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没见过你这么大惊小怪的人?!”
“难道你没见过高个子女生呀?”
“这下,你算得罪我们最‘高贵’的公主啦!”
“简直哪壶不开提哪壶么!”
“她最受不了人家叫她高妹了!”
……
不消说,那帮热心的小矮人又及时出现在周围身边冷嘲热讽。
“为什么不喜欢别人这么叫呢?我很崇拜高妹呀!”
“拜托,千万不要说崇拜,她会更难过的!”
“她说如果身高也可以慈善捐献,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5厘米5厘米地卸下,一段段分给那些一心一意想增高的人们。”
“为什么呀,为什么呀?”周围更加惊讶了。
这下可挑起了小矮人们从头道来的兴致,七个家伙七嘴八舌,争先恐后要告诉周围她的事情。周围的脑袋像拨浪鼓一样在七张嘴巴间转来转去,还好他的记性足够好,逻辑思维也不错,于是这个高妹白雪公主的故事就一点点在他脑海中清晰地显现出来——
高妹白雪公主名叫李维尼,从小个子太高,还拥有一双40码的大脚,所以在很多人眼里显得滑稽特别。她命中注定就是那种从小一直高到老的人,经常需要俯视她的同学。因为这些原因,她成为了同学孤立的对象,所以她整天像鸵鸟一样走路,不敢说话,还有点笨手笨脚。
直到念了初中,一个地方突然让她大放光彩,那个地方就是篮球场。她在球场上简直与平时判若两人,人高马大,身手灵活,冲向对方球场,如入无人之境。她们中学因为拥有这样一个姚明式的天才球员,一路势如破竹,夺得全市冠军。从此高妹李维尼有了一帮粉丝,一帮男生球迷,他们轮番给她写信打电话,绞尽脑汁要做她的朋友。但她却一封信一个电话也没回,依旧低着头,背着书包,一个人来来去去,对跟在她身后的球迷们视若无睹。因为李维尼的身体里有两个女生,一个是在球场上自信的神采飞扬的让人喝采让人激动的了不起的灌篮高手,另一个是下场后又迅速变得害羞的笨拙的女生。
如果可以,她真希望除了睡觉,其他时间自己都生活在球场上。于是校园里开始传言纷纷,甚至……甚至有一种说法,说李维尼不理睬男生,是因为她其实更喜欢女生。噢,那些可怕的传言,让所有的女生看见她就像躲瘟疫一样,那些男生粉丝也仿佛在一夜间撤退得干干净净。
……
。。
记得要忘记(节选)(1)
太阳要把人晒伤的季节,我整天套着宽大的黑汗衫或者军绿色汗衫,埋头在地铁里穿行。我在地下二层的“彩虹兄弟”发型屋上班,闲暇的时候喜欢在地下一层的地铁商城里晃荡。
我常去的店铺有三家:一家是卖电影海报的,我正在收集《黑客帝国》全套海报;一家是叫“野营者”的衣服铺子,那里的卡其布裤和大汗衫,穿着很舒服看起来也很酷;还有就是“音乐故事”碟片行,我喜欢这家店在进门的地方挂了十几副试听的大耳机。
这几家店的老板都有点懒洋洋的,他们不会打扰你。别看我顶着一头鲜橙色的头发,其实我胆子有点小啦,只要被一双眼睛盯上一小会,就浑身不自在。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像鼠类。
不过整天过着不用出地铁的生活,我觉得自己真的慢慢变成一只鼹鼠了。
我有点向往童话里鼹鼠先生的那种生活,拥有两个卧室三个米仓,冬天在暖和的起居室里抽雪茄。喔,他多半是个自得其乐的单身汉——然后有一天,来了一个拇指姑娘,袖珍美丽,楚楚可怜,单身汉的心里忽然起了涟漪……
哗啦啦的吊扇下,我十指大动,狼吞虎咽。老妈给我准备的绿豆芽拌冷面和冬瓜番茄汤,爽口又凉快。
“倍贝要来看你。”老妈给我盛第二碗冷面时,突然迸出一句话。
我一下停止咀嚼,两三根沾着厚厚一层花生酱的面条挂在唇边。
“我有什么好看的,真是的!”
