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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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锡山大传-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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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服晋绥军的兵役”。他还把每年11月1日定为“兵农合一节”,届时期满的常备兵回家,新常备兵入营。
  不在村的役龄壮丁,限期由家属叫回,抽签服役,逾期不归者,则编入兵农互助小组,顶服国民兵役,由家属代出优待粮花。
  半残废不堪充常备兵而有耕作能力能当主耕者,在校求学的学生与按章不能缓役者,以及离村5年以内无音信的役龄壮丁,都要按现役每3人编为1个纯国民兵小组,领种份地,交纳优待粮花,优待在营服役的外省籍士兵。
  已在军中服役的本省籍士兵,由原籍村公所指定村中2人,编为1个兵农互助小组,给予优待粮6石、熟棉花10斤,以示优待。
  编余人员,如系本省籍的役龄壮丁,找保返原籍编组,不得到其他省份另谋工作。
  (二)划分份地
  以村为单位,把村中的所有土地按年产量纯收益小麦或小米20石作为1份的标准,划分为若干份地,分配给国民兵领种。份地分为7等21级,优劣、远近相搭配,如果是果园、菜地,则按上述标准把产物与粮食折合,名为果木份地、蔬菜份地。划分份地必须确定村界,如遇纠纷,则由区派员强迫主持划界,不服从者给予惩处。
  每个国民兵领1份地,如份地不够时,两个国民兵合领1份地;如份地有剩余时,可借耕。非国民兵和妇女,不得领份地。
  国民兵领到份地后,或与家属自耕,或以自愿结合的方式,与村中有劳动力的人组成耕作小组,由国民兵当主耕人,合作耕种,劳动产品,按劳力大小分配。为了保证份地的耕作,由村公所适当调配耕畜与农具。
  国民兵充当常务兵,或者死亡、迁出村,均须退还份地;如国民兵离村或中途改业,则实行夺田。
  保留地主土地所有权,规定每两粮银(交纳田赋的标准)的土地,由领种者每年交地主租粮小麦或小米1石。
  国民兵在领份地时,还要宣誓,保证如期如数交纳田赋及征购食粮。为避免贫困的国民兵交不起粮租,领地前要先交优待粮花,否则不准领种。
  (三)平均粮银
  即把划入份地的田赋负担,重重加以平均。本来每份地多少粮银,每两粮银多少负担,都有定数。可阎锡山却说,抗战开始后,因日军的烧杀抢掠,各地的鱼鳞册(交纳田赋的底册)大部遗失,以致有些村的土地有地无粮或有粮无地,因此必须重新平均。即不管以前有粮无地,有地无粮,地好粮轻,地坏粮重,都要重新均粮。各县原有粮银,以不增不减为原则,偏高偏低时由全村“调剂”、县“补救”。无主或推于村中之土地,其粮银累入份地中。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克难”求存(11)
“未删行政会议”后,阎锡山召集山西省民政、财政、教育、建设4个厅长、田粮处长、军管区司令部主任等组成兵农会议,作为领导“兵农合一”的机构,自兼主席,薄右丞、王平、耿誓、张凤翔、关民权等人为委员。
  为了有效地推行“兵农合一”,阎锡山让薄右丞率人至乡宁县进行试点工作。薄在乡宁仅搞了10多天的试点就回去向阎锡山汇报说,“兵农合一”贫富皆大欢喜,农民普遍拥护,是“为人类谋幸福,替造化表功能”。阎锡山听后颇为满意,封薄为“兵农专家”,并在兵农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推行“兵农合一”的具体承办机构,由薄右丞兼主任。他还下令从各机关抽调大批干部,分别主管编组、分地、均粮等事宜,制订有关“兵农合一”的各种章则法令,交付各区、县、小区、村统委会分级负责,加紧推行。
  一切准备就绪后,阎锡山于1944年2月在吉县小河畔召集各大区统委会主任开会,研究在晋西各县普遍推行“兵农合一”的问题。又从各机关抽调100多名中下级干部,参加会议,准备会后首先赴各县开展宣传工作。
  会上,阎锡山极力标榜自己的“兵农合一”制度是什么“新的井田制”,并且自信地说:“我们实行了兵农合一,从前‘叛变’(指参加决死队的人)的人,也要自愿回来编组,村中谋算做坏事的人,全不谋算了,因为做什么坏事,统比他不编组的害大。” 因此,应尽快实行“兵农合一”。
  会后,阎锡山组成17个“兵农合一”宣导组,分赴各县指导推行“兵农合一”工作。宣导组的任务是解释阎锡山有关“兵农合一”的各项办法,解答区、村干部推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如宣导组解决不了的,则直接电报兵农会议请示解决。
  经过广泛宣传,仅一个春天,阎锡山便在他所辖的乡宁、吉县、大宁、永和、隰县、蒲县、石楼等7个完整县,普遍实行了“兵农合一”。在这7个县的53万人口中,共编兵农互助组50970个,抽出常备军42850人,编国民兵107060人。并在他能部分控制的新绛等16个县,抽常备兵27340人,编国民兵69460人。
  这样一来,阎锡山对自己的这一办法更为赞赏,称“兵农合一”“不是个单纯不剥削的土地制度问题,实际是个……劳享合一,收负合一多方面的公道完善制度。” 它不仅“合乎公道”、“合乎人情”,而且“适于生产”,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无一行不通,故可以永久不变”的制度。因而,应当将“兵农合一”加以“发挥光大,规定制度使之适合于今日之实际,则所谓经济问题,自不难迎刃而解,此非特可以救中国,且可救世界。”
