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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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档案-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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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李敖的两次婚姻(2)
胡茵梦嫣然一笑,真诚地表示:“为什么说写得值?就因为你李先生确是一位敢于藐视强权的英雄。古来就有美人爱英雄一说,我胡茵梦又何尝超然世外?所以我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即便因此招来了他人的反感,甚至有人想以手中之权对我胡茵梦的自由进行打压,那就只能更加激起我对李先生的万般敬重!”
  李敖亲自为她敬了一杯酒。他心海激荡,热血沸腾。胡茵梦就坐在他的面前,一个活生生的美人,她不仅生得天资国色,而且她那秀色背后所隐藏的还有脱俗的气质,在李敖看来,女人中最难得的不是姿色而是高尚的灵魂。胡茵梦正是李敖多年来梦想的知音。所以,那天萧家宴会短短3个小时的接触,李敖就改变了对胡茵梦的印象。他不再介意她头顶上的国民党头衔,更看重于这位美女深邃真挚的思想。当天晚上胡茵梦穿了一件淡柠檬绿的棉质长袍,光着一双大脚,连拖鞋也没有穿。
  萧孟能和朱婉坚夫妇对李敖与胡茵梦的一片好心终于没有白费,李敖和胡茵梦从那天开始,就双双堕入了爱河。可以说,胡茵梦与李敖之间的短暂爱情,就是从那天傍晚在萧家的夜宴上开始的。
  他们开始频繁地接触,往来的电话越来越多,彼此经常悄悄地约会。由于李敖和胡茵梦都是名人,特别是胡茵梦由于特殊的职业使然,台湾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她的。这样,就给她与李敖之间的接触带来了许多不便。李敖不能像与以往女友发展感情那样对待胡茵梦。胡茵梦毕竟地位很高,应酬甚多。在她与李敖悄悄发展感情的时候,胡茵梦绝对回避媒体。她不希望在自己与李敖的感情没有达到结婚火候前广为外界知晓,而且她知道,如果她与李敖的关系一旦为世人注目,那么当局就会获悉,这必定会对她正在发展的事业产生负面的影响。
  然而,李敖对此不以为然。他仍旧我行我素,根本不把当局放在眼里。
  他与胡茵梦实现事实上的同居以后,对于外界的注目更是满不在意。他也希望胡茵梦不惧怕任何来自国民党官方的威胁,李敖曾经指拨过胡茵梦:“既然你已经和我上了同一条船,我们就是同舟共济的至爱朋友。我这个人做事情从来明来明去,正大光明有多好!我希望你也像我一样行事,什么也不要怕!”胡茵梦从心里深深地爱着敢说敢行的李敖。有一阵子她感到与李敖这样铁骨铮铮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就如同背后依靠着一座坚不可摧的高山。想到李敖,她就会将心底仅有的畏怯一扫而尽。
  在1979年秋天至冬天的这段漫长时间里,胡茵梦变得如痴如醉,她几乎陷入甜蜜的爱河不能自拔了。但是,她却时时在暗中警告自己:一定不要让当局过早知道内情,因为那样一来,自己的事业就将要受到损失。也正是在这种思想驱使下,胡茵梦只能暗中与李敖往来,有时她会在深夜里避开所有耳目,只身驾驶小轿车来到敦化路李敖的寓所幽会。可是,李敖随着越来越浓的恋情,早已不再满足他与胡茵梦的暗中往来,他需要的是早一天公开他与胡茵梦的关系。而李敖那种急于公开的态度恰好与胡茵梦无法一致。
  但李敖的鼓励让胡茵梦感受到浑身有一股神力在涌动。想到李敖与她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胡茵梦就有了敢于藐视一切的勇气。于是,她点了头,她的眼睛似乎在说:既然我已经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给了你,还有什么可惧怕的呢?
