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岸(完结+番外) 张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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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岸(完结+番外) 张鼎鼎- 第1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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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书上倒没有要求他在什么时候定要赶回衡州,但种事自也是不好拖延的,在当,他就开始处理手中的事,然后在第三就踏上回程,总算是回去的路要好走多,就算是气古怪,总也是快到五月,而且路是向南,越走就越暖和,等回到衡州,正午的时候已可以只穿单衣,回去后,他先到工部报到,回到自家院中,竟然看到刘茶花。

    “怎么在里?”刘文愣,“可是家中出什么事?”

    刘茶花来之前,已经被英儿的叮嘱过,因此就道:“家中没事,奴家是被官老爷召来的。”

    “官老爷?哪个官老爷?”

    “奴家不知,送奴家来的,是位姓张的老爷,奴家来后,就被送到里,也不知是什么事。”刘茶花也是脸迷茫,着,又道,“不是大爷找奴家吗?”

    刘文摇摇头,刘茶花就算现在能管家,也只能般,他有什么事还要将千里迢迢的召过来?他皱下眉,又问刘茶花几个问题,从刘茶花的话中倒可以肯定,的确是官方的人出的面,召来的路上,也算是礼遇,路都按七品官的待遇给办的,只是那送来的人,好像也不知道到底为何。

    “他们是直接将送到里的?”

    刘茶花道:“奴家来到里后,是先被带到处院子里,见位先生。”

    “先生?”

    “是,那先生三十岁左右的年纪,看起来很是斯文,却不知姓什么,他问奴家几个问题,就叫人把奴家送回去,让奴婢在里等着大爷。”

    “什么问题?”

    刘茶花的神色微微黯,但还是道:“就问奴家可有夫家,当初和夫家又是怎么分的,还问、还问……”

    到里,犹豫下,最后还是咬牙道:“还问奴家是否愿意和夫家重归旧好。”

    刘文瞪大眼,只觉得真是从未听过的稀罕事,不过他毕竟是受过现代狗血电视熏陶的,愣之后,就想到孙二狗,只觉得若真是如此,那还真是处处有狗血。

    难道当地痞无赖的,若是浪子回头,就都能在部队里得到机遇?

    想想刘邦,想想宋太祖,想想猪大头,刘文只觉得事,还真有些玄乎,不过他又觉得,就算再神秘,时间上也太跳跃吧,郑定辉能有现在的位置,那是机缘身份都是上上之选,那孙二狗就算机缘再好,身份也不是能下就改变的。

    “那是怎么的?”

    “奴家时没想过个问题,就没有回答,那位先生等片刻,也没有再追问。”

    刘文头,就让下去,刘茶花犹豫下,道:“大爷……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好端端的,又起那人?”

    “现在也不知道,不过……那个问题,不定真要想想。”

    刘茶花的脸下变得刷白。

    刘文见有些不忍,但也不好什么,将他召回也就罢,还将刘茶花也召过来,路上又如此礼遇,还专门有人问孙二狗的事情,就算此事再离奇,恐怕也和那人脱不开,事,他就算能从中周旋,余地也不见得大,不刘茶花么个小小的村姑,就是公主、郡主样的金枝玉叶,真涉及到个国家的兵事的时候,也是能牺牲的。

    不过想是样想,对于种做法,他却是很反感的,人在外面打输仗,就送人出去,就像个家庭人在外面打架输,为怕受到对方的欺负,就让自己的姐妹儿去做那人的老婆,并美名其曰是为家庭做贡献,就算有几分理由,也总带着种无能的恶心。

    刘茶花去,刘文洗漱番,出来的时候,就听门房,李家的管家送请帖来,他打开看,正是李思安邀他去吃晚餐,此时刚过正午,他就先吃碗鸡丝面,又休息个时辰,然后才起来,将自己从只多带来的东西,挑出两件比较稀奇的,准备给李思安送去。

