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怎能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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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怎能不爱你-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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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作为S大的新教师,并没有住在S大的教师宿舍楼里,也没有稍微奢侈一点自己租套小公寓。而是根本无法用奢侈来形容地独自占用了一栋位于S市正中心的老洋房,红砖黑瓦上下三层外加阁楼天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还有一座方圆不小带着花藤秋千和小树林的院落。

第一次被他带着跨进那两扇经年关闭的大铁门时,我的震惊完全无法用语言形容。

“你说,这是你家?”我几乎结巴了。

“朋友的房子,知我在S市就暂时借我住了。算是个家吧。”他稍作解释了一下。

但即便这样,我心头的震颤依旧没有半点减缓。

这栋房子我从小就印象深刻,每次从隔壁的机关幼儿园被接回家,路过洋房时,我都会艳羡地再三回头。也曾问过父母,屋子的主人是谁,却是谁都不晓得,只知道房子有人修葺保养却是一直空惯无人居住的,后来也曾猜测是公家的。毕竟经历过文革等一系列政策变化,私人很难再有实力保存这样一栋豪宅。

但现在我终于第一次听说了此间的主人,竟是赵翰墨的朋友。那这位不曾露面的朋友来头多大,我竟是连询问的欲望都无力了。

更何况听赵翰墨的语气淡淡,那种气场并不是总难免沾着酸腐的淡泊名利,而更像是已看遍千帆过尽的不以为意。这样的赵翰墨,又是什么样的背景和身份呢?

我只知道他与沈遥家有些沾亲带故,但据我所知,沈家的实力是绝对不够格这所屋子的半个院子的。

我只好当做不在意这其中的深奥,继续我可以随时随地找他混日子的生活,也努力保持像他一样的淡定开始安心享用这宅子里的一切设施。

并不是我也达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而是努力压抑着心底的好奇。因为我害怕一旦问出个究竟来,此时触手可及的赵翰墨便会消失,而变成一个我完全触不到的传说。

第14章 壹四

那年暑假,我几乎白天都在赵翰墨家度过的。他家书房外是枝繁叶茂的玉兰树,挡住了室外的燥气,不需要空调也分外阴凉,待到花开的日子还有时不时飘进绰约的花香。

两墙书架摆得满满,大部分是赵翰墨那位朋友的珍藏,小部分是他的添置。现在想来,其中定是不乏绝版孤本,不过当时的我是不懂的。反正赵翰墨随我借阅,而我基本都是寻些耳熟能详的小说传记而已。

记得有一回翻到一本《洛丽塔》,他见了斜斜嘴角没说什么。再后来翻到一本《儿子与情人》,他挑挑眉,摸了摸鼻子,终究还是没说什么。直到我看得眼红心跳坐在摇椅里浑身不自在,他才好笑地看着我,“要不去外面院子里转转,我正好想抽支烟。”

书房角落有一台古董唱机,在我的好奇催促下,赵翰墨给我摆弄过,竟是还能用。可惜古董的音质到底不比当今流行的MP3,MP4,而且大部分赵翰墨口中极珍贵的唱片都毁损了,唯独一张艳俗的舞曲,实在和书房的调调很不搭,我们便都没了兴趣。

因知道我喜欢这里,赵翰墨便给了我一串齐全的钥匙。白天我自己过来,晚上他若得闲便会送我回家。

他们大学的暑假很长,多半时间,赵翰墨都在家陪着我,彼此间没有过多交流。只是各自占着书房的一角,他的书桌,我的摇椅。时而有书页翻动的轻响,一切都那么宁静美好。他似乎有看不完的书和资料,也有心理学的。他并不避讳我,见他如此,我起初心里的小疙瘩也很快没了影。

相处得熟稔了,赵翰墨的臭毛病便也很快暴露了出来。

“辛澜,去给我泡杯茶。”

我叹了口气,放下小说:那个湄公河畔的小姑娘还等着去见她的东方情人呢……

茶上。

他看了一眼,蹙眉:“茶叶放多了,像泡粥似的。”他嫌弃地皱了皱鼻子,将杯子放在了一边。

我白眼望天,好脾气地去给他换。

茶再上。

他闻了闻,继续蹙眉:“这柜子下层的碧螺春是随便待客用的,我从不喝。你要拿柜子上层的极品毛尖。”

我咬牙,再去换。

茶又上。

他三个手指拈起茶杯,依旧蹙眉:“辛澜,你的平衡能力不太好哇。怎么杯子外面全是湿的,洒了一路吧?”

