迳系男尚∷担钡�2007年完成了《鸽子血》的创作,才算把儿时一个小小的侦探小说情结给了了。
我爸常跟我说,他最欣赏我的想象力。据他说,我三岁多的时候,他买了一部摄像机,我坚决不接近那黑洞洞的东西,认为那是单眼蝎子精的某种变体,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独仁”。我还曾管一个很胖的、毛孔粗大的秃头爷爷叫柚子;管刚卷发的阿姨叫辛拉面;爸爸的嘴唇胖胖的,我叫他鲶鱼;妈妈跟我发脾气,我就给她起外号叫“撇头怪”。
从一句话到一本书——我的写作历程(3)
那时候小,没什么生活经验,想象到的东西的原型总在故事书里,什么妖啊鬼呀怪呀之类的,天天神神叨叨的,俨然一个小妖怪。
爱自然,爱人生
小时候我好奇心很强,别的孩子喜欢问“为什么”,我却喜欢自己观察,自己思索,自己的问题自己找答案。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都极其详尽。
我记得我家院子里有一排白桦树,从窗口正好能看到。我曾整天整夜地盯着它们看:看阳光如何投在石板地上,那些金灿灿的光点儿如何被叶片的黑影割裂;看白桦树伸展的枝桠如何勾住来往的云朵,从她们身上撕下了絮状的一角;看白桦树干上那些像眼睛一样恐怖的疤痕,如何投来鬼魂一样冷漠的目光;看那些最高的树枝如何刺破夜空,漏进来一点点儿寒星的光;看那些干枯的叶片在烈风中颤抖,像烧焦的纸一样脆而硬……
现在看那个阶段我写的东西,简直有捂着耳朵尖叫的欲望。那时的我可以把捣蒜时蒜汁溅出的一瞬间写得千姿百态,如鬼似魅,把风中相依的小草写得缠绵悱恻,把一丁点儿鸡零狗碎的小事儿写得极尽精致,恨不得要把世界架在显微镜上来看。也就是在那个阶段,我疯魔般的观察欲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我一直相信,一花一草中都有无尽的意味。
直到今天,每当我觉得笔端滞涩、写作不畅时,还要到公园里去走走,盯着一株小花发呆,数她绿叶上的绒毛、花瓣上的褶皱,看她嫩蕊的重叠交错,直到腿发酸、眼发胀,才觉得身上的毛孔都张开了,脑子里许多生锈的电路也都被擦得锃亮了,整个人好像一个喷着气的火车头一样,总要写出点儿什么才行,要么浑身都难受。
后来转学到城里,接触到了更多的人、更多的事,生活兀地变得多姿多彩起来。我开始学会以更酣畅的姿态拥抱生活,而不仅仅是做一个生活的无微不至的观察者。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得自己很幸运,这些年来,走过好几所学校,每一所学校的同学、朋友,都是那样的丰富多彩,各具特色。在丰富我写作的同时,他们也以各自不同的方式点亮了我的生命。在我的小说里,曾经有他的痴笑,她的回眸,他们各自的欢笑与伤悲,以及成长路上我们共同的憧憬与回味。滋养作者的源泉是阅读和生活。正是从他们身上,我获得了不尽的生活体验和无穷的乐趣。
写作路上的小停滞
其实,写作路上也曾很浮躁过。有那么几个月,不知受了谁的影响,突然变得特别爱堆砌,追求一种放眼望去璀璨绚烂的效果。写什么都空洞得要命、浮华得要死,写小学的新年联欢会,恨不得要先用五百字的篇幅写漫天飞扬的大雪,写儿时的乐园昌平公园,明明是个很普通的小园子,我一定要把它写得神峰嵯峨、碧水粼粼,香花如织锦,鸟鸣如奏琴,恍若仙境才肯罢休。
现在,我比较喜欢准而稳的作品,一字落纸就好像一枚石子投在湖心一样,荡起涟漪无数,却不着痕迹。因此回头看自己十几年来写过的所有东西,最不喜欢的就是那几个月的。据说好的作者都有把旧作品推倒重新写的习惯,比如福楼拜重写《情感教育》。可现在看到那会儿写的东西,我连修改的欲望都没有,惨不忍睹。不过也罢,就算那会儿是在徘徊中前进吧。
这些年,写作低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然而,小孩子写出的有灵气的作品却越来越少,刻意为之的痕迹越来越重。我想,那时的我可能就处在那样一个阶段吧,总是要模仿这,学习那,觉得只有谁谁谁那样写才是对的。
从一句话到一本书——我的写作历程(4)
人总是要长大了才明白,其实小时候的我们个个都是诗人,可惜那时的我们自己不知道。当我们开始学习写诗时,身上神性的诗的光环就慢慢淡去了。当我们写出了无数的诗并宣称自己是个诗人的时候,已经与普通人无异了。
我希望那一天来得晚些,再晚些。
阅读与写作,一个都不能少
经过了几个月的徘徊,写作重新步入正轨。
我是一个灵感型的人,没话可说的时候不愿意动笔,即使动笔也写不出好文章。平时,有点儿想法就写在小纸片上,要么就写在某本书的扉页上,写完后随手就丢在一边儿了,过了几天,自己就不知道放在哪儿了。
后来,妈妈开始有意识地帮我收集我原来写的东西,并把它们录进电脑里。我觉得她这样太辛苦,就说:“干脆我直接在电脑上写吧。”
直到今天,我依然习惯对着电脑写作。把纸笔放在我面前让我写,我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
因为妈妈的努力,我原来写过的很多东西都得以保存下来,几年之内,也积累了十几万字的习作。因此,九岁那年,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作品合集《鸟儿在天》,收录了我小时候那些略显稚嫩的作品。两年后,第二本作品集《月亮船》也问世了。打那以后,写作就正经八百地变成生活的重点了,好像什么都是围着写作转的。平时生活中的趣事儿,我一定要把它加工、润色、改进,揉成一篇小说才肯罢休。