  就在1979年的年终,台北街头到处弥漫着新年气氛的时候,李敖和胡茵梦第一次在他们居住的敦化路金兰大厦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很快,记者林清玄采写的《两大明星访问记》赫然刊载在台湾《时报周刊》的头版上,访问记中写道:“终于见到李敖和胡茵梦了。到底是恋爱中的男人和女人,一个是娥眉淡扫,一个是书生本色。各自显得神采奕奕。胡美人一如银幕上的形象,娇柔无限,依偎在李大少爷的怀中……”这期刊物的封面上,是记者在现场拍摄下的一幅彩照。风姿俏美的胡茵梦坐在太师椅上,她的手里高举着一张老K的桥牌,桥牌上印着李敖的一幅小照!这期《时报周刊》刚一上市,读者们立刻一阵风抢,很快就销售一空。
  《时报周刊》的主笔兼发行人简瑞甫是李敖的老朋友。他发现李敖因有胡茵梦这位台湾第一美女在他的身旁,忽然成为了全岛人人注目的热门人物,于是就亲自出马,前往敦化路李宅,百般肯求李敖无论如何也要为他们的刊物写一篇稿子,而且要求他必须要写写胡茵梦!写写他对胡茵梦的印象,也要他谈谈他们同居和恋爱的生活。这可难往了李敖,虽然他不主张将自己与胡茵梦的关系隐藏起来,偷偷摸摸地搞幕后恋情,可是如果真让他自己去写胡茵梦,一时还真有些为难。好在后来得到了美人胡茵梦的首恳,李敖就只好妥协,为这家刊物写了一篇他对胡茵梦的印象。
  

纪事:李敖的两次婚姻(3)
不久,《时报周刊》又一次在台湾洛阳纸贵,轰动一时。这一切都归功于李敖,归功于他写的文章《画梦—我画胡茵梦》。
  李敖写道:“如果有一个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优游又优秀,又伤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别人,是胡—茵—梦!通常明星只有一种造型,一种扮相。但是胡茵梦从银幕画皮下来,以多种面目,教我们欣赏她的深度和广角。她是才女,她是贵妇,是不搭帐篷的吉普赛,是山水画家,是时代歌手,是艺术的鉴赏人,是人生意义的勇敢追求者。她的舞步足绝一时,跳起迪斯科来,浑然忘我,旁若无人,一派巴加尼尼式的‘女巫之舞’。”
  “胡茵梦出身于辅仁大学德文系,又浪迹纽约格林尼治区,配上满洲皇族的血统和汉玉,使她融合了传统与新潮、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她是新艺综合体,她风华绝代。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标准去看胡茵梦,胡茵梦不纯粹是明星,明星都在演戏,但胡茵梦不会演戏—她本身就是戏!你不必了解她,一如你不必了解一颗远在天边的明星;你只要欣赏她,欣赏她,她就从天边滑落,近在你眼前……”
  1980年5月6日,半年多的恋爱过后,李敖与胡茵梦终于决定结婚。就在李敖的家中,他们举行了极其简单的婚礼,没有任何的仪式,知道消息的朋友只有很少数的几位。经历了情感波折之后,李敖终于找到了可以相依相偎的侣伴。此时,他已经45岁了。
  其实早在李敖和胡茵梦双双准备迎接婚期的时候,不愉快的气氛就已经开始笼罩在他与她之间。灰黑色的阴影竟然像可怕的愁雾一样悄悄地向李敖和胡茵梦的身边弥漫。最初让胡茵梦和李敖感受的威胁来自女方的家庭。
  胡茵梦的母亲胡星妈从一开始就反对她与李敖的结合。胡星妈其实并不是胡茵梦的生身母亲,而是她的养母。李敖首次见到胡星妈就是在萧孟能新城公寓的家宴上。那次,胡星妈给李敖的印象并不深刻。因为当时由于李敖与胡茵梦是初识,所以在酒桌上他只顾与胡茵梦攀谈对酌了,自然在无意中忽略了这位在胡家相当有地位的女主事婆。所以,受到李敖冷遇的胡星妈回家以后,就对沉浸在幸福中的女儿胡茵梦说:“这个李敖,人也确是不简单,只是他那名字取得有些不对头,好像差了一个字嘛!”