“哟,”老妈瞟了我一眼,“你们小时候不是很要好的吗,睡觉都要挤在一张床上的。”
“哦——”我几乎是呻吟了一声,放下筷子,没心思再吃。
那一年倍贝三岁,身高不足一米,体重却超过二十公斤。
那一年六岁的我午睡正香,突然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那种声音怎么说,噢,如果一只小老鼠会抽水烟,多半就是那种声音。
我睁开眼,看见倍贝酣睡的胖脸蛋,她的一只手捏着我的右耳朵,小猪一样打着呼噜。同时,一条沉沉的小象腿毫不客气地搁在我的肚子上,让我不能动弹半分。
我看见一屋子大人,我家爹娘她家爹娘全都屏住呼吸,一脸欣喜倾听那头小猪的呼噜,好像那是最美妙的天籁。
我腿发麻,耳朵发痒,奋力要坐起来。
四双大手登时一齐过来死命把我摁住,“求你呀!”倍贝妈妈轻声哀求我,“乖乖,忍一忍噢。”老妈也把风扇开大了安抚我。
我只好仰面躺着,一动不动。
倍贝最讨厌别人弄醒她,只要被吵醒,就尖叫大哭暴跳,循环往复不知疲倦。
只有倍贝睡着的时候,这世界上才会有太平两个字。
严重肾病,大量激素,手腕手背针孔累累,小小年纪一天天发胖,一夜夜失眠,也是挺可怜的。
某个中午她闹累了,不知怎的爬上了我的床,捏着我耳垂的那一瞬,睡神悄然敲中了她的前额,这一觉睡得从未有过的香甜安静。
大人们发觉,我大大的耳垂,居然是倍贝最灵验的安眠药。
那个痛苦不堪的夏天,我成了被倍贝睡眠绑架的犯人。倍贝老妈免费敞开供应我冰淇淋、可乐、薯条、冰镇西瓜……我狠狠地大吃特吃,直到肚子凸出像小轮胎一样,可以毫不费力招架小象腿的分量。她对着我呼噜,我对着她更响地呼噜,终于,她败下阵来,放过我的耳垂,背转身体去睡。
后半个夏天,我们背对背午睡。两个老妈悄悄推门进来,看得热泪盈眶,“真像一对小天使呵!”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记得要忘记(节选)(2)
几年后,倍贝肾病痊愈。没有了同舟共济的理由,本来就处得别扭的倍贝爸妈选择了分手,倍贝跟着老妈搬去了厦门外婆家。两位老妈做了十几年的死党,临别时抱着哭成一团。
剩下两个小胖子面对面呆呆站着。我下意识摸摸耳垂,倍贝腾地跳过来,死命捏住我的耳垂,她尖尖的指甲抠得我好疼,我想也没想,重重给她来了一脚,她痛得蹲下来,哇哇大哭。这时火车要开了,“啊——”倍贝叫得像汽笛,被她老妈拖进车厢。
“明天倍贝就来了,你去接她噢。”老妈打开水龙头洗碗。
“要接你去接!”
“听说她中考没考好,整天在家憋着,和家里人玩自闭,她妈都愁死了!”我的声音被哗哗的水声挡住了,老妈没听见,自顾自地说着。
电话响了,我接起来,是倍贝妈妈。
“是嘉杰吧?不,不用叫你妈,我有话要和你说……
我们横劝竖劝,去玩吧,出去透透气,到哪里都可以。我们在地图上圈了N个地方,她好像没有看见一样……最后,总算开口了,‘我要到上海,找嘉杰哥哥玩。’”
除了忙不迭答应,倍贝的老妈舅舅外婆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秀芹呵,就让她出来散心好了,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这孩子,折腾得你也苦呀。”老妈甩干两手,急急从我手里抢过电话。
“有的孩子,生来就是麻烦人的,要是我不操心,还有谁来操心她?”倍贝老妈很响地抽泣着,我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好吧,只要让老妈们开心,接就接吧,我会让她开心的。
“嘉杰,把你那头黄毛染回原来的颜色,还有,”老妈一样一样拿出白T恤、牛仔裤、白色跑步鞋,“到时候把这些换上。”
“干什么?”我有点傻了。
“我和她妈妈一直跟倍贝说,你在同济大学念建筑系……”
“你不知道,你一直是倍贝的榜样和动力。唉,要不是最后一门她发挥失常,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成功了!”