    里的稀奇,倒不是多么珍贵,那些戎族兵倒真没少搜刮财宝,大珠连赢三场,些东西自然也接收下来虽种东西大多都会上交,可下面人也会露下几件,他倒也分些,不过他除非脑袋出问题,才会把那东西送给李思安,所以里挑的,就是戎族个勇将随身带的护身符和佛珠,李思安见到两个东西,有些惊讶:“安之送老夫个……老夫对鬼神,可是遵圣人教导的。”

    “职下只是觉得,此物,适合拜祭先帝。”

    李思安愣,然后笑起来,他让人把东西收下,让刘文坐下:“本来老夫还想再看看,但安之如此懂老夫的心思,有些话,倒是可以现在就。”

    刘文怔,隐隐的觉得,讨好有些太过用心,他本来只是觉得,李思安执掌下二十多年,现在更可以是半壁江山的太上皇,什么东西没见过,什么东西还稀罕?

    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代,李思安对安平帝都是真心实意的,虽将主意打到死人身上不太厚道,但他第想为郑定辉争取分数,第二又想看看能不能帮刘茶花把,不得,也只有不厚道的投其所好。而且他也真觉得,若安平帝地下有灵,恐怕也高兴自己的祭品上多两样个东西,毕竟也不能真把人头放在他的灵位上,除非那是科达麻或古力其的。

    而李思安么,倒让他有些忐忑,他现在只希望戎族早退,家人都平安,对于自身的职位,是没有什么想法的。

    “起来,是该让安之在北岸的,只是现在有件事,倒是安之最合适来做,所以就将安之召回来。”

    “敢问李相……不知是何事?”

    “先吃饭,吃饭再。”

    李思安的饭局当然不会寒酸,但也不奢侈,两个凉菜两个热菜,样汤样甜饼,主食是当地的特产鸭丝粉,鸭丝粉和鸭血汤有些类似,只是鸭血换成鸭肉,和着粉丝,配着鸭肠、鸭肝些牙杂起,若是做的好,也是鲜美可口。

    刘文对主食没什么意见,但却不免心惊,鸭丝粉不是不好,可却是上不台面的,在大街上吃碗没什么自己家人私下用也没什么,但宴请宾客……那就是要非常亲近的人,刘文怎么想,也不觉得自己和李思安亲近到个地步。

    吃饭,又闲话几句,李思安带刘文回自己的书房:“安之先来看看个。”

    刘文走过去,就见是副地图,以他在现代的目光来看,地图还是粗糙的,但若放在里,已经可以是精确的。

    “据所收到的消息,戎族打场大的,若没有意外,们会把地放在里。”李思安在个位置上下,刘文看过去,下头,他现在也多少能看懂些地图,知道里,算是个要。

    “若们能拿下个,大事可成,若是不能,很可能就要前功尽弃。”

    刘文想想,还是道:“职下不懂兵法,但也知道时地利人和,不此处如何,们大可选个对方有利的地。以现在的情形来看,戎族不见得能拖……”

    “们也不见得能拖。”

    不等他完,李思安就道,刘文不再出声,朝中的情况的确是诡异的,和戎族,倒也算是半斤八两。

    “若是能在里给戎族有力打击,大珠在今年内就有望收复上京,若是不能,恐怕就真要徐徐图之。”

    “不过不管能不能,都是重要的。”

    他着,手指退下,刘文认出来,此地正是豆满,立刻,他皱下眉。

    李思安冷笑下:“群跳梁小丑,老夫本也不看在眼中,本想等着他们自悔悟,现在来看,却是没可能,安之可愿,为大珠拿下此地?”

