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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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絮语-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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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1)
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山东的法院将官司一拖再拖,我估计他们虽有××拉等人鼓噪助威,但判案子尤其判一个已被吵得沸沸扬扬,众目睽睽之下的案子是真要有点胆略和要有如山的铁证的,否则可欺一人,欺一时,但不能欺天下,欺后世。
  只要不讲道理和不按程序办事就是执法的不公,法律语言没有欺负这个词汇,但不公就是欺负人,这是我们普通百姓的内心俗语。
  一天,我接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一份文件:“赵忠祥:你要于×年×月×日前,把未经剪接的原录像带寄到本庭。”我回了这样一封文书:“×××× 庭:不知是你们出于无知,还是别有用心,让我寄给你们无接点原录像带,天下哪有你们要的这种带子。”我十分不解的是作为法院对民事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在根本没有判明是非对错的情况下,这种直呼其名的行文让我顿生反感,你们为什么这么没大没小没尊没重的称呼被你们审理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呢?何况这是民事诉讼,没有罪犯。
  原来是我误会了,据说法院行文直呼其名已是惯例,并不是济南法院特立独行。那我只能忍了,认了。一百多年了大家都忍了,认了。爷爷忍了,孙子也得忍。我相信终有一天更人性化的称呼会出现在人际的称谓上,包括法律程序中,总有一天,也许那是和谐更进一步的一天。
  再说对索要原录像带的事,没有接点的原录像带除非是监视系统一个角度一个景别的原位录像,记者采访时怎么可能单机拍摄没有接点呢?变换角度推拉摇移,都会有接点,但这与后期制作的剪接点不同。因而跟我要未经剪接的原录像带,一是没有这方面的认知,即无知;二就是故意刁难。
  我总觉得这一件件小事,被胡搅蛮缠得说不清、道不明,没完没了。××拉和Z某一个在报上一个在法院没结没完,无尽无休。
  ××拉等胡言乱语,恶语伤人。山东的案子也这么进行着。
  2002年2月的一天,我接到一个手机电话,“我叫王富,我是律师。”“您是谁的律师,您找我有何见教?”“我是北京的一个律师。我知道您在山东有个案子,我想做您的代理人。”
  那时,我在山东的官司已有了三位律师,除了巩沙、杨晓虹以外,还有一位崔莲英律师,她不代理本案,但是,她是我的朋友,这次挺身而出,帮忙处理一些法律事项的庭外工作。王富律师再加入已不可能了,但“多个朋友多条路”,人家好心好意,先联系一下再说吧,我问王富,“恕我直言,您有什么把握呢?”
  “我一向很敬重您,我觉得您在这个案子里有冤情,我想帮您做点事。”我觉得他短短几句话,但态度直爽、语言清晰、表达简练,我就说:“这样,有时间我们见个面吧。”于是第二天我们就见了面。。 最好的txt下载网

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2)
我对他的印象还可以,山东案子他帮不上忙,可是我又觉得有些事理,听他讲讲,还很合我的思虑。他对我说:“山东这个案子我不看好,这么一件小事,这么一点儿标的额,就能在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这并不寻常,说明原告有立案门路。既然这件案子人家立了,就绝不会这么轻而易举地结案,而且这个案子不过是个平台,现在各地以此为契机,大搞舆论轰炸,进行炒作,咱们没工夫打这种官司。我看了各类报道,目前,你们不在同一平台上对峙。您如果觉得山东Z某报道失实,其实也可在北京另起一案,告他名誉侵权在先。”
  这正合我意,我先前有过这样的念头。凭什么他们先做虚假报道,羞辱我,后来又告我,这太欺负人了。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和名誉。但我先前考虑,会不会我在北京起诉,他们二案合一都归山东审,两个客场,打起来更劳神费力,成本也太高了。
  王富说:“我评估过这个态势,两案合并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是同样的双方当事人,又在同样背景下的官司,有可能后案就前案,合并到山东,这是一般的法律规定。但我估计能另立案的可能性大一些。第一,虽然前后两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相同的人,又都是因报道同样的一件事引起诉讼,但案件事实其实并不相同,他告您骂他是流氓,您告他文章歪曲事实,捏造虚假情节,两案并不是同一个法律事实。第二,您起诉到海淀法院,而海淀法院是全国模范法院,通常能创造性地适用法律,尤其擅长审理知识产权案和文化领域等法律边缘的案件。如果海淀法院受理了您的案子,应该不会叫对方移走。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种可能,这个风险您愿意不愿意冒一下。”
  事已至此,舍此并无其他办法,我说:“王富,我们办手续吧,我委托你做我在北京起诉的代理律师。”王富又请进他事务所的乔律师,于是起诉准备开始了,这件事暂时只有我们三人知道,稍漏口风,一定不胫而走。
  我要在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告山东Z某侵权,首先必须提交我在北京看到他登在南京某报文章的证据,有人一定会问,咦,北京某报不是明明刊载了吗?但我不想同城同仁法庭相见,再说北京转载江南某报一个牵着一个太嗦。虽然江南这份晚报名气不小,但问遍北京,并没找到在北京的销售点,就算这份报纸在你手中,你并不能证实在北京某处买到的,事实上北京没零售这份报。因此,可以起诉,但应到报社所在城市起诉,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眼看这一立案的构想不可能实施,我也不知怎么办好。一天中午,王富打来电话:“我想了一个办法,到您家在电脑中下载这份报纸。”但我当天暂时不能回去,他问您家有谁在,我说可能儿子在家,他正复习功课准备赴英读研。他说:“那您放心吧,我带人到您家取证。”
  王富请了北京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我家,由赵方接待,通过我家电脑上网登录到南京某报网页,搜索到Z某的《买鞋才能获签名 赵忠祥泉城卖书遭冷遇》一文,公证员从我家电脑上下载了这份证据,并进行了公证,说明我在家中就看到了Z某的不实报道名誉受到损害。拿到公证书后,王富去海淀法院递交了诉状,七天之后,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一时间,媒体噪声顿息,我耳根清静不少,而山东案子也不再催促开庭了,暂无进一步审理的信息。
  从电脑上取证,并被法院认可,据我个人所知,在司法中是王富首试成功。
  果然,两个案子并没有被合并,山东案子虽在先而立,但海淀案子却是这个事件的先导,Z某不歪曲报道何以引起赵忠祥的气愤之情。于是海淀的判案成了两个案子的关键。
  

