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我给他们一人用井水冲了一杯果汁,我们都谨慎而虔诚地喝下,好像喝的是能够让人长生不老的仙酒一般。当果汁咕噜地流进肚子,我心里也万分愉快,好像从此可以容光焕发,灵感会像泥石流一样滚滚而来,写出更好的文字,这感觉太棒了。
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因为我们都是杂食动物,对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激情毫不拒绝,有个词语正好反映我们这个无聊的群体——物以类聚。这个词真可爱,它提醒我们,我们是多么的相似,任何食物滚滚而来,我们像杂食动物那样奋勇前进。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海盗是个很牛逼的人,怎么个牛逼法,其实我说不上,他有点瞧不起一切的气质,甚至连爱情也瞧不起。他说过,所谓爱情,其实是手淫时的错觉,寂寞空洞时而为之,手淫过度不好,所以——城市太过喧嚣,我们拒谈感情。所以,我觉得,在这个美丽新世界,海盗就是那种少有的、伟大的、思想深刻的——“愤青”。
5。海盗
海盗比我高两届,以前在中文系读书的时候写过剧本导演过一幕叫做《非洲公主蒙难日》的话剧,结果因为过度后现代而被众人指责莫名其妙,他还和导师吵过架,谈过无数次恋爱。现在在电视报当记者,还负责写一个娱乐评论的专栏,这份工作还不错,起码有事可做,但和他的理想总是有些出入,他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常常也为手机费而忧伤,要问他的理想是什么,我可不知道,但我想肯定是很难实现的那种,说了他很牛逼啦,甚至算得上清高了,他说他的同事都是狗屎,合不来,实在合不来,所以才决定从集体宿舍搬出来和我一起住,否则自己也会变成狗屎。不管怎么样,海盗是我的偶像,他在我心目中是非常优秀的,他也一直非常享受我的这种崇拜,也非常配合我,常常为我解答不少心灵上的疑难杂症,不管每次他说得多么无厘头,我都无比相信。而我的理想很明确,我常常对别人说我要当一名伟大的作家,但是海盗说,现在这世道,当个读者都难,作家???更难啊!
“但是有梦想比没梦想好,还是不要被别人的思想左右,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不必太介意。”海盗边贴墙纸边漫不经心地对我说。
“我需要你的鼓励。”
“亲爱的,我时时刻刻都在鼓励你。”
“我需要你常对我说‘哦,亲爱的,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
“哦,亲爱的,呵呵,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他说完回头做了一个极其难看的表情,有点像呕吐的样子。
“谢谢。”
“满意吗?”
“满意。”
“那帮我把剩下的贴完,我去买窗帘了。”
我非常喜欢我们选好的房子,虽然离学校比较远,但是除此全是优点。我们一人有一间房,还有个公共的客厅,客厅很大,如果放个乒乓球桌还可以有事没事做做运动,家具也很齐全,房子的主人去外地工作了,急切地想租出去,所以房租也便宜,只是需要按我们的喜好进行一番打理。丁小贝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台二手电视机,只能够收到两个台,其中一个还是五分钟图象,然后五分钟雪花,而且没有遥控器,换台时要使用牙签,并且它还认主,不是丁小贝还换不了台。丁小贝现在去超市进行大采购了,她说第一次出来租房,要慎重以待,她还准备买一个储蓄罐当作功德箱,凡有朋友来逗留,就收钱!海盗的品味一直很奇怪,他把墙全贴成绿色的,在床边还放金边草和仙人掌,被子和床单也都是绿色的,对了,还有绿色的地毯,天啦,像走进了热带雨林。
不熟悉的人是无法在第一时间接受海盗的品味的,他有长长的染成花白色的头发,喜欢戴橘红色的太阳镜,总是穿长风衣,如果再骑匹马拿把长剑就像个世纪末的骑士。更古怪的是,即便是黑夜,他也会戴着他的太阳镜,我想他也许是想把他锐利精明的眼神收藏起来,他的目光十分犀利,让人不敢在他面前撒谎,生怕撒谎了会被他的目光射伤。其实我常想,可能他只是外表看起来如此这般罢了,内心指不定比我还要愚蠢,但那无所谓,像我这样脆弱的孩子,需要他来保护,对他的吹捧也是对自己的安慰,不过他也确实为我处理了不少无聊的琐事。比如说,啊,真要说又说不出什么,反正我的事挺多的,每天都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也许是枯燥无聊的大学生活的影响,在去广州之前我一直备受影响,肮脏的宿舍破旧的食堂表情严肃的教授,我有些头昏脑胀。
