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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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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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次,我骑机车载毛毛狗从市区回到交大时,又没油了。 
没油,推机车去加油站也就是了。 
问题是,我没有钱。 
毛毛狗也没有钱。 
两个人身上加起来的铜板,只有五十元整。 
讽刺的是,在机车突然熄火前我们的讨论话题,偏偏就是如何利用五十块钱度过今天晚上。当时的答案是在宿舍福利社买一包麻油鸡丝麵泡麵,外加一颗鸡蛋充充场面。 
而现在,濒死的机车正在跟我抢劫那最后的五十元。 


「公公,怎麼办?」毛毛狗眼神陷入绝望。 
「我现在还不能提款,距离我上次提款的时间太近了,我妈会骂。」我苦恼。 
这阵子才因为花钱太凶被我妈要求记帐,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妈一定会对毛毛狗印象不好的。我原本预计在明天中午再提款,能多拉长一天是一天。 
「那还是先加油好了,这样才回得去啊。」毛毛狗沉住气。 
「把钱拿去加油的话,我们今天晚上不就没东西吃了?」我嗤之以鼻。 
「我们可以…喝水啊。」毛毛狗有点生气了。 
我只好跑到最近的电话亭,打到宿舍求救,要我的室友到光復路来救我。 
十几分鐘后,我的室友骑机车姍姍来迟。 
「要跟你们借钱加油啦!」我直接说出重点。 
「赛咧,我也没钱了,我还想等一下跟你借咧!」室友傻眼。 
「真的假的?我只是要跟你借五十块耶!」我硬要比穷。 
「五十块?我身上只剩下一百,怎麼借?」室友也是穷翻天了。 
毛毛狗在一旁,听到这种烂对话完全就是呆掉。 
「一百已经比我多了啦!你晚餐吃过了没?」我不放弃。 
「吃过了啊。」 
「吃过的话就借我五十,明天就提款还你啦!」 
就这样,我抢走了室友全部身家的一半。 
我跟毛毛狗坐在熄火的机车上保持平衡,室友在后面用脚踢著我的机车屁股,一路踢踢踢,直到踢到最近的加油站为止。不过我只加了二十块钱的油,好把晚餐基金提高到八十元…说不定可以一併解决明天的早餐。 
「公公,我觉得好丢脸喔。」毛毛狗头低低的。 
「哈哈,真的耶!」我却一直哈哈大笑。 
「有什麼好笑的?真的很丢脸啊!」她恼道。 
「十年后想起今天晚上发生的事,一定会觉得超好笑的啦!」我大笑。 
「一点也不好笑。」她在我的腰上拧了一把。 
贫穷的情侣也有贫穷的生存之道。 
漫画看一本才五块钱,於是漫画租书店也是约会的重镇。 
话说大学时,我进出租书店的次数远远多过进教室,在那个幽闭的书丛空间裡,我可以一边解决晚餐一边跟湘北打山王。以十年后的现在的语言来说,就是宅。 
「《七龙珠》超级好看的,不看活著也没意思。」我首先推荐。 
「可是我不喜欢看打来打去的漫画。」毛毛狗嘟著嘴。 
「悟空小时候算是走可爱路线的,不会一直打,到了后面才是打到宇宙都快撑不下去了。」我绝不放弃推荐我爱的女孩看《七龙珠》。 
「那我可以只看悟空小时候吗?」毛毛狗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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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好啊!」我欣然同意。 
我心想:鸟山明超凡入圣的功力,怎麼可能让妳停留在悟空小时候呢?到时候一票怪物跑到那美克星,打翻天就打翻天了吧! 
