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洋节日似乎极有情调,纷纷扬扬的白雪,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不时在眼前摇曳。隔着车窗,女人看到一个男孩子手捧一束鲜花,瑟缩在路旁,极像一副情人节的广告牌。美丽的蝴蝶在他身边飞舞,手中的满天星映衬下的三朵玫瑰分外惹眼。为什么要送三朵?一朵就好,二朵也不错呀。女人笑了笑,在花店下了车。
花店门口,鲜花琳琅满目,最抢手的还是透着妩媚和喜庆的玫瑰。看着好多人手里都握着三枝玫瑰,女人有些不解。她不懂花语,尤其不懂玫瑰物语。她向店主咨询,店主在问明所送的对象后,居然建议她也买三枝。
回到家里,男人正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球赛。
女人开玩笑:“找到情人没有?”
男人懵懵懂懂地看着她:“什么?”
“什么?我有好东西送给你!”女人怕惹出他的呆劲儿,忙拿出买回来的三枝鲜艳欲滴的玫瑰。
“我没看错吧?你送玫瑰给我?”男人好像回不过神来。
“是啊,今天是情人节啊。本来应该你送给我的,现在本末倒置了。”女人一脸的委屈却洋溢着笑意。
男人很认真地看了看女人,淡淡地说:“其实这个节对我们不重要的。”
女人一听,差点流下泪来,负气地问:“为什么?”
男人忙拢住女人的肩,温和地说:“因为我们不是情人。”
女人想挣脱他:“那我们是什么?”
“是——爱人!”男人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女人。许久,男人变戏法似地从旁边的茶几上拿出一束衬着满天星的红玫瑰。
女人见了,瞪大眼睛,半晌说不出话来。那束玫瑰,不多不少,也是三枝。
女人的泪终于没能忍住,还是掉了下来。泪眼矇眬中,手中的三枝玫瑰,正在向她晕红地说出那多年不曾听过的物语:“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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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了鞋和你跳舞
文/佚名
他什么都好。是的,他就是她心目中所要的完美情人,有才情、幽默、开朗,把爱她当成终生的事业。他说,有了你,我这一辈子就有理想有追求了。他还说过,你是我的爱情偏方,看到你,所有的忧愁和烦恼就什么都没有了。可是,唯一的遗憾是,他的个子矮,比她还矮。
这让她无法接受。她想,怎么能喜欢一个个子矮的男人呢?她的自尊心受不了,再说,别人会说什么呢?她周围有的是高大英俊的男人,她不缺乏追求者,她斗争过很长时间,也和别的男人去约会,那些男人比他都要高,但给她的感觉却那样一般。她不爱他们。
是的,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当它来了时,你只对这一个人有感觉,其他的人再也进不来了。
人的心是一所房子,只能把钥匙交给一个人。
有时她想,如果他再高一点多好啊,只要再高那么一点点,他就是她心目中十全十美的那个男人。
那时他们初识不久,她心中始终存着这个遗憾。有一次他带她出去玩,她猛然发现,他好像是高了。
是的,和她站在一起很般配,看着顺眼多了。但他们越走她发现越不对劲,他走得很慢,一个劲站住歇着,然后看着她笑,再走。
你怎么了?她问。
我脚疼。他说。
为什么啊?她不解。
我穿了增高鞋。他说。
她蹲在地上笑起来,笑得喘不上来气了。怪不得呢,怪不得他显得高了一块呢。突然,她又一阵微微的心酸,是啊,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一个大男人,穿什么增高鞋啊。她心里感动极了,对他说,以后别穿了,脚多难受啊。
那时,她就下定了决心,就跟定他了,这一生,这一世,一个肯为自己穿增高鞋的男人应该是很爱她吧。
接着是公司的Party,她穿了五厘米的高跟鞋闪亮登场,她的美丽和气质让她成为全场的焦点。她也看到了他,他还是那样矮,在人群中差点儿被淹没。
很多男人想请她跳舞,她拒绝了他们,然后走到了他面前,接着,她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动作,她脱掉了高跟鞋,然后弯下身说,能跟你跳个舞吗?
她的手里,有一双高跟鞋。
所有人都看着他们。他的眼里闪现出动人的光芒,那是因了爱情而发出的光芒!她偷偷靠近他说,你能为我穿增高鞋,我就能为你脱掉高跟鞋。
大家为他们鼓起了掌。那天,他们跳了一支又一支,因了她的宠爱,他成了舞会的王子,成为了男人们嫉妒的对象。
她说,以后,和你在一起,我会穿平底鞋。
他说,没事,你穿高跟鞋我会更自信,别的男人会更嫉妒我,他们会说,看,这么矮的男人找了这么高个的女友!你说是不是?
她听了就笑了。是的,她没有爱错人,自始至终,他是自信的。正因为自信,他才得到了她的爱,她喜欢这样有自信的男人,而穿上那双增高鞋,是为了讨自己的欢心而已。
那个脱掉高跟鞋的舞会结束没多久,他们结婚了。婚礼上,有人说,新娘子个子好高啊。他就得意地说,为了下一代,我一定要找个高个的媳妇。怎么样,能耐不小吧?
