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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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战-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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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战争中,对方可能操纵程序,造成周期拖长,打持久战。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家或者主管人员,一定要避免律师或者法务人员被“拖疲”。这是企业法务管理,与律师团队管理很重要的一部分,当事人当然也要注意这一点,因为程序越到后来越关键,而人心越到后来越松散。打起持久战,民营企业对阵跨国公司或者其他大型企业,可能倒有好处:由于监督机制不到位,跨国公司与大型企业的法务部门或者律师,往往非常容易被拖疲,而人事变动等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其办案质量。
  若要获得胜利,需要在整个法律战争中(包括和平环境),一直保持清醒头脑,干劲十足,提高警觉性,抓住主要矛盾,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战争结果。
  

资本逐利新兴市场的大搏弈时代(1)
资本逐利而来
  国际资本带着光环与盛装,手持武器与权杖,来到消费品市场——类似中国与印度这种崛起的,拥有大量人口和稳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富有潜力的市场。
  资本远涉重洋,来到第三世界国家,逐的是“超额利润”。全世界的企业逐利的本质都旗鼓相当,采取的手段如同一辙,出现的问题也大同小异。
  逐利的方法有几种,可以低价采购、来料加工,压低发展中国家获取的制造业(或者说是代工、出卖劳动力)微薄利润,一般压在5%以下。或者是获取优惠条件直接投资,直接经营,整合资源,设立外资企业,发展自有品牌,扩大自有市场。如我国一些世界级金矿由外资控股,股份比例高达百分之*十,在股份比例的计算中,有些地区根本没有将矿权计算在内。再一种是并购,利用资本撬动利润的杠杆并购,这就对被并购企业本来的规模、品牌、渠道、客户、利润有要求了。事实上,一家以并购为扩张手段的跨国公司,其最核心的竞争力包括三部分:品牌、资本和人。并购的鼻祖是GE的韦尔奇,韦尔奇的CEO生涯就是并购生涯。韦尔奇之后,再也没人能够创造他那样的神话,而且他所创造的神话也渐渐幻灭了。
  在发展中国家,并购的合资方式却方兴未艾。跨国公司用钱购买到一个企业的控制权,借以占有原有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吞噬掉非控制方的利益,最终得到垄断利润。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与企业缺乏经验或错误的引导,聪明有钱的跨国公司来到中国,除了获得利润之外,还有许多大便宜唾手可得。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中国的多数金矿竟然都由外资开采,而矿权竟没有作价,而开矿还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由于没有直接法律禁止,国外资本在“合法”地进行不公平交易;还有人主动地找到跨国公司,串谋分取巨大的国有资产……
  然而,虽然外资经营战果辉煌,但60%在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却自称亏损,2004年自报亏损额高达1200亿元。这就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转移价格”。这给中国的税收带来巨大的损失。
  当然,跨国公司并购“做亏”的目的绝不仅仅为了避税。如果只是“亏”掉税收,还称不上是“原罪”。事实上,这里隐含着“合资—做亏—独资”的三部曲,最终亏掉的可能是东道国拿来合资的资产,还有不断贴进去的资源、环境、国计民生的基本物资和设施。
  国资委曾专门出了一个文件,把吸引外资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国企改制的主要途径。在这之后,跨国公司竞相并购各地行业排头兵企业,廉价收购我国骨干企业的优质资产、独有品牌、核心技术和制造能力,将其纳入合资企业,控制企业经营权,最后逐步迫使中方退出,最终达到消除潜在竞争对手、垄断市场的目的。
  行业龙头企业身不由己,大多已被跨国公司盯住。等到并购成功,巨大的市场份额落入外方手中,外方要是嫌利润太薄,可能停止生产这种产品;要生产也可以,再并购两家,形成垄断,利润提高到300%。如果是被统一品牌而非多元品牌的企业盯住,那么淡化品牌,损失品牌的状况马上就出来了。这时,“合资—拖垮—独资”就导向了“控制—吞并—垄断”。
  外商一旦控制了经营权和购销渠道,而企业连年“亏损”,这意味着巨额隐蔽收入流失境外。企业做亏,外方即可收购中方全部股权,一举两得。而合资中芳不仅没有达到国企解困的初衷,还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一半以上职工丢掉饭碗,政府背上沉重的负担,国家多年培育的行业技术自主创新的平台被瓦解破坏。

