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鬼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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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鬼桃花-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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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敢战,可笑那千百男儿还及不上一个桃李年华的女人。”

    “大公主披挂上阵,带领五万精兵与数十万大军决战在虎峡谷,那儿地势极险易守难攻,那一仗打得那叫一个激烈,足足战了七天七夜,檑木、滚石、弓箭跟不要钱似地招呼,齐陈两**兵死伤无数,终于把几十万大军歼灭大半,把两国拒在虎峡关外,胡武国大获全胜。只是可惜咱们这位公主受伤过重,几天之后不治而亡,据说她死时,身上还怀着个娃娃呢。”

    有人问道:“你说他这孩子,是不是齐国大皇子的?”

    他话音刚落,突然从座位上窜起一人,一把揪住那说书的脖领子,“你刚才说什么?什么孩子?”

    那说书严老三吓一跳,“就是……孩子,我也是听我爷爷说的,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是当年胡武国的士兵,跟着长公主打过仗,好像听说长公主死时下身都是血,腹中好像有个孩子的,只是孩子有没有保住就不知道了。”

    他一口气说完,惊恐的看着那人,不知道哪儿来这么个漂亮小伙子,表情真吓死人了。

    颜煞咬着牙,心里恨到了极点,她居然骗他,说什么把孩子打掉了。最可气的,她居然带着他的孩子上战场……

    这些事她为什么都不告诉他,而一个人默默的承受了,如果她说了,以他的本事,别说几十万军队,就是上百万也有办法叫他们葬身在虎峡关。

    当年,她,她是死在了虎峡关吗?

    她什么都不告诉他,什么都不告诉他,什么都……

    双目禁不住滑下一行泪来,心情无比的抑郁,是他误会她了,如果他再多点耐心,如果他能多相信她一点,如果他能再回去看她一次,或者那些“什么”都不会发生了。

    是她的错,又何尝不是他的错?

    他空活了那么多年,从来不相信人类,不相信真情,即便爱了,却打心眼里觉得人类无情。他没想过她那么做有什么原因,或者是为了他,不想他卷进那纷争里去,不想他送命。

    当年他曾对她说过,“以后让我保护你。”

    她对着他笑,“你自己还受伤呢,还是让我保护你吧。”

    那时候他不知道原来她的武功那么好,恐怕她也不知道,他和普通人类不一样吧。直到最终,他们彼此都没完全了解对方,只是爱了,彼此爱了而已。

    心中疼痛难忍,把严老三甩到一边,大跨步地迈出门去。

    常新忙跟上去,大叫着:“殿下,爷,爷,您要去哪儿,等等我呀。”

    颜煞没理他,他走得很快,疾步走出城外,到了无人之处,一晃脑袋就不见了。

    常新追到城外,哪儿还有他的人影,不禁哀嚎阵阵,人没接到,这要回去皇后娘娘肯定要责骂的。皇后娘娘也还罢了,最要命的是吴双小姐,那位祖宗,神仙都惹不起,指不定得扒了他的皮。

    “殿下,爷,殿下,你到底上哪儿去了?”一路哭着回齐都去了。

    §

    一国的公主,总要留个坟茔以供后人瞻仰。

    他去找了她的坟,真可怜一个公主的坟修的破破烂烂,和前后辉煌的胡武国皇族陵寝比起来,简直就像一个乞丐站在富家小姐面前。本来愤怒的心,看着那荒凉的坟,瞬间什么气恼都没有,有的只是深深的惋惜和心疼。

    当初究竟得罪了多少人,才会在死后也不给她个安乐的家?她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做到这一步,为什么要死的这般惨烈,为什么……要让他心疼……?

    慢慢点燃手中折成银锭的锡箔,一如脸色般苍白的手指晕开了几许火光,细碎的银屑落满肩头。

    一张一张地将锡纸投入火种,无限细致。所谓爱恨,求不得,舍不得,爱不得,恨不得。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会回去,敲着她的脑袋好好点醒她,一定会拽着不让她走的,一定会把她留在身边。可时间不可能倒流,一切都回不到从前,而现在活着的只有他。

    或者……他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不知道自己那时在想什么,竟带动风声飞快的飞回来,飞到土地庙,飞到这个是她转世的女人面前。

    落下云头,他站在土地庙前,默默注视那个在庙里清扫庭院的背影。

    说实话,楚韵和她长得并不很像,如果要论起来,楚韵更漂亮一些,也更有公主气质,那个人懒懒散散的,整日里如一条没骨头的蛇,不是躺在床上,就是坐在椅子,非到必要绝不肯多走一步。真的很难想象,她那样的人会做出带领大军抵抗外敌的辛苦事。

    可是她偏偏做了,还做的彻彻底底,就这份坚毅的意志力,楚韵倒是继承了她,一个人经营着土地庙,居然做的有声有色。

    看着楚韵,在心里勾画着那个人的影子,比较着她们有什么不同,乍一看确实差别很大,可是越看得久了,越觉得像,或者本来骨子她们就是一个人,性子、神情、姿态……都如出一辙。

    他真的很想她……

    终于忍不住走了过去,走到她身后,低低地声音道:“楚姑娘——。”
第十九章 想和你爱一场
    ();    “姑娘,我想爱你……”

    话没说完,一只扫帚已经敲在了他头上,很疼,尘土扑扑簌簌的落下,呛的他连打几个喷嚏。

    这一下也把他打醒了,忽然领悟到自己说的太露骨了,今时今地,他们已经不是以前一起滚/床单的关系了。

    楚韵扫帚重重往地上一墩,瞪着眼,“你这个坏人怎么在这儿?”