老妈吞吞吐吐地讲。
我愤怒地叫起来:“不干!”
情愿被倍贝的小象腿压得肚子发麻,情愿被倍贝捏着耳垂直到脖子发酸,就是不愿意假模假样装大学生。
“嘉杰,求你了,就装这一回,倍贝答应看过你以后,回去就参加复读。”
“我受够了,从小到大,你们不由分说,总拿我做她的陪绑……”
第二天,我出门上班,埋头在那里穿好鞋,抬脚就走,没有像平时那样说一声:“妈,我走了!”关门的一刹那,听见老妈在那里自言自语——
“是我们连累你了,可是倍贝真的很可怜呀……”
“彩虹兄弟”是名副其实的,七个发型师头顶七种炫目发色:老大鲜艳的粉红色,身为阿二的我进口橙子一样的鲜橘色,阿三麦子一样的亚金色,阿四的迷彩绿酷得没话说,阿五孔雀羽翎似的翠青色,阿六的宝蓝走到哪里哪里亮,个子最迷你的阿七则顶着一头高贵的深紫色。每天一开铺,我们排成一队,赤橙黄绿青蓝紫齐刷刷鞠躬,一起喊“欢迎光临”,那效果真是弹眼落睛,年轻的顾客MM没有不开心尖叫的。
“你要染黑发?”兄弟们笑得稀里哗啦,“还要剃那种干干净净的短发,呕——别吓人啦!”
“染不染?!”我大吼一声。他们的表情定格几秒钟,马上乖乖围上来,刮风一样忙碌起来,咯吱咯吱推来小车,套围脖,调药水,七手八脚在我头上忙开了。
我注视着遮住额头的飘逸刘海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注视着橙色一丝丝一绺绺被抹去,那是我的标志,店里的客人都亲切地叫我橘子哥哥。
两个小时以后,我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像校园民谣里的男生。如果再夹着一叠书和讲义,就可以像蓝天白云一样清爽了。
兄弟们围着我,对他们手下的作品张口结舌。橘子色的董嘉杰变成了一个穿着校服的乖乖男生,和五颜六色的他们特别不搭调。
“我出去一下!”我背上老妈给我准备的双肩运动包,想赶紧溜。
“喂,是为了一个女孩吧?”深紫色的阿七最先沉不住气。
“不,是妹妹。”
“是不是要去见她开心得昏头啦,妹妹难道不是女孩吗?”他们齐齐笑我。
我愣了一下,真的想象不出变成大姑娘的倍贝是什么样子。那个多病的爱发脾气的有捏我耳垂怪癖的胖小姑娘的印象,蛮横地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怎么也挥之不去。
“这个妹妹厉害呀,嘉杰为她什么都舍得豁出去的样子……”他们啧啧啧的,一脸羡慕。
耳垂一阵发烧,是拇指姑娘真的要来了吗?她肯定是骑着龙卷风来的,要不,我怎么连一头漂亮的橘色头发都被连根调换了呢?
“都不是!”我黏黏糊糊地说,“只是好多年都没见的一个老邻居,小时候胖得要命!”
“哇,还是青梅竹马。放心啦,女大十八变,她准保变成一个漂亮女孩了!”
“兄弟,好运啊!”他们一人上来捶我一拳,一个个装着要流口水的样子。
“好……好运!”我口齿含糊地应着,赶紧走出店铺。
不知为什么,虽然是走了无数遍很熟稔的路,我的两只脚却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