资本逐利新兴市场的大搏弈时代(2)
如果外资公司在“合资变独资”、“控制到垄断”之后,连税都不交,我是不是能够打这样一个比喻:国外资本吃完了肉,连点汤也没给发展中国家剩下了?比喻或许尖酸了一点,但是这种行为不可饶恕。
  全球化竞争,守土有责
  中国,作为新兴的市场,消费几乎是沸腾的。新兴国家的子民恨不能几个月换一部手机,而老牌帝国主义的公民在2008中国的奥运年还拿着十年以前的砖头。奢侈品牌勾引着新兴市场的人民实施“贵族”的消费。
  于是,发达国家的老字号蜂涌向新兴市场。老牌帝国主义荷枪实弹地涌进来以后,急需征服中国的市场。跨国公司不可能创造一个市场,它只能与本土企业分羹。这时,争夺市场的战争开始了。
  在市场争夺战中,跨国资本的风险比本土企业要高得多。因为所有的“本土化经营”如同高度变异的基因品种,结果无法预见。
  如果中国企业家不妄自菲薄,将获得毫无悬念的胜利。总有一天发达国家要面临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崛起的新贵也会跳起来向发达国家的老字号叫板。当当网的一位女性高管,曾经提出“资本主义大锅饭”的观点,说宠大的外企里面,那种官僚与效率低下的作风,跟大锅饭没什么两样。日本本土企业的管理为全球所称道,最近我接触一间来华的日本企业,却令人大失所望。这个世界五百强里排名非常靠前的一个多元化企业,总部设在深圳,其中一项业务在深圳运营的摊子是很大的,几千名员工。但该业务总部的雇员年轻、情绪化而没有经验,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该企业绝大部分的员工在混日子,竟然有某一个部门三个员工连续旷工,而主管竟然称不知情;在被人事部门发现以后,主管仅仅得到了一个警告处分;该公司一个经理的妻子竟然在行政部门任职,由于工作能力的问题,行政经理本身预算紧、人手缺,不愿意用这位家属,而这经理硬是想办法让妻子留在了公司。
  我接触到另外一间五百强企业,做零售,其采购部门的员工吃喝嫖赌,五毒俱全。因为流程控制与人力资源的失误,公司在中国出现了许多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问题。
  我们惊悉:连体制也会老化的。
  于是在发展中国家,再热的头脑也会冷静下来,再没有经验的朴实人民也会精明起来。
  我想起宗庆后在吹胡子瞪眼:“娃哈哈没有违约,违约的是达能。”真正明白了他的意思:娃哈哈与达能之间的协议经历了几次变更,最后一次变更,实际上形成“娃哈哈只与达能合资了部分工厂”的局面。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也在从尊重行政命令向尊重合同进步。
  合同是自由的,但自由与公平是两回事。契约是“自由”的吗?契约是否也只是制造不平等的工具?自愿签定的合同就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宗庆后一直后悔当初在合资合同上签了字,他为当初的签字隐忍了十年。
  自愿地签定合同,并不代表合同本身的真正公平。在全国股民都在深度套牢的今天,我说这句话,相信读者比较容易理解。发达国家财大气粗的老字号走进新兴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走向世界,有点像股市中的庄家与散户。
  但是,要等什么都懂了再去做事情吗?不,要摸着石头过河。不然,就可能磨灭了直觉、锐气、坚韧和应变能力。同时,企业家一定要与时俱进,看宏观环境做决策,及时修正所有见不得光的行为——囿于宏观与微观各种原因,谁能十全十美呢。

资本逐利新兴市场的大搏弈时代(3)
公平的市场要求公平的分配,2005年后,我国开始调整对引进外资的态度。
  商务部研究院《2005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外资合作控制差,导致国民总收入与GDP发展不同步、市场换技术的初衷未能实现、出现限制竞争的垄断苗头以及各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泛滥等问题;政府没有挣到钱,但是需要为环保问题、劳工退休问题,资源、人才等等的企业发展配套买单。
  法律是终级的强权
  在处理达娃之争的过程中,我从关注两个企业,逐渐去关注、反思整个国家。我看到,法律战争不但在企业间、跨国企业间,甚至在国家间也在上演。跨国公司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冲击,达能用500万为中国人民上了一堂极具号召力的普法课,而五百强的香港声明更使中国走进全球性反贿赂反*的联合战线中。
  从国际竞争的角度讲,抵抗外侮、保卫国民经济唯一的武器是法律;从国家经济发展与扩张的角度讲,给中国企业创造良好的海外发展空间也要依靠法律;从企业自身的发展讲,企业自保与扩张,处理危机策略,必须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因此,法律是企业竞争的通行证与危机拯救的必杀技。
  生产与经营负责把利益从想象变为现实,法律负责把利益从共有变为私有,这就是利益创造与利益分配。没有野心,就没有人类。总有人希望得到更多的东西,如果有机会,人人都希望统治世界,为所欲为。世界上,总有制定规则的人,总有人享有优势的资源。法律保障最*裸的利益界定和利益分配。企业内外的各种关系,都需要法律去界定其利益、约束其行为。利益界定的过程中充满了“吃亏”和“占便宜”的主体。
  而法律是终极的强权,是由国家的强制力量保障的唯一权力。
  学者朗咸平说,中国人民银行有许多经济学家,但没一个能够跟国际炒家的技术相抗衡。朗咸平说的不是科学技术,而是金融技术,是用钱生钱的技术。中国有300个亿的外国热钱,中国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中国让人民币升值,坚持三个月,这热钱自然就跑掉了,中国照样不知道它是怎么走掉的。
  朗咸平说的是金融技术,是用钱生钱的技术。当没人敢挑起核战争的时候,隐蔽的经济战争、金融战争、信息战争、法律战争的技术都变成决定胜负的重要力量。
  法律战是国家主权最直接保护下的战争,不尊重法律就是在向主权国宣战。所以跨国公司的法律技术应体现在对法律的“尊重”上。
  达能,或者它的职业经理人,很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为了一已之私,损害他全球的员工。在处理达娃之争的过程中,我从关注两个企业,逐渐去关注整个国家,我看到法律战争不但在企业间、跨国企业间,甚至在国家间也在上演。跨国公司给我们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达能用500万为中国人民上了一堂极具号召力的普法课。
  

战争警示:20万合资企业何去何从(1)
跨国资本不会带来法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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