几个礼拜后,漫画裡天真无邪的悟空长大了,也就不那麼天真无邪地生了悟饭,还一起变成金髮不良少年超级赛亚人。入迷的毛毛狗果真不可自拔看到全剧终。 
永远记得,毛毛狗在看到赛鲁殴打尚未觉醒的悟饭时,悟空一副老神在在的画面。她很气,闔上漫画跟我说:「我不喜欢悟空。」 
「为什麼?」 
「因为悟空脑子裡只有打架,根本不关心他儿子。」 
「是喔。」 
「我喜欢比克,因为他很爱悟饭。」 
「嗯,可是他变逊了。」 
「变逊又怎样,我还是喜欢他。」 
说是这麼说,可我记下了毛毛狗喜欢比克这件事。 
在漫画店约会的日子,不可不提恐怖漫画家伊藤润二。 
「这个漫画家,脑子一定被奇怪的细菌感染了,不然不可能想出这麼诡异的故事。」我讚嘆地从架子拿下一本伊藤润二全集其中一本,说:「他真的很厉害,别人都在画鬼吓人,他根本不搞那套,他靠的是创意!」 
「是吗?真的很恐怖吗?」毛毛狗半信半疑,显然不懂什麼叫靠创意吓人。 
我翻到我最喜欢的短篇〈长梦〉,请毛毛狗鑑定。 
那是一个梦境很长造成极度困扰的男人,在梦裡,时间是以好几年的程度在进行,比如连续打了七年的硫磺岛战争的困倦、连续找了八年的厕所还找不到的焦虑… 
长梦结束。然后一个接一个惊悚怪诞的故事。 
「真的很酷吧!真的很变态!」我兴高采烈,彷彿那些故事是我想出来似的。 
「他怎麼想得出来这些东西啊,看得我头都晕了。」毛毛狗惊愕莫名。 
富江、头髮、无街的城市、至死不渝的爱、人头气球、双一的暑假、漩涡…肩併著肩,深陷在微微龟裂的黑色沙发裡,我们一起成为伊藤润二的重度粉丝。 
那是无比重要的时刻。 
那些电影导演、漫画大师向世人展现他们无比创意的姿态,我记住了。 
希望在未来的「总有一天」,我能不只是单纯的著迷。 
我也想大声对这个世界说点什麼。 
不管是看电影还是看漫画,约会就仅限於週末。 
週一早上六点,闹鐘一响,分离的时候到了。毛毛狗得回去国北师上课。 
「再抱一下下好不好?」毛毛狗睡眼惺忪地说。 
「好,再一下下。」我闻著她嘴角残留的口水味。 
勉强爬起来后,我牵著毛毛狗躡手躡脚离开男八舍。 
在清晨僵硬的冷空气中走到机车棚,发动我不知道油还剩多少的小机车,沿著蜿蜒的车道滑出交大,载著她前往清大门口的新竹客运。 


我感觉到毛毛狗抱著我的手越来越紧,像一隻浣熊。 
「要想我喔。」我轻轻拍著她的手。 
「真的好不想走喔。」她的脸贴著我的背。 
「再过五天,就可以见面了啊。」 
「还要五天。」 
「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吗?」 
「你也是喔,答应我,不要翘太多课好不好?」 
「好,好好好。」 
我停下车,反手将她的安全帽解下。 
「阿毛再见。」我转身一吻。 
「公公再见。」她心不甘情不愿下了车。 
毛毛狗终於上了新竹客运,恋恋不捨地从车窗玻璃内看著我。 
客运巴士发动,毛毛狗贴著车窗,用嘴巴在玻璃上呵气。 
用手指慢慢划了一个爱心。 
没有言语,毛毛狗的指尖不断重复同样的轨跡。 
震耳欲聋的引擎声中,客运巴士远去。 
「…」我的胸口突然好闷。 
催动油门,我飞快跟了上去。 
我用力在巴士后面挥著手,挥著手。 
她贴著车窗,把五官都压得好扁好扁。 
依稀是笑了。 
那些年,我很穷。 
可是有她。 
那些年,我只有一台会喷出黑烟的乌贼机车。 
可是。 
前面有她。 
二哥哥很想你24山谷里的那头牛
为了储存约会基金,我开始打工。 
一开始是最简单也最枯燥的发传单、贴海报,完全就是非常自我约束的工作。 
每天我都得说服自己不想有报应的话,就该把传单送到每个路人的手上,想安心花钱的话,就该把每张海报贴在新竹各校宿舍的公布栏上,而不是一股脑丢进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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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在科学园区的管理局里兼了一份差,帮一个国外大学在新竹开的硕士学分班担任课程助教,负责在上课前影印讲义。来上课的都是来自科学园区的上班族,只要老师开始讲课,把教室门关上后,我就可以做自己的事。 
老实说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助教,每次影印完讲义,我就会偷偷跑去对面的国际会议厅偷看园区播放的电影。负责守门收票的工读生每次看到我,就一副「你怎么什么烂电影都想看啊?」的表情,然后踢了一道门缝让我溜进去。 
有时候烂电影也有一看的价值。写小说写坏掉毕竟是一个人的事,但一部电影砸了那么多钱、用了如此多人,为什么还可以恬不知耻地把它拍烂呢? 