在广州我认识了一个叫BOBO的女孩,她的言行举止很像丁小贝,她在美术学院读书,暑假也在《羊城晚报》实习,做美术编辑,她梳很多小辫,头发全染成粉红色,穿复古的靴子和印有8号字样的男式篮球背心戴五颜六色的头巾和红框眼镜,是汕头人,很能喝酒,还敢飚车,又是个电玩高手,也精通电脑,工作起来认真有余,玩起来HIGH到极点,她言语不多,但句句是精髓,她对我说青春啊青春,不挥霍才算挥霍。我似懂非懂地点头,她便开始亲我,我和她曾因为工作量大而累得哭脸,凌晨三点在一家叫“陌生人部落”的酒吧喝酒,喝完了又开始互相亲吻,我紧张得双手不知放哪好,她仿佛看出我的窘迫,大喊一声:“不知道手怎么搁就使劲抱住我的腰!”那段日子我过得万分快乐,短暂的爱情,迅速的欲望,我们没有任何约束的自由飞翔,像一场无厘头的梦,回来后看谁谁都不顺眼,我开始刻意地改变自己的生活,开始追求不平凡。海盗说,生活赐予我们太多呕吐物,我们要加倍地还给生活。当然,我们中没有谁喜欢拿自己家的困难和自己的遭遇出来讲,那有点对不起自己,过去的都过去,我们更喜欢right now。这里就得谈谈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它的名字叫做《瓶子碎了》,有超级可爱的人物形象和超级精彩的语言情节,大家都说它像午夜被猫撞翻的瓶子,啪的一响,把所有人都惊醒。我希望它能够给我的生活带来一点新的乐趣,忘记一些不怎么快乐的过去。这本可爱的小说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它首先让我觉得其实自己是有耐心的,甚至有某种控制情感的能力,因为在自己的创作空间里,我变得非常勇敢,像个国王一样至高无上,还能够自由自主地操作自己的爱情,天马行空地创造一些美好的情节满足我的自私。
6。自己是不是天才
我常常暗自想,自己是不是天才,这种想法也常常被海盗和丁小贝证实,他们口口声声要把我培养成一个史无前例的宝贝作家,才华横溢,小小年纪,天翻地覆,拥有超人的文学气质,然后赚足了钱买车买房养活这么一帮闲杂人等,他们说外型可爱,面无表情,喜欢哼儿歌,而且有点摒弃世俗的意味,这样的定位不错!他们想把我包装成一个偶像作家,天啦,甚至还逼我穿童装。所以每当我忘却伤感,潜心写作的时候,海盗和丁小贝就会神奇地适时地打来电话问候,然后讲一些不好笑的黄色笑话,说这样可以激发我的灵感,他们说大家以后住一起了,就要共同努力,奋发向上,但是暂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
“其实我已经想好了,我的短期目标是健身和美容,长期目标是嫁给一个有钱的老鬼,然后要他出钱捧红我,让我拍腕儿级导演导的戏,然后和那导演闹点事儿出来,然后我就红了,比起现在还在为学费担忧的日子,那样的生活多么牛逼啊,多少年前,我还想过考电影学院,但没钱交那么贵的学费,我妈说我天生一副明星脸,不当明星太可惜,所以我一定要当明星,并将至死不渝,知道吗,我听一个在北京做模特的姐妹说现在正红的贾小毛,十五岁就在山东做小姐,然后把事业做到北京,后来傍上一个款爷,那老头随即带着她出入上流社会,还让她在一部大腕云集的古装剧里扮个丫头,现在已经是红得不知道自己老娘姓什么了,我那个姐妹现在就在寻找这样的机会,她说她坚信自己会比贾小毛更红。”丁小贝选的墙纸是大红色的,她觉得大红色能够刺激一个人奋斗的欲望,她边贴墙纸边振振有辞地说,之所以说振振有辞是因为我觉得我已经被她的勇气感动了,让我觉得她确实有必要憧憬一下明星的生活,她一定能够过上那样的生活。
“如果嫁不了怎么办呢?”我随便问问。
“不可能!我看了本杂志,上面写着嫁给百万富翁的条件,165—175公分之间,面容姣好,懂英语,大学本科文凭,知道吗,我全达到了!”
“不喜欢也嫁吗?”
“当然会。”
“Why?” 。 想看书来
“百万富翁啊,想不喜欢也难。”
“Why?”
“少给我Why,好啦,漂亮吗?”她笑眯眯地打开台灯,整个房间全是红色的,还挂了各种各样的中国结和绣花鞋,超级漂亮,但是太刺眼。
“甲等!”我认真地说。
“谢谢,宝贝儿。”她说完亲我一下。和丁小贝同住的还有一只白色的小猫咪,长相普通,不胖不瘦,它是丁小贝的女儿,名字叫做“春天”,“春天”也很快乐,看见它的主人就会撒娇,而且从来不乱发脾气,是一只听话的好猫咪,我们都很宠爱它,因为它有一个无比可爱的主人,丁小贝说她要为了“春天”的成长付出一切,“春天”是她最爱的宝贝,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快乐。
我们的工程就这样热火朝天地完成了,心情当然无限好,我是一个需要故事和碰撞来给予滋润的人,否则会枯萎而死。我在学校注册以后就下定决心:不出意外,绝不上课。我不想再重复自己的生活,每天都一样的节目等于缩短了自己的寿命,我想寻找新的生活新的灵感,我希望有天从我笔端流出的全是精彩绝伦有着生命力的文字,看看,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是真的啊!
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成为了坏孩子,因为每天海盗去上班时都会把我和丁小贝叫醒,他大声喊:“康我的宝贝,起来写东西,写不出来今天给我去吃屎,丁小贝,你给我去晨跑,你又胖了,今天只准吃苹果,否则你这辈子就只有嫁农民的资本!!!”
然而这些日子我的创作并没有进步,因为我还在仔细体味现在的生活状态,我的习惯还没有完全调整,并且还在担心我第一本书的销量,出版社的王编辑出面帮我打理一大堆经济上的事务,还说如果有可能,会给我在广州图书城办一个盛大的签名会。更鼓舞人的是广州一个影视公司和他们联系想把这本书改编成电视剧,那个影视公司的老板是个点石成金的高手,看起来没什么文化,实则聪明绝顶,现在正为其投资的几部新剧频频在娱乐新闻里露面做宣传,他对王编辑说作者是个小孩,那太方便炒作了,打包票会迅速走红。一切听起来都是那么美好,在担心之余我又是那么欢天喜地,所以第二本小说有些耽搁了,或许是因为还没有新的元素介入我的创作,不过没关系,我等着那一天。但是,我总有点不明白,是不是哪里出了错,少了什么,为什么我总觉得有点不安全,有时候甚至有被人扼住呼吸的难受。这时我突然想起刚刚搬进这套公寓的第一天,客厅的墙上有一副陈旧的画没有取下,画的是一个乱糟糟的水洼,一只脚在半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