
    卓嘎!胡狼!今天居然又遇见他了,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王爷出场自然是前簇后拥,几个僧侣装扮的修行者陪伴在他身侧,从他们的年龄和架势上看,应该是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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