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里),有众一旅(500人),少康从此有了安身立命之所。少康便以纶邑为根据地,抚恤招纳散亡的夏遗民旧部,发展生产,积蓄力量。终于等到时机成熟少康发起义师,联络夏朝遗臣伯靡,派女艾刺探浇的军情,伯靡挥军直攻有穷国都穹石,寒浞自杀未遂,被人民绑住拖到伯靡面前。伯靡历数寒浞各项罪状,将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凌迟至死。接著少康命女艾攻打浇,季杼则奉命攻打豷。功成之後,少康命人将豷剁成肉酱,奡被设鼎烹杀。“整威仪东南行,求阳翟夏王之故都”,葺宫室,修钧台,视九鼎,天下诸侯纷纷拥戴。少康终于得以“坐钧台而朝诸侯”,重登天子之位。少康在位期间,勤政爱民,专心农业水利,历史上称之为“少康中兴”。
二、历史根源
夏启的儿子太康所以对政治权力如此轻忽除了因为个人品质的问题而外,很可能也是因为夏朝是中国的第一个以国家形式出现的朝代,从夏启到太康仅仅只经历了二世,当时的统治者们对如何治理一个国家并没有多少的实践经验,对权力斗争的残酷性没有多少感性上的和理性上的认识。所以才会出现太康因贪逸游猎而失国的状况,而随之继起的后羿也并没能吸取太康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同样因贪逸游猎而失国,历史在这里两次踏进了同一条河流。相比之下,寒浞则狡猾得多,政治手段要毒辣得多,因为他亲眼目睹了太康因贪逸游猎而失国的整个过程,同时也因为他亲手结束了因贪逸游猎而失国的后羿政权,对此已是心有余悸,因此他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与此类似,他对后羿未能铲除夏的残余势力所带来的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所以在他夺取政权之后对一切影响他的政治权力的人和势力都不惜斩草除根,对后羿和后羿一族是如此,对仲康的儿子相如此,对相的儿子少康也绝不放过。因此在他成功地避免了同样泥沼的命运的同时,却陷入了另一误区最终仍旧没能够摆脱历史的的惩罚。因为其阴险狡诈树敌过多,终于被少康抓住凌迟致死。
从第二代夏王太康被后羿所取代;再到后羿的宠臣寒浞发动政变,血洗后羿一族;从仲康之子相被杀死,再到相的儿子少康长大成人恢复夏朝的政权这当中历时近一百年,当时的夏中央政权几易其手有很长一段时间出现了权力的真空。夏太康只经历第二代而失国有些类似于秦二世及隋炀帝。但与秦二世及隋炀帝最终覆没整个王朝而不同的是夏仲康的后代却成功地恢复了夏朝的政权,这的确是个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一个历史的奇迹。这里面有什么深刻的历史原因呢?答案或许就在于夏朝所实行的奴隶分封制度。
在夏启所处的时代,部落联盟制度已经土崩瓦解,奴隶制度已经在部落内发展成形。当时的各部落的首领都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各个部落的最大奴隶主,夏朝的建立使得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享受奴隶主阶层所应有的待遇。因此各部落首领对于部落联盟制度已经毫无留恋之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象夏朝这样的奴隶制度的建立不会象其他类型的社会制度变更一样伴随着血雨腥风,是一个相对缓和的过程。
夏朝虽然处于残酷的奴隶制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但因为采用了诸侯分封制度,中央政权的矛盾相对来说是被分化掉了。奴隶分封制度在极大程度上确认了诸候国君的权力,确保了诸侯国君的利益。而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的建立有利于避免各诸侯国之间的权力纷争,最大限度地确保其既得利益。因此奴隶制时代的诸侯分封制度能保持一种长期的有效的统一局面。甚至在中央政权几易其手,出现权力真空的情况下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国家的统一和完整,不至于倾刻间土崩瓦解、四分五裂。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各诸侯国之间处于一种均势力敌的态势,谁都没有掌控整个国家的绝对实力。当国家政权尚不足以严重侵害到各诸侯国利益时,各诸侯国还是依赖于一个稳定的中央政权之存在。另一方面则可能还是因为生产力的低下使得单个的诸侯国无力与多个诸侯国作对以控制整个国家权力,而必须借助于其他诸侯国的共同确认才能有效地行使中央权力。在没有成其为有公信力的能被广泛公认的中央政权之前,可能各诸侯国君还是倾向于固有的中央政权。
无独有偶,不仅夏朝经历政权的动荡最终还能恢复夏族对中央政权的控制,在商朝也出现了各王族内部经常争夺王位使得中央政权大大削弱最后在盘庚迁都之后中央政权又加强了对局势的控制力。而在周朝,时之东周政权更是历奴隶制之春秋和封建制之战国而长期存在,可以说在中国的奴隶制之夏、商、周各个朝代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中央政权一度被削弱的时期,最终都能不同程度地恢复中央政权的控制力,应该说这的确是一种历史的奇迹,这是很发人深省的历史现象。
考究夏、商、周之历史还可以发现不仅是中央政权保持了一种稳定的态势,各诸侯国也保持了一种平稳的过渡。夏朝之取代了部落联盟制度各部落联盟的首领则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各诸侯国的最高首领。商取代夏也只是中央政权的变更,诸侯国事实上得以保存了下来;同样周取代商也是如此,除了中央政权易主而外,多数诸侯国事实上也得以保存下来。那么这也就产生了这样一种可能性,某些诸侯国的历史能够从部落联盟时代历夏、商、周而保全下来。譬如说东周之秦国君王的历史据说可以上溯至三皇五帝时代,跨越长达三千年之久的历史时期。这或许有秦国的诸侯国君自我贴金的成分,但并不排除它是一种历史的客观事实之存在。