  阎锡山还标榜他的“兵农合一”是“聚宝盆”。他认为实行了“兵农合一”以后,解决了兵源与粮食不足的问题。因此,他在一次朝会上颇为自豪地说:“此次我们实行兵农合一,等于把家里堆的一堆钱拿串子一串一串的串起来,不只是好处理,而且好使用,也等于百川总汇于海。所以今后政治上的管理也好管理了”。并且形象地说:“兵农合一等于手掌,组(组织)、政(政治)、军(军事)、教(教育)、经(经济)等于5个指头,手掌作了5个指头的根据,就可以掌握运用屈伸自如,我们深信将来一定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处,一切复兴上的工作统有了着落”。

一、“克难”求存(12)
不但如此,阎锡山还称“兵农合一”是“尽甜无辣”的分配制度。他说:“根本上共产主义对劳动者是‘先甜后辣’,与人土地,收人的粮食再行分配,无论如何巧妙的说法,根本的政治心理就得不到人的同情。我们是按劳分配,对劳动者是尽甜无辣,与人土地,不收人的粮,使人负担,不要巧妙的说法,也能得到人的同情”等等。
  阎锡山所办的《阵中日报》, 也大加吹捧“兵农合一”说:
  “兵农合一”,应时而生,此一革命主张,空前绝后,为历史之创举。……不仅是合理的解决了兵源与生产的问题,可使种地人多,打仗人多,而且是不流血的土地革命,轻而易举解决了扰攘复杂的中国土地问题。……“兵农合一”可以说是抗战上的聚宝盆,抗战胜利在此,建国必成亦在此。
  那么,“兵农合一”实施的情况果真像阎锡山说得那样吗?非也。
  从编组情况看,并不像阎锡山想象的那样简单。以汾西为例,经过几次抽兵、抓壮丁,青年人已经不多,余者莫不愁眉苦脸,不愿被抽去当常备兵。于是有的给村干部送礼送钱,免被抽走,有的隐瞒年龄,甚至有的不惜自残以示抵抗。新入营的常备兵,许多人设法潜逃。阎锡山对此十分不满地说道:“我近来最感不快者,即兵农合一之下,入营的新战士逃的不少”。并且以严厉的口气命令道:从今以后,“不应该再有逃兵,如果有,是等于太阳从西方上来,因为潜逃了的,除已享受的优待粮花必须退出外,还得编组优待人,并且领不上份地,被捕获后,服役无年限,不但自己无办法,且连累全家无活路,真是太危险了”。
  阎锡山设想“兵农合一”的实行可使打仗的人多。美国武官柯约瑟1944年5月会见阎时,曾问阎“兵农合一”后可增加多少兵?阎回答说,能增加总人口数的1/12。他分析当时役龄壮丁,县县均在总人口数的1/4以上,20个人中,平均有3个役龄壮丁,其中1个为常备兵,2个为国民兵,所以在营服役打仗的兵可增加1/12。
  而事实上,实行“兵农合一”后,入营的常备兵,根本达不到增加1/12的数目。按照阎锡山的规定,各村役龄壮丁人数,一定要符合全体村民的1/4。但实际上晋西各县的役龄壮丁,根本达不到这个比例。这样一来,遭殃的还是老百姓,50多岁的老头硬说多报了年岁,十五六岁的孩子则硬说少报了年龄。经过一周的“突击瞒龄漏丁”运动,汾西县的役龄壮丁人为地达到27%,超过了原定指标,阎锡山特予传令嘉奖。
  从份地划分上看,份地划分中,特别是评产中肆意提高单产,严重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按照划分份地规定,先由村中选出评议员来丈量土地、评定产量。阎锡山规定每份地的纯收益必须够20官石。可是,晋西各县多为山坡地,产量不高。如汾西县的勍香、它支两个编村的上等地,每亩最高年产量不过石,大部年产量在1石以下。若按实际产量划分份地,势必份地增多,但这样既不符合阎锡山的份地规定,又增加了份地的亩数,一部分国民兵便领不上份地。那么,如何解决呢?只有人为地增加土地产量,把亩产1石提为石,5斗提为1石。结果受害的还是领种份地的农民,因而,各村出现国民兵不愿领种份地的现象;有的国民兵则明分暗不分,仍然各种各地,有的领了地,可生产的粮食还不够交各种负担,只得逃亡在外。阎锡山也不得不承认:“耕作小组之编成,因助耕人之劳动能力大小不一,耕作技术优劣不一,并与主耕人立场不同,领受份地后,虽加强政治管理,合伙耕种,亦不如乐于自动耕作收获大。”。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克难”求存(13)
从均粮上看,不仅没有得到均衡目的,反而增加了农民的粮银负担。阎锡山让薄右丞杜撰了一套“均粮法”(后称为百川均粮法)。这种“均粮法”是一种累进办法。例如,如果亩产量1石的土地为粮银7厘,而年产量2石的土地,粮银就不只是1分4厘,而是1分8厘或2分,亩产量越高,累进数越大。
  阎锡山在晋西实行田赋征实的政策,每两粮银的负担是征一(石)、购二(石)、附加三(石)、马料四(斗)、村摊粮五(斗),这尚不包括临时摊派。
  “兵农合一”推行两年多的时间,共划份地156385份,编耕作小组151685组,共抽常备兵70190人,把176520个国民兵和编入耕作小组的65万多男女老少, 全都束缚于土地上。
  如果说“兵农合一”提出时还有解决兵源和军粮,维持抗战的一面的话,那么,它的实施则完全是建立在对广大农民进行强行统治的基础上的。在“兵农合一”制度之下,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原规定田赋征购和省、县、村摊粮、抗战负担30%;地租;种子肥料一切铺垫15%;余粮50%。可是优待粮花、马料、民调粮等均未计算在内。实际上一份地的负担超过50%(高者达80%)。例如孝义县一、二区,每亩产量最高者小麦1官石2斗,最低者4官斗,平均约为8官斗(240斤)。每亩粮银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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