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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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备忘录-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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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影代表团到美国访问,向美国人介绍中国的优秀电影作品,其中谈到了传统电影《红色娘子军》。美国人想亲眼看一看这部片子,但代表团此行没有带去。由于长期缺乏版权贸易,美国没有引进这部片子。
  没引进,不等于美国市场上没有。
  有人提醒说,在一个租像点上,见到过《红色娘子军》的录像带。
  代表团从租像点租了一部,拿给美国人看。
  本来是想展示一下中国电影的艺术水平,结果适得其反。它的整个画面都是绿的。播放时不断抖动,跳格。画面不清,声音不清。
  “红色娘子军变成了绿色娘子军!”
  美国人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中国代表团为什么让他们欣赏这样一部糟糕的电影。如果这是优秀之作的话,其它中国电影呢?
  这片子使中国代表团丢了脸,给中国电影业抹了黑。由此开始,代表团留心观察了解美国各地租像点的情况。这些地方出租的中国电影作品都很糟糕,都是多次复制的盗版带。
  代表团成员深有感触:“中国电影在美国没有市场,连声誉也全丢了!”
  他们到了洛杉矶。洛杉矶有中国电影放映公司的一个子公司。代表团对公司经理说:“你们在美国,应当管一管这种盗版现象。”
  经理双手一摊,很无奈地说:“我们没法管。人家连理都不会理。”
  “为什么不理?”
  “我们没有加入国际版权保护组织。”
  在美国,不通过著作权贸易的商业复制行为属于非法。中国电影的录像带在那里是商业性出租。这不是非法吗?是非法。但是,明知道是非法,你却对它毫无办法。
  这种盗版录像带不仅仅出现在美国,其它地方也有,香港和台湾就更多。有报道说,张学良老先生在他的住处观看西影拍摄的《西安事变》,看着看着老泪纵横。他从哪儿搞到了这部电影的录像片?台湾到处有这部电彩的录像片,也有其他大陆电影的录像片。大陆并未出售这些片子的版权啊。人家那边悄悄地复制,卖钱,你有什么办法?
  代表团回到国内,向同行们讲了所见所闻所感,大家听了都觉得窝气。一位同志感慨地说:“生气也没用。我们必须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才能去管别人。有法可依了,才能拿着‘武器’同海外的盗版者进行斗争。”
  程秀华是这个代表团的成员之一。
  他比其他成员有更多的感触。
  他在美国一家书店看到了自己的专著——《中国电影发展史》。从书架上拿下来看一看,没有版权页,也没有印刷单位及印刷地址。他这才知道,自己的书被盗到了美国。
  他想多买点作个纪念。
  “我想买二十本。”
  “只剩下两本了。”
  “多少钱一本?”
  “一百二十美金。”
  他没想到会这么贵。咬咬牙,花钱买回两本被盗的书。
  这真叫人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多年研究的成果,被悄悄地弄到美国了,不仅得不到一点报酬,反而要花高价买盗印本!
  对美国人生气?人家不理你!
  他到了香港,发现《 中国电影发展史》 在这个弹丸之地竟有三种盗印本。他写了一份委托书,让一个朋友拿着找出版者交涉。
  出版者说:“中国没有参加国际版权保护组织,我们没有必要保护这本书的版权。这样吧,既然作者找上门了,送他十本作纪念吧。”
  又是“纪念”,盗印的纪念。
  后来,盗印者请程秀华吃了一顿饭。程秀华觉得没有理由再为版权的事较真儿,只好说:“该谢谢你们。你们传播了中国电影文化。”
  奉承里饱含着苦涩。
  这本书被译成了日文,在日本图书市场销售情况不错。但日方绝口不提稿酬问题,就连程秀华写的序言也没有稿酬。
  这本书也被翻译成法文。翻译者让程秀华写一篇序言,提供几幅照片,但不提稿酬。
  程秀华说:咱们订个合同吧。 。。

我们也会遇到“海盗”(2)
但对方不肯订。
  这本书的英文版也翻译了大半。译者是程秀华的学生,学生也闭口不提版权合同。
  “这才仅仅是我一个人遇到的侵害。”程秀华说:“遇到这种问题的中国作者不知有多少!我希望中国作家的作品能在国外受到保护,希望中国文化走向世界,这就必须有版权保护。”
  由于没有版权法,没有加入国际版权公约,中国的作品不能通过正常渠道介绍出去,确实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广泛传播。
  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张锲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我们的文学作品交流不出去,这对我们这个大国是很不利的。我们应当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贡献,应当算这个大帐,不能只算小帐。”
  由于没有正常的版权贸易,中国作家的作品在国外得不到应得的权益。张锲说,他自己就有这样的烦恼。他的长篇小说《改革者》被韩国翻译出版,但没给稿酬,也没通知一声。他是从《参考消息》和韩国对华广播中才知道这个消息的,只托朋友要回了一本样书。他的《东欧散记》被东欧一些国家翻译出版,也没有哪个国家给他付过稿酬。
  许多国内著名作家都有过这种遭遇。
  国内的童话、儿童诗作家们,对此更是苦恼。
  童话无国界,很容易被世界接受。这个领域的作家日益感到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了国外一些出版单位的侵犯。
  以创作《神笔马良》闻名的上海儿童文学作家洪讯涛,收到一位朋友从美国带来的一本画册,画册名字也叫《神笔马良》。但奇怪的是,画册的署名作者是一位日本先生。
  天下难道有这样的奇事?一位中国作者和一位日本作者远隔万里不谋而合构思了同一个故事?洪讯涛先生不相信有这样的巧合。
  他翻开画册从前到后看一遍,那上面分明是中国的故事,分明是中国的神笔、中国的马良。毫无疑问,这是国外有人“偷”了他的作品。