看好电影时往往过于聚精会神无法想太多别的事,但烂电影?我倒是可以用最轻松的心情,慢条斯理拆解它。分析的结果往往带给我重要的创作启示。 
等到电影散场,我再神不知鬼不觉溜回教室外坐好。 
「刚刚偷溜喔?中间休息的时候你都不在。」上课的上班族大姊 
姊常常亏我。 
「我去寻找人生的意义。」我一本正经地说。 
最诡异的打工,就是暑假时帮台湾大哥大公司测试手机讯号的强度。 
那时手机才刚刚盛行起来,各家电信公司的基地台都陆陆续续兴建,偏远地区的手机讯号强度不一,为了改善讯号质量,就需要一堆工读生到处测试。 
暑假,太阳变成一团有毒的大火球,我骑着不晓得何时会熄火的机车、拿着好几十张新竹偏远地带的地图,按照规定每二十户人家就停下来看一下手机讯号有几格,可能的话还得进去人家屋子里,拜托他让我在房子里打打看……为此当然吃了不少排头,不过看在一天竟然有一千五百块钱打工费的分上,被当作白目也不是不能接受 
啦! 
由于是暑假,为了多点相处的时间,毛毛狗常常也会陪着我上山下海。便利商店的重量杯可乐是我们补充水分的标准配备,只有一边骑车一边嚼冰块才能确保我随时清醒。 
两个人都被大太阳虐待到脖子晒伤、皮肤黑红。 
「公公,太阳好大,我都变黑了。」毛毛狗抱怨。 
「哪有变黑,我看……还是好好的啊!」我乱讲。 
「我好累喔,今天可不可以休息了?」她快哭了:「我不快乐。」 
「再测半小时就大功告成啦,等一下我们去吃冰喔,乖!」 
「我说我不快乐!」 
「……喔乖!」 
虽然常常因为天气太热了胡乱吵架,但有毛毛狗陪着,就不无聊。 
我最常在机车上漫谈经年累月藏在自己大脑里、不断演化的武侠小说。 
「主角呢,就叫洛剑秋,是个右手使快剑、左手使怪剑的天才!」我大声说。 
「可是,有人姓洛的吗?」毛毛狗抱着我,闭着眼睛防晒。 
「不知道耶,那不是重点啦!这种事我自己决定就可以了!」我滔滔不绝:「还有北狂拳,他是条威风凛凛的北方汉子。相比之下出身富贵世家的南宫指就娘多了。而东方戢是个大侠,但是武功就只是比普通还好一点而已。西门剑真的很贱,老是在想用一些奇怪的方法称霸武林,却不好好认真练剑。」 
「可是……这不就跟金庸的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很像吗?」 
「唉,只怪我从国中就开始想这个故事了,所以名称根本就大受影响啊。」 
我大声说着故事的每个细节,毛毛狗也很努力地响应我。 
洛剑秋真的很畅秋,在众多高手环伺的江湖上练成了天下无敌的四壁剑法,而北狂拳天生神力,率领一干大漠怪物将中原高手杀得脸面无光……当然了,这些故事Puma都听过了大概。 
「你想了这么多,不把它们写出来好可惜喔。」毛毛狗喝着早就不冰的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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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写出来也没关系啊,它还是会好好活在我的脑子里。」我想了想:「这个故事我已经反复想了四、五遍了吧,每一次都会更改一些剧情,让它越来越厉害!」 
记得在我生日当天,毛毛狗跑去台北开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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