    颜煞微有些尴尬,平生第一次竟觉得紧张起来,掐着袖口装没事人,“啊,也没什么,就是来看看你。”

    楚韵瞪他,前几次瞧见都是满脸严肃,满腔的热血都恨不能喷她身上,这会儿怎么完全变了个人似地?

    她下意识抓紧衣领,“你到底要干什么?”

    颜煞被她如刺猬般防御的模样,弄得心火大冒,以前羽煌说过,他这人只适合冷脸,偶尔笑起来会破坏情绪。但……她也没必要这样看他吧?

    “我真的来看你的。”他说的是实话,却不知女人有时候最听不得的就是实话。

    她冷笑,“看我死了没有吗?”

    颜煞无奈,好吧,这也怪他,先前那么仇恨她,确实也把她得罪苦了。轻叹口气,半是求恳道:“我无家可归,只是想寻个落脚地,你这庙里很大,可否容我住上几日?”

    楚韵看他一副委委屈屈的表情,很觉自己做梦了,“你说真的?”

    他很诚恳的点头。

    “你可以住客栈。”就他这身衣服都能卖十几两银子,横看竖看他都不像没钱的。

    “客栈不舒服,这里是我朋友的地方,想借他宝地的灵气养养精神。“

    楚韵这才想起他和那个羽煌是一伙的,他不说她都差点忘了,这两个男人把她害苦了。

    咬了咬牙道:“那王八羔子的白衣男跑哪儿去了?”

    颜煞轻笑,若是让羽煌知道有人这么说他,怕是要哭死了。可惜他也正找他,那死家伙闯了祸,这会儿多半藏起来了。

    “我帮你找他,你让我在这儿住……住……好不好?”平生第一回说软话,一开口差点咬了舌头。

    楚韵却很不给面子的大摇其头,“不好,孤男寡女怎能共处一地?”何况他们还是仇人,谁知道他会不会半夜发疯,想掐死她?

    “我会付住宿费的,包你一天三餐如何?”

    拿出几锭白花花的银子,楚韵眼前顿时一亮,不做公主了才体会到银子的重要性。修行很重要,面子也很重要,但都及不上肚子,这些天饥一顿饱一顿的,都把她饿怕了。

    颜煞继续道:“我还包你春秋冬夏四季的衣服,包你全部开销,还保证绝不碰你,绝不欺负你,土地庙也由你全权做主,我绝不干预。”

    他的面庞太过真诚,楚韵不由咬起唇,“你说的是真的?”

    他重重点头,心里不禁暗笑起来,即便过了两百年,她依然是那么好骗。当年他就是靠着包三餐,把独自住在茅草屋的她给勾/引到手的。想起她看见食物时那**的样子,满颗心都是暖暖的。能再次为她做饭,很好,很好。

    在他的极度诱惑之下,交易达成了,土地庙后院里有两间房,一间楚韵住了,另一间让给了他。那里原来是放杂货用的,根本住不了人,想要住的舒服,就得大肆整修。不过颜煞有得是钱,身为齐国皇子,自不会很穷,何况还有齐胡微那个土财主,他的钱可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找工人重修了院子,连带着把前面庙堂也重修了一遍,按照楚韵的主意,整个庙里修整的富丽堂皇的,乍一看很有点皇宫太庙的味道。

    这里香火不盛,有碍她修行,这么一整修,倒把方圆几十里的善男信女都招来了,来烧香的人一波接着一波。

    香火盛了,明显她维持人形的时间也长了,先前天一擦黑就会现形,现在却能维持到三更天才会变成猫了。她心里高兴,连带的对颜煞脸色也好看了许多。毕竟是……金主嘛。

    颜煞说要包三餐,真的是包的,每天早上一起床饭菜便摆上桌,中午她在庙里解签,还会给她送到前面,到了晚上,丰盛的酒菜满满当当摆一桌子,每一样都好吃的让人几乎吞掉舌头。

    真的很难想象,他这样的人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除了脾气偶尔臭一点,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很好说好的。他似乎什么都会,庙里的东西有坏了的,三两下就被修好了,堪比木匠、泥瓦匠,还能当厨师,护院,简直是一人多用。

    有一次她问他,“颜煞,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他想了想,真的很用心的想了想,然后摇头,“好像没有。”

    在世上活的时间太长,他有太长时间学习各种事物,吟诗作画、抚琴歌唱、剑法武艺、法术修行,只要是人类会的,他几乎全会,人类不会的,他也几乎全会。

    如果真要说有什么不擅长,那就是感情,他没有完全学会爱,或者还不太会爱。不过今后有得是时间,他可以慢慢的,慢慢的研习,再和她相爱一场。

    这一次不管因为什么,他都不会再离开她,生也罢,死也罢,都要和她在一起。

    他的眼神太过热情,看得楚韵一阵毛骨悚然,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很觉这人是在抽风的。她只不过问他“会什么”,至于用这种眼神瞧她吗?

    ※

    临近中午,齐胡微捏着鼻子踏进土地庙的门,油漆味太重,让人觉得浑身不舒服。他有洁癖的,任何肮脏的地方都不会踏足,尤其是寺庙,会让他高贵的爪子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犹犹豫豫的迈了一步,又一步,再一步,终于踏进了那更肮脏的后院,然后就看见惊人的一幕:一个红衣男人,穿着真丝材质的高贵长袍,蹲在一堆灰烬中,费力的拿着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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