这时,我的阅读也越来越为写作服务。
这种“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记得我写《胡说八道》的时候,一边写一边惊讶,我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话来?好像总有个操着一口地道京片子的男人在我跟前儿自顾自地说话,我只是把他说的东西记下来一样。后来突然发现,那其实是王朔的声音。自打读了《玩的就是心跳》,我脑海中王朔的声音就已然固定下来了。以后不管我在什么作品中写到北京人,他说出的一定是一口王朔腔的北京话。
有时,也会有意识地把阅读的成果运用在写作中。还记得看《帝国瀑布》时,总觉得里面那个阴郁男孩约翰?沃斯是个挺有味道的角色,有神秘恍惚的气质,又隐隐觉得他的故事好像还没完,应该在哪儿继续一下。果然,后来约翰?沃斯变成了我的校园小说《你从哪里来》里一个不可或缺的神秘配角人物。
苏童有一个短篇叫《桥边茶馆》,里面的老板娘腊梅花曾无数次化身为我小说中的形象。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腊梅花倚门眺望两个艺人的背影,嘴里哔哔剥剥地咬着她的手指甲,涂过蔻丹的红指甲咬断了好几片。”不知为什么,读过这篇小说,这个片段竟在我脑海里反复不断地闪现,我写郁祺祺、梁苏岫,都是受到这个片段的启发。
其实,与同龄的写手相比,我的经历不算最丰富,文笔不算最优美,天资不算最聪颖。如果非要说自己有什么优势的话,我想,可能就在于我把阅读转化为创作的能力吧。我想,阅读的时候,人应该抛弃所有功利性的目的,把自己整个儿地袒露在文字的平平仄仄中,这样,阅读者才能最真实地捕捉到作者的呼吸,去触碰文字深处的柔软与多情。也只有在这样一个全身心投入的状态下,阅读者才最容易受到感染,最容易被打动,内心深处的创作渴望才最容易被发掘出来。其实很多时候,创作是一件转瞬即逝的事情,往往是读到的某一句话,正好撞在心坎儿上了,让我突然萌发了一种诉说的迫切,因而才有了诉诸笔端的愿望。当一个人在阅读时,他是文字的消费者;当他在写作时,是文字的生产者。两种身份,我都喜欢。在两种身份之间的回环转化,构成了我成长路途中最难忘的记忆。
从一句话到一本书——我的写作历程(5)
爸爸把自己比作大仲马
到了初三,学校的学习任务增多了,我忙里偷闲,接连出版了《看不懂你就不要看》和《正着成长?倒着回忆》两本书。
那时,自己俨然也把自己当个“小作家”了。原来和爸爸一块儿出去,大家介绍到我,总是说:“这是陈教授的女儿。”现在,大家介绍到爸爸,却反过来说:“这是励子的爸爸。”于是我好不得意,常常跟爸爸挑衅:“你除了喝酒外别的都不如我。英语没我好吧,写文章也写不过我。”这时,爸爸给我讲了仲马父子的故事:小仲马在写出了《茶花女》之后,名声大振,于是问大仲马:“你有哪部作品能比得上《茶花女》?”大仲马笑道:“我的得意之作,比《茶花女》不知要强多少倍。”小仲马不解:“我怎么没读过?”大仲马哈哈大笑:“我最得意的作品就是你啊!”自打那以后,我每次批评我爸太懒、太胖或是打字没我快时,我爸也常拍着我的肩膀说:“别说我这不行那不行,我最得意的作品就是你啊!”
其实我一直很崇拜爸爸。小时候,写出了让自己得意的文章,总是第一个拿给我爸看。我爸是学理工科出身的,但是读书破万卷,文学素养远远高过一般人。直到今天,有很多对文学、对社会的想法,我也最愿意和他交流。十几年来,我读过的不少好书,都是从爸爸的书架上借来的。他最推崇简易、朴实、深挚的文风,喜欢颜真卿的字,喜欢巴赫的音乐,为人谦和、平淡,生活上幽默率真,随遇而安。他从来不对我的写作做具体的指导,但要求我不论写什么题材,都要饱含自己的真情实感,不矫揉造作,不故作姿态;不论社会上流行什么样的书,都要有保持自己作为一个作者的真性情,不跟风,不盲从。爸爸对文学的看法,一直影响着我的创作。
试着超越自己
上了高中,写作再次由台前退居幕后。在学习、社会工作和各种活动的夹缝里,我偶尔也提笔写作,大多是应邀为之,只有到了假期,才能用心沉淀一下自己,写出点儿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作品。
这会儿,开始有意识地尝试突破自己原来习惯的写法,试着进行一些较大篇幅的创作。然而,开始的尝试总是艰难的,这个阶段的写作,比干什么都累。
记得高一那年的寒假,我开始着手写作《满庭芳》。(没什么来由的,突然想趁着假期写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古典小说,于是就动笔了。)
刚一动笔,心里就有点儿后悔了。按我的设计,这个故事应该发生在清朝一个梁姓富贵家庭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大家族的兴衰恩怨和几个女人的命运起落。本来我这方面的书读得就不多,对这类家庭的记忆基本也仅限于《红楼梦》的范围,为了给故事里的小丫头暖诗找一件儿合适的衣服,翻遍了整本《清朝服饰图鉴》,才定下了“西洋红的褶纹斜襟绸衫”这件。光是哪个人住哪间房,哪间房叫什么名儿就忙活了半天。
在《满庭芳》中,乔装成轿夫的四少爷毓信吹得一手好箫。我对这类琴瑟管弦的东西一窍不通,为了把他的箫声描写得真切一些,还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