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表哥再没来过广州看我,只写过一封信给我,他说:“如果有一天我问你,米,你幸福吗?希望你的回答是肯定的。”
大学四年我过得很沉闷。每天晚上我坐在宿舍里听着小录音机里的歌。罗大佑乌溜溜的黑眼睛,穿过我的黑发他的手;郭富城问他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齐秦忧郁地说他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天上挂着九个太阳,一场冬雨就要来临;童安格说我像云,捉摸不定……
周未我多数和同宿舍一个女同学去ZS大学玩。我那位女同学有很多同乡在Z大,有的在中文系,有的在法律系,晚上她同乡带我们还一起去中门的教职工活动中心跳舞,那一两年除了跳华尔滋和快三快四,牛仔舞,伦巴,桑巴之外,还流行三十二步集体舞和水兵舞。
我很喜欢Z大,记忆里身边擦过的爱情全部都和Z大有关,今天回忆大学时代,想起的不是自己的母校,而是Z大。晚上,大学里那些不知名的大树,和那些树木在夜里散发出的特殊气味,就像一个老教授和他身上衣服的樟脑味;晚上校园里总是响着单车的铃声,那些夜晚滴玲玲的铃声和男孩女孩飘过的模糊的身影,清脆而又朦胧,骚动,清纯而又迷茫。
在大三那年,我认识了Z大中文系一位年轻老师F,他很高,1米83,身体修长,皮肤很白,有些旧书生的呆气。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研究生,他喜欢写诗,送过很多首诗给我。
寒假的时候,F邀请我和他一起去他家,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我不肯去。
我想我可能是不喜欢他那种细长手指的男人,我也不想嫁一个学中文和喜欢写诗的男人。理由我说不清楚,只是一个女人的直觉,觉得不适合自己。我喜欢风花雪月和敏感多情的男人,却不会嫁一个这样的男人。经济政治型的男人虽少了些情趣,但更让人有安全感。选丈夫我会选一个比较世俗和稍微迟钝些的男人。
我认为我的想法是明智和成熟的,但最后嫁人时还是发生了操作性错误和判断性失误,这是后话。
今天,我若回到Z大,在那栋二层的旧楼窗下叫F的名字,我相信他一定会从窗口探出头来答应我。他肯定还住在那座房子里。一个男人一旦走进一座大学校园,做了那里的老师,我相信他是不能轻易走出校园的,他会升为讲师,直到变成教授,那么他的太太,就会终生留着短发,穿着朴素的衣服,也在那座校园里,变成一个妇人,最后成为一个教授夫人。那样的人生很娴静,很不错。可我不会是那种女人。主要是,我不会成为一个诗人的妻子,我知道我会有一个世俗里的丈夫,会有一切最世俗的经历和苦难。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香港男人。
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跟着那个男人,宜家的三少爷,来到香港,怯怯进了宜家大院。我手里拎的还是姑妈当年用过的那个小藤箱子,里面还是什么也没有,里面仍旧是几本书和几件衣服,还有我卑微的身世和少女时代的梦想。
1997年,对于我和香港,都是命运的一个新阶段。香港,正是在这一年,经历了一次政治和经济上的巨变。
我并不抱怨来得不是时候,不管它是繁华还是开始没落,命运都是要把我安排在这里的。因为我命运里的男人在这座城市,上天要在这个城市把我的儿子交给我。
我承受,和这个城市一起承受着命运。没有埋怨的话说。
从我有梦想那一天起,我在内心里就把香港当作我的未来。
现在我来了,和它在一起。
我会勇往直前地走下去,还是那句话,迎接,承受,安静,不害怕,不躁动,等着命运向我展示更多的谜底和更深层的真相。
不是我的上海,不是我的香港
1996年,我在上海呆了一年。我想不到我此生会和上海有一年相守之缘。以前从未想过去上海工作,也没有任何朋友和亲戚在上海。
1996年,我有一个伟大的计划——独身环游中国。我怀揣两万块钱从广州出发了。钱是宜锦荣给我的。宜锦荣是香港人,我那时已是他的女人了。我以前文章里提到的香港的宜妈妈以及宜家的姐姐阿蕊及囡囡,其实都是宜锦荣的妈妈和姐姐。我原本是姓李的,做了宜锦荣的女人,所以我姓了宜。
我从广州出发,经过了南昌,去了温州,甚至去了温州的一个海边小城苍南县。我记得从金华开往温州的大巴上,全车都是做生意的男人,只有我一个不为生活,而活在想入非非里的女人。接着我去了杭州,住在浙大。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兰州大学来的女孩,她来浙大查找写硕士论文的资料。我们一起结伴游了西湖、龙井村、灵隐寺……然后又一起结伴到了上海。她想在上海联系一份工作。我陪她一起逛了一个人才交流市场。她和一个招聘人才的公司谈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巧合就在这里,那个招聘的人似乎对我更有兴趣,主动找我谈,这是一家香港公司,因为我会讲白话,仅此而已。
我买好了去北京的火车票。那女孩答应在兰州等我,到时陪我一起去甘南大草原,她曾去过,认识那里的牧民。我离开上海前一天,那家香港公司突然打电话给我,诚意和我谈谈。我去了,谈了,把去北京的火车票退了。上海,这个都市,诱惑我放弃了那个伟大而浪漫的计划。没有实施这个计划,也许将成为终生的遗憾。上海,我为什么要喜欢上海,要把浪漫的脚步停留在这个城市?