    刘文心中狂震,却不敢流露于表面,只是微皱下眉:“李相的拿下又是什么意思?恕职下狂妄,职下绝不认为,个村姑能有可能左右战局,而豆满主将中,也没听过有孙二狗此人。”

    李思安听笑:“安之倒是个敏感的。”

    刘文苦笑,李思安做的么明显,他能不敏感吗?刘茶花就那么大大咧咧的在他的院子里,他若还装聋作哑,那就显得阴沉。

    “若是能将此城拿下,那是最好的,若是不能,让他们不能参与此局,也就罢。安之放心,老夫知道安之的才华不在攻城拔寨上,自不会让安之去做等事。”

第百四十八章

    到里的时候,李思安笑笑,仿佛是在开玩笑,刘文也捧场的跟着笑笑,心中则暗暗叫苦,就算不上战场,此事也麻烦至极,他当初会选计算机,是因为在他报考院校的时候,是个热门的有发展前途的学业,另个则是,比起和人,他更愿意和机器打交道,也算是他们家的传统,他们家的子,无论做什么行业的,都是做技术出身,样固然没有大富大贵的,却也少很多麻烦。

    他现在虽然也是做官,可总是在工部,要做的,也就是弄弄热兵器,刘文自己自忖,只要他以后,不时的都能弄新鲜东西,那么哪怕他在人事上有些欠缺,只要不是上位者脑袋出问题,他的日子也能过的很逍遥。

    笑阵,李思安道:“的那个孙二狗,现在叫孙念,官职不高,却是负责郑钧下衣食住行的。”

    刘文怔:“他竟行如此之事?”

    听话,李思安也是愣,不过他人老成精,立刻就明白过来,随即噗嗤下就笑起来,边笑边摇头,见他个样子,刘文也知道是闹误会,不免也有些讪讪的。

    “安之行事老道,倒难得见如此啊。”

    刘文也只能连连拱手,口称惭愧。

    “那么个伪朝,又怎么会事事按规矩?孙二狗原只是覃子豪帐下的个亲兵,到豆满后,才升官,领个民爵,做个队长。”

    “原来如此。”

    刘文头,但脸上还带怀疑,虽只是个小兵,但冲锋陷阵的大头兵和亲兵那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亲兵就算没有官职,但福利待遇体面都是等的,特别是覃子豪样关总帅的亲兵,拿到外面,不见得比般的校官差,孙二狗能从个贼配军变为亲兵,那真可以是三级跳。

    李思安也知道,因此不等他问,就起来,原来孙二狗刚到吉安关的时候,也和其他贼配军样,分到苦差事,他比别人更倒霉,是要出外差的。

    吉安关是大珠和戎族之间的关,但在个关卡前,还有段空白地带,早年位督率在此处修连串堡垒,用于对戎族的报警,些堡垒就和现代边关的哨兵所样,地方不大,位置偏僻,条件艰苦,而且戎族若来,也往往是要先死的,根据统计,被发配到里的,若是做满三年,十个里面不见得能活下来两个,可以是等的苦差。

    当然,般来,也做不满三年,通常都是做年,犯大错,得罪人的也不过是两年,但就是如此,伤亡率也高达五成,因此人人视为畏途,若是不幸被发配到那里,大多都灰心丧气,不是醉生梦死就是浑浑噩噩,而孙二狗却算是个意外。

    他到那里,兢兢业业,该出操的时候出操,该训练的时候训练,就么过半年,终于打动同堡垒的另人,那人本是个镖师,因真有几把刷子,再碰上大珠当时的环境,本来也能过个不错的生活的,但也是他倒霉,多喝两杯酒,惹到不能惹的人,就么被发配过来,从本来的滋润生活落到贼配军,冲击太大,人就有受不,因此每都是在混日子,而同堡垒的,基本上也是个状态,孙二狗么出挑,就把人触动。

    也许是因为无聊,也许是因为觉得孙二狗不易,人就把自己的那几手教给孙二狗,当然,若只是如此的话,孙二狗要混到如今的地步,起码也要熬个二十年,但人是有些运气,二来也是真有些胆量,在前年,小部落的戎族人打游击的时候,他竟然追出堡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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