  这本画册使用的是美国国会图书馆的书号,由某杂志社出版。那位冒名的日本作者被署为原著作者。这说明《神笔马良》从日本到美国已周游了一圈,但洪先生却一无所知。
  洪先生自然想到要为自己的作品正名。然而,出版这本画册的杂志社无地址可查,恐怕洪先生纵有神笔也奈何它不得。
  由我国“动画大王”万籁鸣绘制的插图,也被盗版,并被写成出自某位美国画家之手。
  以“小巴掌童话”红遍港台的大陆作者张秋生也反映,大陆儿童文学作家的著作权在港台被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
  由于在国内首发的作品得不到国际保护,一些作家就把作品拿到海外出版。有位教授把自己的研究论著拿到香港,美国、德国、法国来了许多人谈版权,谈翻译权,因为香港与这些国家互相保护版权。如果在大陆出版,就没有哪个国家情愿来谈版权了,这部书等于进入了“公海”,别人翻译、出版都是没什么客气好讲的。“海盗”们在公海行劫,谁能管得了?现在有数不清的有价值的论著、工具书和文学作品流向港台,更有数不清的名人字画流向海外,这是多么大的损失啊!
  被国外侵权较为严重的还有我国的民间文艺。
  我们的许多同志不知道民间文艺也有著作权,更不知道如何保护民间文艺的著作权;国外的使用者是知道的,但是既然我们不知道,他们也就装着不知道。他们带着摄像机,在云南、广西、西藏、新疆周游一圈,拍摄了我国少数民族许多富有特色的民族歌舞,带到国外以后卖钱。
  我们的同志哪里知道这里也有个权利问题?看到洋人来了,乐滋滋地搭台子,拉班子,分文不收地表演,巴不得让人家多拍几盘带子。如果提醒说;别演了,你们面前的洋人是“海盗”。恐怕许多同志会翻白眼,以为是疯子在呼喊。其实,那些洋人真是“海盗”,他们专门盗取没有著作权保护的国家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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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类的共同遗产
· 吓人的大帽子——向帝国主义屈服   · 版权没有姓“资”姓“社”之分   · 国外版权受本法保护
  版权立法工作经过两年的停滞之后,于1989年重新提到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的议事日程。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这个法律草案。
  尽管在会议上没有当即宣布通过,但在几天之后,便采取传阅批准的方式,批准将这个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版权立法的这种进展,表面上看,是科学算帐的结果,即从人们心头卸下了那六亿美元外汇的沉重包袱。但从根本上说.是一场思想斗争的结果。
  这场斗争的实质,是建立一个对外开放的版权保护制度,还是制定一个与外国隔绝的封闭式的版权保护制度。这是涉及到版权制度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其结果将导致产生两种根本不同的版权法。
  曾经有一些同志认为,著作权法是国内法,不应该提及外国人的事。他们说:“咱只管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上的事,只管十一亿六千万中国人的事,外国人的版权不必考虑。”
  如果是在十八世纪,这种意见也许能够行得通,但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情况不一样了。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交通和通讯的发达,地球变得越来越小,国与国之间的距离缩短。文化艺术和科技作品作为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一旦发表便可超越国界进行传播,任何人都阻挡不住。闭关锁国已不可能。中国要想走向世界,就必须让世界走进中国,必须建立一个对国际社会开放的版权保护体系。
  尽管这些道理很明白,一提起保护外国人的版权,一些同志从感情上就接受不了。
  他们说:“什么外国人?还不是美国及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他们挥舞版权的大棒,敲我们,压我们,完全是一副帝国主义的嘴脸!保护外国人,实质上是向帝国主义屈服!”
  这顶帽子可真是挺吓人的。
  坚持把保护外国人版权的条款写进中国著作权法的同志,似乎成了帝国主义的奴才。这样的大帽子,如果是在“文革”那种疯狂的年代,能把人压死。
  但是时代变了,中国人已经越来越清楚地找到了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越来越明白自己是国际社会中的一员。
  不错,版权保护一开始就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产生的,版权的双边保护和国际保护一开始就是由西方一些大国操纵的。它对这些大国的智力成果有利,对发展中国家则是一种约束。但是,表面上看版权国际保护维护的是大国利益,但实质上,它是在维护这些国家的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等创造者的利益,是在维护为世界创造着灿烂文明成果的智慧源泉的利益。正因为如此,版权的国际保护,从一开始起,就并非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僚政客们的主张,而是这些国家的文学艺术家、科学家们的主张。它是在雨果、左拉、狄更斯等著名作家的直接推动下建立的,是他们留下的另一种杰作。
  同时,随着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他们要求改变不合理国际版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任何大国都不能无视这种呼声。无论是双边保护,还是国际保护,都不断完善,增加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
  我们不能不正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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