在新公司上班一个星期,同事晓萍就介绍我去和她一起住,她房东还有房子可以出租,在田林村。我和她一起去了,四十多岁的女房东一看到我,就说,不想把房子租给我。她要我住在她家里,就和她17岁的女儿一起住,不但同睡一个房间,且同一张床。一切家具用她家的好了,只交一百元当水电费。
有一件事我常常觉得惊奇。我从十四岁离开家独自在外生活,四处漂泊,从湖南到广州,到南昌,到上海,到香港,至今我从未遇到一个坏人,那些被骗财骗色,谋财害命险恶的事,从来不沾我的边。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有神灵在眷顾着我。我也曾遇过路实在走不下去的情形,我就在心里对那个力量说:“请你帮助我吧,请你帮助我吧。”它听见了我的心,听见了我的祈求,它甚至看见了我的处境,它真的就让我走出了困境。那种神灵,我无以名之,我不知该称它为天父,或菩萨还是什么,总之我知道它是在那里的,在冥冥之中的,能看到我的,时时在眷顾我的,时时和我在一起,没有离开过我。所以,以后的路,我是不怕的,有它和我同在。
刚进这家公司,晓萍对我表示了善意。在一个新的环境里,你总是记得最早对你表示善意的人。还有一个男同事,市场部的bill也对我很好。我也很喜欢bill。我说的这种喜欢,是一种无需刻意表白也无需隐藏的喜欢,和男女私情关系不是太大那种。
公司的男人都穿西装,女孩都穿套装。而bill的那套西装,皱巴巴的,那条领带也歪歪扭扭的。冬天的时候,他在西装外面披一件旧的棉军大衣,到了公司,他就脱下军大衣挂在公司的衣柜里——和我的米白色羊绒大衣挂在一起。他是一个军校英语系毕业的。他会讲流利的英语。他的业余爱好是写电影评论。他的副业收入是出租录像带。他拎着录像带在公司出出进进,下班以后,他把那些录像带推销给这座大夏的其它外资企业的老外。他从不在公司同事面前掩饰这种并不体面的勾当。
当时上海正在津津乐道《廊桥遗梦》,我记得他写了一篇影评,有这么一句:“《廊桥遗梦》不过是中国西门庆和潘金莲式的文学,它迎合了对婚姻已厌倦了的中年男女的欲望……”天,这也叫电影评论?但它偏偏就登在某张报纸上了。那张报纸常有他写的影评,记得他还评了《水上世界》,还评了《阿甘正传》。《阿甘正传》当时还没有在上海的电视院里放映过,但他已有了录像带,他把录像带借给我看。我说是我此生看过的最好电影,他就要把它送给我,我不要,原因是我没有放录像带机。
那一年的上海最震惊的新闻是杨某霞泼硫酸案,将情夫的妻女严重毁容。
上海福州路的书店里摆满了印度奥修的哲学著作。我也拎了一本看。记得当时是喜欢看的,有感触的还在书旁作了批注。而bill则作了一件很令人生厌的事,他在我的批注后面又跟了批注,而且全部是对我的话作一个反驳,那也不是最令人生厌的,生厌的是他的字,简直丑得触目惊心!歪歪扭扭像他那根破领带。我想不明白一个业余写影评的人为什么写这么不像样的字?
关于奥修的理论,我今天全忘了。我只记得一句:信任别人。我一下子就领悟了那句话的意思。现在我甚至不能准确表达我的理解,总之,我领悟了。他所说的信任,不是我们通常意义所说的信任,而是一种没有条件和毫无恐惧的信任。不管对方是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总之我信任别人!我愿意信任别人。当我现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是信任你的。我把我的心,我的感情摆在你的面前,告诉你我的恐惧、脆弱、无知,我知道你不会嘲笑我,你会明白我,你会在心里安慰我,会保护我。你对我绝不会有伤害。
我常常对自己说,我要信任这世界上的人,我不怕生活中的一切阻碍,我会以大无畏去面对生活。我不怕,我会把心放下来,无所惧怕。
和17岁的敏敏住在一起,我们也很快乐。她还在读书,晚上她做功课的时候,我就背《新概念英语》,背《a private conversation》。她做完功课,我们就开始讲悄悄话。她讲班上的帅男孩,我讲公司里的bill。星期天两个人一起去逛街,看电影,吃东西。对了,有次,还一起在陕西南路那个电影院看了《龙卷风》。
宜锦荣每一个月从香港飞一次上海,从香港给我带来时装和化妆品,当然,还有钱。其实,他每次来一次上海的机票和住酒店的花费是我那份工资的三倍。
我在上海过了一段极明快的生活。快乐着,美丽着,还有一点点纵情。
今天回想上海,我已想不起很多东西了,只记得虹桥的友谊商夏,徐家汇的太平洋百货,淮海路上的巴黎春天,还有浦东的八百伴。后来八百伴关闭了。因为那些地方都是有美丽时装的地方。当然也是我在上海流连消遣最多的地方。
然后就是一些人了。离开一个城市,最记在心上的,其实是人。我记得漂亮的晓萍,情窦初开的敏敏,还有不修边幅的影评家bill,我喜欢的男人常常是一些像bill这种很破的男人。我不喜欢太整洁。有条有理的男人,如宜锦荣。我也不喜欢没有激情和想像力男人。
想不到离开上海之后,去年居然会在香港再见到bill。他早已离开了那家公司,现在在广州一个什么计算机公司做总经理,去纽西兰开会,途经香港。他一切没变,惟一的不同是,穿的再不是那件皱巴巴的西装。西装要比以前笔挺多了。和他谈起以前上海公司里的旧事,他告诉我一件桃色的事,以前的总经理jason被老板给炒了鱿鱼,因为在公司乱搞男女关系。他说:“以前公司里的女职员都被他染指了。”我大吃一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