我重重地躺回摇椅,指着他吼道,“你爱喝不喝,我不伺候了!”

终究,还是咬咬牙,把身边的纸抽盒给他扔了过去,没骨气地嘟哝句:“擦杯子吧……”

他却是轻声地笑了起来,杯里的茶也早被他没品地喝去了两大口。

有时埋头书中,我会隐约觉得有目光柔和地投在我的身上,待到我抬眼望去,赵翰墨却总是那万年不变的慵懒坐姿,半低的头,轻蹙的眉,盯着敞开的书页,看得聚精会神。察觉到我看他,便抬头朝我勾勾嘴角。那一瞬,我便无法继续规律的心跳。

赵翰墨并不如我一般清闲,时而会出门几个个小时。这便是为人去做心理辅导了。有次我随口问了他一下收费情况,他报了个数。我被骇得半天没合拢嘴。他无害地笑笑:“没办法,要不然人人都找上门来,我还怎么偷得浮生半日闲?”

我腹诽这个没医德的家伙,光顾着自己有钱有闲了。但转而想到他这么个分秒寸金的人却把大把的时间都耗在这里陪着我,心底自是有些得意。

这样暖暖惬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开学初。父母对于我前往赵翰墨家的每日定省也毫无非议。似乎赵翰墨天生脸上就写有“请放心”三个字,轻松地赢取了每个人的信任。

一切的改变,发生在那一夜的文化沙龙以后……

S市有几处有名的英语角,多为大学生及新晋职场的年轻人交际充电之所。唯有花园路29号是不同的。与其说它是英语角,不如说它是个荟萃S市精英名流的文化沙龙。

在认识赵翰墨之前,且不说我对这样的地方有无兴趣,但光凭我苍白的背景是绝对拿不到每周五晚的入场券的。

某个周五傍晚,赵翰墨照例送我回家,走到花园路口,他忽然问我想不想去29号看看。我对那地本身倒谈不上兴趣,但能够不这么早回家总是好的,更何况对于赵翰墨生活中我未知的部分,我总是充满好奇。

我和赵翰墨前脚刚踏入门,迎宾的小姐便立刻眉开眼笑,亲切地喊了声“赵先生”,紧接着就有人热情地从楼上跑下来拉住他各种寒暄。

我扯扯他袖子,低声问:“你常来?”

他眨眨眼,“第二次。”

我无语,对于某人自诩“人格魅力”,不得不暗生叹服。也难怪,连我自己不都轻易地对他俯首帖耳了么?

“赵先生,这位是?”迎宾小姐目光示意我这个方向。

还不待赵翰墨发话,此间主人,一位五十来岁保养有道的大伯便笑眯眯地开口了:“赵先生今天还请了位小客人来啊!小夏啊,麻烦帮这位小妹妹泡一壶果茶,一会儿端上来吧。”

就这样,我在某人一个轻浅浅的微笑,主人的一句轻飘飘的关照,就大模大样地踏入了这间据说门槛极高的沙龙。

沙龙分三楼,一楼就是刚才所在的迎宾接待处;二楼自由交流活动区,衣着精致的男女已分散在各个烛光点缀的角落,淡雅的香水味在空气中弥漫,悉悉索索的嬉笑鸟语声此起彼伏,构成了一章暧昧的协奏曲。

赵翰墨拍拍我的胳膊,轻声问道:“要去加入么?”

