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年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奔腾年代- 第1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吐了吐舌头,问,那国宝呢。

  他说,他比你先晕倒了。

  我笑了笑说,想不到他比我还差劲。

  这时候,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和一个男生经过我们身边,看了看我,甜甜地笑了笑。

  张有才说,你认识她?

  我摇摇头。

  她就是在你晕的时候,给了药油我帮你搽的。

  我说,唉,一世英名就这样没有你,跑步居然晕了。

  接着问,国宝他人呢。

  张有才说,去校医室了。

  我疑惑着,怎么他身体那么差的呢。 。 想看书来

《奔腾年代》(22)
经过这一次校运会,我也开始有点名气了,因为跑步只穿一只鞋。而国宝本来就很有名的了,这一次后更加是声名远播,而且还在学校带起了一个潮流,就是运动衣配一对休闲帆布鞋。

  张有才的单身愿望继续落空,因为李晶晶死活不肯分手,我们怎么也想不到原来她会是那么痴情的一个,可是究竟当中会不会暗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呢,我们真的不知道,只有作者才知道。

  生活依旧继续,国宝在学校的势力越来越大,甚至他到底结识了那些人结识了多少人我都不清楚了,我只知道学校现在是由以前的三国鼎立变成现在的四大天王了。而闲来看看书的我,偶尔回想起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偶尔觉得生活有点寂寞和空虚。

  学校是国家艺术教育重点培训的基地,所以每一年都有很多优秀的艺术生报考了我们学校。学校的美术可以登得上大雅之堂,全国有名。你见到那些头发很长不知情还以为是没钱剪头发的同学,他们就是美术生了,大家都知道,搞艺术的人样子是很艺术的。因为他们的样子以及头发太艺术的问题,所以他们的行为都是行为艺术的,你偶尔会在学校见到他们捉着一个公鸡来写生,你偶尔会在学校见到他们夏天穿棉袄做人体模特,你偶尔会在学校见到他们很帅地甩头发的样子。当然,登得上大雅之堂的未必就流行的,在我们学校最出名的就是地下乐队了。

  有一天的傍晚,我吃完晚饭,自己一个不知不觉地来到了艺术楼。艺术楼里传来很清脆的钢琴声,听得出,这个人会弹钢琴。我被这清脆的钢琴声吸引住,顺着声音我来到一间小教室,站在门口,我看到一个留着短发的女生在安静地闭着眼弹着,旋律有点懒散,是爵士的风格。我看着她,打量了一下,五官小巧玲珑,一对很白很白的鞋,鼻子尖尖的,头发刘海微微挡住了右眼。我怕她弹完发现了我,于是我轻声地离开。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觉得我自己会喜欢上自己女孩子。

  当然,日子不能这么平淡的,要不这样写小说怎么会有人看呢。所以,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件事直接导致我在学校声名开始远播。

《奔腾年代》(23)
某个星期六,我自己一个来到市中心,打算买点生活用品。行至一间手机店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抢东西。于是我闻声而看,原来有一个小偷准备抢手机店的手机,正确来说是不能这么说的,因为如果小偷是准备偷手机的话那么我闻声而看是看不到的,因为他还没有开始偷,所以只能说原来有一个小偷已经偷了手机,那个中年妇女店主拉着小偷的手,小偷是个男的,估计年龄不大最多也就是十五来岁,手里还拿着一支烟。

  见义勇为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更加见义勇为,冲了上去。我立刻拉住小偷的手,他狠狠地瞥了我一眼,就在当时,我竟然有点想放手,因为我在那眼神读到了一种生计所逼,读到了一种乞求,读到了一种社会的悲凉,但是突然他说了一句粗口,问候了我的妈妈,我十分生气,紧紧捉住了他,他大力挣扎着。

  忽然,他用他手里的烟想烫我,我眼疾手快,抢过还没抽完的烟,然后一手扔掉了,动作迅速。在我的帮助之下,店主终于制服了小偷,但是不好的事情发生在后头,手机店着火了,店主见状唯有大叫,我看到眼都大了,因为我刚才我扔的那根烟头就是直接扔到了手机店内。

  我大义凛然地训斥着小偷说,你居然还敢放火。女店主看着我坚定的眼神也相信火是小偷放的,但是她顾不上小偷了,匆忙去救火。见状,我对小偷说,哼,你还不快走,放火好大罪的。他看着我说,明明就是你自己放的。我瞪了他一眼,说,你还不走,我就报警啦。小偷向我吐了吐舌头,跑掉了。

  这时候我回过头,帮女店主救火,我救得很卖力,我甚至烧烂了自己的上衣,因为火是我放的。终于扑灭了火了,但是手机店许多手机都烧掉了,我安慰着女店主,女店主说,好在有你帮忙,要不损失更严重。

  尊敬的警察叔叔终于来了,女店主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经过交代给他们听,多次不忘赞美我见义勇为,还说一定要警察表彰我。我傻傻地站在旁边,心里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只能跟着傻傻地点头,更加无稽的是,G城电视台都来了,可以上电视我当然不会放过,正准备想找块镜子整理一下我的样子时候,记者对我说,同学,在正式采访时你要将自己的衣服弄得更破烂一点,然后把头发弄得更乱点。我心想,那你叫我怎见人,上了电视都没人认得啦。

《奔腾年代》(24)
记者采访说,同学,你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我说,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在十万火急的时候,我想起了雷锋,想起了董存瑞,想起了邱少云,于是我豁出去了。

  记者又问,你不怕歹徒会伤害你吗,或者火势太大会烧伤自己吗。

  我对着镜头,正义地说,当时歹徒虽然持有利器,但是我都无所畏惧,为了和谐社会的建议,一定要和这些人作斗争。

  第二天,我的事迹就在学校传开了,不过这件事在学校传了几个版本,有的说我以一敌三,有的说我和歹徒赤手空拳搏斗,甚至有版本是说我和歹徒持枪搏斗。后来公安局还联合学校开了个表彰大会,授予了我“见义勇为小市民”的称号,同时学校还因此获得了“法制教育优秀单位”。

  这事之后,我和国宝基本齐名了,一个是学校黑势力的一把手,一个是见义勇为的小英雄。

  张有才和李晶晶,传闻闹翻了。

  张有才把事情来龙去脉都告诉了我和国宝,甚至他们俩之间的对白都对我们说了。他们的对白如下:

  张有才说,我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那种在寒冷的日子里,牵起一双温暖的手,踏实地向前走的感觉。

  李晶晶说,我们也有过美好的回忆,只是让泪水染得模糊了。

  张有才说,你给不了我那种感觉。

  李晶晶说,你喜欢上别的人了。

  张有才说,是的。

  李晶晶说,她够我漂亮吗。

  张有才说,当然不够,但是她有一双灵巧的双手。

  李晶晶说,你会后悔的。

  我问, 你喜欢的是谁。

  张有才说,一个弹钢琴很好听的女孩子。

  自此,张有才再也没有和李晶晶一起了,而对于李晶晶,我们了解的一直不多,只知道她很漂亮,只知道她以前还没有和张有才一起的时候有个社会青年的男朋友。李晶晶究竟有多喜欢有才,我们不得知,但是我知道的是,张有才原来曾经和李晶晶上过床。当我和国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和国宝表现得比较不成熟。因为国宝第一句是问,为什么她愿意的。而我问的第一句是,为什么你愿意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