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小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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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小后妈-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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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落在地上的白纸上写着八个大字:物归原主,请勿挂念。
        





     第二卷 第十六章 离开舒歌 墨言轩
     更新时间:2009…11…30 23:21:31 本章字数:5047

        晨光夹带了一丝黄光,空气也非常的清晰,一个身穿黑色男装的人站在舒歌城城门口。。
        直到晨光换色,城门开启,那黑色的人影也渐渐消失在了舒歌城,只是在出门口的一瞬间,她回头看了看,淡淡的说了句:“再见。”
        经过余嫂的介绍,这是个以两大国和七个小国组成的世界,名为桑罗,而在这个世界中最为出名的就是以云翘帝国和翔泪帝国为首,其它的七个小国,赤牙,双勒,均舀,青启,赫枫,紫漾,尧堂为次。
        而夜衣所在的这个舒歌城则是云翘帝国其中一个大城的附属小城而已。云翘帝国总共有七大城,分别是‘黎蓠城,蓝光城,燕子城,落水城,花魅城,宛溪城,帝翼城’而帝翼城就是云翘帝国的首都。
        夜衣是从舒歌城的一个小乡里出来的,而且又是花魅城的附属小城的一个小分区,又有谁会在意呢?而且这花魅城离宛溪城是最近的。
        夜衣看着这座繁华的城市,宛溪,手上拿着的纸是唯一的线索。
        柳风书告诉她:“这纸是宛溪城中最有名的丝蚕纸,而这种不怕水的纸一般只有王公贵族用的起。”所以,夜衣出来的第一站就是宛溪城。
        岚儿被这样的人绑走,看来多半是不会有什么事,只不过。。。。。。
        看着眼前这座太豪华的有点不像是卖文房四宝的地方,夜衣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哎,没办法,只能进去了。
        一进去,马上一个青衣打扮的书童走上前礼貌的问:“这位公子,请问你需要什么用品,我可以为你介绍一下。”
        看到如此训练有素的‘小二’,夜衣不得不说,这座‘墨言轩’的确有嚣张的本钱:“我要买纸。”
        书童机灵的说:“那公子是要下等的,中等的,还是要上等的。”
        夜衣轻轻一笑:“怎么,这纸还分等级不成。”说完,夜衣还故作潇洒的摇开手中的扇子。
        这位公子眉目清秀,脸蛋精致,绝对一个美少年,而且身着不凡,看起来身份尊贵不能小看啊!
        “那是,这‘墨言轩’不说别的,就这纸出了名的,就看公子是要写字的,画画的,便条的,书信的,公开的,私有的,还是一般的。”那书童也不怕麻烦的一一列举起来。
        这么多,夜衣也是听郁闷了:“我听说,这‘墨言轩’中有最贵的纸张,是否?”
        “当然,公子说的可是‘丝蚕纸’。”书童一听,是来买丝蚕纸的,脸上立马换上了恭敬,可夜衣就纳闷了,不就一张纸吗?这,至于吗?
        “恩,你这有吗?”夜衣打量了下店里,生意还真好。
        书童一听,开心的说:“当然,不然这里怎么能叫‘墨言轩’呢!不过,公子,这纸好,价格可不便宜,而且这里的纸张都是批卖的,不知公子,是买个用还是批用啊?”
        批,开玩笑,好货不便宜的道理夜衣自然是知道的,她笑笑不答:“听说,这‘墨言轩’的丝蚕纸只卖王公贵族,那你们这都有那些常客啊,哦,是买批量的。”
        得,这客人的天,这客人是地,你是客人,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当然,不过不是我吹,这要说起买批量的常客,只有一家是本店的头号大客户。”
        夜衣一听,对,就是这儿,能把这种纸张当废纸用的,一定不是一般人。
        “那是哪家?”夜衣兴奋的问。
        看她不像是来卖纸的书童打量了下她:“公子,你到底买不买纸啊?”