  胡茵梦愕然:“李敖就是李敖,怎么会差一个字呢?”胡星妈却说:“怎么不差?依我看,他最好改叫李傲才对呀!因为我看这个人实在是太傲了!傲慢得连眼睛里都无人了呀!”
  胡茵梦这才恍然大悟,笑了起来,她知道胡星妈挑理了。她没想到李敖对自己过分地投入,过分地倾心交谈,无意间却忽略了对胡星妈的应酬。胡茵梦为了不让胡星妈记仇,就替李敖解释说:“妈咪,您也不必计较他,凡是有事业的男人大都不善于应酬的。下回我可以让他到咱们家里来,到时候让他向您老人家赔礼就是了!”
  1979年冬天的一个下午,是胡星妈的生日。
  好心的胡茵梦为了她今后与李敖的关系中,不被插入一只绊子式的脚,就决意请李敖随她到父亲胡赓年的官邸里来,为胡星妈祝寿。李敖自然不能拂胡茵梦的美意。他也知道如果继续发展与胡茵梦的爱情,必须要取悦于胡氏老夫妇。这也是人间的常理,所以李敖在吉期到来的时候,特别准备了一些礼品与胡茵梦一同上门。
  李敖相貌堂堂,仪态端庄。他和胡父谈起话来斯文有礼,侃侃而谈,颇有风度。本来在杯盏交错间的气氛很好,可是心性古怪的胡星妈却在一旁越看李敖越生气。也许是因为李敖与胡赓年交谈得过于投机,言语之间又显出了对她的轻慢,所以当李敖走后,胡赓年征求她对李敖的看法时,不料,胡星妈却说了一句让胡茵梦大吃一惊的话:“先不说李敖这个人如何!这次又看到他,我就想:国民党太宽大了,怎么把李敖给放出来了?!”
  胡茵梦从胡星妈这句评价中,听得出她对李敖的看法永远也难改了。第二次见面甚至比第一次见面得到的印象更坏了。所以从那次以后,胡茵梦就避免再让李敖到她家里来,尤其尽量少让李敖与胡星妈在一起。当李敖与胡茵梦决定结婚的时候,胡星妈自然投了反对票,但在胡茵梦的争取下,她还是做了退步,但在内心却始终对李敖充满敌意。
  另一方面的压力来自于国民党当局,昔日红遍台湾的电影明星胡茵梦开始遭遇冷落。就在胡茵梦结婚不久举行的台湾电影界盛大的金马奖颁奖仪式上,以往一贯被台湾“新闻局”出面请来担任主持人的胡茵梦,不再是众人拥戴的核心人物,而是被冷落在角落里!这些因素以及两个人在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小摩擦,日渐影响着胡茵梦和李敖的关系,他们短暂地分居了。
  

纪事:李敖的两次婚姻(4)
恰在此时,李敖的好友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因为第三者《音乐与音响》杂志女编辑小R的出现闹起了离婚。出于对朋友的关心,李敖出面阻止萧孟能,却令他左右为难。萧孟能想起了一件事,那是1979年春天,出版商出身的萧孟能开始跟李敖做房地产生意。由于他的资金雄厚,很快就在台北到处买房卖房,竟然占有了一大批房地产。就在这时候,萧孟能准备出国旅游,而他刚刚在天母静庐买到的一所房产却一时无法兑现合同。这所面积只有80平米的单元房需要交台币110万元。可是那时萧孟能只可以预付1/2 ,萧孟能在向卖主支付55万元以后,就要离开台北而去国外进行一次3个多月的旅游。临行之前,萧孟能找到从前的朋友李敖求助。萧孟能走后,李敖不负朋友所托,到了必交房款的期限,他代替萧孟能一次性上交55万台币。那时,因李敖恰好与胡茵梦拍拖,两人不分你我,如胶似漆。所以,李敖将天母静庐那处有自己投资一半的房地产,过户到了胡茵梦名下。此时,萧孟能又从胡茵梦手里得到了她名下的土地权,而将李敖以“侵夺他人私产”的罪名告上了法庭。
  1980年8月28日清晨,李敖惊奇地发现台湾几张当天的报纸上,几乎都刊载了一条重要的消息:《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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