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与梦3:海市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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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与梦3:海市蜃楼-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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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研究待客的菜谱或者煲一锅十全大补的汤。女人的年年岁岁分分秒秒都是必须奉献出来为家庭服务的。像一朵自家养的花朵,开得很好的时候就剪下来,插进花瓶为满室增色增香,然后任其枯萎,死在家中。   

  拜托,伏波娃都死了很多年了,女权运动十八世纪就开始了。   

  “你没看见甲骨文中的女字,那就是一个半蹲半跪的人形。”祖母引经据典,“老祖宗最有智慧了,怎么做女人,他们早就教给我们了。”   

  我反击:“现代的女性只要胸部和屁股够大够翘够漂亮,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如果工作能力强悍,那就是百上加斤的完美女人!”   

  我又用错了一个成语,但此刻祖母顾不上挑剔我,“你满嘴又在胡说什么呢!”她耸起眉峰,换作我的那些堂姐妹,听到祖母咳嗽一声差不多就要吓晕过去了,看到祖母沉着脸皱起眉头,我估计她们都得吓死不可,但是我神色不变,保持昂扬斗志,乘胜追击,“你讲的那些都不是做女人的准则,都是做奴隶的准则!”   

  祖母很快恢复镇定,我觉得挫败,从小到大我对祖母发起无数次的挑衅,但我从来没有真正赢过,有的时候我会在心里把祖母比作白色污染,不管火焚还是土埋都搞不定,绝对的祸害可以遗万年,OK,我看我还是停止使用成语吧,总是词不达意,对吧?   

  祖母坚持批评我的性格浑似一块铁,我不服气,我切菜割破手也会哇哇大哭,还要到处找人诉苦撒娇;骑脚踏车摔破膝盖,我会喋喋不休抱怨足足一个月,一直到报童邮差园丁餐厅服务员所有不相干的人都知道厉家的三小姐出了交通意外,我才肯罢休。我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呀,好吧,不是柔情似水,是刁蛮任性,标准的娇娇女的作派,但我已经承认我是娇娇女了,怎么还可以说我不够女人呢?娇娇女的那个“女”字不是“女人”的意思吗?我的中文真的这么差劲吗?拜托,不要拿吟诗作赋的那种标准来要求我,我从小到大都只能用业余时间学中文而已!每次我听到祖母抱怨戈尔德曼家的小儿子不是华人中文却比我好上一千倍的时候我都十分的头痛,我头痛欲裂生不如死呢!明明是个洋崽子呢,竟然可以用中文写古体诗,变态吧!   

  “该睿很了不起吗?大学都没得上,若非他老哥放他一马,他早就开始吃牢饭了,现如今还在中部荒漠流浪,半夜爬起来去猎袋鼠,最后还割下袋鼠尾巴当夜宵!我看那个家伙搞不好会娶个土著姑娘回来当老婆呢!”我幸灾乐祸地说,“天底下最最最失败的人就是他了!”   

  “你看看你这是什么口吻什么态度,哪里还像个女孩子!别人家的事轮不到我们来议论,我只说咱们自己家的事,”祖母冷冷一笑,开始摆事实讲道理,“就说上次中秋聚餐灯泡破了,你瞧见你堂姐妹的反应了吗?她们都在尖叫,只有你不同,你第一个跳起来搬梯子找螺丝起子;家里半夜进贼又是你第一个端着猎枪冲出来抓贼,你让你的叔伯兄弟无地自容你发现了没有?你说你说成何体统?”   

第43节:借我一缕魂(2)     

  “奶奶呀!”我大呼冤枉,“一大家子数下来,就数我枪法最准,深更半夜我不想殃及无辜这才挺身而出的。”而且我们厉家从来都是阴盛阳衰,我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在你自己看来你什么不是最好?”祖母更大声地冷笑。   

  我咬了咬嘴唇,不怕死地说:“我的祖母不是最好,罗伯特、凯蒂、杰瑞米的奶奶都比较……”我故作天真。   

  “闭嘴!”祖母的声音开始抖,身体也开始抖。   

  “奶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好斗!你非逼着人家跟你斗嘴!不管啦,我是一定要斗赢的,就算惹你生气都要赢啦!”我继续扮天真。   

  祖母气到不行,拂袖而去。   

  我也知道自己的言语堪称忤逆,但为了获胜,要我出卖灵魂我都肯。   

  我确实是好斗的,所以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祖母那套布满灰尘的“淑女观”。   

  那套老得掉牙的准则只适合靠绣花打发时间的小脚女人,不适合我这种踩着三寸细高跟和西装男抢出租车的现代女性。   

  我坚持现在的女孩子必须勇敢积极进取,随时随地奋勇搏杀,外表如何千娇百媚都可以,但内在必须有一颗狮子般的心。   

  如果女人不可以野心勃勃,那么我还真的算是“男性化”。我从来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欲望,总是满足了一个比较小的,接踵而来一个更大的,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童话就是《渔夫和金鱼》,我最喜欢其中那个贪婪的渔夫老婆了。   

  祖母又常常指责我过分骄傲,一点女子谦抑的美德都没有。对此我坚决反对,我认为我一点都不骄傲,我只是喜欢和自己一样强悍的人交朋友而已,拜托,如今是商业社会,如果我是一头鲨鱼,我怎么可能和小丑鱼成为朋友?我认为我的交友准则十分实用,因此我还没从沃尔顿商学院毕业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我一边读书一边与我的几个朋友自组了一家设计公司。   