当然这种稳定性只是相对的,尽管奴隶制时代之诸侯分封制甚至较之封建时代之中央集制权更能保持对国家政权的有效控制,但当国君之荒淫无道、巧取豪夺已经严重地殃及到各诸侯国的利益时,当社会经济条件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时,则一个王朝的变更也是在所难免的。
中国历史,有着非常严谨的秩序性和严密的逻辑性,有着超乎纯常的延续性。这是中国历史的独特魅力之所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稳定性和延续性对于促进生产力之发展,对于形成一种稳定的民族心理沉淀有关不可估量的历史意义。可以断言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完整,没有哪个国家象中国这样有着如此丰富的经验和教训,也没有哪个民族象中华民族这样有着如此悠久的传统和辉煌的历史。古代中国人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民族智慧将激励后人们为维护国家与民族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作出更积极的探索和努力。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郑庄公评述
郑庄公,春秋初年郑国国君。他对内平定其弟共叔段的叛乱;对外于公元前714年大败南侵的北戎军队,于公元前707年大败周桓王率领的蔡、卫、陈三国军队。公元前701年,郑庄公召齐国、卫国、宋国会盟于恶曹(今河南延津西南),几乎当上的春秋初年的霸主。郑庄公所在的时期是郑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郑庄公事实上拉开了轰轰烈烈的春秋争霸的序幕。
一、郑庄公克段
如何立嗣一直是困绕旧中国历史的一个重大命题,到底是根据惯例直接立长为嗣,还是根据喜好选择自己最溺爱者,还或者是从众多子辈中选贤任能,现实给予了多种的选择性,历史也给出了多种例证。这种种例证有时又是相互矛盾的,同一因会结出多种果,并非呈直线发展,因此让后人困惑不已。
郑庄公之父为郑武公(即掘突),其母为申侯之女武姜。郑武公十四年(前757),武姜生长子寤生,郑武公十七年(前754),又生次子叔段。因寤生出生时难产,惊吓了姜氏,所以姜氏不喜欢他。次子叔段长得一表人才,且力大善射,武艺高强,特别博得姜后的宠爱。姜后屡次向武公称道次子之贤,应该立为嗣。武公都以:“长幼有序,不可紊乱”为由没有准允。公元前744年,武公病重,武姜又多次在武公面前说叔段的贤能,“欲立段为世子,公弗许”。只以小小共城为叔段之食邑,号曰共叔。是年,武公病逝,寤生继位,这就是郑庄公。
庄公虽然继承大位,同时沿袭了周士卿之位。母亲姜后念念不忘的还是如何让自己最喜爱的儿子叔段登上君位。她见叔段无职无权,心中大为不满。庄公元年,武姜先是请求将制地作为叔段封邑。因为制邑地势险要,是关系国家安危的军事要地,遭到庄公断然拒绝。武姜改而威逼庄公把京封给叔段。京乃郑国大邑,城垣高大,人口众多,物产丰富,庄公仍默然不肯。姜氏负气地说:“再不肯,不如将他驱逐到他国以养家糊口!”碍于母亲请求,庄公也只好答应。大夫祭仲进谏道:“京邑比都城还要大,不可作为庶弟的封邑。何况共叔是太后的爱子,如果封之大邑,将产生两个君王共存的现象,国家将陷入混乱不堪的状况!”庄公说:“这是母亲姜氏的要求,我不能不听啊!”
共叔谢恩毕,入宫向母亲姜氏辞行。姜氏屏去左右悄悄对儿子共叔说:“你的兄长不顾及同胞之情,对待你太薄情寡义。你今天这块封地是我再三请求才为你争取到的,虽然他勉强同意,但是心中并不乐意。你到京邑后要积聚自己的力量,培养自己的势力作好各种准备。倘若有机可乘,我会及时通知你。到时你举兵偷袭,我为内应,整个国家唾手可得!”
叔段到京邑后,号称京城太叔。仗着母亲姜氏的支持,从不把尊君治民放在心上,而是招募勇士,加固城垣,囤积粮草,训练甲兵,加紧扩展自己的势力,与母亲武姜合谋,准备里应外合,袭郑篡权。
郑庄公深知自己的继位使母亲大为不悦,对姜氏与叔段企图夺权的阴谋也清清楚楚,但他却始终不动声色。叔段在京城的反常举动引起了人们议论,大夫祭仲劝谏庄公说:“凡属都邑,城垣的周围超过三百丈,就是国家的祸害。所以先王之制规定,封邑大的不超过国都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城不合法度,您怎么能容忍呢?”庄公似乎很无奈地说:“姜氏要这样,我又能怎样呢?”祭仲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给叔段另外安置个地方,不要让他再发展蔓延。一经蔓延就难于对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难除,何况是您受宠的兄弟呢?”庄公终于说道:“多行不义必自毙,等着看吧。”
庄公一次次的退让,促使叔段篡国称君的野心日益增长。不久叔段竟命令西部和北部边境同时听命于自己。接着又把京邑附近两座小城也收入他的管辖范围。大夫公子吕对庄公说:“一个国家不能听命于两个国君,主公究竟打算怎么办?您如果要把君位让给太叔,下臣就去侍奉他;如果不让,那就请除掉他,不要让老百姓生二心。”庄公则不温不火地说:“你别担心,不合道义,老百姓就不会亲附他,地盘越宽,崩溃得越快。”公子吕走出朝堂,对正卿祭足说:“主公因为宫闱之私情而忽视社稷之大计,我对此甚为忧虑。”祭足说:“主公才智过人,对此岂能坐视,只因大庭广众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