        夜衣一惊,这书童还真是不笨啊!她马上佯装生气:“怎么,只是问问你,都有谁卖,想看看这里的纸质问题,我还不确定你这里的纸就一定是‘丝蚕纸’呢!哼!”夜衣甩了甩袖子。
        这书童一看,这公子怎么一下就变脸了呢!难不成还真是贵族的,他立马解释到:“瞧公子说的,我们‘墨言轩’还能卖假了不成,实话跟你说了吧,这,就属这宛溪城的城主轩亲王,当今帝国天子的二哥。”
        什么?王爷?不会吧?
        夜衣郁闷的想:“你肯定?”
        那书童看着夜衣严肃的脸:“当,当然。”
        夜衣也低头想了想,如果真的是位王爷带走了岚儿,那岚儿到底是什么身份呢?而‘她’又是什么身份呢?哎!头疼,她可是个天外来客,她又那里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而且,‘她’是五年前突然来到这偏远小城的,那‘她’到底有什么秘密?
        夜衣发现,如今的这一切都变的有点诡异,她好象有种掉进陷阱的感觉。哎,夜衣转身走出了‘墨言轩’。
        那书童见状连忙叫到:“公子,公子,你还没买纸呢?公子。”
        夜衣此时知道了‘她’和岚儿的一点事情,那里还管刚才答应了别人的事情。
        云翘帝国的七大城,除了帝国皇帝住在帝翼城外,其它六个大城分别由礼亲王,当今皇帝的大哥管理的黎蓠城,轩亲王,当今皇帝的二哥管理的宛溪城,康亲王,当今皇帝的四弟管理的蓝光城之外,就是云希大公主管理的落水城,云婕公主管理的燕子城,和当年先皇的一个结拜兄弟,被赐为庄亲王的柳大将军管理的花魅城。
        走在街上,夜衣正郁闷想要怎么接进那个轩亲王的办法,后面一声粗暴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让开,轩王爷回城了,都让开。”
        周围全部响起了嘈杂的声音,夜衣正回头:“咦,怎么啦!啊!——————。”那是什么,四匹高大的黑马冲了过来。
        那黑马以极快的速度冲向正愣在路中间发声尖叫的人。
        大家看看这脸色发青的美少年,都不由的为他叹了口气,这四匹黑马的主子是轩亲王府的人,轩亲王不在时就作威作福,而轩亲王在的时候,大家也不敢去告状,因为没人敢试,那黑马最前面的是谁,是轩亲王的小舅子。
        可是天下也是讲理法的啊,总不能由他作威作福啊!可是,这轩亲王就是很放纵他,因为他是轩亲王的前轩亲王妃最疼爱的弟弟,轩亲王妃连临死前都惦记的弟弟,还特地叫轩亲王好好照护他,他能不拽吗?
        谁都知道轩亲王非常喜欢他的轩亲王妃。
        夜衣看着那四匹嚣张的黑马,她也知道要动啊,可身体就是一动不动,完了,死定了,那马已经到跟前了。夜衣认命的闭上眼睛,一脸的平淡。
        一瞬间,身体腾空,耳边传来强烈因风速夹杂的撒裂声,可是,诡异,怎么身体不痛呢?伸手触摸到狂烈的风,夜衣猛的睁开眼,那是一个伟岸的身躯,他一只手像老鹰抓小鸡似的抓起夜衣飞到空中。
        夜衣顿时郁闷到不行,怎么别人英雄救美都是怀抱美人,他却是老鹰抓小鸡,不公平。
        几声马匹的撕裂声,明显是马上的主子强力停住了马。
        “啊!痛,痛。。。”夜衣落地后,哧牙裂嘴的叫出声。那是因为那救了他的人落地后,就像丢布袋一样,把她丢到了地上,可恶。
        夜衣恼火的想,上帝不公平,同样是穿越的人,可是同人不同命。
        一个冰冷却低沉又带点磁性的声音响起:“季阳。”