2000年的“卖鞋风波”引出三问
2000年的“卖鞋风波”引出三问
  这三问从2000年的“卖鞋风波”的虚假报道中就生于心头,但并没机会一吐为快,这层窗户纸一直没捅破,今次在此敬请当时报道“卖鞋”事件的京鲁两地诸君思考。
  一、赵某人的一本《岁月情缘》定价22元,以当时图书市场上的价位来评估,这是较低的价钱,而一双皮鞋就是在2000年的大商店柜台上也远高于我拙作的价钱几倍或十几倍。何况赵某人的书就在这个商场的书档和毗邻商场的新华书店销售。编文的诸位,你自己会为了得一本《岁月情缘》先去买一双贵得多的鞋吗?因此,买一双鞋才能得到赵忠祥的一本书,或为了得到一本满大街都有的书非要先去买双鞋不可,是智者难于想象的事情。
  二、我的书不是困难时期的购物券,商店的鞋也不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货物。“只有先买一双鞋才能得到一本书”是商家答谢的行为。现场没人去柜台白要书,喜欢这本书,花不多的钱去买一本,不喜欢的送人家也不要。无论您是买鞋后获送的书,还是仅花二十余元买的书我那天在现场一律都签名,这有什么分别呢?再者,如果我的书能造成商品大量促销拉动内需,我就愿意一直签下去。
  三、我断定山东Z某的文章纯属想象,他绝没到过现场。
  这是我当时签书的照片,我身后的人是商店人员,左边的女孩子叫笪笑,是这次签书事宜的组织者。
  当时现场秩序井然,人虽不少,但绝不喧闹,我仍一如既往地申辩,没有任何人像Z某文中写的那样高喊:“赵老师,您是售书,还是卖鞋?”因为那一天我既不卖书,更不卖鞋,只给喜爱我的读者签名。我所有签名活动都没拿过一分钱出场费。
  想买书的人尽可以十分方便的唾手可得,愿意买鞋的人,商家送一本书表示感谢,没什么不妥,又有什么理由喧哗呢,惟一可以想到的是Z某其实不在现场,许多情节是他凭想象编造的,这是我今天的文字,支持我的判断的是昔日法院审理后的判词揭开Z某编造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卖文,你卖文吃饭,但别伤害无辜之人,否则你吃饭香吗?这已是出于某种心思,对我进行诋毁,已经给我造成了舆论上的伤害,Z某不但不加收敛与检讨,又抢先告状,居然把一个与他素昧平生,他已伤害过的人又拽上法庭,又以这个案子为平台,他和他的律师及其他人,在媒体上鼓噪,重复编织假象,并一味地进而羞辱一个从未伤害过他的和他素不相识的人。
  我告他并非出于一还一报之想,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审我胜诉了,用北京晨报在头版上的一条消息的标题来做这三问的小结。
  “赵忠祥一审赢了官司。”
  晨报讯“近日,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赵忠祥与《华商时报》记者Z某、新华日报社名誉权诉讼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终结。被告Z某因撰写的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华日报社因在其子报《××晚报》上登发失实文章,被判决侵害赵忠祥名誉权违法行为成立,分别赔偿赵忠祥精神损失费2000元和1000元,并要在报刊上共同向赵忠祥致歉。”
  Z某和F律师在海淀法院当场表示,他们要上诉。接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也裁定驳回了Z某的诉讼请求。
  

江湖风波险 人际怪事多(1)
正当等待二审为暂时的法律“休战”而精神稍获松缓之际,忽然一个电话传来,一个女声:“我是××记者,Z某自杀了。”犹如一声霹雳炸响在我耳边。读者诸君,但愿您们一生都不会遇到这样的局面。
  我忙问:“我对他的轻生感到震惊和难过。你告诉我什么时候处理后事?”这位女记者说:“他没死,送往医院后已没危险了。”我心想有你这么通报的吗?忽然有一种被对方联手愚弄的感觉。于是,我决定情况不明之际再遇媒体采访此事,一概不予回应。
  是Z某自己在报端发表虚假报道,损害我的名声,而这点法院已一审认定。当我向外界说明原委,以正视听时,他竟然反说我损害了他的名誉,把我告上法院,我只能应诉,听从法律裁判,并得到法律还以公道的一审裁判,不支持Z某的主张。咦!他忽出奇想,做出匪夷所思的行为,令我又一次心绪难平,大千世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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