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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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吟-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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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受到极大的启迪,他念佛时,不再三心二意,更不去看别人下棋了,他坐在那里,一念就是几个多小时,任何杂念全撇在一边,专心致至,全神贯注,不再受任何外来的干扰。为了他能早日出去,我也不再打扰他,我也相信佛的神灵。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佛祖的光芒终于照在周应发身上。在王新华出去后的一个月,在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上午,周应发获得了取保候审。匆匆离开时,他留下一句话:我会来看你们的。但是他没有来,他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我估计,他也不会再信佛了,因为信佛的人说话算话,信佛的人尤其同情和怜悯在苦难中的人。后来得知,周应发还是被判了刑,只是判两年缓刑两年,这个结果还是相当好,这与他不承认那两万元很有关系,如果认了,结果就不会是这样。

  我不信佛,不知道佛为何物,这两个信佛的人百分之百的获得了释放,不知是偶然还是必然,不知是钱至还是诚至。信佛的人念完佛后都获得了自由,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这是我亲身经历亲眼目赌的。

袁老三才当了两天领导,就有毒可吸了(1)
袁老三占据了阿灿常在的位置,他站在风窗旁,两眼望着窗外,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他经常坐着发呆,不言不语,如同患上神经病似的。他已经接判,可以出去服刑,他想到劳动号去,那里始终要自在一些,有事在手,一天也好混,但是他还负案在身,看守所里打死的那个人,还没有查明凶手,无法向家属交待。

  一天凌晨,我照旧早早就起了,整个号子还沉睡在一片鼾声中,我靠着墙壁,还在继续我的写作。

  我被关押已经有一年时间了,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象我这类简单的案件,最多三个月就能拿下,我没有同案,没有腰子案,还没进监狱时就交待得一清二楚,但是至今一审都还没下来。

  我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去,至少说离开这个号子。每天我醒来,见到的是睡变形的面孔,听到的是不绝于耳的鼾声,闻到的是汗味屎味脚臭味混杂起来的气味,还热烘烘的。

  俗人昏昏,我独昭昭。

  我已写了三十多万字的稿子,每次写完我都把稿子藏在风坝的碗柜里,每隔十天半月,算计在搜监前,我便托廖应龙带回家。以免再惹麻烦。

  除了写我的经历外,我还写对人生的感悟,对我的灵魂作全面的洗涤,我想,如果就这样关押十年八年的话,也许我会成为一个思想家。

  人生苦短,稍不留意,已到中年,再不留意,便是风烛残年。不要说自己还有几十年的光景,如果还是这样碌碌无为的生活,不去干点自己现在还能干的事,真是到了老年,走不了了,干不动了,那时才后悔莫及。出狱后,我该怎么安排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人生呢。

  我正在聚精会神写作时,只听到巡风道的窗口传来一声喝令:

  你在干什么?

  我抬头一看,是秦指导。

  我惊了一下,我没干什么啊,只是写写而已,我正要对他解释,却发现他的眼光并没有对着我。

  我往旁边一看,只见袁老三坐在铺上,很紧张地倒腾着什么。

  你在吸毒!秦指导说:手不准动,站起来,背靠着墙。

  袁老三:秦指导,我没有,我抽支烟。

  不要说这些,我亲眼看见的,我已经观察你十多分钟了,站起来,背靠墙。

  袁老三哀求道:秦指导,真的没有,什么也没有。

  你给老子不老实,老子整死你。

  然后秦指导提高嗓子喊道:劳动号!劳动号!快上来,给我看好,我下去开门。

  两个劳动号的上到巡风道,死死地盯着袁老三,秦指导则下楼来,打开监号门,把袁老三人赃拿下。

  号子里的人都被惊醒,大家一声不吭看着袁老三被带出号子。

  对袁老三的处罚是坐老虎凳,足足坐了四十多个小时,滴水未进。他没有供出海洛英的出处,自己一个人承担下来。

  我真不明白,袁老三才当了两天领导,就有毒可吸了。他在万人坑时,从来没有吸毒啊。

  他从那里买的药?从那里得的钱?

  人啊,不能当领导,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监号领导。一有了权,自然就有了利,也就容易违法乱纪。

  想不到号子里的一个二铺,居然还有特权还能谋私还可享受,我这一铺干啥去了? 。 想看书来

袁老三才当了两天领导,就有毒可吸了(2)
不久,我接到云岩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我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这份判决。

  生活在世上,能把坏事从另一个角度看成是好事,不是很有启示吗?只要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一切遭遇,就没有什么摆脱不了的忧郁。

  这是跨世纪的刑期,从二十世纪越进二十一世纪,等我出狱那时,已是2005年,2005年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世界,2005年的我又变成什么模样。我已经衰老了,不适应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淡出了这个社会,最终被淘汰。

  这漫长的八年,又该怎样度过。

  我不服这个判决,我要上诉。陈律师是这样对我解释的:检察院的人整天到法院去闹,一定要判我,并参加了法院审委会对我这个案子的审理,连检察院的人在内,当时共有七人参加,最后以四票对三票决定对我的判决。既然不服判决,就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他们不可能再到中院去闹,到中院这级纠正过来就行了,只不过我还要被关押一小段时间。

  陈律师的话倒是说得轻松,我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我想,一切都只能以事实来说话。