他是抱着自己的新娘上的楼。在上楼的时候她问,下一辈子我们换换角色吧。他说,不,我还愿意再追你,因为爱上一个喜欢的女人是男人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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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爱情竟是一粒需要浇灌的花种
文/佚名
二十二岁那年,锦同时认识了言和舟。言是个极开朗的人,爱说笑话给锦听,逗得锦整天如盛开的花。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默默地陪锦一次次走过回家的路。
锦那个时候正如春天的早晨刚刚洒下的阳光,既想照亮言,同时也不愿忽略舟。锦在她青春的门槛前首次遇到了一项棘手的单选题。她有时呆呆地望着那个括号里的空白,想得头昏。
A角和B角,轮番地来配合锦这个女主角的表演,锦觉得好累,她不想这样演下去了,不管这样的剧情多么刺激,多么引人入胜,但让人不安的结局始终如噩梦缠绕着她。于是,锦终于决定选择情人节这一天作为杀青,结束这场随时都能脱轨的表演。
2006年的情人节,言和舟都约了锦。舟约定在中午,言约定在晚上。舟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只是与锦默默地吃了一顿午饭,吃完后各自还要赶回单位上班。临走时,舟从口袋里捏出一粒黑不溜秋的豆子小心谨慎递给锦,嘱咐道:“把它种到花盆里。” 锦瞅着掌心里的黑豆,非常失望,心想:这是一颗多么丑陋的豆子!
不到下班时间,言便打来了电话:“锦,我在你们公司楼下等你,我等不及晚上了,想尽早见到你!”言的话马上把锦一下午的失落一扫而空,锦欢快地说:“我马上就下来了!”正是下班的时间,全公司的人都看到了一个手捧簇红的玫瑰花的年轻男子将锦接走了。锦在大家艳羡的目光下,环抱着爱情的花束,幸福地醉了。
晚上,锦和言在放着悠扬音乐的餐厅里渡过了一个美妙的情人节之夜。回到家,来不及脱下外套,锦先找了一个长颈的蓝色透明花瓶,注上三分之一的淡盐水,将满捧夺目的红玫瑰收服进去,像收服了一份张扬的爱情。凝视着那簇红红燃烧的火焰,锦觉得她的爱情蒲公英终于落地了。
脱下外套的时候,锦看到从衣袋里滚落出来的黑豆,她用两只手指夹起它,像夹起一粒过期的药片,将它随手摁进窗台上一株死去的蟹爪兰的花盆里。锦当晚就打电话告诉舟:“我们分手吧!因为我觉得你不够爱我。”沉默片刻,从电话里传来舟流水一样地声音:“我,祝你幸福。”
红玫瑰在锦的努力照料下,七天后还是枯萎了。言的爱情在遇到另一个女孩之后,也如那簇红玫瑰一样失了色素。半个月后,言携着他的爱情与女孩逃逸了。锦把败了的花朵从瓶里取出来,将花瓶里的水尽数倾倒在蟹爪兰的花盆里,一滴不存。
不知道什么时候,锦发现窗台上死去的蟹爪兰的花盆里,生出两片嫩绿的叶片,叶片上竟隐约可见五个字迹:只要你幸福。
爱情不是随手捧上一束耀眼的玫瑰花,爱情是一粒需要慢慢地成长与浇灌的花种,这样的盛开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锦终于明白了。
爱在开往春天的地铁
文/佚名
那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和嘉明大学毕业了。就在周围许多学生恋人忙着各奔东西时,我和嘉明却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不回哈尔滨,我也不回苏州,我们就留在北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而奋斗。
留在北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嘉明在中关村的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说是搞电脑工程,却不过是给人组装电脑;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做秘书,干的也不过是些收发传真打扫卫生这些毫无创意的活。这样,我俩加起来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仅仅只能糊口。
我俩的单位没有宿舍,为了节省车费,我们只好在离单位较近的地方租房子住。他在海淀我在东城,正好一东一西。因为一个人租房太贵,我们只好各自与人合租。所以,白天在宿舍约会了几次后,我们再也不愿意在彼此的宿舍见面了,因为偷偷地亲吻像在做贼。
整个秋天,我和嘉明都只能游荡在长安街和王府井步行街上,因为这里是免费的,去哪个公园门票都挺贵。每当我羡慕而又失望地面对商店里的高档时装时,嘉明总是笑着对我说:“筱凡,等有了钱我就给你每样买两件,用一件扔一件!”
有一次我们在商场看到一块瑞士表,漂亮精致,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想,如果嘉明有一块这样的表该多好啊,因为亦舒在小说中说过:“一个男人有没有品位看他腕上的表就知道了!”我想如果我有了钱,送嘉明的第一份礼物就应该是这块表!嘉明看着我说:“傻丫头,想什么呢?等有了钱,咱就买两只,左手一只右手一只!”他总是这样幽默,让我失落的心一次次温暖起来。
但很快,冬天来了。北京的冬天太冷,甚至,我穿上厚厚的棉衣也会冻得瑟瑟发抖。于是,每个周末的见面便成了对我们爱情的考验!说实话,要不是为了见嘉明,打死我也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出来!
我原以为我们的爱情会打败北京的冬天,但是我错了。一个周末,在风中游荡了一天的我终于在晚上发起了高烧。一周后,当憔悴的我出现在嘉明面前时,嘉明一下子惊呆了,他红着眼睛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偌大的北京难道就没有一个我们可以拥抱的地方吗?”那天,我们随着人流进了一家麦当劳,每人要了一份二十多元的套餐,极慢极慢地吃着,为的是享受那里面开放的暖气,但那里乱哄哄的气氛还有服务生来来回回盯着我们的眼光让我如坐针毡,我和嘉明决定离开。四十多元钱的消费仅仅让我们温暖了不到半天!
从麦当劳出来,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样寒酸的爱情,我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我们本可以在家乡找到不错的职业,但现在却像两个流浪儿在北京飘荡着,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暖和地谈恋爱!
又是一个周五,我望着窗外的雪花发呆,天气预报说明天还有雪。这时,短信的提示音在耳边响起,我看了一下,是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