        夜衣站起来,揉了揉疼痛的地方,不用想就知道是救了她的那个人发出来的声音。仔细一看,那人长的还不错,恩,不是,是长的很帅,怎么说呢,比夜衣见过的所有帅哥都帅,别怀疑,夜衣生前是明星经纪人,她的阅历可是很丰富的。
        但是他那一双似幽潭般黑釉釉的眼睛似乎会说话般,是那种你一看就会被电到的眼睛,奇怪,明明那人什么表情也没有,夜衣却发现只要一看他的眼睛,她的心好象就非常不听话的跳动起来,不行,夜衣连忙转移视线。
        怕他的同时,夜衣也发现他很冷,明明什么都没做,可是你就是可以感觉到一丝冷洌的寒冷侵袭着自己的心,五官,总之,这个人很冷,但同时,他冷的酷是肯定的,他有让夜衣想了解他的冲动,天呐,夜衣又摇了摇头以示自己冷静。
        夜衣的那点小动作自然没逃过君轩毅的眼睛,只是他千年的寒冰脸,眼睛也没一丝波动,怎么看,你都不会发现其实他刚刚看过你了。
        四匹黑马立在一旁,一个明显纨绔子弟的打扮有点帅气的青年走上前,有点胆颤的说:“姐,姐夫。”
        什么,他叫他姐夫,那么他是。。。。。。
        夜衣听到旁边一阵大喘气,他是轩亲王君轩毅吗?看了周围的反映,看来是的。
        而在那个叫季阳的身后三人立刻行跪礼:“参见王爷。”
        “恩”君轩毅淡答了一句,那三人立马退到后面去。
        季阳看姐夫没怎么表情,胆子立刻大了一点起来:“姐夫,你不是在后面马车上吗?”
        “哼!以后不准骑马进城。”说完,君轩毅无视夜衣的存在一般走了。
        “是,姐夫。”那几个人也跟着走了。
        夜衣呆呆的看着那几个离去的身影,这怎么跟小说里的完全不一样,英雄不是一般都会教训狗仗人势的人吗?可是他?
        





     第二卷 第十七章 接近不了的轩王
     更新时间:2009…11…30 23:21:32 本章字数:5051

        夜衣黑着个脸回到客栈休息:“该死的君轩毅,我发誓,我以后要是有机会绝对会报今天的仇的。  ”
        其实她自己也知道,一个王爷哪会那么好,让你有机可趁啊!叹了口气,夜衣带着沉重的心情睡了下去。
        还是一身黑衣装扮的夜衣此时正在宛溪城内最大的茶楼喝茶,当然啦,她可没那么无聊来这破地方,一坐就是一上午。
        难道你们不知道吗?最好打听消息的地方就是人最多的地方加上,昨日才回来的轩王造势,这茶楼谈他的就更多了。
        夜衣眯上了眼睛,这是她的习惯,当她理解一些事情时的专用动作。
        原来,他,还蛮可怜的。
        君轩毅与季晴从小就是青梅竹马,长大后,更是人人口中羡慕的一对,但是事实难料,在君轩毅二十岁时,君轩毅刚好上前线打仗去了,而为了帮他求平安符的季晴在山上遭遇了强盗,季晴当时已经七个多月的身子,还好季阳来的快,不然季晴死的更快,而且可能连孩子都保不住。
        回到家后的季晴,不得已,早产,听说当时痛了一天一夜,后来季晴死于难产,唯一幸运的是孩子抢救回来了,与此同时,君轩毅率领的大军也胜利而归。
        君轩毅当时以二十岁就有如此成就被先皇喜爱,再加上当时的君轩毅性子温和,为人客气和蔼,更难得的是,他简直就是集天下最优秀的基因为一体的动物,他聪明,机灵,有八巧玲珑心,被当时所有的人喜欢,是因为他那阳光般的笑容和他那温暖人的心。
        我想当时的他肯定有一颗让他温暖的太阳,所以他才可以给别人温暖,而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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