我环顾一周,摇了摇头。那是一群无论学识阅历都与我相差甚远的男女,我情愿跟在赵翰墨身边,虽然他的阅历学识可能与我相差更远,但跟着他,我从不会不自在。视线所及,似乎有一道陌生的目光射向了我,我警觉地想去捕捉,却没有捉到,便也没有放在心上。

随赵翰墨上了三楼,这里每次沙龙节目的重头——话题讨论区,此时讨论还没有开始,主人先带我们上楼将灯点起。

见三楼灯亮了,楼下很快便陆续有人上来,其中有见过认识赵翰墨的,有百闻不如一见的,有未闻未见但一见如故的,总之,又是各种人的各种寒暄。

当然也有细心的女子不忘好奇一下我的,考虑到我的年龄,还特意没用英语而用了中文。

我似乎憋了口气,稍带恶意地用英语流利地答了一圈,对方尽皆惊叹唏嘘。见她们这样大惊小怪,我反而为自己的莽撞有些赧然,瞥了眼赵翰墨,却见他笑睨了我一眼,竟比我还有恶作剧成功的喜悦。我顿时心里一松,窃笑一声。继续假笑用英语客套,曾几何时乖张冷漠的我,竟也有为了顾及某个人的面子,而虚与委蛇的时候。

主人向众人提出今日的话题,是关于西方艺术流派中的女性主义,刚才他和赵翰墨介绍的时候我已听说。而且主人还很诚恳地拜请赵翰墨主持。

此刻一提,又说由赵翰墨主持,众人自然附和声一片,却又有人提出异议:“张教授,不如我们把下次的话题提前吧。赵先生是专家,又难得来一趟,提上来由他讲最合适不过。”

此言一出,有知情者都是尽皆附和。

赵翰墨无所谓地摊摊手,倾身问张教授笑道:“我怎么样都行,不知下次的话题是?”

“是佛洛依德的早期性心理学理论。”说着张教授看了我一眼,目光犹豫,“我倒也不是没想过,不过就怕里面有些内容不方便小姑娘听啊。”

赵翰墨看向我,平光镜后的双眼眯了眯,“其实也没什么……”

我恼他是笑我在他那会儿时已荤素不忌看了很多古今中外著名禁书。

他话音未落,我已快速地站了起来。“那你们讲吧,我去楼下转转好了。”

张教授用目光赞我懂事伶俐,“小姑娘放心去楼下玩吧,他们几个年纪轻的一会儿还要组织什么说唱派对,我们年级大的就在楼上聊聊,不去瞎凑合了。”

我笑笑转身。

“辛澜……”赵翰墨从身后叫住我。

我回头看他,却见他面上的表情不是很和悦的样子,他似乎想说什么 ,顿了顿,终只是微含歉意地嘱咐了一声:“玩得开心点,一会儿等我送你回家。夜深了,别一个人走。”

我心里一暖,点了点头。

果然,有年龄的人都去了三楼,二楼的平均年龄便一下子降了下来。此时喧哗声也比方才大了好几十个分贝。优雅又造作的伦敦腔鲜有耳闻,黑人俚语倒是时不时地爆出一两句。

我刚下楼,便听到一片唿哨鼓掌,东角的高台上,一群人簇拥着一个拿着话筒的青年,一身街舞的行头,帽子反戴,一脸玩酷的表情。

“Romeo;我们爱你!”

“Romeo,你是最棒的!”

Romeo,我心一动,情不自禁地在人群外站定。我家沈遥也曾有过这样一个拉风的外国名儿,当然是我给他取的,怪不得他不喜欢,后来才证实是个悲剧的名字。不过放在眼前这个人身上倒是不见任何悲情的成分,他似乎和我差不多年纪,但却有着超出同龄人的冷静,如果说我冷漠时候尚有迷茫的目光,那他的目光则要冷冽干净许多。我不禁想,如果罗密欧变成这样的人,那朱丽叶恐怕早就退避三舍,那段旷世情仇也演不起来了。

他忽然打了个手势,底下立刻静默,等他的下文。谁都没料到他的目光直直地越过众人的头顶看向了我,那一刻我猛然记起,方才那个看我的人也是他。

“嘿,新来的?”他冲我打招呼,声音很不错,带着说唱歌手特有的痞痞的调,透着随意疏离的味道,是我可以接受的初次招呼形式。

我扬了扬嘴角,用指尖轻敲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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