  对于陈律师所说,检察院参加法院的审委会,真让我不可思议。法院和检察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机构,而且是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怎么可能去参加审委会,这完全是违反《刑事诉讼法》。

  当我上诉后不久,中院的法官对我的案子进行审理,他们对我说,只须提供一份单位证明,证明我是贵州省工艺美术研究所的职工就行了。

  这应该是易如反掌的事,我叫我弟弟去办。半个月后,当我正要打听弟弟去办了没有,中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因为我案发后退清了所有赃款,从八年的有期徒刑,改判为六年有期徒刑。

  无论我是否愿意,我都必须接受这个判决,接受下监服刑这个残酷的事实。我还要继续申诉,那都是在下监以后。

  我需要调整我的心态。

  在生命的进行中,每个人都在不断地累积东西,这些东西包括名誉、地位、财富、亲情、人际、健康、知识等等,这些东西,有的早该丢弃而未丢弃,有的则是早该储存而未储存。在每一次停泊时都要清理自己的口袋,什么该丢,什么该留,把更多的位置空出来,让自己活得更轻松、更自在。

  我要面对这个事实,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我要把过去所有的东西作番整理,该丢弃则丢弃,该储存则储存,以一种全新的心态走向新的生活。是的,下监也是新生活的开始。

  提到下监,我想起陈林“哈哈哈哈”的尖啸声,想到李小弟转告陈林对我的威胁:我要判你最长的刑期,我要送你到最远的煤矿去劳改。是的,他虽然不能完全做到,但是他做得到。因为公检法都在他股掌之下。

  弟弟到看守所来征求我的意见,有三个可供选择的地方:

  第一是留所服刑,也就是在这个看守所,这是离家最近的地方,工作并不劳累,每个星期都能回家。如果搞得好,完全有可能成为廖应龙的角色,一个月还可以挣上几千元。

  第二是在滥泥沟拘役队,那里离贵阳也不远,坐大巴不到四十分钟,那里活动空间大多了,先到食堂,一个月后再调到生产组,也算得上一个犯人干部。那里监管很松,随便可以来回。

  第三是在清镇的轿子山煤矿,离贵阳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去那里是看守大门。那里不能回家,但是可以减刑。

  三种选择各有利弊。

  我不愿留在看守所,我已经厌恶这里的一切,那局促的、狭小的、肮脏的格局。无论前面等待我的是什么,我都要尝试,因为经历越多,生活的内涵就越丰富。既然是经历,就再体验另一次全新的过程,就象爬黄山时从正门上山后门下山,即便是坐牢也应如此。

  轿子山煤矿我也不愿去,我不想听见“煤矿”二字,以印证陈林说过的话。我觉得拘役队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早在入监不久我便听到同室犯人介绍过,那里的犯人自己到市场买菜,自己搞伙食。那里没有高墙岗哨,进出特别自由。那里很大,很开阔。那个地方我曾路过,在我的印象中,那里有一片松林。刘胖子下到拘役队的第二天,就到看守所来看过我和罗跛子,他也叫我接判后到拘役队去。

  我决定,就到拘役队。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打犯人不必担心犯人叫喊,监控器没有拾音设备(1)
我去拘役队的想法没有给任何人说,看守所杨所长知道我接判后,来找过我多次,所里想留我下来,在看守所的内部刊物“百花山”编辑部。编辑部的总编张斌也经常来找我,要我给他们写写稿,他更是希望我留下来。张斌尊敬地称呼我为“黄老师”,当时想起来就觉得很可笑,在看守所里,居然还有“老师”的尊称。监规规定,犯人之间一律姓名称呼,不准叫绰号,不准叫排行。

  由于去意已定,监室内的事我不再多管,全是由袁老三来打理,袁老三也亮出纹满了青龙的上身,以显示自己的威风,并由此带来了监室里纹身的热潮。

  在中国,凡是身上、臂上有纹身的,不少是在监狱里留下来的。这些人大多是在社会的底层,在社会上混荡。他们不是把纹身作为人体的装饰,作为美的显示,而是意识的表达形式,表明自己的经历、思想、处境和愿望。在号子里,中铺以上的囚犯大多都有纹身。

  袁老三左臂上有一个纹身,已经用火烙掉,图案是什么看不见了,大概是男女之间山盟海誓之类的言语。这次,他要纹上一个与众不同的纹样,美国的自由女神象。

  这个立意有独到之处,一则表达他渴望自由的愿望,二则表示他与其他人文化层次上的差别。他亮着右臂,请我给他勾上图案后,张志彪就用针蘸着墨水,照着图形,一针一针地往臂上刺。

  还有一个小孩叫陈前,才十六岁,他看见张志彪身上纹有一条蝎子,也嚷着要纹上一条。

  蝎子作为图案造型,还是很好看。它上大下小,左右对称。这是五毒之一,民间装饰是为了避邪,他们纹在身上,却是表现自己的心狠手毒。

  陈前也是个心狠手毒的人,他和另一个案犯,同样也是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小孩,不仅*一名14岁的*,还将木棍等硬物插入女孩的*里翻搅。由于不到十六岁,他被关押在隔壁的少年犯监室,因为和组长打架,被老陈伯调入我这个号子。

  陈前对我说,少年号的组长叫杨光,伤害罪,因为有关系,白天都不在号子里,在大院晾风,晚上收监时回号子。通过风窗孔,我看见杨光这个人,他经常和上七号的组长朱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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