  我们设计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用祖母的话来讲除了疯子不会有人花钱买这种破烂,祖母显然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都是疯癫的,所以当我告诉祖母我们设计的那款将情人之血融合在一起的订制蛋糕大受欢迎之后,祖母张口结舌,她是那种非常有威严的女子,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失态的样子。   

  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做“适度疯狂”,顾客群定位在十六至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因为市场定位准确,因为推广得力,生意蒸蒸日上,但我还是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我有更大的目标。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至少除了祖母之外每个人都这么夸奖我,祖母明明也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但不知为何她从头到脚一点“洋化”的地方都没有,我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从祖母的口中听到夸赞我的话,因为中国的长辈从来不会明目张胆地夸赞自己的小辈,用祖母的话说就是你的尾巴已经翘得够高了,我不能助纣为虐(拿我和殷纣王比,我是不是真有那么混蛋呀?)。毕业之后我去了纽约,我爱死了这个到处都是豺狼和鲨鱼的地方,我斗志昂扬永不言退,很快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我有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来我身上这正统的华人血液不是白流的,我对土地有种异样的热情,每当我多拥有一片土地,我就感觉自己更加有权势。),这年我二十五岁,认识了萧恩。   

  当我把萧恩带到祖母面前时,祖母竟然没有晕倒,我不由佩服祖母的大气和雍容。   

  其实,内心深处我是承认的,祖母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她的优点足够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学习。但暂时我不会公开承认这一点,因为我年轻气盛,祖母总说我的人生态度有问题,我一定要证明她大错特错。我要证明我可按我的方式获取我想要的一切,世界是为我运转的。   

  厉家那条不许与西人联姻的家规到了我妈妈那一代已经不具备任何约束力了,但我带回来的是个黑人,这足以令百分之八十的华裔家长吐血或者晕倒。当然了,准确地说,萧恩是混血黑人,但萧恩的皮肤很黑很黑,简直比墨色淡不了多少,你就算拿他当个纯种的黑人也不能算是委屈他。我常常这样警告萧恩,晚上不开灯的时候不许他和我讲话,因为他实在太黑了,会与黑暗融为一体,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脸,我很容易就会把他误认为上门找我办事的鬼魂。   

  萧恩和我是生意伙伴,日久生情。说真的,和萧恩这种男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很难不爱上他,就算他的相貌和曼德拉一样乏善可陈,当然了,萧恩十分帅气昂藏,其实我也是那种电力会随着熟悉程度升级的女人,很难有什么人熟悉我之后不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我在职场上一直都是相当闪亮的角色。祖母数落我太自大,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我并不是自大,我只是陈述事实。所谓的种族之间无差异完全只是一种官方腔调,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种的表现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比如黑人大半都有爱偷懒和爱撒谎的毛病,就算是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接受过教育的也是一样;若是华裔的话,简直无一例外喜欢窝里斗和背后搞小动作;白种人要好一点,但是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运转规则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他们制定的,所以他们也不值得夸赞,更何况这群笨蛋如今也开始学习孙子兵法和孔子格言。但是,真正极品的人才可以跨越这种因为文化种族差异而造成的缺陷,成为真正的职场精英,我是这种人才,萧恩也是。我认为他是可以与我匹敌的,所以我决定嫁给他,在我的人生规划中,我二十五岁一定要结婚。   

第44节:借我一缕魂(3)     

  祖母亲切随和地问了萧恩几个问题,萧恩礼貌地退了出去。   

  我站在祖母面前眼珠子骨碌骨碌乱转,祖母坐在巨大的扶手椅里,背后是太祖奶奶的画像,像一个在位的女王坐在一位已逝的女王的荣光之下。   

  “光华内敛,必成大器。”祖母竟然这样评价萧恩。   

  我大为惊讶,“奶奶,你是否看清他的肤色?”早知道就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祖母是不是患了白内障或者青光眼?   

  “比你这毛躁的丫头不知道沉稳多少倍。你干别的事情都很有限,选丈夫的眼光倒是真的不错。”   

  我哑口无言。我是多么期待祖母暴跳如雷呀,她竟然表现得如此明理!“萧恩是黑人呀,祖母!”她不应该捶胸顿足地大哭大闹吗?   

  “嗯,很帅的黑人。”祖母竟然帮着萧恩说话,“我很庆幸他长了很挺直的鼻子,额头下巴也都十分漂亮,认真论起来,他的轮廓并不是很像黑人。”祖母顿了一下,又说,“你们的孩子会很漂亮。”   

  根据我和萧恩的约定如果祖母不反对我们结婚我们立即就结婚。   

  萧恩欣喜若狂,我却怅然若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到失落,也许因为我预想和祖母之间会有一场剧烈的争斗,结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大约真的是太好斗了,像柄剑,出了鞘就必须饮血,于是我找碴儿和萧恩狠狠吵了一架,他让着我,六尺三寸、一百九十多磅的大男人缩在角落哀哀地看着我,像只被主人虐待的小狗,虽然痛苦但不抱怨,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愧疚,我想我可能真的不够女人。   

  我和萧恩的婚礼被定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祖母开出了一张三十万美金的支票,可以想象那将是一场盛大豪华的婚礼,祖母说我创业的时候没有动用家族基金我理应得到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补偿,我知道祖母只是找借口,祖母这么大张旗鼓地为我操办婚礼其实只是因为她爱我。   

  在孙辈中,她最爱我,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继承了家族天赋的女孩子。   

  我是鬼语者。   

  一之二 厉媚宁   

  我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岚新有如此纯情如此罗曼蒂克的一面,我总认为柔情蜜意与岚新格格不入,即使她马上就要嫁为人妇。   

  孙辈中,令我爱逾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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